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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业档案管理工作的思考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5-09-02

  对物业档案管理工作的思考

  作为迄今为止最大的中美合资企业,成立于1997年6月12日的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凭借着其高水平的信息化建设,已跻身"中国信息化500强"。可以说信息化是上海通用制胜的法宝之一,早在20**年,上海通用在进行多轮竞投标之后,与北京量子伟业软件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档案管理系统项目合作项目。这一项目的开展,推动了我国合资企业档案信息化实践的发展。

  相对来说,物业管理从事的是服务性的工作,服务质量是核心竞争力,在如何提高服务质量的比拼中,物业档案管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物业档案管理状况基本可以反映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评价物业管理质量并综合反映物业管理基本状况。

  物业档案的分类

  在对物业档案进行分类时,往往存在一个误区,将物业服务企业的所有档案都包括在物业档案中,这其实是因为没有弄清物业档案外延造成的。物业档案主要是指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业务档案,其中会包括部分物业管理企业的文件,比如物业管理企业致业主的公告,又比如物业管理企业关于管理费定价的相关文件等等。这部分文件既属于物业档案的范畴,也包括在物业管理企业本身的档案里,但不能说物业管理企业的档案就是物业档案的组成部分。

  《大连市物业档案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物业档案由物业管理档案、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档案两部分组成。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档案是物业产权人大会及其委员会在行使权力、义务等自我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文件材料。该办法是按照物业档案的所有人不同对物业档案进行分类的,包括物业管理企业所有和业主委员会所有的档案。《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规定:物业档案包括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基础资料、房屋产权产籍资料和物业经营管理资料。该办法是按照物业档案的自身属性不同进行分类的。

  物业档案管理原则

  1)安全至上原则。

  物业档案管理和传统档案管理一样,注重安全问题。保存物业档案的场所必须符合档案管理相关要求,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设施,温湿度环境根据载体的不同控制在合适的范围。物业档案需要配备专人负责,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确保物业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2)集中分散原则。

  目前有很多大型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项目众多,下属机构数量庞大,业务千差万别,在这种情况下,应做好集中与分散兼顾。物业管理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层面,应设立专门的物业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指导物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定统一的物业管理规范办法和制度,整合各部门资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集中负责物业档案管理的政策制定和规范管理工作。各项目部门具体负责本地物业档案的管理工作,接受监督指导。

  3)业务对应原则。

  如今的物业管理已经突破了传统的设备维修、设施养护以及清洁安保等范畴,向着更新、附加值更高的方向发展。物业档案管理工作应该根据物业管理内容的增加,做出适当调整,完善收集归档范围。凡是物业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应归档保存。根据业务门类的不同,适当调整档案分类方法,做到更方便、更高效的实现物业档案的科学管理。

  4)规范管理原则。

  物业档案应该遵循现有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行业规章,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管理。物业档案管理要遵循档案管理的普遍规律,采用科学的方式方法,确保档案完整保存,发挥应有的效用,避免特立独行、标新立异、自搞一套。

  5)评价指标原则。

  物业档案管理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物业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成效,物业档案管理应该成为物业管理考评的重要指标。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将物业档案管理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完善管理制度和评价制度,切实有效推进物业档案管理工作。业主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在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时,应将物业档案管理水平作为重要指标,择优选用。在物业服务企业进场后,对其进行的年度考评中,也要将物业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指标,严肃对待。

  物业档案管理发展思考

  国内知名企业大唐国际现已实现了集中分级管理,构建起了立体式企业数字档案馆。据了解,其支持集中式存储、分布式共享的集团型档案管理模式,采用集团总部集中建设模式,集团总部配务高容量的存储设备对所有数据实行定期备份,保证数据的长期安全。同时,集团总部档案部门可以根据授权通过系统中的“转向”功能,进入各下属档案部门的系统,查看相关的统计信息、工作进展情况,实现网络上的业务指导。通过网络实现下属分支机构之间、集团总部与各下属分支机构之间的档案信息共享、汇总、移交和传递。通过通用的WEB查询平台和统一的权限管理,在任何分支机构都可以进行跨部门、跨单位、跨地域的档案检索、浏览和下载利用,形成集团总部和下属分支机构之间的虚拟档案信息中心。

