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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住户该不该交电梯费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2

  一楼住户该不该交电梯费?物权法否定按户分摊费做法

  近日,家住北京广渠门的王先生致电本报说,他在一楼住了快20年了,没有使用过电梯,却年年要交电梯费,这么多年了,这事一直没人管,他希望刚实施的物权法能帮他维权。

  据笔者了解,很多一楼住户与王先生持有相同看法,他们都期盼物权法能合理地解决这一问题。他们的愿望能实现吗?近日,笔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一楼住户:有人主张不交,有人主张少交

  "谁用谁交钱,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一楼住户不使用电梯,却和其他住户一样要交电梯费,不公平。"在北京安贞苑小区,一位住在一楼的60多岁的老先生抱怨说。不过这位老先生表示,虽然觉得不合理,但各个小区都是这样收的,也没什么办法。

  在冠城园小区,一位50多岁的老人向笔者详细介绍了小区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她觉得一楼住户也交电梯费不太合理。当笔者问她是否向物业公司反映过时,老人说:"早有人反映过,但没有用,还是照样收。"

  王先生是一家公司的技术主管,住在世纪嘉园小区。说到一楼电梯费问题,他和笔者聊了起来。

  "当初买房时为什么选择一楼?"

  "主要是考虑父母年岁大了,身体不好,想把他们接到城里来住。他们在农村住惯了平房,就买了一楼。"

  "你觉得一楼住户交电梯费是否合理?"

  "不合理。举个例子:甲、乙、丙三个人共同买了一辆车,供甲、乙使用,由甲、乙、丙分担汽油费和维修费。你说这样做合理不?"

  "有人认为物权法实施后,这个问题应该能得到解决,你有信心吗?"

  "我只知道物权法已开始实施,但对其中有关物业管理收费的内容并不清楚。"

  "打算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吗?"

  "我太忙了,没时间做这些事。"

  其他楼层住户:表示理解,但不好操作

  调查中,笔者注意到,其他楼层的住户对一楼住户应不应交电梯费的意见并不一致。

  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和其他楼层住户一样交费。也有人认为可以少交,但不好操作。家住安华里小区17层的王女士就持这种观点。

  王女士认为,一楼住户不使用电梯,可以不交电梯使用费,但电梯是公共设施,电梯的管理、维修和折旧费用,一楼住户还是应该分摊的,由于这些费用并没有一一分开,就存在分摊多少的问题,标准不好确定。如果一楼住户可以少交,那么高层住户和低层住户之间是否也应有所差别呢?而且,一旦这样做,还可能引发其他问题,不好操作。

  刘先生研究生毕业后留京工作,正打算买房。在研究了相关法律后,刘先生认为,一楼住户应该全额交纳电梯费。他的理由是:业主购房时,实际上接受了一个一揽子协议。也就是说,除了同意支付自己专有部分的成本外,还同意分摊共有部分和设施的成本。对于有关电梯的各项费用,购房时,业主只支付了购买、安装电梯的成本以及电梯间的建筑成本,并未支付后来使用中发生的电梯运营、维护及更新费用,这些费用理应由物业公司收取。因此,一楼住户和其他楼层住户分摊的电梯费应该是相同的。

  说到合理性,他认为按住房面积收取保洁费、电梯费、绿化费、共用设施维修费等,合理性都存在问题,但大家认可按住房面积收取各项费用,这个标准也就有了相当的合理性,而且这个标准很容易操作。刘先生估计,收费办法短期内不会改变,因为物权法并未具体细化物业服务收费办法,现行的收费办法也并不违反物权法的规定。

  物业公司:少收或不收没有依据

  远洋山水物业管理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严格依照政府规定收费的。对一楼住户是否不交或少交电梯费问题,工作人员并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一楼住户和其他楼层住户一样,要交纳电梯费。

  当笔者询问是否可以由业主大会决定收费标准时,她的回答是,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物权法实施以后是否会采取新的收费办法的疑问,回答是:还没有接到通知。

