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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不清引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失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4-16

  日前,“温州南瓯景园发生火灾,父亲将3岁半女儿从三楼抛下!”这一触目惊心的新闻标题遍布温州各大新闻版面,再度引发社会各界对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关注,随着杭州召开的G20峰会临近,这一突发小区安全事件也触动各级政府部门高度敏感的管理神经。

  近日,笔者受温州电视台经济频道《政情民意中间站》栏目的邀请,就《你家小区的消防,过关了吗》的专题内容,与温州市政协委员、消防官员,律师代表、社区代表、业主代表等一同展开讨论,就如何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这一常谈常新的话题进行交流探讨,不同的利益代表不同的管理视角,使现场讨论硝烟十足。

  为配合做好今年秋节在杭州召开的G20峰会安全保障工作,今年四月份,温州市鹿城区消防管理局、温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温州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等单位联合组成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小组,对温州主城区的住宅小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抽查,抽查结果相当不乐观,有些小区状况甚至是触目惊心的,大部分小区的消防设施均有或多或少的故障存在,成为社会安全管理的主要风险源之一。

  比如发生火灾的南瓯景园消控室,消防报警系统与消防主机均处于故障状态,且时间已达三年之久。深入了解后,物业服务公司声称已多次将消防维修报告递交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其认为消防故障系由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不到位造成应由其负责,物业服务公司则认为消防系统属于故障高发设备,应属于自然故障范围,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维修费用于理无据,服务合同也并未包含该项费用。小区业委会自成立以来,由于业委会意见不统一,业委会工作一直处于半瘫痪状态,期间,消防监管部门曾责令由物业服务企业限期完成整改,但由于与业委会对责任归因的认知不同,小区业主合议始终无法有效达成,维修资金无法启用,使小区消防系统故障一直悬而未决。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与小区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更重要的是小区消防安全涉及城市公共安全,与各级政府部门管理绩效直接挂钩,正是由于这种特殊性,各级政府部门势必会全力以赴。但目前由于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管理主体、监督主体的角色混淆,职责不清,使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始终无法取得各方的满意与认可,反而引发各方的不满,进入一个相互抱怨、相互责难的局面,使小区安全管理秩序始终无法得到有效建立。基于此,笔者认为,只有依法依规来确认各方角色,明确各方职责,才有可能解决小区物业服务的这一顽症问题。

  一是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

  从《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来看,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据此,小区消防安全责任的主体为小区业主是毫无争议,这也是我们常说的“我的小区,我做主”之体现,但由于小区业主是一个复数的概念,要按照《物权法》有关业主共同决定的规定来行权,目前小区的大部分问题恰恰是滞留在此环节。

  由于小区消防安全属准公共事务,从表面上看与小区个体业主无直接关系,业主在日常生活对消防通道与消防前室的占用,对防火门的变更,对消防栓的使用等都存在随意而为的现象,对上述行为更是会有存在法不责众的认知。更令人无奈的是,部分小区业主对因消防系统的故障启用专项维修资金迟迟达不成有效表决,使小区消防安全一直处于高风险状态而不自知。

  二是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主体

  《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而实际工作中业主通过物业服务合同让渡部分共同管理权,消防安全管理是小区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据此认定物业服务企业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主体是名正言顺的,其主要的管理职责是履行保持小区消防通道的畅通,保持消防系统有效运行,保障消防控制室的24小时值班,对违规消防安全行为劝阻与报告并注重四个能力建设等。

  而目前让人诟病的是,部分物业服务公司履行管理职责与技术保障不到位或是由于业主合议达不成、费用无法落实等,使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给业主造成物业服务公司是在推脱与逃避责任的认知,也确实是有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唯利是图,对对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视而不见,这更是触发消防监管部门的神经,认为只有加大对物业服务公司的处罚力度,杀一儆百,才可能触动物业服务企业被动管理的状态。行业内更是出现因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上岗证而对项目经理进行行政拘留的极端案例。

  三是小区消防安全行政监督管理主体

  《消防法》第四条与第五十二条相继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前者实际就是指我们经常讲的各级公安消防局。公安消防局应是小区消防安全监管的最主要主体之一。

  而第五十二条延生出的分管行业必须分管消防的要求已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也是成了消防安全监管部门,背后反应出的是小区安全监管体系也是个需多部门参理治理的问题。由于消防安全监管部门对小区的消防安全监督存在监督管理半径过大,监督力量无法跟进,监管理念滞后的局面。如本地区就曾出现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就小区业主违规占用消防通道进行报告,而消防监管部门处理的结果却是认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责不到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后经实际了解,却是由于消防监管力量有限,对小区的违规举报无法一一处理,只能进行对谁举报,处罚谁的监管怪相,目的就是让举报少发生,而这其实是对《消防法》的亵渎。

  鉴于小区消防安全的特殊性与重要性,为更好地做好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部分省、市对消防系统的故障维修制度进行了重新设计,将消防系统故障维修列入了绿色通道范畴,特别在业主决议无法有效达成后,可凭专业部门的检测,由消防监管部门委托相关单位启动专项维修资金给予维修,以提高小区安全管理系数和保障城市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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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消防安全维保协议

  小区消防安全维保协议

  甲方(小区物业):