  对物业管理来讲,还远远达不到这样的层面和水准。就物业档案管理目前的现状来说,首要的是通过制定相关的物业管理规范,明确物业档案的移交程序和范围。如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房屋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移交物业档案,并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包括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但是,由于物业档案存在多头管理和移交不规范的情况,加之有关法律规范缺失,物业档案管理工作存在不规范、不权威的现实问题。档案本身具有法律凭证效力,被认定为真实有效的档案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证明当事方的诉求合法有效。

  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也有仿冒和篡改档案的事情发生,因此档案作为凭证的法律效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当事双方发生法律纠纷时,物业档案可以作为有力证据支持某方的法律诉求,但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物业档案的保管方,在提供档案佐证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处于强势地位。业主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处于弱势地位。对有利于物业管理方的证据,业主方往往以对方有机会篡改为由不予采信,对有利于业主方的证据,物业管理方不愿意主动提供甚至销毁篡改,造成了物业档案凭证危机。

  解决该问题的最好手段,就是引入物业档案的登记备份机制。研究分析物业档案的结构形态,选择具有凭证价值的档案,如物业费明细、水电费缴交单、物业配套用房租赁合同等等,适时备份到第三方机构(档案馆、建设局等单位),在发生纠纷时,调出原有备份的档案信息,确保物业档案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化解矛盾,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科学健康发展。

  当然,物业档案的管理始终要从探索自身规律入手,着眼于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这样才更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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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档案管理工作概述

  物业档案管理工作概述

  一、物业档案的概念

  (一)档案的前身

  档案来源于文件,文件是档案的前身。一切档案都是在文件使用完毕或办理完毕后转化而来的。

  “文件”广义指组织或个人为处理事务而制作的记录有信息的一切材料,是人类记录、传递和贮存信息的一种工具。一份文件产生后有一段时间的现行效用,这时被称为“现行文件”。这一段时间过后,其现行效用消失,但仍有查考价值,便称为“历史文件”,经过系统化、有序化的整理,组成案卷继续保存。在很多场合,“历史文件”被认为是“档案”的同义词。

  在国外档案学界,多用“......的文件”或“......的文献”等以“文件”为上位概念的提法来定义档案。国际档案理事会主持编纂的《档案术语辞典》(1984)将档案描述为“由那些形成他们的人或由他们的职能继任者为了自己利用的目的或因为他们的档案价值,经过挑选或未经挑选的、由某个适当的档案馆永久保存的非现行文件”。而对“文件”则解释为“由一个团体、机构、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律义务时或在各种具体事务活动中形成或收到和保管的记录信息,不管其形式和载体如何。”

  在我国档案界,以“文件”为属概念也是档案定义的一种主要模式。何鲁成所著的《档案管理与整理》(1937)是我国档案学形成时间内容比较系统的一本书,其中指出:“文件未必一一归档保存,唯须长期保存而留待参考者方可作为档案,其中包括机关内所收入及发出之公布的意思表示之文件及附件。”

  (二)档案的定义

  “档案”一词在我国始见于明代,但最经常被引用的出处是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的《起居注》。该年十月,在批阅秋审众犯册时,“上问:‘马哈喇之父与叔皆没于阵,本身亦有功牌,其罪如何?’大学士明珠奏曰:‘马哈喇之父、叔阵没,皆系松山等处事,部中无档案,故控告时部议不准。’”

  我国对档案学的研究从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至今,全国档案界对档案一词的定义多有论及,提法各异。何鲁成在《档案管理与整理》中写道:“档案者乃已办理完毕归档后汇集编制留待参考之文书。”1960年第一期《档案工作》杂志社论中写道:“档案是本机关在工作和生产中形成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并且经过立卷归档,作为真实的历史记录集中保管起来的各种文书材料(包括技术、影片、照片、录音带等等)。”1985年国家标准局发布的《情报与文献工作词汇基本术语》和《档案著录规则》中档案定义为“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社会实践活动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态的历史记录。”1996年7月5日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从法的角度规定了档案的范围:

  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

  (三)物业文件与物业档案

  物业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主要有两大部分,即物业管理公司日常运作形成的普通管理文件和物业管理实际操作接收和形成的多种专业性文件。这些文件完成了现行功能之后,就过渡为物业档案。

