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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职员手册学习与发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3-01

  物业公司职员手册学习与发展

  在物业公司,善用所有的学习资源,实现自我启发是自我提升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此,你需要先了解可以获得的学习资源--

  1. 学习资源

  1.1 资源提供者

  (1)在公司,每一位管理者都应当是教练、讲师。专业骨干和管理人员是开展培训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工作指导、培训推广的责任。

  (2)公司各级人力资源部门。

  (3)外部专家/学者/专门培训(教育)机构。

  1.2 资源形式

  (1) 专门课程:

  A、公司举办的内部培训课程;

  B、外部专门培训/教育机构举办的各类课程。

  (2) 在职辅导:你的上司或资深同事会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分配工作、评价考核业绩、推进工作改善、帮助解决问题等途径在日常工作中对你进行培养、指导。

  (3)网上研修:公司将不断完善并推广E-LEARNING培训方式,你可以自主安排时间,利用网络学习平台研习各类课程。

  (4)双向交流:无论你在集团总部,还是一线公司,你都有可能被安排到集团内其他单位学习锻炼或实际参与工作0.5-6个月,以利你进一步系统了解集团、一线公司运作特点,学习、总结、提炼实际操作经验,从而加强集团范围内的交流,实现资源共享。

  (5)外出考察:为拓展视野、启发思路,公司将组织管理人员、专业人士以及业绩优异的职员赴境内外考察。

  (6)公司的案例库、企业文化等无形资源亦是宝贵的学习资源。

  (7)参与不同形式的学习需依循具体规定,请查询集团或所在单位的相关规定。

  1.3 个人进修资助

  职员个人利用假期或业余时间参加外部专门机构的上岗培训、职称及资格证书考试、攻读学位(历)等,可在顺利结业后向公司申请一定金额的进修资助。具体资助办法请查询《个人进修资助规定》。

  2. 学习(资源)管理

  2.1培训积分制度

  (1)职员参加各种培训并获得结业后,可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申报积分,积分将作为职员在公司参加学习、培训的最全面记录。

  (2)职员的年度累计积分是职员薪金调整或职务晋升的参考依据。

  2.2 内部师资认证制度  公司致力于培养内部讲师,并建有相应激励机制。具体请查询《师资管理规定》。

  2.3 学习(资源)信息公布和查询

  (1) 人力资源部门将收集、整理并实时公布各类培训信息及培训积分,职员可以登录集团内部网站(万网景)查询或咨询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2) 知识管理是实现学习(资源)传承、共享的重要方式,每一个物业公司人都应该及时总结、乐于分享。

  3. 特别提示:保护知识产权政策

  3.1 公司尊重和维护相关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你在分享学习资源的同时必须遵守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政策及规定。

  3.2 公司网络学习平台上提供的各类课程及相关资料均为公司内部资料,只供本公司职员内部使用,不对外开放。

  (1)公司网络学习平台提供的所有音像课程及相关资料均注明出处及版权归属,未经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复制、仿造、转载、摘编、散布等形式私自利用。

  (2)职员在使用内部网所有资料时,不得将其用于个人欣赏、学习、研究之外的任何用途,并尽到对外保密的义务。

  3.3 如无特殊约定,内部讲师讲述的课程公司拥有全部版权。

  3.4 如有职员违反上述规定,除自行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外,公司还将酌情予以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偿的权利。

  4. 发展途径

  4.1你在公司的个人发展表现为你个人价值的提升,不仅意味着能力提升,还包括:

  (1)以出色的业绩和高尚的职业操守赢得良好的职业声誉;

  (2)以丰富的经历和杰出的专业水准获取更多的发展空间;  ......

