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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车辆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4-14

  辖区车辆管理规定

  一、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所有外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辖区;进入辖区的车辆不得乱放;

  2.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行驶,不得高速和按喇叭,进入车位时限速5公里以下;

  3.长期在辖区内停放的车辆,要办理立户定位手续,办理车辆保险,领取停放证,对号停放,凭证出入,按月缴费。如停止使用车位,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4.车辆停放后,关好窗,注意车辆和车位清洁。不准停放漏水、漏油、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污品的车辆;

  5.车辆如有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二、道路管理规定

  1.小区道路不准乱占、乱堆、乱放、乱挖;

  2.不可在路边、坡边挖坑取土;

  3.不可在路上试刹车、学倒车或当路停车;

  4.不可在公共通道上私自修筑车辆出入通道或私设摊档;

  5.不可在道路范围内修筑地下构筑物;

  6.小区干道路基承载力一般在2吨,所以超重车不准进入。损坏路面,照价赔偿。

  7.临时占用及开挖公共道路,物业管理公司需报市政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方可施工,并按规定缴纳修复费用;

  8.临时占用和开挖单位,应设明显标志,污泥杂物按规定堆放,并按规定时 间清理场地,分层回填。

  三、车辆指挥向左转弯要求: 在立正的基础上,右手向前平举。臂伸直,手掌成立掌,左臂在立正的动作上,向侧前方打出到身体中线的部位。做循环动作三次,成立正姿势,行军礼。过程中目视司机。

  标准: 做动作迅速有力,干净利落。

  向右转弯要求: 在立正的基础上,左手向前平举。臂伸直,手掌成立掌,右臂在立正的动作上,向侧前方打出到身体中线的部位。做循环动作三次,成立正姿势,行军礼。过程中目视司机。标准: 做动作迅速有力,干净利落。

  向右直行要求: 身体在立正的基础上,右臂向右侧伸出与肩同高。臂要伸直,五指并拢,头向右摆。同时左手向左侧伸出与肩同高,臂伸直,五指并拢,头向左摆,目视司机,在原动作上左臂折回180度。头转正后,放臂成立正姿势,行军礼。

  标准: 迅速抬臂,迅速放臂。动作干净利落、有力度、有节奏。

  向左直行要求: 身体在立正的基础上,右臂向左侧伸出与肩同高。臂要伸直,五指并拢,头向左摆。同时右手向右侧伸出与肩同高,臂伸直,五指并拢,头向右摆,目视司机,在原动作上右臂折回180度。头转正后,放臂成立正姿势,行军礼。

  标准: 迅速抬臂,迅速放臂。动作干净利落、有力度、有节奏。前车停止,后车超越要求: 身体在立正的基础上,左臂向前平伸,手掌成立掌。五指并拢,右臂反转平伸,五指并拢,掌心朝上,向后方做90度循环摆臂动作。标准: 动作有力、要到位、目视前方。前车停止,后车超越预备动作。

  要求: 在身体保持立正的基础上,左臂自然向前伸直。手掌成立掌,目视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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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的管理

  1、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业主,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

  2、需停放在小区内的自行车、摩托车,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在小区内随便乱放。

  3、凡在收费停车场停放的自行车(指本小区业主的车辆),必须办理手续和按规定交纳停放费。

  4、凡在收费停车场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

  5、当车辆进入保管范围时,车主应向车管员领取存车牌号;当车辆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还车管员,没有交还或存牌号与车上号码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保管范围,违者车管员有权扣留该车或扭送派出所处理。

  6、无执照的自行车丢失时,管理处不负责赔偿。

  7、车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二、地面停车场管理规定

  1、地面停车场由管理处负责维护管理,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

  2、固定使用车位的车主可到管理处办理停车场停车证,并将停车证放在挡风玻璃左侧醒目处,以便识别。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交纳费用。

  3、车辆进入停车场应领取停车出入卡,出场时交回出入卡。车管员对进出停车场的车牌号码、进出时间,所发出入卡号等进行登记。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4、车主的停车出入卡请随身携带,认真保管,作为出场凭证,若有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5、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车窗,贵重物品请勿留在车里。