  物业管理公司日常运作形成的普通管理文件包括行政管理文件、人事管理文件、财务管理文件等。物业管理处接收的专业性文件包括接管验收时接收房屋的建筑工程资料、设备和产权资料;形成的专业性文件包括住户入住后不断形成并补充的业主(住用人)资料;常规物业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物业维修文件、物业租赁文件和管理服务文件;物业管理公司开办多种经营活动形成的经营管理文件等。

  但是,物业管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文件并不都是物业档案,对照档案法对档案的规定,物业档案可以定义为: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物业管理活动时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四)物业档案概念的构成要素

  与广义的档案一样,物业档案的定义也有四个构成要素:

  1.档案的形成者

  即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对于物业档案来说,其形成者主要是指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人员及物业的使用者。此外,物业档案中也有部分文件的形成者是物业的开发商(项目的报批文件)、设计者(工程设计图纸)、承建商(物业的建筑文件)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如计委(资金来源文件)、国土局和房管局(房产证明文件)、城市规划局(报建文件)等。

  2.档案的内容

  即档案所记载的知识信息,就是人们在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中获得的信息。对于物业档案来说,就是指物业管理各项工作中的知识信息,如物业租赁、小区规划、园林绿化、房屋维修、住户情况、资金使用、经营服务等信息。

  3.档案的形式

  指文种形式、载体形式、信息记录和表达形式。无论哪类档案,其文种形式都可以是公文、合同、证书、书稿等;其载体形式可以是纸张、磁带、胶片等;其信息记录形式可以是手写、印刷、摄影、录音等;其信息表达形式可以是文字、图形、声像等。例如物业公司的人事档案以公文为主要文种形式、以纸张为主要载体形式、以文字为主要信息表达形式;物业的建筑工程档案以图纸为主要文种形式、以纸张为主要载体形式、以图形为主要信息表达形式;安全监控档案则以磁带为主要载体形式、以声音及图像为主要信息表达形式。

  4.档案的本质

  即直接的、原始的历史记录。这是档案区别于其他邻近事物,--如文件、图书、情报资料的依据。人们用历史记录区别档案与文件,因为文件是现行的,丧失现实效用才能转化为档案;用原始记录区别档案与图书、情报资料,因为档案是第一手的原稿,而图书、情报资料则可以一版再版。以物业档案中物业修缮工程的审批表、费用结算单为例,它们是修缮过程中形成的表格,由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时填写、审批人员核准,是未经任何加工、改动的真迹,这就是档案原始性的体现;在维修工程进行时,它具备现行效力,属于一种文件,但是在工程验收、费用核算清楚后,它便成了对历史的记录,转化为档案,体现出档案的历史性。而且这一原始文件只有在工作进程中才能形成,如果当时没有形成或形成后没有注意保存,事后就很难补救了。

  二、物业档案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地位

  作为一项经营管理活动,物业管理的主要对象就是物业及其使用者,如果对此二者没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管理活动就无法进行。由于物业管理机构不是物业及其使用者的生产者,在物业管理行为开始之前互相也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要认识和了解他们,就只有通过积累在接触中产生的各种经验,以此作为判断和管理的依据,物业档案就是对这些经验最忠实的记录。

  物业档案是随着物业管理行为的出现而产生的,尽管档案管理不是物业管理工作的主要环节,然而其重要地位却不容忽视。物业管理工作正式开展后,几乎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档案,无论是维修、养护物业设施,还是了解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情况,又或是收取管理费用、开发经营活动等,都要用到物业档案。

  例如,某住户在收楼后准备先装修房屋,然后才居住。由于装修方案包括改动原房屋的间隔,所以必须先了解原房屋哪些墙是承重墙,哪些是隔断墙壁;装修方案还包括改动原来的电线布置,所以还要了解原房屋的电路布线位置。这些需要了解的信息都记载在房屋的各种图纸中,属于物业档案的一部分。如果物业档案管理得不好,甚至没有整理,那么要了解必要的信息就需要到其他有可能保存这些资料的地方去找,甚至会需要重新测量,这就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再比如,一个小区建成入住后,有住户发现防盗门的对讲机有故障,由物业管理公司维修后恢复正常。如果有档案记载这种带对讲机的防盗门的生产厂家和施工安装部门,就很容易找到责任者,并且可以分析原因,对可能有同样故障的其他防盗门进行检查,防患于未然;如果物业档案中没有相关记载,就只能坏一个修一个,可能导致重复劳动。