  4.2 职业体系

  (1)公司关注职员的职业发展,鼓励职员在公司的指导和帮助下制定个人的职业发展计划。

  (2)公司可以向职员提供两种职业发展道路:

  A、专业系列道路,是指在某一个或几个相关的领域内,持续深入的发展,追求专业技能的提升,以成为该领域内专家为目标。

  B、职务系列道路,是指通过协调、组织团队和团队成员工作,完成团队工作目标,实现业绩的方式。

  4.3 晋升机制

  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员将有机会获得晋升和发展。

  A、主动积极,敬业诚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B、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创造出优秀的业绩;

  C、敏锐的察觉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并主动适应变化;

  D、获得同事的高度信任,和他们共同创造优秀成果;

  E、具有全局观念,了解公司的战略;

  F、符合职位的资质要求,并有愿望担任此项工作。

  4.4 内部流动

  (1)公司可以根据你的能力、工作表现和业务需要,在征求你个人意愿后,安排你在本单位乃至集团内进行流动,以更好地帮助你发挥潜质,提升职业发展的必要技能;

  (2)若你有在本单位内部流动的意愿,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办理调动手续并最终确认;

  (3)若你有在集团内跨单位流动的意愿,可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出,依据公司关于调动办理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相关手续完备后,由集团或区域中心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发出内部调动通知函确认,请交接好工作后,依据通知函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新岗位报到;

  (4)人力资源部门将及时公布集团内部职位空缺信息,你可以直接报名也可推荐外部人才,集团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会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5)具体请参阅公司调动管理的有关规定。

  5. 特别提示

  公司不主张职员过于频繁地调换工作岗位:

  5.1 若你入司不满一年,或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不满一年,原则上公司不接受你的调动申请;

  5.2 公司录用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入司两年内不能申请内部调动;

  5.3 在申请调动成功一年之内,公司不再接受你的调动申请。

  公司推动建立高效、公平、赏罚分明的绩效文化,重视提升职员的绩效,并给予公正的评价和公平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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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职员考勤制度

  物业职员考勤制度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责任人负责实施,并坚持日考日记。

  三、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发现当天漏签或签到不实,当事人要受到一定的处罚(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四、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五、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各物业站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各住区出现突发性抢修而占用的非工作时间由公司组织补休。

  六、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一经出现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篇3:物业职员考勤管理规定

  物业职员考勤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

  1、每周工作时间按照相关岗位规定执行。

  2、上班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上班时间另定)。

  3、由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特性,非正常上班时间均需按排义务值班,值班人员各项纪律要求同正常上班。

  (二)考勤签到

  (1)员工工作日上、下班必须签到。

  (2)在岗时不能做任何与岗位不相关的事情。

  (3)员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而未能签到的,应于到岗时签到,并注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确认交人事财务部备查。凡是既未到的又未说明原因的,一律以旷工论处。严禁代(托)人签到。

  (4)迟到: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以内到岗者,作迟到一次处理。

  (5)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无故提前下班者,作早退一次处理。

  (6)旷工:无特殊情况,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以上到岗、未到下班时间30分钟以上提前下班者,均作旷工处理(2小时内计旷工半天,2小时以上计旷工一天)。

  (三)请、休假

  1、病假

  (1)病假一天以内的,当事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报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审批。事后应提交诊疗证明给部门负责人审阅后交公司备查。

  (2)病假一天以上的当事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审核批准(两天以上须经公司批准);事后应出具医院证明。

  (3)突发性疾病可电话通知部门、管理处负责人,事后补请假申请单及医院证明。

  (4)如没有按以上程序办理病假手续,而没有上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5)病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事假

  (1)当事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事由,按程序报批后(审批程序与权限与病假相同),方可休假。

  (2)部门、管理处负责人事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经理助理审批、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须电话向经理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3)如没有按以上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没有上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4)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3、因公外出

  (1)公司员工上班期间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外出。如有外出,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员工外出必须由上一级领导批准。

篇4:物业管理处职员学习培训制度

  物业管理处职员学习培训制度

  1、所以员工必须坚持学习本岗位的专业技能,通过学习培训来提高自身的管理技能和文化素质。

  2、学习培训时间,所有职员必须参加,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

  3、各个部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每月进行一至二次的业务学习,并上报学习内容。

  4、管理处职员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业务学习,进行三次以上的会议,每月考核一次。

