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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物业绩效考核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2-29

  z物业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总则

  1、考核目的

  为了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何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树立zz物业品牌,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速发展。

  2、考核范围

  武汉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二、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统一考核标准和程序,科学制定考核量表及指标,多渠道收集考核资料,及时处理考核投诉。

  2、绝对性考核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能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考核,而非人与人之间的相对考核。

  3、分析性考核原则:按事先研定的考核要素及重点逐条进行考核,而不是对人进行模糊的整体评价。

  4、一元主体原则:鉴于目前公司发展状况,采用直接上级对下级考核的办法更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所以采用一元(直接上级)主体,并配合投诉处理监督。

  三、考核内容

  1、公司绩效考核办法主要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2、工作业绩包括: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创造价值等。

  3、工作能力包括:业务知识技能、分析决策能力、创新能力、自我学习能力、协调能力等。

  4、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协作性、进取性、纪律性、积极性、出勤等。

  四、考核程序

  1、本制度实行前,由各部门(项目)负责组织有关考核制度的学习工作,务必使每名员工在考核进行前了解掌握该制度。今后,凡是我公司新员工,均应在上岗前接受各部门(项目)组织的学习。

  2、月度考核工作,在下一考核期间开始的第一个星期之内完成。由各部门(项目)行政管理人员统一发放月度考核表,只由被考核者与其直接上级共同完成。

  3、年终的考核工作在十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与次年一月的第一个星期之内完成。由各部门(项目)行政管理人员统一发放年终考核表,被考核者及其直接上级、同事、下级共同完成。

  4、考核的各类表格和数据交由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并将结果通知被考核者及其直接上级。

  5、每次考核前,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应与被考核者至少进行一次沟通。

  6、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将结果通知被考核者,由上级与其一起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找出解决方案,并上报行政部门备案。下次考核结束后,将当次考核结果与解决方案比较,判断被考核者是否已解决上次考核中的问题。

  五、考核表

  1、考核工作使用公司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考核表。考核表应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计分细则。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在考核指标的权重分配上各不相同(见考核表)。

  2、月度考核只是由直接上级进行。考核者为每名被考核者填写一份考核表,按不同权重计算得到一个分数,并经被考核者签字认可。

  3、年终考核时,管理人员由上级、本人、按照80%、20%的比例进行打分;操作人员由上级、自己按照80%、20%的比例进行打分。

  六、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应于考核结束后一周内通知被考核者,并由行政部门负责保存考核记录。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绩效奖励、年终奖挂钩。执行细则见薪酬制度。

  2、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个级别,考核分数为90分以上者为A级别,绩效工资发放比例为150%,并给予一定数额的绩效奖励工资;考核分数为80-90分者为B级别,绩效工资发放比例为100%,考核分数为70-80分者为C级别,绩效工资发放比例为70%,考核分数为60-70分者为D级别,不发放绩效工资,并扣固定工资的20%,考核分数为60分以下者为E级别,不发放绩效工资,并扣固定工资的50%,连续两次考核E级别予以辞退。

  3、被考核者如果对考核结果不满,可以在接到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上级提出投诉(部门或项目管理人员向公司负责人投诉,操作层员工向部门或项目负责人投诉),逾期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对于投诉,上级针对其投诉内容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于一周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七、考核责任

  1、考核表不能在规定日期内上交者,取消考核及奖励的资格。

  2、上级在给下级打分时,必须按不低于5%的比例打出"不及格",所有打分人员对于"优秀"的比例应控制在15%以内,对于"良好"的比例约为60%左右,"合格"的比例约为20%,不负责任胡乱打分者本人当期考核成绩降级。

  3、在每次年终考核中,对得分最低及被评为不及格的员工,实行"末位淘汰制度",给予转岗、待岗、下岗的处分。

  第九章. 附则

  各相关单位自行制订的考核制度不得违反本制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之前相关制度同日废止。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章.附件

  1、项目负责人考核表

  2、项目管理人员考核表

  3、操作层员工考核表

  武汉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编:www.pmceo.cOm

篇2:Z物业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Z物业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总则