  6、停车场若有交通违章,管理处将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7、若车主在停车场停车与管理处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或向小区所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篇3:学院车辆管理规定

  **中医药大学xx学院车辆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学院公用车辆的管理,确保学院工作用车,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所指的车辆包括学院的小车和大客车。

  一、车辆使用原则:严格管理,加强服务,保证重点,杜绝浪费,减少支出。

  二、车辆调度

  1、学院车辆由后勤保卫处统一管理和调度。各部门在泰州市内用小车辆,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由后勤保卫处车队车辆调度员派车;各部门在泰州市外用小车辆或需动用大客车,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部门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交由后勤保卫处车队车辆调度员派车。职工个人不经部门同意不得直接要求车队车辆调度员派车。

  2、车辆调度按照“缓事服从急事,一般服从重点”的原则,应在保证院领导公务用车、学院重大活动用车及接待任务用车的前提下,由后勤保卫处车队车辆调度员统一协调派车。

  三、公务用车程序

  3、除临时、特殊情况外,各部门用车需提前申请,长途用车提前三天、短途用车提前一天、大客车提前一周联系。

  4、公务用车须详细填写《用车申请表》,注明行车时间、线路等方便车队进行车辆合理调度。

  5、用车人必须按约定时间和地点乘车。

  6、驾驶员一律凭《用车申请表》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但要及时补办),用车完毕,驾驶员须在《用车申请表》如实填写行车里程并让用车人确认签名。

  7、驾驶员根据《用车申请表》如实作好每次行车记录登记,每月5日前务必将行车记录整理好交车辆调度员;车辆调度员必须认真进行审核登记(用车手续不全的需补全),并将当月用车情况分类统计存档。

  8、小汽车原则上不作非公务用车。

  四、车辆管理

  9、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原则上由车辆调度员统一安排完成,驾驶员不固定车辆,根据车辆调度员安排驾驶车辆。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熟悉和掌握各种车辆车况,尽早发现故障并及时保养和维修,力争降低车辆使用成本。由于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不及时,保管不按规定或违反操作规程,影响运转或造成其它事故,根据损坏情况按学院责任事故规定处理车队相关责任人。

  10、必须进厂维修和购买配件时,由驾驶员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做出计划,经车辆调度员审核、金额3000元以下的需报后勤保卫处处长批准,金额3000元以上的经后勤保卫处处长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到车辆4S店维修。车辆维修后凭《车辆维修记录》和发票报账。

  11、在厂修理时驾驶员要监督维修情况,并严格把好配件和维修质量关,确保车辆维修后能正常行驶。如果在规定的行驶公里数内,维修部位再次出现故障,驾驶员要负主要责任,并承担再次维修费用的60%。进厂维修的车辆在维修好后,驾驶员要认真查对更换的配件、费用和修理工时费用并签字,车辆调度员核实后按程序结账。更换的配件由驾驶员带回,由车辆调度员负责做统一处理。

  12、除日常必需的车辆维护保养物品外,要按实际需要从严控制车辆物品配备标准。凡需配备3000元以下物品的,由车辆调度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后勤保卫处处长批准后方可实行;需配备3000元以上物品的由分管院领导批准,购买的配件车辆调度员要进行登记,并按财务程序审批报账。

  13、各种车辆加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车辆调度员及后勤保卫处领导协助处理。如不属事故,可进行处理后向车辆调度员报告。

  14、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损坏严重应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同车辆调度员一起办理索赔手续。

  15、驾驶员每次出车要进行三检,即出车前检查车辆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绝不带故障出车,行车中途休息时检查车况行驶是否良好,收车后检查车况有无故障。每行2000公里要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半天。

  16、严禁车辆乱停乱放。所有车辆出车完毕,应立即返回学院,并清洗干净,按指定的位置

  17、驾驶员工作应积极主动,坚决服从用车调配,不得无故缺勤或拒不出车,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车需事前与车辆调度员报告,经批准后另派车辆。