  民法专家:少交多少,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技术问题

  对于一楼住户应不应交电梯费的问题,笔者请教了曾参与物权法起草的中华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

  杨教授认为,电梯是共有设施,一楼住户应该交电梯费。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考虑到一楼住户确实很少用电梯的事实,杨教授认为可以少交电梯费。至于少交多少,并不是物权法要解决的法律问题,而是技术问题,应该由具体的收费管理办法确定。

  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确定。对此,杨教授表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应该依照此条的规定,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也就是说,物权法已经否定了在这种情况下按户分摊费用的做法。关于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只能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约定,如果没有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就应该由全部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约定,而不能由部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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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费包含电梯费吗及一楼业主该不该交纳电梯费

  物业费包含电梯费吗及一楼业主该不该交纳电梯费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费包含电梯费吗?

  《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服务费的用途有明确的规定,包含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费,说白了,就是包含电梯维护费和电梯用电费等。

  也有网友问电梯费用通常应该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的,如果要单收的话,是不是就有问题了?

  这里判断是否收费有问题,需要看小区物业费的费用构成,物业费不是随便说说就定了的,需要物业公司向物价局申报文件,里面写明物业费构成,由物价局审批后,才能生效的。在物业费构成中,有一项“公共区域能源费”,这个费用就是负担小区公共电器的费用,电梯运行和维护费用也有项目列出。如果您的小区物业费中没有这个项目,那收钱是正常的,不过通常小区物业费中都包含这个费用了。

  物业费怎么算,收取标准是什么?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并不采取政府统一价,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且小区业主都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确定最终的收费标准。

  这里还要强调的是,物业费是不是贵与当地的实积情况有关,要看当地实行的是什么价了,有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有政府的批准文件,市场调节价就是双方协商了,现在都要求实行招投标选聘物业公司,换句话说,也就是会以中标价为准。

  电梯运行费包括能保持电梯正常的运行能耗、电梯轿厢的整洁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费用,

  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至少每15日对电梯及安全设施进行一次预防性保养;

  (二)每月不少于1次对安全装置、钢丝绳、制动器、接触器和其他运转部件的外观和运转情况进行检查;

  (三)每半年对安全装置、限速器、缓冲器进行1次安全试验;

  (四)每年进行1次机械制动器的制动能力试验;

  (五)每年不少于1次对电梯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六)在用电梯安全性能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检验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区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当发现需要更换或维修零部件时,所产生的更换或维修费用在房屋维修资金中分摊。

  一楼业主该不该交纳电梯费?

  业主质疑最多的就是:一楼住户是否要交纳电梯费?业主的观点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大部分一楼业主们认为,住在一层,根本不使用电梯,没有义务负担电梯费用;一小部分业主则认为可以少交电梯费用,但不能认同与二层及以上的业主负担相同数额的电梯费用。

  那么一楼业主到底该不该交纳电梯费用呢?

  电梯费的准确含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俗称的电梯费,其准确的名称应该是电梯运行维护费,是指电梯的日常运行以及维护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运行电费、年检费、保险费、日常维护保养费和维修材料费等,不包括电梯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这笔费用主要是用于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

  一楼的业主应该交纳电梯费

  虽然一楼业主日常生活中使用电梯的机会非常少,但是电梯是该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共有部分,只要业主所购买的住宅附带有电梯这一公共设施,就应该交纳电梯费。

  首先,一楼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是不合法的。

  20**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可见电梯作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每个业主对其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义务,一楼的业主不得以在日常生活中不使用电梯为理由,不交纳电梯费用,即“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其次,一楼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也是不合情理的。

  电梯费用的测算是个非常专业的问题

,电梯收费标准的确定直接影响到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区,电梯运行维护费可依据其实际支出,按建筑面积或户合理分摊,具体办法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因为每部电梯实际支出的费用是一定的,如果一层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用,势必加重其他楼层的业主分摊的费用。另外,大家购买的是同一幢带电梯的建筑物,电梯是共有部分,公共设施,一层业主不交纳电梯费,那么二层业主有可能会以用梯比较少或承诺不用要求减免电梯费,三层、四层的业主也可以这么要求,这对高楼层、必须使用电梯的业主是不公平的。所以,一楼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看起来是合乎情,实际上是不合理的。

