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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3-08

  学校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聘用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各处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分管校长提出聘用临时工用工需求。

  2.聘用人员需求情况由分管校长提交学校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标条件的进行公开招标。

  3.学校要强化聘用人员准入管理,入职前要协调公安部门进行涉罪信息审查,有违法犯罪记录、有精神病史或身体状况、业务能力、政治素质不达标的,一律不得聘用。

  4.学校要加强聘用人员培训,聘用人员须熟知岗位职责,提升职业素养,特别是保安、消防员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持有执业资格证上岗。

  5.学校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出录用决定,根据岗位特点与聘用人员或招标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详实、完整。

  6.强化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明确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以及操作规范,并加强监督、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要清理出学校。

  7.学校应将聘用人员纳入心理健康和矛盾纠纷排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避免带情绪上岗。

  8.学校应建立聘用人员档案,掌握相关信息,定期进行培训,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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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加强与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家长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在校教职员工既是教育者也是安全管理者,对学生安全人人有责,在校形成安全教育管理的氛围,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2.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学生上下学时间,在开学初和每次时间变动前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通知和教育,并通过QQ、微信、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个学生家长。

  3.班主任随时保证与家长的联系畅通,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晨午检制度,发现学生迟到、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情况时,必须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确定学生实际情况,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学校领导报告,避免发生安全意外事故。

  4.任课教师要做好上课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每节课前班级点名制度,对学生非正常迟到、缺席情况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要第一时间联系家长,核实相关情况。对于学生的擅自离校、不明原因的失踪以及严重意外伤害事故,学校必须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求助。

  5.学校要在新生入学时组织健康查体,每学年要组织一次学生集体健康查体,体检后的材料及时归档形成健康档案,并将结果告知家长。

  6.学校要定期开展学生健康状况调查(含特异体质)。对已知的特异体质学生情况,班主任要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尤其是体育活动、实践活动中给予重点关注、妥善安排。

  7.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筛查,将获得的学生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分析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由专人保管。对排查发现的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介入,并向家长反馈有关情况,家校合作,共同做好问题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日常管理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重点关注,避免发生意外。对确实不适应学校生活的,要在与家长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办理病假或休学手续,离校治疗。如经过治疗后家长申请返校的,必须有医院的证明,并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8.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疾病、事故时,学校应及时处理或救治,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协商救治意见,做好相应的接待、安抚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9.对在校期间中途要求离校的学生,教师应详细了解情况后,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征得家长同意后,班主任按规定出具请假条。学生到大门口等候,门卫值班室必须履行家长签字确认程序后方可放行。

  10.学校要按时放学,如因集体停课、调课或其他重大活动改变正常作息时间,学校必须事先告知家长,让家长有所准备,适时做出应对。

  11.由于学生个人原因迟缓放学时间时,有关教师必须事先同家长沟通协调,商定好接学生相关事宜,避免产生管理漏洞。

  12.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要按紧急信息上报程序如实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未经授权学校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如有需要,需经批准审核后,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信息或接受采访等。

篇3:XX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XX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1)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2)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3)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4)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 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 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 工资总额

  第六条 人事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 人事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 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事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十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其它人员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 工资模式

  年薪 = 基薪 + 绩效年薪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

  第十二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 结构工资制

  第十三条 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

  第十四条 工资模式 办公室人员: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其它补贴 市场部人员: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提成+奖金+其它补贴

  一、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一)基本工资参照重庆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我司拟定为1050元。(《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71号) (二)岗位津贴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核心层A、中层骨干B和基层C三个层次及管理类、行政类、财务类、事业类等四大类,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照岗位重要性分划为8个等级。见下表:

  岗位分类及标准

  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董事会批准;

  (2)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3)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4)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后的第1个整月起调整。

  4、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三级,简称“一岗三薪”;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公司最低和最高工资分别为1600元和1元,并设定出各等级工资数额(详见上表三),岗位工资入等入级的原则:根据岗位说明说评价入等,根据能力评价入级。

  二、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挂钩,绩效工资只针对办公室人员。不同部门的绩效考核标准不同,具体考核标

