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大件物品放行工作规程
为保障大厦业主和租户的财产安全,用户在迁入大厦时需与业主、管理公司三方签订《用户室内大件物品放行协议书》。当用户需要搬出大件物品时,应到管理公司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一、用户大件物品放行手续的办理程序
1、填写《物品放行条》,并由用户所在公司签署意见。
2、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物品放行条到管理公司办理放行手续。
3、管理公司核对申请单位当月管理费交纳情况和用户放行模式后,签批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二、用户物品放行规程
1、用户个人带出便携物品(个人便携物品指个人单手携带、非手推车装载的物品),一般不需持公司证明或管理公司的放行条。
2、用户的公司产品需经常性运出大厦,须持有《物品放行条》(必须是管理公司核准的用户公司指定的物品放行模式)。
3、用户室内大件物品的放行
(1)办公时间用户室内物品的放行
大件物品的定义:指用户室内的办公家具(如大班台、大班椅、办公台、办公椅、文员椅、保险柜、沙发、茶几、文件柜、电脑台、餐台、衣柜等)和办公电器(如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电视机、音响、饮水机、投影机、扫描仪等)。
用户搬出大件物品,需持身份证到管理公司填写《物品放行条》,若用户已交付当月及前期管理费且用户公司已盖章同意物品搬出,管理公司复印经办人身份证后可签批放行。
(2)非办公时间用户室内物品放行
A、欠缴管理费的用户,在非办公时间室内的一切大件物品不得运出大厦。
B、没有欠费的用户,在非办公时间必须持有管理公司的《物品放行条》主可运出室内大件办公用品(数量在4件以上)。
C、没有欠费的用户,在非办公时间内可持加盖其公司印章和指定负责人签名的公司放行条或公司证明连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运出少批量的办公物品(数量在4件以下)。
(3)用户迁出大厦时室内物品的放行
如用户迁离,需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迁出手续,交清管理费、电费等,填写《物品放行条》交管理公司审批后放行。
用户大件物品应从统一出入口运出大厦,当值管理员(保安员)负责校对用户实际运出物品与《管理放行条》的内容是否相符,相符则以放行,如不相符用户须到管理公司补办手续。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物业管理物品放行标准化节点作业流程
物品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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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物业服务物品放行流程
物品放行
1. 确认客户身份:核实携带人是业主还是租户,是小孩子、保姆还是公司职员等。
2. 确认放行物品名称:携带人申报搬运物品名称、数量。
3. 确认物品出门性质及原因
3.1/ 出门性质及原因有:搬家迁出、临时携带物品。
3.2/如客户频繁、非正常临时搬运单件物品出门,则引起注意。
3.3/ 物品放行种类:限大件物品如家具、办公桌、电脑、电器、纸箱、大件包裹和袋子等。
4. 与收银员确认交费情况:搬家迁出的,需结清所欠费用,包括截止当日水电气、物管费用。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5. 与户主或业主核实意见:
5.1/ 若是租户迁出,客户助理须电话向业主核实,征得业主同意。
5.2/ 若非业主本人,如亲属、保姆、家政、劳务工等携带物品,应电话向业主核实,征得业主同意。
5.3/ 若是办公单位职员携带货物或物品出门,应电话向该公司负责人核实,征得该公司同意。
5.4/ 向业主之电话核实,应在《出门条》上做好记录,记录向业主去电时间及核实意见,以免日后扯皮。
5.5/ 如联系不上业主,暂不放行。
6. 开《物品放行条》,经办人、业主和携带人分别签字:
6.1/ 放行条记录完整、清晰,在空白处划线。
6.2/客户中心经办人、携带人、业主三方签字。
7. 《物品放行条》存档:物品放行条一式二联,存档联由客服部档案员存档。客户联,由客户出门时交给保安。
相关记录:
物品放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