  1、考核目的

  为了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何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树立zz物业品牌,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速发展。

  2、考核范围

  武汉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二、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统一考核标准和程序,科学制定考核量表及指标,多渠道收集考核资料,及时处理考核投诉。

  2、绝对性考核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能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考核,而非人与人之间的相对考核。

  3、分析性考核原则:按事先研定的考核要素及重点逐条进行考核,而不是对人进行模糊的整体评价。

  4、一元主体原则:鉴于目前公司发展状况,采用直接上级对下级考核的办法更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所以采用一元(直接上级)主体,并配合投诉处理监督。

  三、考核内容

  1、公司绩效考核办法主要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2、工作业绩包括: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创造价值等。

  3、工作能力包括:业务知识技能、分析决策能力、创新能力、自我学习能力、协调能力等。

  4、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协作性、进取性、纪律性、积极性、出勤等。

  四、考核程序

  1、本制度实行前,由各部门(项目)负责组织有关考核制度的学习工作,务必使每名员工在考核进行前了解掌握该制度。今后,凡是我公司新员工,均应在上岗前接受各部门(项目)组织的学习。

  2、月度考核工作,在下一考核期间开始的第一个星期之内完成。由各部门(项目)行政管理人员统一发放月度考核表,只由被考核者与其直接上级共同完成。

  3、年终的考核工作在十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与次年一月的第一个星期之内完成。由各部门(项目)行政管理人员统一发放年终考核表,被考核者及其直接上级、同事、下级共同完成。

  4、考核的各类表格和数据交由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并将结果通知被考核者及其直接上级。

  5、每次考核前,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应与被考核者至少进行一次沟通。

  6、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将结果通知被考核者,由上级与其一起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找出解决方案,并上报行政部门备案。下次考核结束后,将当次考核结果与解决方案比较,判断被考核者是否已解决上次考核中的问题。

  五、考核表

  1、考核工作使用公司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考核表。考核表应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计分细则。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在考核指标的权重分配上各不相同(见考核表)。

  2、月度考核只是由直接上级进行。考核者为每名被考核者填写一份考核表,按不同权重计算得到一个分数,并经被考核者签字认可。

  3、年终考核时,管理人员由上级、本人、按照80%、20%的比例进行打分;操作人员由上级、自己按照80%、20%的比例进行打分。

  六、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应于考核结束后一周内通知被考核者,并由行政部门负责保存考核记录。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绩效奖励、年终奖挂钩。执行细则见薪酬制度。

  2、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个级别,考核分数为90分以上者为A级别,绩效工资发放比例为150%,并给予一定数额的绩效奖励工资;考核分数为80-90分者为B级别,绩效工资发放比例为100%,考核分数为70-80分者为C级别,绩效工资发放比例为70%,考核分数为60-70分者为D级别,不发放绩效工资,并扣固定工资的20%,考核分数为60分以下者为E级别,不发放绩效工资,并扣固定工资的50%,连续两次考核E级别予以辞退。

  3、被考核者如果对考核结果不满,可以在接到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上级提出投诉(部门或项目管理人员向公司负责人投诉,操作层员工向部门或项目负责人投诉),逾期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对于投诉,上级针对其投诉内容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于一周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七、考核责任

  1、考核表不能在规定日期内上交者,取消考核及奖励的资格。

  2、上级在给下级打分时,必须按不低于5%的比例打出"不及格",所有打分人员对于"优秀"的比例应控制在15%以内,对于"良好"的比例约为60%左右,"合格"的比例约为20%,不负责任胡乱打分者本人当期考核成绩降级。

  3、在每次年终考核中,对得分最低及被评为不及格的员工,实行"末位淘汰制度",给予转岗、待岗、下岗的处分。

  第九章. 附则

  各相关单位自行制订的考核制度不得违反本制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之前相关制度同日废止。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章.附件

  1、项目负责人考核表

  2、项目管理人员考核表

  3、操作层员工考核表

  武汉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篇3:物业员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物业员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总则