  准的制定和修改由各部门经理制定经总经理审核后通过,并报送董事会。

  绩效工资为每人300元/月,具体得到的绩效工资金额按照绩效考核成绩计算。计算公式为: 绩效工资=300元×绩效分数%(绩效总分为100分)

  三、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在本公司工作、工龄工资 = 公司工龄×100元(即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加工龄工资100元)。

  四、补贴

  (一)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午餐补贴、加班补贴等。

  (二)交通补贴:由企业负责人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三)通讯补贴 :

  1、通讯补贴是为了保障工作效率而设置的一种补贴;

  2、通讯补贴分为5个级别:员工级、部门经理级、总监级、副总经理级(含总助)、总经理级;

  3、通讯补贴标准如下:员工:根据员工岗位性质等具体情况,由企业负责人核定; 部门经理:

  ①业务类:200元/月/人; ②管理类:100元/月/人; 总监:

  ①业务类:300元/月/人; ②管理类:150元/月/人;

  总经理助理:200元/月/人;副总经理:300元/月/人;总经理:实报实销 ;

  4、除总经理通讯补贴实报实销外,其他人员通讯补贴一律凭发票在限额内按部门每月报销一次。

  (四)午餐补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提供午餐补贴,金额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五)加班补助:按照国家规定每天不超八小时,每周不超40小时的工作制,超过部分,将给与加班补助。具体情况参照《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

  (六)高温补助:根据《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温度达到37℃―40℃将给与5元的高温补助,温度达到40℃以上给予10元的高温补助。并给予相应的避暑措施。补助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经营情况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七)试用员工享受普通员工应应有的一般性补贴;按时发放。

  五、奖金

  (一)奖金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二)奖金种类及金额:

  1、奖金种类分为年度奖金、特别贡献奖、全勤奖3种。

  2、年度奖金

  (1)年度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完成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任务所设立的定期奖金,金额根据公司全年实现经营利润而定。

  (2)具体细则见《年终奖计算方案》。

  (3)年度奖金发放采取在次年农历春节前分一次性发放的方式。

  3、特别贡献奖: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需要所设立的专项奖金。具体奖金项目及金额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执行,单独发放。

  4、全勤奖:全勤奖是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奖惩管理规定及福利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管理工作而设立全勤奖。全勤奖奖金为100元,具体参考《员工手册》。

  5、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6、其他

  (1)奖金考核由经理、办公室根据该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贡献大小和出勤记录等考核结果确定。

  (2)特殊贡献人员的奖金额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可突破规定;

  (3)除全勤奖之外的各项奖金由总经理通过隐密形式发放,任何人不得外传。

  第十五条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除实行年薪制,其工资模式原则上采用结构工资制。与公司订立临时劳动合同的人员,其工资模式采用简单固定金额工资制,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其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其实发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 新录用人员工资

  新录用人员包括企业从学校直接录用的毕业生、从社会招聘、其它单位调入人员以及接收的复转退伍军人等。

  1、试用期工资:根据实际情况由各部门自己决定并报备到行政中心人事部;特殊技术人员、高管及其它例外情况,由董事会决定。

  2、试用期员工管理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特殊人才的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详见工资特区。报总经理、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后报行政中心人事部备案。

  4、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所在岗位及其工作能力、实绩、个人综合素质等确定其基础工资及相关补贴等。

  第五章 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公司为员工集体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相关标准按当地社保基金大厅公布为准。根据国家及市政府有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公司可以适时、适当调整社会保险的缴费系数。

  第十八条 员工享有生日礼金,标准为50元。并且享有1天假期、第十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具体规定见公司《员工手册》。

  第六章 工资特区

  第二十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十一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1、协商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2、保密原则:为保障工资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3、限额原则:工资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二十二条 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二十三条 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1、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

  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七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二十四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二十五条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的确定与发放通过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 试用期员工工资发放按照转正后工资的80%给付。试用期不多于3个月。

  第八章 薪酬的计算及支付

  第二十七条

  1、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的1日至当月的最后一日,并于翌月2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于休假日一个工作日发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缓支付工资时,应提前于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八条 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本人或其抚养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日起三日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

  第二十九条

  1、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

  (1)新聘者;

  (2)离职或遭辞退者;

  (3)停职而复职者;

  (4)其他;

