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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上下班打卡签到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3-02

  物业公司上下班打卡(签到)管理办法

  1.打卡(签到)有效时间设定规则

  ①、上班卡:上班前30分钟内;

  ②、下班卡:下班后30分钟内,但连续两次打卡(签到)之间"时间间隔范围"不应低于15分钟,否则视为未打卡(签到),作为旷工处理。

  2.打卡(签到)

  2.1所有人员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签到),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签到),违者双方均记大过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2.2售楼员、保安员及维修部实行连班作业,仅须上班时与当天最后下班时打卡,即二次卡,其它人员一律打四次卡,即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

  2.3任何人员休假时须将卡交行政部于卡上注明休假字样,否则将影响考勤.

  2.4如个人确有上班但忘记打卡者,允许每月签卡二次,签卡须写《签卡申请单》(各部门主管处领取),经部门主管/行政主管/总经理批准后工卡交总经理或行政主管在卡上签字注明。其它任何人不得在卡上签字证明出勤,否则作缺勤处理,第一次签卡不作罚款,第二次签卡须扣罚款当事人10元罚款,由行政开具《员工处罚单》,超出2次签卡视为旷工,使用签到考勤的《签卡申请单》交"管理处经理"修正考勤。

  2.5忘记打卡限3天内申请补签,以行政收到有效的《签卡申请单》为准,超时不作补签。

  2.6出差期间无法打上班卡者事后填写《签卡申请单》,经签核后,交行政、人事部签卡,否则视为缺勤,因公外出补勤申请次数不受数量限制。

  2.7出差人员回公司后或因公(如维修)而超出有效打卡时间者,同样必须于实际下班时间打卡,否则视为缺勤,并于第二天到行政部说明情况由行政或人事修正考勤。

  3.应用表单

  3.1《签卡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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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出勤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出勤管理办法

  1.公司作息制度为:

  ①、每月休假4天(有薪),限:总办、管理处办公室、售楼处、仓管、保安主管、队长、付队长、巡逻员、绿化主管(组长)、维修部员工、司机、清洁组及其它经总经理特批人员。当月工作满6天以上享受1天假期;满12天以上享受2天假期;满18天以上享受3天假期;满24天以上才享受4天假期,否则视为事假(新进人员同此规定)。

  ②、每月休假3天(有薪),限:除规定月休假4天之人员,当月工作满9天以上享受1天假;满18天以上享受2天假;满27天以上才享受3天假,否则视为事假(新进人员同此规定)。

  2.正常工作时间: 上午 08:00-12:00下午14:00-18:00

  ①、保安实行二班制12小时作业,换班时间视具体情况定;

  ②、售楼部实行每天9小时轮班工作制,换班时间视具体情况定。

  3.加班

  3.1 因工作需要,上级主管要求员工超时工作时,员工应合作,超时工作视为加班(包括法定假日),公司给予加班费或补休。

  3.2 非公司要求,员工单方自行加班者视为义务加班,不享受相关加班待遇。

  3.3 当事主管安排加班时必须负责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核并交行政人事部生效,否则视为未加班,当事主管负全部责任。

  4.迟到早退旷工规定:

  4.1 上下班打卡时间允许每次4分钟误差范围,但月累计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视为迟到或早退一次,处5元罚款;

  4.2 推迟5分钟上班或提前5分钟下班者视为迟到或早退一次,处5元罚款。月连续迟到2次以上者另记警告一次(罚款10元);

  4.3 推迟6-10分钟上班或提前6-10分钟下班者,视为严重迟到,扣除当事人2小时底薪;

  4.4 推迟11分钟-1小时上班者视为旷工1小时,扣除半天底薪及缺勤1小时处理;

  4.5 推迟1-2小时上班或提前1-2小时早退下班者,视为旷工2小时,扣除1天底薪及缺勤2小时处理;

  4.6 推迟2-4小时上班或提前2-4小时下班者,视为旷工半天;

  4.7 旷工0.5天(即4小时),扣除1.5天底薪及0.5天出勤天数;

  4.8 旷工1-1.5天者(不含1.5天),扣除3天底薪及相应出勤天数;

  4.9 旷工1.5天-2天者(不含2天),扣除4.5天底薪及相应出勤天数;

  4.10旷工2-3天者(不含3天),扣除6天底薪及相应出勤天数;

  4.11连续旷工3天者或月累计旷工3天者,作自离处理,扣除个人所有工资或其它所得额,无薪结算离职;

