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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系列各级岗位聘期职责基本条件

浏览:43892024-09-24

  XX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系列各级岗位聘期职责基本条件(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校内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岗位意识,加强岗位管理,充分利用教学科研资源,调动学院和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和各学院的特点,特制定本岗位职责基本条件。

  一、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职责基本条件

  (一)二级教授

  1、教学工作

  (1)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遵守教学纪律,改进教学方法,主动指导本科生合作学习与研究生学习。

  (2)完成学院设定的教学工作量。其中,聘期内每年均须给本科生讲授至少1门专业课或经学校审核立项建设的专业通识课程,并能较好完成所授课程相关的教学环节工作。

  (3)每学年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聘期内至少开设1次高质量的课堂示范教学、或至少举行1场高水平的学术报告或学生学习指导讲座。

  (4)带领指导教学研究与改革,组织指导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

  (5)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优秀。

  2、科研工作

  (1)科研工作量:聘期内科研工作量不少于500分。

  (2)聘期内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70%:人文社科类、理工类教师,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一级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体育艺术类教师,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一级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一类专业成果奖。

  3、社会服务和其他

  (1)完成单位要求的青年教师指导任务。

  (2)积极参加校、院、系(专业)组织的党建、教研、学术等活动。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有关社会服务活动。

  (4)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三级教授

  1、教学工作

  (1)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遵守教学纪律,改进教学方法,主动指导本科生合作学习与研究生学习。

  (2)完成学院设定的教学工作量。其中,聘期内每年均须给本科生讲授至少1门专业课或经学校审核立项建设的专业通识课程,并能较好完成所授课程相关的教学环节工作。

  (3)每学年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聘期内至少开设1次高质量的课堂示范教学、或至少举行1场高水平的学术报告或学生学习指导讲座。

  (4)带领指导教学研究与改革,组织指导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

  (5)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优秀。

  2、科研工作

  (1)科研工作量:聘期内科研工作量不少于500分。

  (2)聘期内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60%:人文社科类教师,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二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理工类教师,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一级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体育艺术类教师,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二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二类及以上专业成果奖、一类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3、社会服务和其他

  (1)完成单位要求的青年教师指导任务。

  (2)积极参加校、院、系(专业)组织的党建、教研、学术等活动。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有关社会服务活动。

  (4)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四级教授

  1、教学工作

  (1)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遵守教学纪律,改进教学方法,主动指导本科生合作学习与研究生学习。

  (2)完成学院设定的教学工作量。其中,聘期内每年均须给本科生讲授至少1门专业课或经学校审核立项建设的专业通识课程,并能较好完成所授课程相关的教学环节工作。

  (3)每学年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聘期内至少开设1次高质量的课堂示范教学、或至少举行1场高水平的学术报告或学生学习指导讲座。

  (4)带领指导教学研究与改革,组织指导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

  (5)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优秀。

  2、科研工作

  (1)科研工作量:聘期内科研工作量不少于500分。

  (2)聘期内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50%:人文社科类教师,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二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理工类教师,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一级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体育艺术类教师,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二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二类及以上专业成果奖、一类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3、社会服务和其他

  (1)完成单位要求的青年教师指导任务。

  (2)积极参加校、院、系(专业)组织的党建、教研、学术等活动。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有关社会服务活动。

  (4)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五级副教授

  1、教学工作

  (1)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遵守教学纪律,改进教学方法,主动指导本科生合作学习。

  (2)完成学院设定的教学工作量。其中,聘期内每年均须给本科生讲授至少2个班次的专业课或经学校审核立项建设的专业通识课程,并能较好完成所授课程相关的教学环节工作。

  (3)每年指导本科学生实习、实践、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聘期内至少开设1次高质量的课堂示范教学、或至少举行1场高水平的学术报告或学生学习指导讲座。

  (4)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参与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

  (5)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良好及以上。

  2、科研工作

  (1)科研工作量:聘期内科研工作量不少于200分。

  (2)聘期内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70%:人文社科类教师,主持厅局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理工类教师,主持厅局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二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体育艺术类教师,主持厅局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三类及以上专业成果奖、二类及以上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3、社会服务和其他

