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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员工宿舍管理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5-08

  宿舍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宿舍的配套标准及日常管理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物业公司员工宿舍的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宿舍配备标准的审批。

  3.2公共事务管理员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的监督。

  3.3宿舍舍长负责本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宿舍配备标准的制定与修改及日常管理的监督。

  4.0程序要点

  4.1宿舍配备标准制定

  4.1.1管理处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修订员工宿舍配备标准,内容包括公司宿舍现有情况简介,下一阶段人力资源配备及宿舍配备标准情况等内容,报公司审批。

  4.1.2主任按以下方法审批并签署意见后,由公司按配备标准进行操作:

  1.费用预算是否准确;2.资源分配是否公平;3.配置标准是否恰当。

  4.1.3公司将物品配备齐全后公布宿舍配备标准,并组织进行相关调整工作。

  4.2员工宿舍申请,入住管理。

  4.2.1员工向公司口头或书面提出住宿申请。

  4.2.2公共事务管理员选择适当房间发放宿舍钥匙并让员工在《管理处年度住宿员工名册》

  上签名确认。一般情况下,相同部门,班次的员工安排在一起。

  4.2.3公共事务管理员依据《员工宿舍配置情况》检查员工的入住资格(属公司正式员工均可安排宿舍,临时工除外):

  1.符合入住条件的,按正常手续办理;2.不符合入住条件的,向员工解释清楚后,不予办理。

  4.2.4公共事务管理员指引员工到宿舍指定的床位入住。须办理以下手续:

  填写《管理处年度住宿员工名册》

  1.并与入住人员一起确认并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4.2.5住宿员工非特殊情况连续一个月不使用床位者,取消其入住资格,并通知员工办理离宿手续。

  4.3宿舍维修

  4.3.1舍长通知管理处

  4.3.2管理处根据情况将《维修单》按以下程序办理:

  1.正常损坏或新配置换灯具,门锁,补地面及墙面等,费用由管理处承担;

  2.非正常损坏报修,需报管理处办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4..3..3管理处接单后,属配置和维修的给予配置和进行维修。维修不了的,报公司批准,由管理处对外联系维修商进行处理。

  4.3. 4工程部将维修费用据实填在《维修单》内,报公司和管理处备案。

  4.3.5公共事务管理员将每月宿舍维修费用登记在《年度宿舍维修登记表》和《管理处年度宿舍扣款登记表》内存档。

  4.4离宿

  4.4.1 离宿人员向公司提出离宿申请(离职人员直接办理离宿)。

  4.4.2由公共事务管理员按《宿舍配置情况表》和《管理处年度住宿员工名册》进行检查,并由舍长检查一遍所列与实物是否相符:设备设施完好的按正常手续办理;如有破坏情况,招价赔偿。

  4.4.3水电费结算,由工程部抄录水电表读数报与管理处核对。

  4.4.4员工离职的按公司规程办理;其他情况下,由公司将当月水电费在工资表中予以扣除。

  4.4.5经检查无误后,员工放可离开。

  4.5宿舍卫生管理

  4.5.1管理处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员工为舍长。

  4.5.2舍长负责编排《每周卫生值班日志》,并贴在宿舍显眼的位置(一般在门后)。

  4.5.3住宿人员按《每周卫生值班日志》执行日常工作。应认真清扫,接受监督。

  4.5.4舍长监督每天值日完成情况,对完成不好的应给予指正;情节严重的按宿舍管理规定提出处罚申请并报管理处核实后招章处罚。

  4.5.5管理处不定期组织抽查宿舍卫生情况,对卫生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4.6宿舍安全管理

  4.6.1当值卫生员为当日宿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注意防火、防盗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舍长汇报。

  4.7水电费统计与审核程序

  4.7.1公共事务管理员根据管理处的抄表记录,每月底将宿舍实际用水电量登记在《管理处年度宿舍扣款登记表》内,并根据《管理处年度住宿员工名册》

  将水电费分摊到每一位员工,即员工水电费=[(本月数-上月数)×单价-离职员工水电费扣款]÷总人数-公司补助费用。

  4.7.2公共事务管理员将每月宿舍费用登记在《《管理处每月宿舍扣款登记表》内存档。报管理处审核,无误后由舍长复印一份公布在宿舍告示栏中,发现问题及时与管理处进行纠正,无凝问书面通知公司在员工工资内予以扣除。

  4.8.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4.8.1 非本公司员工出入宿舍探访,必须与被访者一起到保安岗亭进行登记,并于当天22:00前离开。

  4.8.2未经许可,不得带外人进入宿舍和留宿;若住宿员工亲属探亲确需留宿,需经管理处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留宿时间不得超过3天。