  5、学习培训内容:物业管理法规、物业管理知识、管理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安专业知识、消防专业知识、房屋及公共设施维修保养知识、住宅区的基本情况,其他专业知识。

  6、每次考核成绩必须登记造册,作为年度考评的依据之一。

篇5:物业职员请休假管理规程

  物业职员请休假管理规程

  1.0目的:规范职员的请休假管理。

  2.0职责:

  2.1公司领导批准职员请休假(见"批假权限表")。

  2.2综合事务部审核职员各类请休假,按权限批准职员请休假(见"批假权限表"),并对各级职员请休假备案。

  2.3副总经理审核各部门部长的各类请休假,按权限批准职员请休假(见"批假权限表")。

  2.4批假权限表:

  假别  职级事假事假年休假其他假

  1天及以内1天以上  副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

  部门部长、班长副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  其他管理职员部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

  作业层职员部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

  3.0请休假流程:  请假人  部门主管  按职责规定  综合事务部  综合事务部

  4.0销假:

  一天以上的请休假在假期结束后,须在上班的第一天到综合事务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

  5.0休假类型:

  法定节日假、病假、事假、婚假、晚婚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丧假

  5.1法定节日假:法定节日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2病假

  5.2.1病假指职员非因工患病或负伤,需要休假治疗的,可以请病假。职员请病假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5.2.2公司职员因突发疾病须住院治疗或休假而不能及时办理病假手续的,须先电话向请假批准人请假,3天之内办理请假手续。超过以上规定期限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2.3职员病假在法定医疗期内的,享受劳动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5.2.4法定医疗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5.3事假

  5.3.1职员因私人原因不能按时上班,可请事假;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得请事假。

  5.3.2职员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特殊情况须报公司会议批准。

  5.3.3职员请假30天以上为长假,职员请长假须报公司会议批准。

  5.4婚假、晚婚假

  5.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职员,入职后办理结婚手续的可享受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结婚的职员,可享受晚婚假。

  5.4.2职员请婚假、晚婚假须经公司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综合事务部)审核同意。休假完毕,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结婚证原件及计划生育证,否则,按事假计。

  5.4.3婚假或晚婚假的假期和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婚假3天,实行晚婚者(男性满25周岁,女性满23周岁),增加婚假13天(共计15天),工资、福利照发。

  5.4.4享受婚假或晚婚假的职员必须自申请休假之日起1年内休完婚假或晚婚假,超过1年的,不能享受婚假或晚婚假。

  5.5计划生育假:

  5.5.1女员工怀孕8个月可以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孕假,每月只发标准工资。

  5.5.2按国家规定,女员工生孩子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满后上班,每天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

  5.6年休假

  5.6.1职员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年休假。

  5.6.2年休假原则上按年度安排,不能跨年度累计,在1个年度内可分2次休假。

  5.6.3各部门班长及以上职员,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员,可享受年休假天数。

  5.6.3.1职员企业工龄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为10天。

  5.6.3.2职员企业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20天。

  5.6.3.3职员企业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年休假为25天。

  5.6.3.4职员企业工龄满15年及15年以上的,年休假为30天。

  5.6.4本条5.6.3款以外的其他职员可享受年休假天数

  5.6.4.1职员企业工龄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为5天。

  5.6.4.2职员企业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7天。

  5.6.4.3职员企业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5.6.4.4职员企业工龄满20年及20年以上的,年休假为14天。

  5.6.5每年12月份,各部门须制定下年度职员年休假的休假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5.6.6各部门部长以上职员的年休假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因个人或工作原因需调整年休假计划的,也须按此权限报批。

  5.6.7因工作原因被批准不能按计划休完的年休假可享受经济补偿,其他情况均不得享受经济补偿。

  5.7丧假

  5.7.1职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丧亡,可享受丧假。

  5.7.2丧假的假期和待遇按国家规定或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6.0以上各类假均包含路程在内,路费自理。

  7.0支持性工具:

  《请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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