  再者,“物业管理”本质是“基于物业共有部分而提供的准公共性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是针对物业的共有部分而言的,《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由此可见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是面向全体业主的。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对个别业主的意见进行迁就,对一楼业主的电梯费用进行免除,那么就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损害公众利益。一楼业主要交纳电梯费,这是由公共服务的特点决定的。比如,我们出行时乘坐公交车,不能因为我们在车上没有座位就不交或者少交乘车费。

篇3:小区一楼业主该不该交纳电梯费探讨

  小区一楼业主该不该交纳电梯费的探讨

  笔者从事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多年,在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问题上,我们发现业主质疑最多的就是:一楼住户是否要交纳电梯费?业主的观点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大部分一楼业主们认为,住在一层,根本不使用电梯,没有义务负担电梯费用;一小部分业主则认为可以少交电梯费用,但不能认同与二层及以上的业主负担相同数额的电梯费用。

  那么一楼业主到底该不该交纳电梯费用呢?

  电梯费的准确含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俗称的电梯费,其准确的名称应该是电梯运行维护费,是指电梯的日常运行以及维护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运行电费、年检费、保险费、日常维护保养费和维修材料费等,不包括电梯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这笔费用主要是用于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

  一楼的业主应该交纳电梯费

  虽然一楼业主日常生活中使用电梯的机会非常少,但是电梯是该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共有部分,只要业主所购买的住宅附带有电梯这一公共设施,就应该交纳电梯费。

  首先,一楼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是不合法的。20**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可见电梯作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每个业主对其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义务,一楼的业主不得以在日常生活中不使用电梯为理由,不交纳电梯费用,即“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其次,一楼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也是不合情理的。电梯费用的测算是个非常专业的问题,电梯收费标准的确定直接影响到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区,电梯运行维护费可依据其实际支出,按建筑面积或户合理分摊,具体办法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因为每部电梯实际支出的费用是一定的,如果一层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用,势必加重其他楼层的业主分摊的费用。另外,大家购买的是同一幢带电梯的建筑物,电梯是共有部分,公共设施,一层业主不交纳电梯费,那么二层业主有可能会以用梯比较少或承诺不用要求减免电梯费,三层、四层的业主也可以这么要求,这对高楼层、必须使用电梯的业主是不公平的。所以,一楼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看起来是合乎情,实际上是不合理的。

  再者,“物业管理”本质是“基于物业共有部分而提供的准公共性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是针对物业的共有部分而言的,《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由此可见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是面向全体业主的。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对个别业主的意见进行迁就,对一楼业主的电梯费用进行免除,那么就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损害公众利益。一楼业主要交纳电梯费,这是由公共服务的特点决定的。比如,我们出行时乘坐公交车,不能因为我们在车上没有座位就不交或者少交乘车费。

  一楼业主的电梯费应该如何交纳

  实际生活中,一楼的业主如果同楼上的业主交纳同样的电梯费,那么他一定觉得很冤,毕竟,一楼的业主使用电梯的几率很小。这就存在着一个问题:一楼业主到底应该怎样交纳电梯费用?