  物业产权和住户档案更是进行物业管理不可稍离的参考和依据。从安全保障的角度来讲,物业管理人员必须知道每幢房屋的业主和住户的基本资料,以便在有意外情况时可以联络;从经营服务的角度来讲,住户的数量、职业、生活习惯等信息是物业管理公司决定经营服务方向和策略的基本依据。

  物业管理行为自产生至今只有百余年,我国引进这一模式仅仅十几年,在这样短的时间里,物业管理人员已经意识到物业档案的管理有规范化的必要,这就充分说明了档案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正是由于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人们才日益重视物业档案的科学管理。

  三、物业档案管理现代化

  (一)物业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含义和内容

  管理现代化就是把管理工作信息化和最优化。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无论是物业管理还是档案管理,都在向着现代化的管理目标迈进,物业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也成为必然趋势。

  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内涵包括两方面:一是指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的应用;二是要达到优化、取得最佳效益。对物业档案管理来说也是如此。

  当前,档案管理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如中国档案学会1990年10月召开的《中国档案管理现代化学术讨论会》所概括的:“一是在档案管理中使用现代技术和设备,二是运用科学方法对档案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管理。”这一概括并不专指某些门类档案,无论具体到哪个行业--包括物业管理行业,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内容都可以理解为现代化技术手段和现代管理科学方法的结合。现代化技术手段的运用包括:档案信息处理现代化--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现代信息处理技术;新型载体档案的管理;档案保护设施、技术现代化。现代管理科学方法的运用就是推行标准化,运用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系统工程、定量化管理等先进方法,配合现代技术手段,有效地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取得优化效益。

  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实质就是档案管理技术的变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每个时代都有各自的现代化内容,现代化是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和趋势,是相对于各个时代的动态概念。因此,只有时刻关注先进技术的应用,不断学习,调整管理现代化的对策,档案管理工作才能紧跟时代。

  (二)物业档案管理标准化

  标准是“衡量事物的准则”(《辞海》),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成熟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关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标准化基本术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订标准、组织实施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技术基础,是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标准化是以档案管理、档案科学技术研究等工作领域中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为对象,制订、修订各类别、各层次的标准,并将其付诸实施的过程和结果。在对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认识上,部分观点将推行标准化作为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内容之一。

  我国现行的档案管理标准包括基础标准、业务技术标准和相关标准,国家档案局编制的《档案工作标准体系表》大致涵盖了档案管理工作领域内所有的标准。由于物业管理工作在我国仅有十几年历史,物业档案管理更是档案行业和物业管理行业中双重的新课题,所以国内尚未制订出关于物业档案管理的标准。在具体工作中,应尽量参照各相关标准,如《档案著录规则》、《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档案号编制规则》、《档案工作基本术语》等作为工作指导。对一些较为成熟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讲,如果条件具备,完全可以自行制订本公司的物业档案管理标准。

  (三)现代化对物业档案工作人员的要求

  档案管理现代化是不断完善深化的过程,这一过程也要求档案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包括思想意识、知识结构和操作技能等。

  树立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的观念是提高人员现代化意识的基础。既然现代化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进程,人员也就必须习惯于不断反省、不断思变,在总结经验、着手当前的同时放眼未来。既然物业档案管理是一个新课题,就意味着可挖掘的巨大潜力和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只有具备了思想意识基础,才可能适应未来的发展。

  实现物业档案管理现代化,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知识化和专业化水平。调整知识结构一靠对已从业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二靠补充高素质的人员。但是,即使是暂时属于高素质的人员,如果停止进修,也会很快因知识老化而被淘汰。

  现代化技术和手段的采用,给物业档案工作者提供了先进的工作手段,这就要求各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要对所使用的先进设备有所了解,不仅能够操作使用,还要学会维修,甚至改进。

  四、物业档案的分类

  (一)档案的分类

  档案的分类即档案种类的划分,也就是根据一定的标准,按照档案的异同点对档案进行分门别类。档案的分类可因时期、场合、对象、范围的不同而不同,但综合多年来我国档案界出现过的诸多档案分类,我们将档案的分类概括为两种类型:一是档案实体分类;二是档案信息(内容)分类。