  1、考核目的

  为了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何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树立zz物业品牌,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速发展。

  2、考核范围

  武汉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二、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统一考核标准和程序,科学制定考核量表及指标,多渠道收集考核资料,及时处理考核投诉。

  2、绝对性考核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能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考核,而非人与人之间的相对考核。

  3、分析性考核原则:按事先研定的考核要素及重点逐条进行考核,而不是对人进行模糊的整体评价。

  4、一元主体原则:鉴于目前公司发展状况,采用直接上级对下级考核的办法更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所以采用一元(直接上级)主体,并配合投诉处理监督。

  三、考核内容

  1、公司绩效考核办法主要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2、工作业绩包括: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创造价值等。

  3、工作能力包括:业务知识技能、分析决策能力、创新能力、自我学习能力、协调能力等。

  4、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协作性、进取性、纪律性、积极性、出勤等。

  四、考核程序

  1、本制度实行前,由各部门(项目)负责组织有关考核制度的学习工作,务必使每名员工在考核进行前了解掌握该制度。今后,凡是我公司新员工,均应在上岗前接受各部门(项目)组织的学习。

  2、月度考核工作,在下一考核期间开始的第一个星期之内完成。由各部门(项目)行政管理人员统一发放月度考核表,只由被考核者与其直接上级共同完成。

  3、年终的考核工作在十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与次年一月的第一个星期之内完成。由各部门(项目)行政管理人员统一发放年终考核表,被考核者及其直接上级、同事、下级共同完成。

  4、考核的各类表格和数据交由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并将结果通知被考核者及其直接上级。

  5、每次考核前,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应与被考核者至少进行一次沟通。

  6、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将结果通知被考核者,由上级与其一起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找出解决方案,并上报行政部门备案。下次考核结束后,将当次考核结果与解决方案比较,判断被考核者是否已解决上次考核中的问题。

  五、考核表

  1、考核工作使用公司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考核表。考核表应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计分细则。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在考核指标的权重分配上各不相同(见考核表)。

  2、月度考核只是由直接上级进行。考核者为每名被考核者填写一份考核表,按不同权重计算得到一个分数,并经被考核者签字认可。

  3、年终考核时,管理人员由上级、本人、按照80%、20%的比例进行打分;操作人员由上级、自己按照80%、20%的比例进行打分。

  六、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应于考核结束后一周内通知被考核者,并由行政部门负责保存考核记录。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绩效奖励、年终奖挂钩。执行细则见薪酬制度。

  2、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个级别,考核分数为90分以上者为A级别,绩效工资发放比例为150%,并给予一定数额的绩效奖励工资;考核分数为80-90分者为B级别,绩效工资发放比例为100%,考核分数为70-80分者为C级别,绩效工资发放比例为70%,考核分数为60-70分者为D级别,不发放绩效工资,并扣固定工资的20%,考核分数为60分以下者为E级别,不发放绩效工资,并扣固定工资的50%,连续两次考核E级别予以辞退。

  3、被考核者如果对考核结果不满,可以在接到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上级提出投诉(部门或项目管理人员向公司负责人投诉,操作层员工向部门或项目负责人投诉),逾期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对于投诉,上级针对其投诉内容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于一周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七、考核责任

  1、考核表不能在规定日期内上交者,取消考核及奖励的资格。

  2、上级在给下级打分时,必须按不低于5%的比例打出"不及格",所有打分人员对于"优秀"的比例应控制在15%以内,对于"良好"的比例约为60%左右,"合格"的比例约为20%,不负责任胡乱打分者本人当期考核成绩降级。

  3、在每次年终考核中,对得分最低及被评为不及格的员工,实行"末位淘汰制度",给予转岗、待岗、下岗的处分。

  第九章.附则

  各相关单位自行制订的考核制度不得违反本制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之前相关制度同日废止。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章.附件