  北京市发改委曾就小区电梯收费问题两次在网上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曾经探讨过对一楼业主的电梯费用进行减免,但最终也没有形成一个一致的标准出台。这从一个侧面表明了电梯费交纳问题的复杂性。

  解释一层业主对电梯收费问题的质疑,最好的依据是《物业服务合同》。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一般都有关于电梯费用具体分摊办法的条款,业主就该按照其约定交纳电梯费用。即使思想上有保留意见,行动上也必须先交纳。等到所在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以后,一层业主可以就其在电梯收费方面的意见和其他楼层的业主多进行沟通,在小区业主大会上按表决权投票形成关于电梯费用分担具体办法的决议。比如可以探讨一层业主只负担电梯的维护费用,而不承担电梯的运行费用等。只要一层业主的建议能够取得大多数业主的支持,能在业主大会上表决通过,并形成决议,就可以据此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最终确定一层业主电梯费用的具体负担办法,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那么,在实际操作上,一楼的业主到底应该如何交纳电梯费才不会觉得“冤”呢?在这个问题上,各地分别出台了一些规定予以规范,对电梯费纠纷的化解起到了一些效果。

  如山东威海:20**年,威海市出台《威海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该标准规定:一、二层住户确定不使用电梯的及闲置房业主可不缴纳电梯使用费,但应按交费起始层的30%缴纳电梯维护保养费,电梯电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商定缴纳办法,可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等不同方法确定。

  再如江苏苏州:《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电梯费分为正常使用、物业管理及更新费用。苏州的小高层、高层小区的电梯费,不带负一层的高层一楼住户由于使用电梯的频率几乎为零,所以不需要支付电梯使用费,但因为电梯是公共部分设施,每位业主都要承担其维护责任,所以在电梯需要更新时,必须按照规定支付电梯更新费。

  笔者认为,自2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常州市市区住宅电梯运行维护收费管理办法》中确定的按层收取电梯费的办法是一个有新意的、很不错的方法。

  其第五条规定,住宅电梯运行维护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40元乘电梯楼层系数预收(月度电梯运行维护费=建筑面积×0.40元×K,K为电梯楼层系数)。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住宅电梯运行维护费年终结算,其不足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补足,结余部分由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业主代表大会处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住宅电梯运行维护费年终结算,不足部分由电梯受益业主补足,结余部分滚存使用。

  其第六条规定,电梯楼层系数确定原则:根据不同高低的住宅楼以单元为单位,以电梯受益业主的中间层系数为1,然后向上、下分别增、减差率来确定,但各楼层系数增减差率的代数和应等于零,且原则上最高楼层系数不高于1.50,最低楼层系数不低于0.50。

  比如以一幢电梯直通地下室的9层住宅楼为例,电梯受益业主就应该从1层起算。中间层为5层,可以定系数为1,即每月每平方米交0.4元。这些都确定后,就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见表1和表2)

  表1:每层--系数,以0.1为一个系数梯级

楼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楼层系数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标准(元/月·M2

0.2

0.24

0.28

0.32

0.36

0.4

0.44

0.48

0.52

0.56

0.6

表2:多层--系数,如以5-7层为中间楼层,两个楼层为一组团,0.2为一个系数梯级。

楼层

1-2

3-4

5-7

8-9

10-11

楼层系数

0.5

0.7

0.9

1.1

1.4

标准(元/月·M2

0.2

0.28

0.36

0.44

0.56

  总之,购买带电梯住宅的一楼业主应该交纳电梯费,这是由公共服务的特点决定的。至于电梯费用的具体交纳标准,在业主大会未成立之前,按《前期服务合同》中的具体约定交纳;业主大会成立以后,根据业主大会形成的决议,按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达成一致的标准交纳。但借口未使用或不使用的原因对电梯费一点也不愿承担的做法是说不过去的。

  陈宝君,现任北京金隅集团地产和物业事业部经理;

  陈勇,现就职于金隅集团北京正泰恒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篇4:物管案例讨论:新房闲置 物业费电梯费照交

  物管案例讨论:新房闲置,物业费电梯费照交

  沈先生反映,3年前在浑南坤泰新界买房,但一直没入住也没装修。现在物业要收全额的物业费和电梯费,沈先生认不理解,认为应少交或不交。事实上,按物业条例规定不住也要交钱。

  未入住也要交物业费电梯费吗?

