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人员招聘甄选与录用管理程序
物业人员招聘、甄选与录用管理程序
一、招聘的原则
1.人员招聘录用以提高组织效率、提高组织竞争力、促进组织发展为根本目标。
2.人员招聘必须坚持计划性原则。
3.人员招聘必须坚持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的原则。
4.招聘录用程序必须坚持科学化、规范化原则,为部门提供可靠、及时、适当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招聘条件
1.管理人员
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2-40岁之间,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路清晰,无不良习惯。应聘会计、出纳者须持有效的**市财政局发放的《会计上岗证》,出纳人员及汽车驾驶员本人须具有**市主城区常住户口,或须由具有**市主城区常住户口的人员提供担保。
2.专业技术人员
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2-45岁之间,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路清晰,无不良习惯。应聘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市劳动局发放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
3.安全管理员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28岁之间,身高1.75米以上,两眼裸视视力均在0.80以上,退伍军人优先,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路清晰,反应灵敏,无不良习惯。
4.保洁员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40岁之间,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政历清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路清晰,反应灵敏,无不良习惯。
三、招聘与录用程序
1、用人部门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填写《职位空缺申报表》报给人事管理员审核后,报经理审批。
2、人事管理员统一组织、安排招聘场地、时间、人员及有关事宜。
3、人事管理员根据招聘情况、应聘资料等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
4、人事管理员统一组织应聘人员的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5、用人部门负责人须参加应聘人员面试工作。
6、面试合格人员需参加由人事管理员组织的心理测评。
7、用人部门负责人与人事管理员协商,初步决定拟录用人员。
8、安全管理员、保洁员由人事管理员确定录用,管理及技术人员由部门经理审批确定录用。
9、人事管理员检查拟录用人员的各类证件之有效性及合法性。
10、人事管理员安排拟录用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须贴本人一寸近照,并由部门加盖骑缝章。
11、人事管理员向体检合格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并组织其参加入职培训。
12、参加部门入职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人员方可被部门正式录用。
四、被录用人员必备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3.体检合格表(部门指定医院)原件;
4.婚育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5.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能力的资料;
6.***市**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7.应聘人员如无本市主城区常住户口,还须备以下资料: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办理,已婚、未婚均须)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有效的暂住证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本市常住户口的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该担保人须有正式工作单位,并留存单位开具的有效身份证明、家庭住址、办公或住宅电话;
担保人在人事管理员亲笔签署的担保书。
五、部门内部招聘
1、人事管理员接到各部门职位空缺申请表后,根据职位性质确定是否在部门内部招聘;
2、人事管理员将需内部招聘职位及条件向全部门公告,符合条件的员工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均可参加;
3、人事管理员审核报名人员的材料,组织考试、面试、考核;
4、考核合格后。由人事管理员开出调动通知单,方可上岗。
六、试用与转正
1、员工试用两个月后三个月内,须独立填写《新员工试用情况反馈表》,于参加部门组织的"强化培训"时交给培训老师。
2、通过强化培训考核的人员,由其主管上级根据其工作表现及能力,为拟转正人员填写《转正审批表》,并于每月25日前报人事管理员审核。
3、经人事管理员审核同意后,须将该员工的《转正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审批。
七、有关转正的相关规定
1、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原则上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四个月,录用人员必备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转正。