  1、项目负责人考核表

  2、项目管理人员考核表

  3、操作层员工考核表

  武汉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篇4:物业员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物业员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服务目标任务的实现,特制订物业管理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含外聘外包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客户服务中心考核内容:

  1、客户服务中心考核内容五项

  (1)物业理费收取,标准分40分。月度收费任务完成并无业主投诉记满分,月度收费任务完不成,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

  (2)小区(大厦)各类通道、业主楼道、公用设施以及整个小区(大厦)清洁卫生,标准分20分。无业主投诉记满分,如业主投诉一次扣5分,没有按照上述基本要求做事,发生一次扣1-2分,两项扣分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3)小区(大厦)管理有序,标准分20分。大小车辆进出通畅、指示牌显目、停放有序、无盗窃事故发生记满分,如发生盗窃事故或业主投诉一次扣5分,车辆通道无指示牌、停放无序发现一次扣1-2分,两项扣分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4)服务过程规范,标准分10分。严格按照各自岗位职责、服务工作流程做事,人性化服务到位记满分,业主投诉一次扣5分,如有违反工作流程、不按岗位职责做事,违反一次扣1-2分,两项扣分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5)内控制度执行,标准分10分。严格执行物管中心制订的财务预算、人员进出管理、考勤等制度记满分,如有违反一次扣1-2分,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2、客服处考核内容三项

  (1)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分60分。月度收费任务完成并无业主投诉记满分,月度收费任务完不成,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

  (2)服务过程规范,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户服务中心相同。

  (3)内控制度执行,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户服务中心相同。

  3、环境处考核内容三项

  (1)小区(大厦)各类通道、业主楼道、公用设施以及整个小区(大厦)清洁卫生,标准分60分。无业主投诉记满分,如业主投诉一次扣5分,没有按照上述基本要求做事,发生一次扣1-2分,两项扣分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2)服务过程规范,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服处相同。

  (3)内控制度执行,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服处相同。

  4、安全处考核内容三项

  (1)小区(大厦)管理有序,标准分60分。大小车辆进出通畅、指示牌显目、停放有序、无盗窃事故发生记满分,如发生盗窃事故或业主投诉一次扣5分,车辆通道无指示牌、停放无序发现一次扣1-2分,两项扣分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2)服务过程规范,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服处相同。

  (3)内控制度执行,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服处相同。

  5、其他

  (1)客户服务中心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其所属客服处、环境处、安全处的权重为:4:3:3。(客服务处为4;环境处为3;安全处为3)

  (二)行政人资部主要考核内容三项:

  1、本职任务完成,标准分60分。准确、及时、全面完成物管中心和项目负责人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记满分,如出现拖延、差错、应付等情况,发现一次扣1-2分,严重扣5分,两项相加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2)服务过程规范,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户服务中心相同。

  (3)内控制度执行,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户服务中心相同。

  (三)计划财务部主要考核内容三项:

  1、各类财务报表统计及分析精确,上报及时,标准分60分。按照规定的检查制度、工作流程做事,如有违反制度和工作流程做事,违反一次扣3-5分,,扣分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2、服务过程规范,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户服务中心相同。

  3、内控制度执行,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户服务中心相同。

  (四)工程维修(设备)部主要考核内容三项:

  1、设备设施维护,标准分60分。按照规定的检查制度、工作流程做事,设备设施完好,无业主投诉记满分,如有违反制度和工作流程做事,违反一次扣1-2分,业主投诉一次扣5分,两项扣分直至标准分扣完为止。

  2、服务过程规范,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户服务中心相同。

  3、内控制度执行,标准分20分。计分方法与客户服务中心相同。

  (五)项目负责人按绩效考核责任书执行。

  (六)其他人员由各公司参照上述内容制订考核办法。

  三、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

  (一)以每位员工月度绩效工资与考核内容得分挂钩,即每个员工月度工资收入计算方法是:绩效工资×考核得分百分比+基础工资。

  (二)保洁、保安(外包人员)以每月工资收入总额10%与考核内容得分挂钩,即月度工资收入计算方法是:月工资收入总额10%×考核得分百分比+基础工资(90%)。

  四、其他奖励与处罚

  (一)年终奖励。

  1、全年考核平均考核得分95分以上,且公司全年利润或减亏目标任务完成,月度扣发的工资退还,另给予部门经理1800-2000元;主管1300-1500元;员工1000-1200的年终奖励。外聘保安、保洁及季节性临时工给予200--300元的奖励;