  1.档案实体分类

  档案实体分类,就是以档案实体即档案原件为分类对象,按照档案的形成特点和历史联系,把档案逐级分为多种类别。档案实体分类包括三个层次:

  (1)国家档案整体的分类

  这是对国家全部档案进行的最高层次的分类,是按照档案的若干重要属性(历史时期属性、形成机关的级别属性、地区属性、专业部门属性、档案制成材料属性等),从几个主要方面将国家档案总的分成若干基本的部类。这种分类是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馆的设置以及国家档案在档案馆中合理分布的依据。例如,我国按照档案的历史时期属性建立有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央档案馆;按照档案形成机关的级别属性建立有中央级和地方级的档案馆;按照档案的专业部门属性建立有专业部门档案馆;按照档案制成材料的特殊性质建立有照片档案馆、电影资料馆等。

  (2)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分类

  这是对一个档案馆全部档案的分类,一般以全宗作为分类的基本单位。根据每个档案馆馆藏全宗情况不同,可按全宗所属的历史时期、部门系统或其他系统进行分类。这种分类对档案馆档案的分库管理和档案排架的合理化起指导和组织作用。例如,我国各地方综合性档案馆,首先按历史时期划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档案和建国后档案;建国后档案又按部门系统划分为工交系统全宗群、农林水利系统全宗群、财贸系统全宗群等。

  (3)全宗内档案的分类

  这是对一个全宗的全部文件的分类,一般是按组织机构、年代、职能、专题、文件名称、作者、地区等特征进行分类。例如,一个机关的全部档案可以按组织机构分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财务等若干类;一个企业的全部档案可以按照职能分为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财务会计类等。

  我们通常所说的档案分类,主要是指档案实体的分类。

  2.档案信息(内容)分类

  档案信息(内容)分类,也称为档案检索分类,就是以档案所记述的内容为对象,依据内容所反映的社会实践活动的性质,按照逻辑方法进行统一分类。这种分类不受档案所属全宗的限制,主要用于编制分类目录、开展档案信息的机械化和自动化检索,一般不适用于档案实体的分类。为了建立统一的档案检索系统,我国于1987年出版了《中国档案分类法》,并附有《档案分类标引规则》、《〈中国档案分类法〉类目细分规则》,作为全国通用的档案分类标准。

  档案实体分类和档案信息(内容)分类,是功能和体系不同的两种分类法。在具体运用这两种不同分类法时,一方面必须明确不同的分类对象,一方面要使这两种分类相互配合,以使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途径,能更加多样、科学、方便。

  在档案管理实践中,出于方便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将一个全宗的档案按内容性质分为普通档案和专门档案两大类,并把普通档案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和声像档案三个小类。文书档案是指该单位在制定或执行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指导或汇报工作、总结经验、进行交往等社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主要以文字为记录形式的档案,包括日常管理工作档案、党群工作档案、已故人员档案、荣誉档案等;科技档案是指记述基本建设、生产技术和自然科学研究等活动的档案,包括设备档案、基建档案、科研档案等;声像档案是指以化学合成材料--胶片、磁带等为载体,以声音和影像为记录方式的档案。而专门档案则是专指本单位相对说来较具专门性的业务工作活动形成的,别的单位没有的档案,如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专门档案。由于这种划分方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因此一直被广泛采用。

  (二)物业档案的分类

  物业档案是物业管理公司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时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随着物业管理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物业档案的种类也不断增加,但总的来看,物业档案基本上可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物业公司日常运作形成的普通档案,包括党群工作档案、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会计档案、人员档案、科研档案、声像档案、荣誉档案等;另一部分是基层物业管理处日常运作形成的物业管理专门档案,包括物业清册、物业维修档案、物业租赁档案、业主及住户档案、物业管理服务档案等。

  1.党群工作档案。是物业管理公司开展党委、工会、团委工作时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

  2.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档案。这是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公务活动、内部管理工作及开展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3.基建档案。是指在各种建筑物、地上地下管线等基本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使用维修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档案。对物业管理公司来说,主要是指在接管验收开发建设单位移交的新建物业或接管验收已经投入使用的原有物业时所收到的文件、图纸材料,以及在以后的物业管理活动中对物业进行较大规模的改建、扩建、维修、养护时所形成的文件、图纸材料。