  昨日,记者在浑南新区坤泰新界沈先生的房子前看到,物业公司通知沈先生欠缴物业费用的单子贴在大门上。沈先生共欠物业费2871元。

  沈先生说,他的这栋房子是开发商当年用于抵工程款项的折算。自从20**年发给钥匙后,未进行装修,也没有入住。沈先生想等到房子过了5年后转手售出。可是物业公司一直在打电话催他缴费用。

  沈先生认为,他没有享受过物业服务,所以物业费方面他最多负担三分之一的部分比较合理,而电梯费不应该由他来负担。

  交付后 不住也要交物业管理费

  对于办理了手续,却一直未入住的,业主究竟要不要交物业费和电梯费呢?

  记者了解到,按照20**年2月实施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除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以外,业主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同时,《条例》还特别规定了几种情况:业主将物业出租或者通过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的,可以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但业主要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将物业产权转让的,应该结清物业服务费用,但也可以由买卖双方对物业费用的结算交纳作出明确约定。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未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电梯费: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对于电梯费的缴纳,坤泰物业公司金经理的态度是,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日常需要进行维修保养。原则上,全体业主都需要缴纳使用费用,而对于没有搬入的业主来说,物业公司通常酌情考虑予以减免一部分。

  据沈阳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物权法》第72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小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对于公用部分,业主享有的是共有的权利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的同时,也对应义务。

  已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承担采暖费

  对于新建成的小区,居民已办理了手续,却没有真正入住,要不要交采暖费呢?

  据沈阳市房产局工作人员介绍,新建住宅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采暖费。已办理入住手续的,由房屋买受人承担采暖费。

  对于那些办理入住手续却未入住的居民,可待保修期过后,向供热单位申请停供。保修期依据供热单位与各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确定。

篇5:小区一楼住户要不要交电梯费

  小区一楼住户要不要交电梯费

  住在一楼,进出家门不乘电梯,为什么要交电梯使用费呢?业主陈女士表示不能理解:“我们和住在十几楼的业主一样缴纳电梯使用费,我觉得不公平。”

  不乘电梯要交电梯使用费,不少住在一楼的业主和陈女士一样感到“委屈”。与此同时,其他楼层的业主有不同声音:“虽然住在一楼,并不表示不用电梯。”一楼业主应不应该缴纳电梯使用费,应该如何缴纳呢?

  关于缴纳电梯费业主看法各不同

  陈女士住在102室,她表示当初买房子时特意挑选了一楼,父母年龄大了进出家门方便。“你看,电梯就在我们家门口,根本用不着啊!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交电梯使用费。”采访时,陈女士指着电梯说。

  和陈女士有同感的还有住在二楼的赵先生,他认为自己也不需要乘电梯:“抬抬脚就能上楼了,全当锻炼身体了。”

  在调查中,陈女士的说法赢得大部分一楼业主的赞同。

  PK

  其他楼层的业主表示不能认可,毛先生认为:“住在一楼不表示不用电梯,邻里之间串门、借东西是不可避免的。再说电梯是全体业主共有的,一楼为什么不缴?”

  “一楼不缴还情有可原,住在二楼的业主现在说要爬楼梯,万一以后乘电梯呢?”市民孙先生反问。“把电梯设置一下,二楼以下不停不就行了吗?这样楼上的住户上下楼也更方便快捷了。”赵先生说。

  调查:有的小区收,有的小区不收

  记者咨询了几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意见各不同。

  怡康花园的巨易物业管理公司表示,电梯的使用费应该是谁使用谁缴。“一般一楼业主不使用电梯,我们小区的一楼业主不缴电梯使用费。”

  “有的二楼业主表示他们也不用电梯,建议把电梯设置成二楼以下不停,这样行得通吗?”记者问道。

  “我们以前遇到过这种情况。二楼住户意见不统一,有人表示用电梯,有人表示不用电梯。目前,我们小区二楼业主缴费。”工作人员表示。

  “这样做有什么依据吗?”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达成的协议。

  滨湖花园物业管理公司的刘经理表示:“我们小区不收费。但这不表示其他小区也不收。”据刘经理介绍,业主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协议上面约定了一楼住户是否需要缴纳电梯使用费。