  (1)完成单位要求的青年教师指导任务和本科生导师及班主任等工作。

  (2)积极参加校、院、系(专业)组织的党建、教研、学术等活动。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有关社会服务活动。

  (4)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六级副教授

  1、教学工作

  (1)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遵守教学纪律,改进教学方法,主动指导本科生合作学习。

  (2)完成学院设定的教学工作量。其中,聘期内每年均须给本科生讲授至少2个班次的专业课或经学校审核立项建设的专业通识课程,并能较好完成所授课程相关的教学环节工作。

  (3)每年指导本科学生实习、实践、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聘期内至少开设1次高质量的课堂示范教学、或至少举行1场高水平的学术报告或学生学习指导讲座。

  (4)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参与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

  (5)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良好及以上。

  2、科研工作

  (1)科研工作量:聘期内科研工作量不少于200分。

  (2)聘期内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60%:人文社科类教师,主持厅局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理工类教师,主持厅局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二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体育艺术类教师,主持厅局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三类及以上专业成果奖、二类及以上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3、社会服务和其他

  (1)完成单位要求的青年教师指导任务和本科生导师及班主任等工作。

  (2)积极参加校、院、系(专业)组织的党建、教研、学术等活动。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有关社会服务活动。

  (4)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七级副教授

  1、教学工作

  (1)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遵守教学纪律,改进教学方法,主动指导本科生合作学习。

  (2)完成学院设定的教学工作量。其中,聘期内每年均须给本科生讲授至少2个班次的专业课或经学校审核立项建设的专业通识课程,并能较好完成所授课程相关的教学环节工作。

  (3)每年指导本科学生实习、实践、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聘期内至少开设1次高质量的课堂示范教学、或至少举行1场高水平的学术报告或学生学习指导讲座。

  (4)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

  (5)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2、科研工作

  (1)科研工作量:聘期内科研工作量不少于200分。

  (2)聘期内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50%:人文社科类、理工类教师,主持厅局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体育艺术类教师,主持厅局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三类及以上专业成果奖、二类及以上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3、社会服务和其他

  (1)完成单位要求的青年教师指导任务和本科生导师及班主任等工作。

  (2)积极参加校、院、系(专业)组织的党建、教研、学术等活动。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有关社会服务活动。

  (4)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八级讲师

  1、教学工作

  (1)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遵守教学纪律,改进教学方法,主动指导本科生合作学习。

  (2)完成学院设定的教学工作量。其中,聘期内每年均须给本科生讲授至少1个班次的专业课或经学校审核立项建设的专业通识课程,并能较好完成所授课程相关的教学环节工作。

  (3)每年指导本科学生实习、实践、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聘期内至少举行公开教学1次。

  (4)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2、科研工作

  (1)科研工作量:聘期内科研工作量不少于60分。

  (2)聘期内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70%:人文社科类、理工类教师,主持校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体育艺术类教师,主持校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三类及以上专业成果奖、二类及以上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3、社会服务和其他

  (1)完成单位要求的学生辅导员工作、本科生指导以及相关的教学和科研管理任务。

  (2)积极参加校、院、系(专业)组织的党建、教研、学术等活动。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有关社会服务活动。

  (4)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九级讲师

  1、教学工作

  (1)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遵守教学纪律,改进教学方法,主动指导本科生合作学习。

  (2)完成学院设定的教学工作量。其中,聘期内每年均须给本科生讲授至少1个班次的专业课或经学校审核立项建设的专业通识课程,并能较好完成所授课程相关的教学环节工作。

  (3)每年指导本科学生实习、实践、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聘期内至少举行公开教学1次。

  (4)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2、科研工作

  (1)科研工作量:聘期内科研工作量不少于60分。

  (2)聘期内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60%:人文社科类、理工类教师,主持校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体育艺术类教师,主持校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三类及以上专业成果奖、二类及以上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3、社会服务和其他