  4.12迟到、早退、旷工惩罚以罚款形式出现,当事部门管理人员填写《员工奖罚单》并交行政部。

  5.考勤计算方式:

  5.1打卡(纸卡考勤)适用于总办、售楼处、管理处办公室、维修部、清洁组。

  5.2 每日签到考勤,适用于保安部。

  5.3 管理处打卡上班(下班)前后,所有办公室人员、主管级人员及维修人员必须到经理处再次签到,以做上岗证明,签到有效时间为:上班后(下班后)5分钟内,超出视为迟到或旷工,按迟到早退旷工相关规定办理。

  6.应用表单

  6.1 《加班申请单》

  6.2 《请休假申请表》

  6.3 《员工处罚单》

篇3:物业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物业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1.职务任用根据:思想端正、品德优良、学识丰富、胜任本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概不予录用。

  ①、未满18岁者。

  ②、体衰不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各种传染病或不良嗜好者。

  ③、精神或心理不健全或由于身体缺陷无法胜任工作者。

  ④、曾经触犯刑法被剥夺公民权,吸毒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⑤、曾在本公司服务而正常离职未满2个月者。

  ⑥、被公司因违规开除或辞退、自离,或在人事档案上注明为永不录用者。

  ⑦、持无效身份证、学历证或其它证明。

  ⑧、男性留长发衣冠不整者、女性浓妆艳抹者及有纹身、刺青者。

  2.招聘方式

  人才市场现场招聘、人才中介、高校招聘、花园发布招聘海报。

  3.人员招募流程

  3.1人力需求申请(需求部门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

  3.2 行政部发布招聘信息;

  3.3 初选:审查证件、基本条件及简历真实性;

  3.4 复选/录用:用人部门最高主管(面试主管)开具《录用/入职安排单》;

  3.5 薪资核准:所有员工入职均须总经理作最后批准,总经理未批准之员

  工档案视为无效档案,行政部有权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3.6 报到:带齐个人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原件,时间限每天18:00前,逾期不予办理报到手续,行政部开具《入职安排单》,安排新员工入职。

  4.员工录用核准权限:

  5.员工试用的相关规定

  5.1 新进员工入职均要有三个月试用期;

  5.2 新进员工在职未满7天如申请辞职将无薪结算;

  5.3 入职超过7天并且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5天提出申请;

  5.4 试用期后辞职须提前10-15天提出申请(具体视《离职管理办法》);

  5.5 试用期不符合要求人员,公司有权予以随时辞退。

  5.6 试用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发出转正加薪、辞退或延长试用期之通知(试用期总长不超过6个月)。

  5.7特殊情况如因工作绩效突出有典型事例者可申请提前转正。

  6.应用表单

  6.1《人力需求申请表》

  6.2《面试通知单》

  6.3《录用/入职安排单》

篇4:物业公司员工待遇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员工待遇管理办法

  一、考勤方法

  1、公司实行打卡和到岗签到二种考勤制度。

  2、严禁代人打卡或委托他人代打卡,违者罚款50元,此行为将引起被解除合同(或协议)之后果。

  3、员工上岗前必须更换好工作制服,准时参加班前会交班手续。上下班考勤计时,以班前会为准。打卡时间只作为员工进出苑区的时间。

  4、员工迟到、早退一次扣罚10元,超过半小时作半天事假处理,以此类推。

  5、因公晚到和早退需在簿上说明。

  二、工作用餐时间。

  1、日班工作人员用膳时间为11:30-12:00

  2、翻班人员用膳时间为午餐11:00-12:00,晚餐17:30-18:30,半夜餐24:00-1:00

  3、员工用膳由当值带班安排轮流进行,用膳时间为半小时。

  三、请假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正确注明假别及请假日期,必要时须提供相关证明、部门主管及总经理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门备案。

  2、员工请假期间应将经办事务委托给主管指派的其他同事,不得因请假而影响工作,公司保留对员工休假(除病假之外的假期)的批准权。

  3、员工请事假(除病假之外的假期)在1天以内的必须提前2天提出申请;请假3天以上的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4、员工请假在1天以内的由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主管请假由总经理批准。

  5、员工因急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公司上班,须在当班时前一小时内通知当值主管,并于复工后第一天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者,按旷工处理。