  市民绍先生表示,他在世贸东都买了房子,现在还没有上房。但合同上明确规定了一楼业主缴纳电梯使用费。

  房管局物业管理处:法律规定要收,实践中有的不收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王处长表示,法律规定一楼业主要缴纳电梯使用费,但在实践中有的小区可能出于人性化管理等原因,不收一楼业主的使用费。

  “按法律规定,电梯作为公共设施,产生的电费、维护等费用应由全体业主根据实际的发生进行分摊。但实践中,一楼业主确实用不到电梯,所以有的物业公司就不收了。”

  律师:约定优于法定,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律规定

  针对此问题,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的程栋律师说:“根据规定,公共设施的收费是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的。电梯作为公共设施,其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如保养费、维护费等应由所有权人分摊。按规定,一楼业主应缴相关的费用。”

  在实践中,有的认为一楼业主不缴纳电梯使用费;有的认为二楼电梯用的少,就收一半的费用,这样做都是合法的。因为法律规定,约定优先。“业主可和物业公司协商收费问题。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律规定。”

  链接:其他城市怎样收费

  重庆:按常住人口计算,实行月票和次票收取

  根据现在执行的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778号文件规定,住宅电梯费按常住人口计算(连续居住3个月以上的)收取,第二层业主自愿不乘坐电梯的,可不收电梯费,从第三层开始计收。高层住宅电梯可实行月票和次票,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月票票价:(1)按层计算;张/人=10元(第三层)+0.30元×(N-3),N为楼层数。(2)按常住人口计算:每人每月10元计收。次票票价:单上单下每人次0.30元,上下往返每人次0.50元。

  广州:采用了楼层系数法

  20**年5月,广州市物价局颁布的电梯费用分摊办法采用了楼层系数法,即按照所在楼层,2-5层为第一段,系数为1;6至10层为第二段,系数为1.2;11至15层为第三段,系数为1.4,以此类推,每段系数按20%递增,底层不使用电梯的用户不用分摊。

  南京:电梯费公共电费分开收

  目前,在南京的高层或小高层小区里,电梯的维护费是包含在物管费里统一缴纳的,比如高层的物业维修基金比没有电梯的多层小区要多交1%,就是因为电梯的因素。而电梯的电费是另外收取,有的小区采取业主平摊的做法,也有小区制定了不同的系数,相应楼层根据系数来交电梯电费,如2楼至5楼、6楼至8楼、9楼至顶楼分别有不同的档次,住的越高缴的越多。

  苏州:一楼住户不带负一层不付费

  苏州的相关规定为,如果住宅楼带有地下一层(也就是负一层),一楼住户必须缴纳电梯使用费,反之一楼住户则不用支付电梯使用费,但必须承担电梯的更新费用。苏州在物业管理条例中做了明确规定:电梯费分为正常使用、物业管理及更新费用(据国家规定电梯使用4年至15年就宣布报废需更新)。一般而言,不带负一层的高层一楼住户由于使用电梯的频率几乎为零,不需要支付电梯使用费,但因电梯是公共部分设施,每位业主都要承担其维护责任,所以在电

梯需要更新时,必须支付电梯更新费。

  无锡:电梯费没有强制交纳

  《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没有对一楼业主电梯使用费的收取有所规定。通常都是由物业公司和一楼业主进行协商,就一楼业主通常不作为电梯的受益人,所以经过协商可不承担使用费用。业主在入住小区前就应该知道是否要交纳此项费用,作为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也没有强制一楼业主交纳电梯使用费。

  常州:业委会与物管协商

  常州新颁布了《常州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收费办法》。据《办法》规定,住宅电梯运行维护费统一按业主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计算,由物业管理企业向电梯受益业主按月收取,也可按物业服务协议或买卖(租赁)合同约定分期预收,但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办法》中表示:收费标准由既定的费用加楼层系数组成,而这个楼层系数则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管公司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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