  2、全年考核平均考核得分90-95分,月度扣发的工资退还50%,另给予部门经理1300-1500元;主管1000-1200元;员工800-1000的年终奖励。外聘保安、保洁及季节性临时工给予100--200的奖励;

  3、没有达到上述两个标准的,已扣发的月度工资不退还,没有年终奖励。项目负责人按绩效考核责任书奖赔。

  (二)单项奖励

  1、一年两次问卷调查,业主满意率均在90%以上(含90%)的公司,给予每个员工1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新增服务项目收入按年初绩效考核责任书规定实施奖励。

  3、ISO9000质量认证全部通过的管理项目,在全年的执行过程及执行力度中得到好评,给予每个员工100元的奖励。

  4、受到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的表彰及项目创优评先,给予每个员工1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处罚

  1、管理项目各级员工全年考核累计三次80分(含80分)以下的,予以辞退。

  2、管理项目各级员工因个人原因而造成业主不满投诉累计三次,经物管中心调查属实,予以辞退。

  业主投诉包括打入项目所在的地居委会电话、各管理项目负责人专线电话、客服专线电话以及其他形式的投诉。上述专线电话号码各管理项目必须出示公告告知业主。

  五、实施考核办法

  (一)每月各部门考核由各管理项目负责人负总责。具体由考核组负责考核实施,考核组考核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考核实施。

  (二)每月各部门考核(直接上级考核直接下级、直接下级考核上级)得分为基础数,再由考核组进行评定,最终确定考核得分。

  (三)物管中心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检查。其形式包括现场检查、员工座谈、业主问卷调查等,如发现考核中的问题(包括集团领导及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各公司除应在当月考核中予以纠正外,并纳入项目负责人年终责任考核结账。

  (四)实施考核时间为每月25-30日。

  六、以上办法从二0**年六月份开始实施。

  对上述考核办法的补充意见

  各物业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绩效考核制度,现就加强全员绩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补充意见,各物业公司(项目)遵照执行。

  一、各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对本公司(项目)绩效考核制度的落实情况负总责,其本人的绩效考核由物管中心组织实施;其他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各物业公司(项目)经理组织实施,并将全年考核情况报物管中心审核、备案。

  二、考核主要采取企业内部评审和服务对象(业主)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考核得分按下列方式计算:年终考核得分=全年内部评审考核的月平均分*60%+服务对象(业主)满意度调查的平均分*40%。

  三、业主满意度调查主要考核项目中直接面对业主并提供经常性服务的员工。全年问卷调查即当年的5月、11月两次,每次调查要制定出科学的问卷调查表,其内容要能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整体工作现状和业主的意见,要认真组织好,决不走过场。具体要求:有效问卷率不得少于总户数的80%,有效回收率不得少于发放问卷数的80%。对调查结果要及时总结讲评,对合理化建议要有明确的时间表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在楼栋向业主公示。

  四、物业公司中不直接面对业主和不向业主提供经常性服务的其他工作人员(行政人资部、计划财务部等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其服务满意度调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本项调查与业主满意度调查同步组织实施,主要是在集团物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主管以上管理人员中进行问卷调查;

  2、调查按下列方式计分:物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得分*50%+项目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得分*50%;

  3、问卷评分标准依据物管中心《关于下发各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和《关于下发绩效考核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评定。

  五、以提高各项目整体工作业绩为目标,结合绩效考核对员工队伍实行末位淘汰制,奖勤罚懒、优胜劣汰,促进员工综合素质的提升和危机感、责任感的增强。末位员工淘汰数根据项目经营规模大小,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3名。