  (1)完成单位要求的学生辅导员工作、本科生指导以及相关的教学和科研管理任务。

  (2)积极参加校、院、系(专业)组织的党建、教研、学术等活动。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有关社会服务活动。

  (4)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十级讲师

  1、教学工作

  (1)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遵守教学纪律,改进教学方法,主动指导本科生合作学习。

  (2)完成学院设定的教学工作量。其中,聘期内每年均须给本科生讲授至少1个班次的专业课或经学校审核立项建设的专业通识课程,并能较好完成所授课程相关的教学环节工作。

  (3)每年指导本科学生实习、实践、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聘期内至少举行公开教学1次。

  (4)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2、科研工作

  (1)科研工作量:聘期内科研工作量不少于60分。

  (2)聘期内以下业绩成果积分不低于总分的50%:人文社科类、理工类教师,主持校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体育艺术类教师,主持校级及以上项目、发表三级及以上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三类及以上专业成果奖、二类及以上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3、社会服务和其他

  (1)完成单位要求的学生辅导员工作、本科生指导以及相关的教学和科研管理任务。

  (2)积极参加校、院、系(专业)组织的党建、教研、学术等活动。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有关社会服务活动。

  (4)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十一级助教

  1、教学工作

  (1)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遵守教学纪律,改进教学方法,协助指导本科生合作学习。

  (2)完成学院设定的教学工作量,并能较好完成所授课程相关的教学环节工作。

  (3)每年承担课程辅导、实验、批改作业等,协助指导课堂讨论、实习、实践、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4)参与专业组织的教学和科学研究等活动,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2、科研工作

  科研工作量:聘期内科研工作量不少于15分。

  3、社会服务和其他

  (1)完成单位要求的学生辅导员工作以及相关的教学和科研管理任务。

  (2)积极参加校、院、系(专业)组织的党建、教研、学术等活动。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有关社会服务活动。

  (4)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十二级助教

  1、教学工作

  (1)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遵守教学纪律,改进教学方法,协助指导本科生合作学习。

  (2)完成学院设定的教学工作量,并能较好完成所授课程相关的教学环节工作。

  (3)每年承担课程辅导、实验、批改作业等,协助指导课堂讨论、实习、实践、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4)参与专业组织的教学和科学研究等活动,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2、科研工作

  积极参加科研学术活动,主动承担科研任务。

  3、社会服务和其他

  (1)完成单位要求的学生辅导员工作以及相关的教学和科研管理任务。

  (2)积极参加校、院、系(专业)组织的党建、教研、学术等活动。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有关社会服务活动。

  (4)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教学为主型岗位职责基本条件

  教学为主型岗位在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职责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侧重于教学条件,具体如下:

  (一)各学院制定教学质量测评办法,对教学考核优秀且从事高等教育教龄20年以上的教师,可申请教学为主岗,各学院的教学为主型岗位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各学院自行设定。公共课教师可申请教学为主岗,比例不受限制。

  (二)教学为主岗型的非公共课教师,可适当减免科研工作要求,其中,科研工作量可减免所在单位设定额的70%,且项目、文章、专业成果的级别、分值比例等不作要求,但教学工作量须增加所在单位设定额的70%,且每学年须给本科生讲授不少于2个班次课程。

  (三)教学为主岗型的公共课教师,可适当减免科研工作要求,其中,科研工作量可减免所在单位设定额的80%,且项目、文章、专业成果的级别、分值比例等不作要求,但教学工作量须增加所在单位设定额的80%,且每学年须给本科生讲授不少于2个班次课程。

  三、科研为主型岗位职责基本条件

  科研为主型岗位在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职责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侧重于科研要求,具体如下:

  (一)各学院的科研为主型岗位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各学院自行设定。

  (二)科研为主型岗教师,可适当减免本科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测评为良好以上,其中,教学工作量可减免所在单位设定额的80%,但科研工作量须增加所在单位设定额的80%,且相应岗位职责中对项目、文章、专业成果等主要积分项的分值比例要求须增加10%。

  (三)专职科研岗位人员,教学工作量不作要求,但科研工作量须增加所在单位设定额的100%,且相应岗位职责中对项目、文章、专业成果等主要积分项的分值比例要求须增加10%。