2、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延期一个月转正,可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参加部门组织的强化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具备转正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延期一个月转正,可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员工延期转正的,部门经理须对其进行延期转正面谈,每延长一个月试用期需面谈一次,并填写《面谈表》经当事人签名确认,《面谈表》原件报人事管理员存档,部门保留复印件。
八、附相关表格:
《职位空缺申报表》;
《求职表》;
《报到通知书》;
《面谈表》;
《转正审批表》;
《新员工试用情况反馈表》。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员工招聘录用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招聘、录用、离职管理办法
一、招聘
1、用人原则:
本公司以“任人为贤,人尽其才”为用人原则,
2、招聘目的
2.1缺员的补充;
2.2公司发展,业务扩张;
2.3公司对组织结构的调整;
2.4为了使组织更具有活性化,必须引入外来的经验者时;
2.5为公司发展储备人才;
3、招聘程序:
3.1公司招聘:招聘员工的部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申请表,并附上需招聘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的资料可通过工作写实和经验座谈的方法获取。人力资源部详细审核申请职位之工作性质、等级等事项,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招聘。
4、招聘方法
4.1根据职位说明书拟定招聘内容;招聘内容需说明征聘者的岗位、人数及所需的资格条件,并注明待遇。
4.2招聘渠道:人才市场、网络、报刊等。
4.3由公司员工推荐。
5、初步甄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5.1让求职人员填写求职表,目的在于获得求职人员的背景信息,对不合要求者加以淘汰。
5.1.1对属技术性工作的人员招聘应进行技术操作测试。
5.1.2对管理职位人员可用审查其学历、经历以鉴定其资格。
6、面试
6.1特殊岗位的人员:可组成面试遴选小组,具体组成人员。
6.1.1 人力资源部主管
6.1.2用人部门主管
6.1.3专业人士。对该职位的工作有深切了解及密切的工作关系。
6.2面试方法:采取合议制面试或者采取阶段制面试,最后由用人部门主管的意见起决定性作用,遴选小组其他成员的意见起参考作用。
6.3面试内容:根据招聘职位说明书设计面试内容,以作为衡量面试者的标尺。
以下内容可作参考:
6.3.1仪容;
6.3.2人生观、社会观、职业观;
6.3.3人格成熟程度(情绪稳定性、心理健康);
6.3.4个人修养;
6.3.5求职动机;
6.3.6生活设计;
6.3.7工作经验;
6.3.8相关的专业知识;
6.3.9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社交能力;自我认识能力;支配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分析判断能力;
6.3.10责任心、时间观念;
6.4普通岗位人员:
7、录用:通过面试,确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
1、录用程序
2、新进员工报到说明
经面试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到公司试用。被通知人应首先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并提供相关个人资料,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应的就职手续。
2.1新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
2.1.1最高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2.1.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1.3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提供技术资格证及复印件。
2.1.4近期免冠相片2张。
2.1.5体检证明。
2.2人力资源部为新进员工办理以下手续
2.2.1发放员工工作证。员工必须保护好工作证,若工作证遗失,将赔偿工本费5元,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3、岗前培训
3.1人力资源部
3.1.1公司简介:公司经营范围、现状、奋斗目标
3.1.2企业文化、组织机构。
3.2项目部
3.2.1规章制度。
3.2.2公司对员工道德、情操和礼仪的要求;
3.2.3介绍公司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3.2.4工作技能培训。
3.2.5解答员工提出的质疑。
4、试用
4.1通过岗位培训,合格者按公司规定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根据员工的表现和业绩,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5、正式录用
5.1试用期满后,由部门提名,用人部门交一份《员工试用考查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可转正。
三、离职
1、 类别:自动离职、辞职、解聘、开除
1.1自动离职:擅自离岗三天以上
1.2辞职:因个人原因需离开
1.3解聘: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公司运作情况不良好
