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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人员对外服务工作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管理处人员对外服务工作管理规定

  为树立良好形象,加强对外服务工作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对外服务工作管理规定:

  一、对外服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和《员工守则》,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服务态度对待服务工作。

  二、上班时间根据管理处安排后,每天必须先到管理处报到,然后外出工作。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到管理处签到。上班时必须佩带工作证,以便接受客户监督。

  三、根据客户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服务工作,保证客户满意。在工作中严禁向客户索取财物,严禁偷盗行为,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若客户有特殊情况需要我服务人员加班,必须先通知本部门主管,经批准同意,并安排好其他客户服务时间后,方能进行。

  五、管理处将不定期地进行工作检查,听取客户反映,如客户多次反映某工作人员不能胜任,管理处将对该人员进行处理。

  六、工作人员如有损坏客户财物,将予以赔偿,并视情形扣发责任人奖金。

  七、不准接受客户小费,如客户坚持付给而无法推脱,收下的小费一律上交管理处,私自收起小费拒不上缴者,一经发现,将扣发当月奖金及工资,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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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管理处工作服管理规定

  项目管理处工作服管理规定

  一、新工作服:凡新到岗人员均发放两套工作服,工作满两年后,可更换新工作服。

  二、不得在上班时间以外着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转借给其他人。

  三、如因工作原因造成工作服损坏,需由当事人写明损坏原因,书面报告管理处主任,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方可更换。

  四、非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工作服损坏,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购买工作服的费用。

  五、冬、夏之交需更换工作服时,需由领用人将工作服清洗干净交还管理处后,由管理处统一发放。

  六、如员工办理离/辞手续时,需将工作服洗净后交回管理处,并作为离/辞人员完善手续之一。

篇3:项目管理处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项目管理处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员工宿舍是员工休息学习的集体场所,为创造一个整洁、文明、安全的良好环境,特做如下规定:

  一、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及卫生环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员工守则》。

  二、保持个人物品整洁,做到勤换床上用品、个人衣物,勤收拾桌面床铺上下物品,勤洗澡修面理发。

  三、不在室内凉晒衣物,不在室内大声喧哗、高声播放广播、音乐,不在室内吃饭饮酒,不在室内张贴图片画像,挂历配图要文明健康。

  四、不准利用公家设备器材或自带设备器材在宿舍内播放录相,不准传阅黄色书刊杂志。

  五、不准在宿舍及小区内任何地方从事赌博及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六、一切非本处人员未经管理处经理同意,不得进入员工宿舍及其它娱乐地方,包括员工来访亲友,不得在宿舍逗留,更不准留宿过夜。

  七、班余时间禁止穿背心、短裤、拖鞋出入宿舍以外的公众场所(包括前往冲凉及上卫生间途中)。

  八、注意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事故的安全工作,出入随手关门勿留外人独自在宿舍及活动室,严禁使用电炉、电加热器及其它任何私人交流电器,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员工工作范围的工作场所。

  九、节约用水电,人人自觉从我做起,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爱护公物,损坏者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十、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当值者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当值日内的安全卫生工作负全部责任。

篇4:X物业公司宿舍管理规定

  某物业公司宿舍管理规定

  为给员工创造一个舒适、整洁、宁静的生活和居住环境,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制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请各员工遵守执行。

  一宿舍管理架构

  舍监--室长--清洁工

  二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1.舍监职责

  ⑴直接管理宿舍各个寝室室长和清洁工。

  ⑵负责员工宿舍的物品发放和上缴。

  ⑶安排员工入住宿舍。

  ⑷定期组织室长检查各房间的用电安全、清洁卫生等情况,并书面报告上级。

  ⑸督促室长执行宿舍管理规定。

  ⑹对违反宿舍管理的员工呈报上级处理。

  ⑺对员工宿舍需改善之处或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⑻就宿舍事宜与各部门主管保持沟通和联系。