  六、项目内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做到对每个员工周一有本周工作计划和要求,周五有本周工作计划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结果,以保证月度考核评分的公正合理性和有凭有据。

  部份修改内容

  一、《办法》中的第三条“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修改为:月度20%绩效工资部门负责人100%全留,主管(含主管)以下人员留50%,年终综合考核后结算。月度考核得分为年终考核平均加权分的基分。

  二、《办法》中的第四条的标题“其他奖励与处罚”修改为“奖励与处罚”。

  全年奖励中的第二款修改为:全年考核平均考核得分90-95分,且公司全年利润或减亏目标任务完成,扣发的月度绩效工资总和按全年考核平均考核得分比例退还;其年终奖励标准不变。

  第三款修改为:全年考核平均考核得分89分以下,扣发的月度绩效工资总和按全年考核平均考核得分比例退还;年终综合奖励没有。增加第四款:项目负责人按绩效考核责任书奖赔。

  附件:绩效考核评分表

篇5:物业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 目的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心,为全体员工树立学习的标杆,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2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含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部门主管、一般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

  3 职责

  3.1 各部门、管理处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和绩效系数的评定。

  3.2 公司综合部:负责各部门、管理处绩效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

  3.3公司品质部:负责对各部门、管理处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的监督、指导和考核。

  4 定义无

  5 管理程序

  5.1考核目的

  5.1.1 通过考核制度的规范和约束,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

  5.1.2通过绩效考核,加强各级员工间的横向、纵向多维度考察、沟通,增进员工与上级领导间的相互了解。

  5.1.3 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一方面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和目标导向,促使员工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工作业绩和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强化员工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促进优秀员工脱颖而出。

  5.1.4 通过绩效考核把握每个员工的工作执行情况与能力,从而有的放矢地进行培养与教育,实现公司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5.2 考核原则

  5.2.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5.2.2 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亲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5.2.3 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5.2.4 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

  5.3 考核对象根据公司组织架构图,每位员工由其直接或间接上级对其考核,总经理总体监督绩效考核实施。考核对象 考核执行人员 考核复核公司职能部门 副总经理、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各管理处 公司职能部门、副总经理、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职能部门员工 部门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管理处主管 管理处负责人 品质部、综合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管理处一般管理员 管理处负责人、主管 品质部、综合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5.4 考核时间

  5.4.1 职能部门及各项目负责人的考核周期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核;

  5.4.2 部门主管、普通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的考核周期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

  5.5 考核内容及指标

  5.5.1 职能部门负责人:按各项目负责人季度绩效系数的平均值为计算依据;

  5.5.2 项目负责人: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5.5.3 主管及以下员工,以直接领导的月度评价为依据,包括二三级品质督查标准、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各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效果。

  5.6 考核过程控制

  5.6.1 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下同)考核

  5.6.1.1 考核项目及内容类别 考核范围 考核依据 考核标准 权重 定量 物业费收缴 收缴率 月度计划数 35%其他费用收缴率 水电费 截止上月应收金额的80% 15%停车费 月度计划数 多种经营费用 当月应收数 定性 品质督查 品质督查评分 一级督查标准及集团督查得分 25%安全责任事故 无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为0 10%社会负面影响 媒体爆光等 造成负面影响 5%客户满意度 满意度调查 客户满意率 10%

  附注:1、其他费用收缴率中,以项目涉及的其他费用收缴平均率计核;2、其他费用仅一项的,以单项费用收缴率计核,无其他费用收缴任务的,该项目权重纳入物业费收缴中。

  5.6.1.2 时间安排时间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定量考核时间 3月 6月 9月 12月定性考核时间 每月25日-30日 每月25日-30日 每月25日-30日 每月25日-30日绩效发放时间 4月 7月 10月 次年1月5.6.1.3 季度考核系数

  5.6.1.3.1 项目经理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物业服务费收缴率*35%+其他费用收缴率*15%*品质督查得分*25%+安全事故发生*10+社会负面影响*5%+业主满意率*10%5.6.1.3.2 项目经理季度绩效考核得分即做为其绩效系数。