1.4开除:严重违反厂纪厂规或有违法犯罪行为者。
2、 手续办理程序:
2.1自动离职:
2.1.1员工旷工三天(含)以上、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三天(含)以上而又未续假或续假未批者,算自动离职,公司当视员工单方面解除雇用关系。
2.2辞职
2.2.1离职需提前向本部门申请。
2.2.1.1部门负责人需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
2.2.1.2行政人员需提前半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
2.2.1.3.护卫及保洁岗位需提前一周向公司提出申请。
2.2.2用人部门对辞职申请逐级审批。对平时表现优秀的辞职员工,应加以疏导挽留。与辞职人员积极沟通,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或者待遇的可能性。
2.2.3用人部门各级主管审批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与辞职员工作必要之面谈及沟通,了解离职的真实原因,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建议;以作为今后人力资源及整个企业管理的改善点。
2.2.4公司员工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的连贯顺利进行。因特殊情况要求提前或延期离职的,双方可协调解决。
2.2.5员工在申请辞职期间,仍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规定追究责任。
2.2.6工资核发
2.2.6.1以正常程序办完手续后,即可核发工资。
2.3解聘
2.3.1由于员工业绩达不到公司要求或该员工违纪违规被公司除名,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共同商议决定后,由人力资源部下发解聘通知单,3天之内办理离职手续。
2.4开除
2.4.1违纪开除者,按公司规章制度处分或罚款后,结算其结余工资,若有违法情节,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相关表格
1、用工申请表
2、员工应聘表
3、面试表
4、员工录用报到表
5、员工试用考核表
6、解聘、离职表
7、离职交接表
篇3:物业员工招聘录用及转岗离职程序
员工招聘录用及转岗、离职
1、申报招聘计划
1)各管理处确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应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报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室审批通过后方可增补录用人员;
2)《人员增补申请表》经流转批准后,复印件转回申请部门,原件留存人事部门。
2、招聘范围
1)招聘下岗、协保、待退休。男员工不超过58周岁、女员工不超过50周岁(特殊情况需要除外)。
2)不招聘员工家属、失业人员、外来人员。个别岗位确因招聘困难而需招聘上述人员时,必须先向公司人事部门申请,经总经理室同意后方可招聘。擅自招聘者将承担一切责任。
3)对原自行辞职或被解聘的员工,不能再次招聘。如有特殊情况,须先向公司人事部门申请,经总经理室同意后方可招聘。
3、招聘程序
1)管理处负责本管理处员工的招聘、面试、录用(合同制员工、出纳兼接待、主管以上管理人员除外)。
2)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各类职介所、街道等,公布录用条件。
3)面试:经职介所、街道等机构推荐的人员,由管理处经理、主管面试。
4)录用:面试合格的人员应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供从业资格证、专业等级证书、身份证、有效的下岗证明、劳动手册(协保)、待退休证明等,并交近期报名照2张。管理处须对原件加以认定,并将复印件留存。
5)培训:对面试合格者进行上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签订劳务合同:与经考试合格上岗的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每次期限为3个月。
(1)凡属下岗、协保、失业人员的劳动关系进登记注册的劳动服务机构,管理处将录用人员资料备齐后统一由公司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
(2)凡属退休、待退休、外来人员的劳动关系挂靠管理处。
4、转岗、离职手续
1)员工转岗应交回属该岗位的一切资料、工具、工作服、工具箱、办公桌等;
2)员工离职应交回属于管理处的一切财物、资料,包括:业务档案、业务交往中所获得的有关资料和文件、工作制服、员工佩章、更衣箱、办公桌、工具箱、员工手册及本岗位的工具、相关资料,否则,管理处有权扣留薪金,直至有关手续办妥为止。
3)交接时应有详细的书面说明,且须有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签字确认,移交清单原件由管理处归档(管理处经理的移交工作由办公室、管理部共同参与,移交清单原件交办公室归档,复印件留管理处)。
4)“工作移交清单”经管理处经理核准后,交出纳结算工资。
5)离职员工工作移交结束后,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区域。
篇4:HS集团公司招聘录用程序
HS集团公司招聘录用程序
招聘录用程序可分为:申请、招聘、考核、培训、录用、上岗。
1申请程序:
1、申请部门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报主管领导审批。
3、申请表报行政管理部审批。
4、申请表报总经理审批。
5、申请表转入行政管理部进入招聘程序。
2招聘程序:
行政管理部根据申请表的要求,通过各种渠道选拔公司需要的人才。
3考核程序:
行政管理部与申请部门共同对应聘者进行专业考核及素质考核。
4岗前培训程序:
1、行政管理部负责对企业历史、公司规章制度、员工素质的培训
工作。
2、所在部门负责对专业知识、工作程序的培训工作。