  2.室长职责

  ⑴负责所属寝室的一切管理事项(包括内务整理、分配清扫等)。

  ⑵督促员工全面落实宿舍管理规定。

  ⑶监督和管理所属寝室内员工的行为。

  ⑷负责传达上级管理要求和事项。

  ⑸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员工,应予以制止和通知舍监处理,发出书面警告,并向员工所属部门的主管报告。

  3.清洁工作

  每天打扫寝室以外公共场所的卫生,包括走廊、卫生间、浴室、餐厅、洗衣台、宿舍周围的水渠、公共门、窗、台、墙面等。

  三宿舍管理规定

  4.现职员工入住宿舍须经公司批准。

  5.员工不得擅自搬离公司员工宿舍外居住。

  6.员工若要搬离宿舍居住时,须书面提出申请(条件:员工配偶在深工作,同时需要提供其结婚证明及配偶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搬离宿舍理由,获批准同意后方可搬离外面居住;否则,不得外搬居住。

  7.员工用餐须在公司指定的地点用餐。

  8.餐厅空调非在用餐、开会、培训时不得随便使用。

  9.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食物。

  10.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自接驳电线或安装使用电器。

  11.宿舍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

  宿舍管理规定

  12.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到窗外或垃圾桶内,不得往窗外泼水、乱抛杂物等。

  13.不得在宿舍范围内随处晾晒衣物。

  14.员工不得赤身裸体(光背、穿裤衩)在所属寝室外的范围走动。

  15.宿舍应保持宁静,禁止在宿舍内喧哗、进行剧烈活动或使用器具制造噪声。

  16.宿舍内所使用的电视、音响等音量不得过大,晚上11时后禁止使用。

  17.未经公司批准,禁止在墙壁、衣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打钉乱挂物品。

  18.未经公司批准,严禁私自带人进入宿舍内或留宿。

  19.对废弃的物品、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弃倒。

  20.员工不得浪费水、电,离开时应随手将水、电关闭。

  21.员工的私有财物应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或被偷盗,应及时报告室长或舍监。

  22.员工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调换单元寝室房间或床位。

  23.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24.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严禁打架斗殴。

  25.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

  26.员工须服从舍监、室长的管理和监督。

  27.员工不得蓄意破坏公用物品、设施及有偷窃行为。

  28.离职的员工在办妥离职手续当日必须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否则,所有物品将被视作废弃物进行处理;物品带出宿舍时,须经室长或舍监检查。

  四处罚

  住宿员工违反上列1至19项,将被书面警告或取消宿舍居住使用权,情节严重者将受到解聘处理;如违反20至25项,将被立即解聘处理。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治安管理条例的,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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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花城管理处对讲机管理规定

  花城管理处对讲机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对讲机及电池的管理,保证工作正常进行和安全通讯设施的完好,加强对讲机电池的维护,防止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现不良现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zz花城管理处。

  三、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对讲机是根据工作岗位进行统一分配,使用人必须按资产管理相关内容进行维护和保管。

  3.2持机人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频率使用,不得擅自更改频率或私下调换。

  3.3在使用对讲机时要用文明语言,不得用对讲聊天说笑,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3.4使用人应保护好对讲机,要避免雨淋或从高处摔落。

  3.5在日常使用时因人为损坏,应追究其责任并照价赔偿。

  3.6共用对讲机每次交接时应对其真实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3.7除安全班组每个岗位配备两块电池(对讲机电池为安全部专用,其它部门人员一律不得使用)和一部充电器,并对讲机、电池、充电池标上使用人或岗位的明显标识。

  3.8持机人根据所配备的电池,不得随意更改或借用他人,岗位人对自己所用的电池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保管、维护工作,保证电池每次充电8小时。

  3.9安全班组在交接班时,接班人员需认真核实电池有无损坏,并核对电池编号与岗位是否相符,交班人应交待电池的充电时间。如发现对讲机电池有破损、裂缝、不充电等现象,应及时上报安全部及时安排维修。

  3.10对讲机或配备的电池如因个人原因损坏,应主动承担责任,若发现推卸责任现象,将作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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