  6、请假未按手续办理按旷工处理。

  四、假期规定

  1、休息日

  员工每周工作时按国家规定享受休息日。该休息日由部门按工作需要预先安排(特殊岗位工种,特殊情况按公司制定的排版表)。

  2、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以下10天之有薪法定节假日:

  元旦(公历1月1日)共一天

  春节(农历年初一、二、三)共三天

  劳动节(公历5月1、2、3)共三天

  国庆节(公历10月1、2、3)共三天

  五、病假

  1、员工请病假必须提供公司指定医院(华山医院、静安区中心医院、曹家渡地段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并附个人病例卡,办理请假手续。

  2、员工因病住院必须凭医院的住院通知书及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并开具《住院凭证》。

  3、员工因本人违反劳动纪律或从事违法、具危险性的活动而导致伤病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4、试用期员工病假按事假处理。

  5、正式员工病假期间基本工资按日工资的20%扣除;岗位工资按1/10天扣除,扣完为止。

  六、事假

  1、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必须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无故缺席或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填写书面申请,其他请假方式公司将不予承认。

  3、员工在试用期请事假一天按二天扣。

  4、公司正式员工事假期间基本工资按1/30天扣除,岗贴按1/10天扣除。

  七、公假

  1、凡经总经理,部门主管批准,员工因公外出、培训等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员工因国家征用土地以致员工房屋搬迁,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公假1天。

  八、加班调休

  1、员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经主管批准后可作为加班。加班时间以小时计,不足一小时不计。连续加班12小时按二天计。

  2、员工加班一般情况可发补休单,由主管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补休时间,员工不得拒绝,不服从者作为自动放弃。

  3、员工补休必须事前通知主管,得到批准后方可补休,每天补休以半天(4小时)起计,一天以下有主管批准,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4、员工迟到、早退不得用补休来充。

  九、旷工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员工无故不来上班,不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

  假期已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不上班的;

  不考虑工作需要,未经领导批准请事假,调休或休假的;

  虚拟申请事假或伪造请假证明的;

  不服从分配,拒绝接受任务或消极怠工的;

  因打架斗殴并非正当理由而不能上班的;

  当值员工迟到二小时以上的;

  2、每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按三天事假处理)。

  3、累计三天以上作终止合同处理。

  十、工伤

  1、公司员工因公致伤,经其它当事人证实并提供指定医院有关证明,经总经理审批后可认作工伤。

  2、员工工伤期间医药费按国家规定给予报销,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扣,车、饭贴按1/30天扣除。

  3、因抢救国家财产和他人致伤,除按工伤规定办理外,公司将给予营养费和奖励。

篇5:物业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北京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岗位在职正式员工(不含保安员、保洁员)。

  《员工月度考勤表》是作为计发员工月度薪金的依据并作为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各分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填报,如有不实统计,一经发现,将视情况给予单位第一负责人、考勤负责人及员工本人以处罚。

  一、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为早8:30-12:00下午13:30-17:30,周六工作时间为早8:30-11:00。

  二、考勤实行本人打卡。严禁他人代替打卡,代替打卡代替者及其本人以迟到、早退处理。

  三、考勤表应准确地记录员工的出勤或缺勤情况。公司总部员工由行政部负责考勤,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由分公司第一负责人负责复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依审核后的考勤统计表计算员工薪资。

  四、员工考勤每缺勤1天,核减1工日工资,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按照节假日或休息日前一天的考勤状况连续统计(如:员工在休息日前一天为出勤,则休息日按出勤统计;员工在休息日前一天为缺勤,则休息日按缺勤统计),不能按日历工作日推算。

  五、上班迟到、早退半小时内者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早退0.5-1小时按事假1天处理;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由公司责成分公司对其发出《警告通知书》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按1天旷工处理;经劝戒无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六、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缺勤视为旷工。

  七、员工连续矿工3天、1月内累计矿工4天(含4天)以上或三月内累计矿工六天者,予以辞退处理。辞退处理者公司对其结算当月有效工作日期薪酬,不给予其它形式的经济补偿。

  八、工作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妨碍他人的正常工作。中海员工应奉行"严格苛求,自觉奉献"的工作精神。中海提倡早晨提前20分钟到岗准备工作、下午推迟20分钟离岗总结当天工作。

  九、工作时间员工必须佩戴胸牌、着公司统一工装(当年新款);女士不得穿拖鞋,男士一律戴领带、穿皮鞋,不得穿凉鞋。公司未配发工装的必须着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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