  5.6.1.3.3 项目在一个月度内发生安全事故达到两次的,项目经理当月绩效系数不得高于0.6。5.6.2 管理处管理员(含主管)及一线员工考核

  5.6.2.1 管理处主管考核由管理处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完成情况、领导能力及管理处负责人对各部门依据《品质督导作业指导书》中二级督导结果等因素直接确定被考核者的考核系数*。

  5.6.2.2 管理处一般管理员由各部门主管根据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完成情况及部门主管对本部门人员依据《品质督导作业指导书》中三级督导结果等因素直接确定被考核者的考核系数*。

  5.6.2.3 管理处一线员工考核由各部门主管或队长依据各部门依据公司《品质督导作业指导书》中三级督导结果结果直接确定员工考核系数*。

  5.6.2.4 管理处收费人员考核

  5.6.2.4.1 管理处收费人员考核同时采取与收费任务完成情况挂钩,若管理处下设管家岗位的,考核对象为管家岗位人员;若管理处未设管家岗位的,考核对象为管理处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5.6.2.4.2 收费人员的考核按月计核,考核依据为管理处根据年度目标分解的月收费计划。

  5.6.2.4.3当月收费任务按时完成的,其考核由直接上级根据员工的工作态度、规章制度遵守情况确定考核系数*。

  5.6.2.4.4 当月收费任务未按时完成的,若月度收缴任务未达到月度计划任务的80%,本月该员工的的考核系数不得高于0.7。

  5.6.2.4.5 当月收费任务超额完成的,若前期收费任务有未完成的,超额部分先予计补前期差额部分,并按计补差额率补发前期扣发绩效(补发绩效=超出金额÷差额总数×扣发绩效总数);若前期收费任务全部按时完成的,则超额部分可予核减下月收费计划。

  5.6.2.5 考核项目及内容

  5.6.2.5.1 客服部类别 考核范围 考核依据 考核标准 权重 定量 物业费收缴 物业服务费收缴率 月度计划数 50%其他费用收缴率 水电费 截止上月应收金额的80% 30%停车费 月度计划数 多种经营费用 当月应收数 定性 品质督查 品质督查评分 二、三级督查标准 10%内部满意度 管理上级评分 部门上级领导评分 10%

  附注:1、其他费用收缴率中,以项目涉及的其他费用收缴平均率计核;

  2、其他费用仅一项的,以单项费用收缴率计核,无其他费用收缴任务的,该项目权重纳入物业费收缴中;3、内部满意度评分:部门员工的以部门主管评分为准,主管以项目经理评分为准。

  5.6.2.5.2 环境部类别 考核范围 考核依据 考核标准 定性 品质督查 品质督查评分 二、三级督查标准 70%内部满意度 管理上级评分 部门上级领导评分 30%附注:内部满意度评分:部门员工的以部门主管评分为准,主管以项目经理评分为准。

  5.6.2.5.3 秩序维护部类别 考核范围 考核依据 考核标准 权重 定性 品质督查 品质督查评分 二、三级督查标准 50%内部满意度 管理上级评分 部门上级领导评分 20%安全责任事故 无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为0 20%车辆收费管理 收费及进出管理 车辆费用到期收缴率 10%

  附注:1、不涉及车辆收费管理的项目,其权重计入品质督查中;2、内部满意度评分:部门员工的以部门主管评分为准,主管以项目经理评分为准。

  5.6.2.5.4 工程部类别 考核范围 考核依据 考核标准 权重 定性 品质督查 品质督查评分 二、三级督查标准 50%内部满意度 管理上级评分 部门上级领导评分 20%设备安全 设备安全发生 设施运行导致的事故发生为0 20%水电管理 抄录与分摊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抄录与分摊 10%附注:

  1、内部满意度评分:部门员工的以部门主管评分为准,主管以项目经理评分为准。

  2、不涉及水电管理的项目或员工,其水电管理权重计入品质督查中5.6.2.5.5 商管部类别 考核范围 考核依据 考核标准 权重 定量 物业费收缴 物业服务费收缴率 月度计划数 50%其他费用收缴率 水电费 截止上月应收金额的80% 30%多种经营费用 当月应收数 定性 品质督查 品质督查评分 二、三级督查标准 10%内部满意度 管理上级评分 部门上级领导评分 10%附注:

  1、其他费用收缴率中,以项目涉及的其他费用收缴平均率计核;

  2、其他费用仅一项的,以单项费用收缴率计核,无其他费用收缴任务的,该项目权重纳入物业费收缴中;

  3、内部满意度评分:部门员工的以部门主管评分为准,主管以项目经理评分为准。

  5.6.2.5.6 时间安排时间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考核时间 每月25日-30日工资发放时间 次月

  5.6.3 公司职能部门经理(含副经理,下同)考核5.6.3.1 考核项目及内容以公司所属各项目的项目经理季度平均系数为依据

  5.6.3.2 季度考核系数考核系数=各项目绩效评分合计数/项目数

  5.6.4 公司职能部门员工考核部门员工考核由部门经理根据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完成情况直接确定被考核者的考核系数*。

  5.7 考核结果与工资应用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本部门/管理处员工实施绩效考核,避免平均主义、徇私舞弊及打击报复等现象的出现,同时根据员工绩效的优劣程度确定本部门/管理处员工的绩效考核系数,考核过程力求客观、公正、公平。

  5.7.1 员工实发绩效工资 = 绩效工资基数* *,各部门与项目将员工绩效评定表于每月连同员工考勤一并上报公司综合部。

  5.7.2 *是由被考核者及直接考核者依据各项工作完成率、督导结果、工作态度、规章制度遵守情况等因素计算或直接确定的考核系数。

  5.7.3 公司职能部门与项目负责人的绩效系数由公司品质部负责计核,其他员工的考核需填报《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系数评定表》在每月月底前连同项目内自行开展的品质督导结果及绩效系数计算依据一并上报公司综合行政部复核。

  5.7.4 公司综合行政部对各部门、项目管理处上报的《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系数评定表》进行复核,员工月度绩效系数计算错误或与项目实际情况差异较大的,发回重新评定上报复核,复核无误的,综合行政部签字确认。

  5.7.5 各部门、管理处同时结合与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年度考核,对于本年度中工作优秀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目标责任书相关条款予以相应奖励,同时考核结果做为年度优秀员工评选的依据之一。

  5.7.6 公司除职能部门及项目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按季核发外,其他岗位人员绩效工资均按月核发。

  5.8 绩效反馈与应用

  5.8.1 绩效反馈

  5.8.1.1 考核后考核者要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面谈,让他们充分理解、认同实施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意义和作用,使绩效考核在全体员工认同的工作环境下进行。

  5.8.1.2考核者对被考核者日常工作中的违纪事项要当场指出,说明扣分标准,并详细记录;月绩效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后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5.8.2 绩效考核对职务的调整公司将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作出岗位或职务上的调整。

  5.8.2.1 一般管理人员

  5.8.2.1.1 一般管理人员个人月度绩效考核持续突出者,优先选拔和提升。

  5.8.2.1.2 一般管理人员连续三个月考核系数低于0.7,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者,待岗培训,培训期为一个月。待岗培训期间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不享受其它福利工资。待岗培训期满一个月后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者,公司可对其给予调岗或者辞退处理。

  5.8.2.2 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含主管)

  5.8.2.2.1 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含主管)月度绩效考核持续突出者,优先选拔和提升。

  5.8.2.2.2 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含主管)连续三个月考核系数低于0.7,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者,给予降职处理。降职后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者,待岗培训,培训 期为一个月。待岗培训期间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不享受其它福利工资。待岗培训期满一个月后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者,公司可对其给予调岗或者辞退处理。

  6 相关文件

  6.1《品质督导作业指导书》

  7 相关记录

  7.1《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系数评定表》

  7.2《员工月度考核互评表》

  7.3《绩效考核系数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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