  2、按日计算工资方法:出勤工资额=基本工资×(该月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三十条 员工请假时的工资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第三十一条 员工工资扣除,按下列方式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九章 离职工资结算

  第三十二条 离职工资结算按照离职类型分为三种:

  1、正常离职:根据公司离职规定办理过离职申请,工作交接完毕,行政人事给与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工资结算。

  2、紧急辞职:因特殊原因需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将按标准扣除相应承担的费用后再扣除未领工资的二分之一(与公司有其他约定另行计算)。特殊岗位另行计算。

  3、自动离职:员工在无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连续旷工3天的将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以结算工资,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可独立确定薪资制度细则及考核标准,独立的薪资制度细则由各部门经理制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为实现新、旧薪酬制度平衡、顺利转换,现有员工的基础工资在原有的工资标准总额的基础上,就近上套。

  第三十五条 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各项社会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统一按标准代缴。

  第三十六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七条 本方案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篇4: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与现代企业运作机制和公司发展方向相适应的薪酬分配体系,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国家对企业薪酬实行“在确保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前提下,自主决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精神,参照本市同类企业的薪酬方案,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薪酬指员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月薪、年功工资、年终奖三部分。

  第四条:公司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整体兼顾,考核发放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贡献与薪酬挂钩,竞争、激励、约束机制有机结合的薪酬分配制度。

  第五条:公司实行最低月薪保障制度。任何岗位员工最低月薪不得低于成都市公布的该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员工本人原因导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除外)。

  第六条:总经理薪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二章月薪、年功工资总额的确定和使用

  第七条:公司本部实行月薪、年功工资总额调控制度。月薪总额与工效挂钩,包干使用。

  第八条:公司每年初根据上年度实发月薪、年功工资总额、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当年利润目标情况、岗位编制情况及行业特点,确定年度月薪、年功工资总额,由总经理办公会核定。

  第九条: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确定的月薪、年功工资总额包干使用。月薪、年功工资总额包干数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减人不减总额,增人不增总额。

  第三章薪酬构成

  第十条:公司实行月薪、年功工资总额控制下的月薪制:月薪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三部分组成。

  第十一条: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公司根据员工出勤情况核发基本工资:全勤并完成月工作计划的,全额发放;缺勤按规定扣减基本工资,具体办法按照《考勤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按照核定的总额与相关经济指标挂钩浮动的原则,在不突破公司核批总额的范围内,根据员工工作业绩、效果区别对待,考核发放。

  第十三条:员工月薪标准薪点见下表:

  职务1档2档3档4档5档6档7档8档9档

  职能部门经理10001100120**30014001500160017001800

  管理处主任80090010001100120**300140015001600

  职能部门主管7508008509009501000105011001150

  管理处主管7508008509009501000105011001150

  职能部门职员6006507007508008509009501000

  管理处员工6006507007508008509009501000

  说明:本表薪点的修订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公布。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统一的年功工资制度。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均可在次年度享受年功工资,年功工资按工龄以每年20元计发。工龄以综合管理部核定的档案记载时间为准。

  第十五条:员工实行年终奖励制度。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当年经济效益目标完成情况核定年终奖励工资总额,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员工奖励工资分配方案。

  第四章工资管理

  第十六条:按照先劳动后取酬的原则,按每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取得经济效益的考核结果,在次月核发月薪,即当月月薪在下月发放。

  第十七条:员工月薪分两次发放:每月10日发放基本工资、年功工资,25日发放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遇节假日提前发放(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八条:聘用新员工从聘用之日起计发月薪,试用期月薪按下列标准发放:

  大学本科工龄3年以内800元/月

  工龄3年以上900元/月

  大学专科工龄3年以内700元/月

  工龄3年以上800元/月

  基层员工保安(退伍军人)500元/月

  保安(其他类)450元/月

  保洁员400元/月

  维修工650元/月

  绿化工400元/月

  试用期日薪标准计算方案:试用期月薪标准÷当月日历天数

  第十九条:员工岗位变动,从变动之月起变动月薪。上半月岗位变动的,按新聘任岗位计发月薪;下半月岗位变动的,分别按半月计算,计算方法:(原岗位月薪标准+新聘岗位月薪标准)÷2。