  四、应用为主型岗位职责基本条件

  应用为主型岗位在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职责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侧重于社会应用,具体如下:

  (一)各学院的应用为主型岗位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各学院自行设定。

  (二)应用为主型的教师,可适当减免本科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测评为良好以上,其中,教学工作量可减免所在单位设定额的40%,但科研工作量须增加所在单位设定额的40%,且相应岗位职责中对主要积分项业绩成果的分值比例要求须增加10%。

  (三)应用为主型教师的主要科研业绩成果要求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1、横向项目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或技术转让项目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可折抵省部级项目;横向项目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或技术转让项目到账经费5万元以上,可折抵厅局级项目;横向项目到账经费3万元以上或技术转让项目到账经费1万元以上,可折抵校级项目。

  2、发明专利可折抵一级论文;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可折抵二级论文;成果鉴定与行业标准可折抵三级论文。

  五、相关规定

  (一)各级岗位教师须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如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聘期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二)教职工岗位一个聘期的时间为三年。新进教师或新调入的高层次人才以进校协议约定的职责作为考核依据,服务期满后纳入学校统一考核。

  (三)对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个聘期的教师和延退的教师,工作量不作明确要求。

  (四)教师的科研成果要充分体现育人导向,推进科教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职责基本条件中的论文级别、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等均以科研处发布的标准为准。

  (五)职责基本条件中主要科研业绩积分项认定规则:项目只认定主持人(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国家级重点项目第一参与人予以认定)、论文只认定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国家级获奖只认定前五名参与人、省部级获奖只认定前三名参与人、其他获奖只认定前两名参与人、指导学生获奖只认定前两名指导教师、各类专利只认定第一完成人。

  (六)跨聘期的科研项目科研工作量认定标准为取得项目的聘期认定50%,结项的聘期认定50%,延期结项聘期不予认定。

  (七)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的高水平学术专著,经学校教授委员会认定后,可纳入主要科研业绩成果要求项目中;教学为主型教师的高水平省级以上规划教材,经学校教授委员会认定后,可纳入主要科研业绩成果要求项目中;艺体类各级别的展演,经学校教授委员会认定后,可纳入主要科研业绩成果要求项目中。

  (八)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按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兑现待遇的,岗位职责中课时额定标准减免80%,科研工作量额定标准减免20%,但学生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责必须完成且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九)兼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兼职工作期间,教学课时额定标准减免50%。

  (十)“双肩挑”人员在完成单位任期目标的前提下,岗位职责中教学课时数额定标准可减免80%(不含必须完成的本科生课时数),科研工作量额定标准可减免20%。机关、学院正职以上“双肩挑”人员,在任期内表现突出,可额外减免工作量,具体减免标准由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十一)符合以上各类职责减免人员,如兼职多个岗位,涉及多项减免,从高减免,不重复计算。

  (十二)经学校同意外出学习、外派任教的教师,在外学习、任教的时间不计入考核年限。女教师法定产假时间不计入考核年限。

  (十三)各单位如组建教学科研团队,主要以教学科研团队为考核对象,团队职责于团队组建时,由学校另行确定。

  六、各学院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各职级岗位具体的职责标准,并报学校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实施。学院制定的各职级岗位职责标准必须不低于学校对各职级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

  七、本办法于2017年聘期考核参照执行,2018年聘期考核正式执行。

  八、本规定未尽事宜,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篇2:外语学院教学科研秘书职责

  教学科研是系务工作核心,教学科研秘书工作对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科研层次有重要的职责,为加强对教学科研秘书的管理,提高教研管理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外语学院教学科研秘书向主管教学科研的系领导负责,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教务管理工作职责

  1.按照教学计划,协助学院主管领导做好专业课程的学期安排工作。配合教务处编排外语学院课程表,并在开课前下发授课班级。

  2.负责将外语学院所开课程教学进度表、任务通知单、《学生成绩登记册》及有关表格等材料在开课前一学期分发至各教研室、各任课教师。

  3.做好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归档工作。起草、保管和收发有关教学、教学研究方面的计划、工作总结,完成外语学院教学大事记。