  乙方(消防维保公司):

  为保障小区消防安全,确保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01 协议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为小区提供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培训等服务。

  2. 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制定详细的消防维保计划,并按照计划定期开展消防维保工作。

  3. 乙方应确保维保人员具备相应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熟悉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和特点,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消防问题。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小区的建筑图纸、消防设施设备清单等资料,以便乙方更好地开展维保工作。

  5. 乙方应在维保工作中认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6. 乙方应建立消防维保档案,对每次维保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提交消防维保报告。

  7. 甲方应为乙方的维保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支持。

  8.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提高甲方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9.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保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重要信息,不得泄露。

  02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30天内,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

  03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甲方按年度向乙方支付消防维保费用,共计人民币88888元(大写:捌万捌千捌百捌拾捌元整 )。

  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剩余费用按季度支付,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支付。

  3. 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04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因乙方维保不力导致消防事故,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 因甲方未按照协议支付费用,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维保工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证据,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05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3:小区消防安全检查方案

  小区消防安全检查方案

  01 目的和意义

  消防安全是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确保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消防安全水平,特制定此消防安全检查方案。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旨在全面排查小区火灾隐患,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小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02 范围和目标

  1. 检查范围:小区内所有建筑、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等。

  2. 检查目标:彻底排查小区火灾隐患,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03 内容和标准

  (一)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检查

  1. 消防供水系统

  (1)检查消防水池、水箱、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水量是否充足。

  (2)检查消防水泵是否正常运转,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是否完好,配件是否齐全,有无锈蚀、漏水现象。

  (4)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完好,水压是否正常。

  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1)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现象。

  (2)检查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占用现象。

  3. 消防电源及电气防火

  (1)检查消防电源是否正常,配电柜、电气线路是否完好。

  (2)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防雷接地系统是否完好。

  (二)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1. 检查小区内有无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

  2. 检查小区内是否有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象。

  (三)消防培训和演练

  1. 检查小区物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培训,是否具备消防基本知识。

  2. 检查小区是否有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演练方案是否科学、合理。

  04 方法和时间安排

  1. 方法:采取现场检查、询问、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 时间安排: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05 职责和分工

  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方案,协调各部门组织实施,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2. 工程部门负责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维修。

  3. 客服部门负责检查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以及消防培训和演练的落实。

  4. 保洁部门负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清扫和维护。

  06 整改措施

  1.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2. 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3. 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07 总结和反馈

  1. 本方案实施结束后,安全管理部门应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报送公司高层。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本次检查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篇4: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书

  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共同承担起消防安全责任。

  01 消防安全责任

  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物业服务公司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消防安全培训等记录。

  2. 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发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维修、更换。

  (2)对业主装修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业主、装修单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防火措施。

  (3)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无法消除的,应当立即向消防部门报告。

  3.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

  (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让业主和物业员工熟悉消防设备使用方法和逃生路线。

  4. 火灾事故处理

  (1)发生火灾时,物业服务公司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疏散人员,并及时向消防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报告。

  (2)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有关情况,并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做好善后工作。

  02 业主消防安全责任

  1. 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业主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接受物业服务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得影响公共消防安全。

  (2)业主装修住宅时,应向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申报手续,并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接受物业服务公司的监督检查。

  2. 消防安全防范

  (1)业主应当定期检查家中火灾隐患,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路、燃气管道和电器设备。

  (2)不得在公共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严禁在住宅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应按照要求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集中充电设施内。

  3. 火灾应急处理

  (1)发现火灾时,业主应当立即向物业服务公司和消防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采取措施灭火、疏散人员。

  (2)在火灾发生时,业主应当服从物业服务公司和消防部门的指挥,有序疏散,不盲目逃生,不返回火灾现场。

  通过以上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制定,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共同承担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小区消防安全。双方应认真履行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小区消防安全。

篇5:新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书

  新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谁使用,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积极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制,努力搞好群防群治,维护小区的安全,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业主共同确定 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单位防火责任人),现将有关责任事项确定如下:

  一、 消防安全责任范围: 栋 单元 房屋及相邻公共区域。

  二、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如下:

  1、遵守国家消防法规,遵守本物业内消防管理规定。

  2、协助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搞好消防工作,维护好本小区公共区域的消防设备、设施及消防器材,正常情况下不得随意按动消防报警器,确保本小区防火安全。

  3、正确使用家用电器,不得超负荷使用。天然气阀门随时关好,避免火灾隐患的发生,确保本物业的安全。

  4、负责对其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增加防火自觉性。

  5、实施消防工作的自我防范、自我制约、自我控制、自我检查,确保室内无人状态下的防火安全。

  6、不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7、不在消防通道内堆放物品、杂物盒设置固定物,不占用消防通道、楼梯,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防火门不得擅自上锁。

  8、及时进行消防检查,自备专有物业所需消防设施,随时发现消防隐患并及时处理或上报;及时纠正和制止本区域内的违反消防法规的现象和行为。

  9、按时申报本物业装修工程,纠正和处理专有物业内违反消防法规的现象和行动。

  10、如因责任人及其家人或其宾客的疏忽及故意而引起火灾,由责任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以及造成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伤害的赔偿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四、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号:

  责任人(业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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