  第二十条:两种或两种以上岗位(职务)交叉任职者,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发月薪。

  第二十一条:被公司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其月薪计发到离岗之月;申请辞职获准的员工,其月薪计发到离岗之日。

  日薪标准计算方法:离岗位前月薪标准÷当月日历天数。

  第二十二条:员工死亡,其月薪计发到死亡之月,其它待遇按照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因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加班加点的,视岗位不同酌情安排补休或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办法按照《员工加班加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参加学习、培训或出国留学,离岗期间按下列标准计发月薪:

  ①、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指令性参加学习、培训视同出勤,月薪按在岗时的标准核发;

  ②、由本人申请经批准后参加短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半脱产培训的,月薪按照在岗时的标准核算,效益工资减半计发。

  ③、员工本人申请出国留学或参加全脱产学习的保留岗位,停发薪酬。

  第五章月薪的晋升

  第二十五条:月薪晋升原则:以公司的经济效益增长幅度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为基准,与个人工作业绩挂钩。

  第二十六条:月薪晋升的方式有:

  ①、公司调整工资基数,普遍晋升。

  ②、考评晋升。公司每年设立一定的晋升指标,员工可通过所在部门考评晋升。

  ③、职级晋升,工资晋升。

  ④、奖励性晋升。对业绩、贡献突出,被评为集团优秀员工标兵、连续二年被评为公司优秀员工的,给予奖励性晋升工资一级。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由总经理批准后,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在本制度实施之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和解释。

  附:《考勤制度》

  《员工考核实施细则》

篇5:学校公务外出审批制度

  学校公务外出审批制度

  为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公务外出活动审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参加公务外出活动

  1.审批范围。

  (1)本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学术交流等。

  (2)党组织、共青团、工会等部门组织的党政指令性公务外出活动。

  2.审批内容:公务外出活动事由及目的地、组织机构、外出人员、日程安排、课务协调等。

  3.审批程序及要求。

  (1)外出人员需提前填写《公务外出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和校长逐级签字批准后方可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外出参加活动。

  (2)《公务外出审批单》一式二份,外出人员和办公室各执一份。集体外出人员填写在一张表上。

  (3)外出学习活动没有明确目的及实质性内容的,前往目的地实际情况与学习内容不相符合的,无隶属关系的各类组织(包括各类行业和协会组织)举办的外出活动以及因工作需要不宜外出学习的一般不予审批。

  4.相关要求。

  (1)教职员工在外出前应考虑自身身体状况,确保外出期间无重大疾病不影响参观学习。

  (2)经批准外出的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原审批的内容执行,逾期未返校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并执行学校考勤管理办法。

  (3)教职员工在准假外出前,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外出期间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4)教职员工回校后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学习培训情况,并根据要求写出汇报材料。

  (5)教职员工在外出参观学习期间,要服从带队领导的安排和统一指挥,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注意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及交通安全。

  (6)凡隐瞒实情,未获批准擅自外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教师带领学生参加公务外出活动

  1.审批范围: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比赛、竞赛等活动。全班性、年级性、全校性的外出活动不适用于此制度。

  2.审批内容:外出事由及目的地、组织机构、外出人员、日程安排、课务协调等。

  3.审批程序及要求。

  (1)外出教师需提前填写《公务外出审批单》,外出学生需提前填写《学生外出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和校长逐级签字批准后方可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外出参加活动。

  (2)《公务外出审批单》和《学生外出审批单》一式二份,带队教师和办公室各执一份。集体外出人员填写在一张表上。

  4.相关要求。

  (1)活动组织者或带队教师要制定外出活动实施方案,做好部署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2)活动组织者或带队教师要履行告知家长义务,活动前必须征求家长意见,并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方可组织学生参加。

  (3)活动组织者或带队教师要将活动计划向所有参与人员进行通报,要对参加者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风险提醒,确保参加人员知晓活动内容、时间要求、注意事项等。

  (4)活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外出纪律,带队教师要加强活动监管,不允许学生分散行动、任意延伸行程和改变活动地点,不得安排到有潜在危险的地方活动。

  (5)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实施活动,严格遵守时间、纪律、任务要求,认真做好集合、整队、清点等工作。

  (6)活动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带队教师要立即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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