  4.设备档案。是指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等的档案。包括有关车辆、通信设备、复印机、计算机等的说明书、安装维修记录等的文件、图纸材料。

  5.会计档案。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在经济管理和各项会计核算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的文件材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

  6.人员档案。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本公司员工各方面情况的档案。

  7.科教档案。主要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等继续教育所形成的档案。

  8.物业管理专门档案。是指在开展具体的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反映物业状况、业主和住户变迁以及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服务、经营活动情况,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1)物业清册:全面反映所有物业单元的自然状况及权属状况的文件材料。

  (2)物业维修档案:物业中各单元在进行维修时所产生的一系列文件材料。对于整栋大楼或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属于基建档案。

  (3)物业租赁档案:物业管理部门在开展租赁业务时所形成的原始的文件材料。

  (4)业主及住户档案:反映物业中各单元的业主及住户的具体情况的文件材料。

  (5)物业管理服务档案:物业管理部门在开展绿化、环卫、保安、车辆管理等管理工作及为住户提供委托服务、开展经营活动时所产生的文件材料。

  五、物业档案的特点和作用

  (一)物业档案的特点

  物业档案与其他类型档案相区别的主要部分就是物业管理专门档案,因此,物业档案的特点主要也就是物业管理专门档案的特点。

  物业管理专门档案和其他档案相比较,有一些突出的特点。比如,档案的形成领域较为局限、组成档案的文件材料较为稳定及档案的动态性、完整性等。认识和研究这些特点,对掌握物业管理专门档案的运动规律,开展物业档案工作,实现物业档案的科学管理和开发物业档案信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形成领域较为局限。物业管理工作,它涉及的方面很具体: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的对象是物业的业主或住用人。因此,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物业管理专门档案的文件材料,也必定只能形成于与物业有着密切联系的领域。

  2.档案的动态性较强。有关物业的情况通常不会是一成不变的。物业可能需要进行维修、养护,业主可能因物业的买卖、交换、继承等权属变更而变更,住用人更有可能因租赁关系的改变而频繁变动,因此,相对应的物业及人的文件材料也要不断地添加到档案中去,从而形成物业管理专门档案的一个显著特点--动态性较强。

  3.组成档案的文件材料较为稳定。物业管理工作虽然繁琐但并不复杂,每一项物业管理活动在走上正轨后就按照一定的程序重复进行,因此所形成的档案的文件材料也比较稳定,且常常具有统一的规格样式。物业管理专门档案文件材料的稳定性使得物业档案开展标准化管理和计算机管理具备了最基本的条件。

  4.档案的完整性。物业管理专门档案是以一个物业单位为对象组织案卷的,该物业不管发生何种变化,所产生的文件材料都须添加进去,因此,每一份档案案卷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全面反映了一个物业单位的变迁过程,体现出一种完整性。

  5.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物业管理活动是围绕人们的日常生活而开展的,没有哪一种档案会像物业档案这样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如此密切的联系。许多档案如机关文书档案、审计档案、诉讼档案等在归档以后通常就较少被利用,因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很少会涉及到这些档案,而物业档案则会随着物业的装修、租赁、再装修、再租赁等活动的需要而不断地被调阅。

  6.公开性和隐密性并存。物业档案和某些档案如产权档案、人事档案相比,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因为物业档案记录着有关物业及对物业进行管理的情况,这部分档案内容对与本物业有关的所有人员来说都是公开的,像物业的维修档案,有关绿化、环卫、保安的档案等。但物业档案又具有一定的隐密性,因为它也包含着大量的隐私内容和一定的公司机密,这部分档案内容是不便于公开的,如住户的个人资料、物业中各个单元的产权资料、公司的重大决策等。

  (二)物业档案的属性和价值

  通常所说的档案价值是指档案的利用价值,即档案对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构成价值的客观基础是客体的属性,所谓档案的价值也就是档案的属性与人们的社会需要的统一。