篇4:N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N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现有车辆的管理,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开展,合理使用公司车辆,特制定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节车辆使用管理

  第一条、公司现有车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备用钥匙及车辆管理档案由行政办公室保管。

  第二条、各部门因公用车(包括行政办公室),应于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前,填报《用车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报行政办公室。

  第三条、节假日、双休日因公用车及周一用车申请,应于周五下午16:00前报至行政办公室。

  第四条、为节约车辆开支,行政办公室将根据各部门用车计划,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路途远近和路线的合理性调配安排车辆。当需要合并使用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车辆使用人应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行政办公室确保各部门用车前的车况具备使用条件,并对驾驶人进行车况交底,抄出车公里数,收车时由行政办公室检查车况并抄收车的公里数。

  第六条、在使用中车辆发生问题或发生意外,驾驶人应尽量避免或减少风险并及时与行政办公室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第七条、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情况,公司将视使用性质、车辆受损情况、责任轻重等因素要求车辆驾驶人予以经济赔偿。

  第八条、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违章,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如因违章给公司带来经济、名誉的损失,一切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条、公司个人因私使用车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借车人申报《用车申请单》及用车保证书交项目经理审批,经批准后使用。使用期间车辆驾乘人员发生问题一律由借用人承担。因私用车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同时向公司缴纳一定的车辆磨损费。

  第二节加油登记

  第一条、因公用车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对车辆进行加油工作,驾驶人临时加油需征得行政办公室同意,加油后一律填写《加油记录》(在车辆上已配备加油登记表,内容包括:加油时间、公里数、加油人等)。

  第二条、行政办公室视平时借用车违章情况,严格控制借车驾驶人选。

  第三条、对不爱护车辆,不认真执行加油登记制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员工,公司将予以批评警告,对屡教不改者,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或拒绝其驾驶公司车辆。

  第三节车辆的维护、保养

  第一条、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司车辆日常维护、定期保养、保险及验车等事宜。

  第二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对车辆日常使用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条、行政办公室于每周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每月月底前将车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篇5: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规定(讨论稿)

  第一条: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工作效率,逐步丰富和完善公司福利政策,增强公司凝聚力,对公司办公室车辆及内部员工自购机动车辆,用于办公用途的车辆安全、日常调度、费用归属进行明确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 2 适用于本制度的员工必须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1)、本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中层(含副职)以上管理人员;

  (2)、车辆规费及保险手续完备并主要为公司上下班及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每周达3次以上);

  (3)、特殊岗位且必须用车办理公务的; (4)、在行政综合办公室登记,并与公司签订《自购车辆补贴协议》。

  第三条: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现有车辆的处置:

  1、车辆行驶里程在两万公里以内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车辆,公司员工可按原车价60%的比例获得该车辆的产权;

  2、车辆行驶里程在两万公里以上10万公里以内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的车辆,公司员工可按原车价40%的比例获得该车辆的产权;

  3、不执行以上两条规定的中层(含副职)以上管理人员,仍可驾驶现有车辆,当车辆行驶里程超过10万公里或使用年限超过五年的公司自行处置;

  第四条:公司内部员工自购机动车辆,用于办公用途的费用归属。

  3、职责

  3.1 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车辆补贴福利制度流程等的制定、更新及管理,确保本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负责相关资格适用性的核实、协议签订。

  3.2 财务部负责相关资格适用性的审核,各类补贴的发放、报销,并对补贴费用单独设立帐户进行管理。

  4、工作程序

  4.1 申请及审批

  4.1.1符合四项基本条件的助理/主管级以上(含助理/主管级)员工,本人填写《自购机动车辆补贴申请审批表》、《私车公用月度补贴申请审批表》经部门经理、所属副总初步审核,报行政人力资源部复核通过后,呈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4.1.2 行政人力资源部按核准后的审批表,与申请人签订《自购车辆补贴协议》后,申请人持《自购机动车辆补贴申请审批表》、《私车公用月度补贴申请审批表》、《自购车辆补贴协议》向财务部办理购车补贴款及列帐手续,根据员工职级按补贴定额享受一次性购车A类补贴及月度用车B类补贴。所购车辆所有权归个人。购车后一个月内购车人需将购车合同、车辆规费、保险缴纳材料交行政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备案。