  4.负责收集、汇总专业课任课教师上交的教学文件(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导学纲要、讲义、授课分析表、课程考核分析表等),经主管领导审批后递交有关部门或归档。

  5.协助主管领导处理日常调课、停课等事宜。

  6.落实本学期教学计划各环节的执行情况(日常教学、课程设计、教学实习),配合教研室主任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进程及教学效果,及时将信息向主管领导反馈。协调安排学院教务处或系教研室举行的教学检查、教学评估活动,为活动提供条件。

  7.落实期中、期末考试课程,协助教务处落实监考教师和监考表。提前将期末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通知监考教师。

  8.通知、督促任课教师按学院有关规定制作试题,在规定时间收集汇总,负责初步审查;符合规范的,提交主管领导审核。

  9.负责考试前将试卷送印、分发到监考教师;考试后回收、清查,分发到教研室;阅卷完毕后回收、清查,归档。

  10.负责安排系内考场,检查考场布置规范与保密措施。

  11.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系内考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考试日程,督促监考教师准时监考和有关学生准时参加考试。

  12.负责外语学院各项教务信息的数据查收、统计工作。

  13.根据学校教务处安排,负责完成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重要考务工作。

  14.配合系主管领导检查本系教师www.pmceo.com、学生出勤情况。对教师授课出勤做准确记录和统计;负责核实教师工作量,完成教师工作量表及考勤表的制作。

  二、学籍管理工作职责

  1.新生报到时统计新生实际报到人数等情况,及时报送教务处。

  2.协助教务处办理全日制学生报到手续,负责本系学生学生证的填写、审核、补办等工作。

  3.负责受理缓考、休学、复学、退学、转学申请,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申请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4.负责本系学生的成绩登记、输入、复查工作。及时向系领导提交有关数据资料。

  5.负责检查本系学生考核成绩,将达到留级、劝退规定的学生提请主管领导审查;并负责拟定报告,经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提交教务处处理。

  6.负责审核各班学生出勤情况,查收本系各班级学生考勤记录。对因旷课违纪的学生情况及时报送主管领导;并负责拟定处理意见,经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提交教务处处理。

  7..组织本系学生进行专业选修课选课,公布选课结果与课程表。

  8.负责毕业班学生各门课程、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各项成绩整理、公布工作,组织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核查毕业、结业和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将异常情况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9.与教务处共同完成本系学生毕业证、结业证或肄业证的填写、颁发工作,协助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10.经系主管领导审批,接待学生成绩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报告主管领导。

  11.负责完成学籍管理其他工作。

  三、教材管理工作

  1.配合主管领导制订外语学院各门课程教材选用标准。

  2.负责向各教研室及任课教师落实教材选用情况,及时掌握教材变动情况,制作真实的选用教材目录。

  3.初步检查各教研室、任课教师要求印发的教辅资料,如《导学纲要》。符合规范的,提交主管领导审核。

  四、科研开发工作

  1.接收学校科研处的工作指示并完成工作要求,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2.负责在有效时间内收集国家、省、市以及学校各级科研课题,并向全系教师通报。

  3.负责统计教师各学年度课题申报情况、科研成果,并采集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五、其他工作

  1.接待、处理教学方面的来访、来函。

  2.协助学校教务处完成其他教学管理工作。

  3.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在修订教学科研计划的过程中,提供有关资料,对教学科研计划提出实施意见。

  ZZ师范学院外语学院

篇3:教代会教学科研委员会工作职责

>  教代会教学科研委员会工作职责

  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为审议决定学院重大教学科研体制改革及管理政策、措施而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它是工会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学院在重大教学科研体制改革及管理政策、措施出台前的征集意见工作,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向学院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代表广大教职工监督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建立与学院主管教学、科研的院领导与职能部门经常联系的制度,开展必要的代表巡视和双向沟通工作。

  四、组织和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有关的教学科研活动。

  五、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专门研究、总结、布置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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