3、培训后进行考核,行政管理部、申请部门通过后进入员工档案
存档。
6录用程序:行政管理部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
7上岗程序:应聘者通过以上程序后上岗工作。
8其它规定:
1、招聘时注意给应聘者良好的企业形象。
2、对应聘者考虑的因素:
(1)、上一个工作岗位;
(2)、上一个工作习惯;
(3)、应聘者在原单位的工资水平;
(4)、工作历史(避免选择过多跳槽的人);
(5)、受教育程序(不仅学历,还有在以前企业的受教育程度);
(6)、对未来的前瞻性(理想);
(7)、道德品质;
(8)、人际关系。
篇5:绿谷集团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绿谷集团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一、员工的招聘
1、用人部门由于职能空缺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书面招聘需求,应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理由,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职责,岗位条件等。
2、人力资源中心根据编制、预算、业务发展需要,经审核同意以后(若超编,需报主管总裁同意后),开始招聘,用人部门非经授权不得自行面试招聘。
3、人力资源中心经过初选后,用人部门进行面试。
4、用人部门只能在人力资源中心提供的人选范围内(部门经理以上须经总裁面试)考察候选人的能力,并根据下管一级的原则确定最终录用。
5、人力资源中心与录用人谈判工资,若超出规定,则与用人部门协商是否换人或报财务总监同意以个案处理。
6、人力资源中心负责通知录用人报到,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入司培训。以上1-6项操作一般控制在一个月内。
7、各产品委员会或外地分公司经授权自行招聘的,应在录用后一个月内,将录用的基本情况(合同期限、个人简历、工资起薪)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8、员工招聘采用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向社会招聘;也能够采用本公司内部人员推荐的方式,提供人才线索。
二、员工的录用。
在人事部门与用人部门共同参与下,人事部门将应聘者个人情况,诸如,<求职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及其它有关证书复印件等个人资料,以及用人部门意见,以书面形式报主管总裁,经主管总裁批准同意录用后,再由人事部门对录用人员进行审核或考察之后方可录用。
三、新员工报到
1.正式录用的新进员工应于指定报到日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络,否则视同放弃(特殊情况例外)。报到时应携带下列人事资料:
(1) 居民身份证原件;
(2) 最高学历证书和其它有关证书正本;
(3) 劳动手册;
(4) 1寸近照二张。
2.非本市户籍员工报到时,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必须具备:
(1) 拟聘用人失业证或离职证;
(2) 就业证或居住证;
(3) 健康证明(上海市卫生局指定医疗机构出具)。
3.员工报到后,应将本人劳动人事资料和劳工关系送交人事部门,由该部建档管理。如果员工未能及时将个人资料以及异动状况告知而导致个人权益受损,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四、新员工的试用
1.新进员工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2.特殊岗位或重要岗位的新进员工,除董事长或总裁特批,可免于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3.被录用的员工,一律签订<保密协议>、<保证书>和<劳动合同书>。
五、新员工的转正
1.试用期员工经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定职,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
2.试用期满转正,必须填写<转正申请表>,经主管总裁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六、为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原则上本公司对所有员工根据每年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重新聘任一次。
七、员工的任免或调动。
1.员工任免或调动时皆应填写<调动申请表>。
2.员工任免时,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绩效考核,报请总裁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执行。
3.员工调动时,人事部门在征得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意见后,报总裁批准后执行。
八、人事部门与用人部门在招聘、录用人时之间的关系
在招聘、录用过程中,人事部门与用人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与用人部门一起参与整个招聘过程,以确保招进的人符合用人部门要求。在整个招聘和录用过程中,用人部门最好要根据业务开展的情况,提出招聘、录用人计划,以便人事部门有目的地开展招聘工作;人事部门也应充分了解和理解用人部门的用人要求,及时调整招聘策略。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或其事前隐瞒者,一经发现即予解聘:
(1) 剥夺公民权尚未复权者;
(2) 曾犯重大刑事案件者;
(3) 现受缓刑之宣告者;
(4) 曾有挪用或侵占公款、公物行为者;
(5) 身患恶疾和身体衰弱不堪任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