  4.8.3 离职人员须先到管理处申请离宿,经管理处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4.8.4住宿人员应自觉爱护宿舍的公用设施及物品,每日自觉整理本宿舍内务,保持卫生清洁。

  4.8.5住宿人员须自觉接受舍长的管理,按《每周卫生值班日志》执行日常工作,当值人员若因故不能值日,应向舍长说明,经舍长同意后补值。

  4.8.6 宿舍须与24:00前熄灯就寝(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除外)。

  4.8.7 住宿员工因故需在外住宿一个月以上,须事前知会管理处;否则,管理处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

  4.8.8 禁止在宿舍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禁止的一切活动。

  4.8.9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及有杀伤力的刀具。

  4.8.10禁止在宿舍里私设*.舞会及抽酒打闹。

  4.8.11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区私接电源及使用大功率用电器(1千瓦以上)

  4.8.12不得在宿舍区墙上乱写乱画及张贴;不得乱扔杂物或垃圾。

  4.8.13 不得随意破坏或改变宿舍区的布局结构。

  4.8.14 节约水电,正确使用和自觉养护水电设施,确保安全。

  4.8.15 宿舍无人时,须关闭所有水电设施及电器。

  4.9处罚规定

  4.9.1在宿舍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禁止的一切活动者,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处理,并解雇处理

  4.9.2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及有杀伤力的刀具的,给予没收并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解雇处理。

  4.9.3在宿舍区私接电源及使用大功率用电器(1千瓦以上)的及违章使用电器的,经核实,将没收违章电器并扣量化考核分2分。

  4.9.4 禁止在宿舍区聚众赌博,违者作解雇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当地工;公安机关处理。

  4.9.5 未经许可,擅自或超时留宿外来人员,经查实,扣量化考核分2分。

  4.9.6外来人员超时逗留,经查实,扣量化考核分2分。

  4.9.7 在宿舍里私设*.舞会及抽酒打闹的给予没收并警告处分,并扣量化考核分2分。

  4.9.8 上班时间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回宿舍休息的,警告处分一次。

  4.9.9 破坏和丢失公物的照价赔偿。

  4.9.10浪费水电或在宿舍区墙上乱写乱画乱贴或乱扔杂物垃圾,经查实警告处分一次并扣量化考核分1分。

  4.9.11不听从舍长安排的,故意不打扫卫生的,每次扣量化考核分1分。

  5.0记录

  5.1《管理处年度住宿员工名册》

  5.2《年度宿舍维修登记表》

  5.3《管理处年度宿舍扣款登记表》

  5.4《宿舍配备情况表》

  5.5 《每周卫生值班日志》

  6.0相关支持文件

  6.1《请销假制度》

  6.2《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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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保安员宿舍管理规定

  一.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住宿条件

  1.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 患有传染病者;

  (2) 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三.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四.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关闭门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总务部门:(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2)留宿亲友;(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火灾;(4)员工身体不适以至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六.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七.公司主管和总务部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八.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九.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柜内;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8.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进出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00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夜班人员白天外出严禁穿制服。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6.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床上抽烟;

  18.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十.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十一.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属部门和总务部门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酒;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型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偷窃行为。

  十二.住宿者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 主管人员检查。

  十三.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十四.本制度报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篇3:保安部宿舍管理规定

  保安部宿舍管理规定

  1、服从宿舍舍长的正确管理。

  2、宿舍被褥要求整洁,物品放置有序,门窗玻璃清洁明亮,地面干净, 墙壁无灰尘。

  3、爱护公共财产,确保宿舍财产的安全,财产遭受损失按价赔偿。

  4、严禁外来人员在宿舍留宿,禁止带女生进入集体宿舍。

  5、提倡节约的思想,平时保持人走灯熄灭,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

  6、严禁在宿舍内利用麻将,扑克等娱乐手段进行赌博,吵闹、喝酒影响他人休息。

  7、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集体观念。

  8、 队员之间要团结互助,相敬如宾,严禁出现吵架,骂人等不文明行为。

  9、人员外出必须与宿舍舍长打招呼,讲明到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归队,联系电话。

  10、宿舍居住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外留宿,0:30分之后全部宿舍人员归位大堂门将关闭禁止人员出入,如有特殊情况提前打报告申请。

  11、每周不定时进行一次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每月一次总评比(按照公司通知精神进行评比评出“好”与“差”并落实奖勤罚懒制度)。

  为了能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整洁、物品放置有序的美好居室,使大家身心健康,安防部规定对不按以上规定,物品摆放不到位,被子不按要求叠放,值日期间不打扫卫生者,每次罚款10元,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要求者加倍处罚或除名处理。

  请大家互相监督爱护卫生光荣,破坏卫生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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