  与广义的档案一样,物业档案的属性包括本质属性和一般属性。

  档案的本质属性即原始记录性,是构成档案特殊价值--凭证价值的基础。从档案的形成来看,它是在一项工作的进行过程中即时形成或从当时使用的文件转化而来的,不是事后另行编制的,因此它客观地记录了事物发生发展的历史,是有说服力的历史证据。例如大厦的安全监控录像,在有必要查证出入情况时,它是最能令人信服的证据。这是因为它记录的是当时的出入人物,而非其他时候人为组织拍摄的录像片。另一方面,在档案本身的物体形态上保留着真切的历史标记,例如监控录像上有某人进出大厦的影像,这是既不能篡改又不能抹杀的,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说原始记录性决定了档案的凭证价值。

  档案的一般属性是指文化属性、知识属性和信息属性。档案的这些属性是构成其一般价值--参考价值的基础,而人们获取这些知识、情报的需求使档案的参考价值得以体现。在物业档案中,住户档案包含了各家庭的人口结构、出入规律、爱好习惯、生活需求等信息,在需要决定物业管理的经营服务方向时,这些信息就是可靠的参考基础。当然,发挥物业档案参考价值的前提是档案必须真实可靠,这一点就取决于日常的收集积累是否认真了。

  (三)物业档案的作用

  正确评价物业档案的作用,可以深化人们对它的认识,有利于物业档案工作的发展。

  物业档案最重要的内容是物业管理专门档案,它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物业本身的档案,包括开发建设成果的记录和物业公司接管后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情况记录;另一部分是物业业主和住用人的档案,包括业主、住户的姓名、家庭成员情况、工作单位、联络电话或地址、租金、管理费缴交情况等。物业档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这两部分档案上。

  1.物业本身的档案是物业管理中维修养护、更新改造所必不可少的重要依据。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发展和人们对居住需求的不断提高,使现代建筑工程进入地下和埋入建筑体内部的管线、设施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这些工程一旦发生故障,物业本身的档案就是宝贵的财富。它可以使物业的维修、养护工作事半功倍,省时省力并减少对住户的影响。因此,开发建设单位应该将开发建设的物业档案材料在移交物业管理时同时移交给物业管理单位;更换物业管理单位时,原物业管理单位也应该将物业开发建设的档案材料和在物业管理中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的物业档案材料向新的物业管理单位移交。

  2.物业业主和住用人档案是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管理服务的前提和基础。通过这部分档案,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全面了解物业业主和住用人的情况和需求,从而为物业业主和住用人提供各种有针对性的服务和开展适当的经营活动。例如,当从档案中了解到住用人大部分是工作繁忙的高收入阶层时,可以提供清洁家居、代洗衣服、汽车清洗养护等服务;若住用人主要是普通工薪阶层时,可考虑提供电器维修服务,适当兴建几个自行车保管站等;而如果住用人中老人较多,则可开设“老人活动室”等场所。这样,可以减少服务的盲目性,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增加经营活动的收入。因此,物业公司在业主购房时或住用人租房时就应该掌握物业业主和住用人的第一手资料,在住用人入住后应迅速将物业使用人的档案材料补充完善,并且在物业管理工作过程中不断进行积累。当更换物业管理公司时,原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将物业业主和住用人的资料完整地向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

  3.物业档案具有一定的凭证作用。物业档案是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真实原始记录,因此它和其他档案一样,也具有凭证作用。比如安全监控录像档案,它真实地记录着某时某刻有何人进出过某幢大楼,当有必要查询当时该幢大楼的出入情况时,安全监控录像档案就是最有力的凭证。

  4.物业档案是开展物业管理研究的基本统计素材。随着物业管理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对物业管理的研究工作也正在逐步开展。由于物业档案系统而翔实地记录着物业管理活动近年来方方面面的情况和数据,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远远超过通过社会问卷调查得来的结果,因此,物业档案就成为物业管理研究素材的基本来源。例如,通过全面查阅分析某一住宅小区的租赁档案,可以了解该小区近年来的租赁情况,包括租金走势、价位、租赁人群的特征及对租赁房屋朝向、楼层、面积大小的喜好等,从而总结出进一步拓展该小区租赁市场的经验和对策。

  当然,物业档案中普通档案的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它是物业管理公司日常工作开展的忠实记录,其凭证和查考作用是公司正常运作的基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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