  4.1.3 对符合基本条件(已有自购车辆)但未享受车辆补贴的人员,可申请享受月度用车B类补贴。(申请流程同4.1.1、4.1.2)

  4.1.4 购车补贴在补贴合同期内只能享受一次,期间若发生申请人换购车辆情况,可以享受职务对应的一次性购车补贴与原享受的补贴差。

  4.1.5 月度用车B类补贴已含驾驶员开车补贴、车辆需缴纳的路桥通行年费、日常路桥费、保险费、车辆运行的汽油费、一切维修保养的费用。

  4.1.6 标准如下表:

  全,在因公长途出差情况下,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由当事人承担70%,公司承担30%。衡阳市区内行车违规,一律由驾驶人自行承担违规责任。

  4.2.2 长途因公用车时,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开具《派车单》,出车回来后,驾驶人员应在《行车日志》上如实填写出车里程数,并报行政人力资源部。如遇特殊情况,则应在事后两日内及时补填《派车单》。

  4.2.3 长途因公用车出差费用的报销:行政人员按出差2地间实际距离上网核查,如新浪地图、百度地图等,与《行车日志》进行比对,差异超过10%,不予报销。

  4.2.4 以上车辆补贴均计入各部门的费用中,享受该补贴的人员不再享受出差地交通费用报销及相关交通补贴。

  4.2.5 属私车公用车辆,必须按时向车辆管理部门交纳相关规费及车辆保险,车辆一切规费及相关保险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每年需将相关证明材料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核查备案。

  第二条 4.2.6 享受补贴的车辆一般由本人驾驶,不设专职司机,享受车辆补贴人员外出办理公务,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公车。因公长途外出确有需要,由行政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三条公司车辆补贴管理执行“限额控制,费用节约,按标准补贴”的原则。

  第四条车辆补贴标准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集团规定,配置一定标准的公务车,集团车辆改制之前,车辆费用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实报实销,集团车辆改制后,执行集团车改规定。

  2、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集团车辆改制之前,补贴标准为:1600元/月;集团车辆改制后,执行集团车改规定。

  3、公司经营管理部、动迁安置部正职(含副职)补贴标准1400元/月,高职务人员兼任底职务岗位的,执行高职务的补贴标准;

  4、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公司其他部门正职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

  高职务人员兼任底职务岗位的,执行高职务的补贴标准;

  5、公司其他部门副职、分公司部门正职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

  6、除公司统一配置的公务车外,其他享受车辆补贴的人员,需提供自有车辆产权证明(本人或配偶所有),无车人员或不能提供自有车辆产权证明的人员,按上述补贴标准的40%予以补贴。

  第五条 车辆的管理

  1、享受车辆补贴的非公务车辆,必须在公司办公室备案,备案的资料包括:车辆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产权非本人的,需提供产权人与本人的关系证明,或者产权人委托本人长期使用的证明,如:结婚证复印件、车辆使用委托书)、购车发票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复印件、交强险发票复印件(有效期内)、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

  2、不能完整提供车辆备案资料的,视同无车,执行无车人员的车辆补贴标准。

  3、凡在公司备案享受全额车辆补贴的人员,必须保障本部门及本人日常工作用车,公司办公室不再给该部门派发车辆,如一年内发生3次因无车而影响正常工作的,从第三次发生的次月起连续24个月,执行无车人员的车辆补贴标准。

  4、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购置自有车辆,目前无车人员购买车辆后,且及时到公司办公室的,从备案的当月起,享受相应标准的全额车辆补贴。

  5、无车人员和部门的工作用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派车,特殊情况下,办公室可调用公司备案的车辆。

  6、公司有重大集体活动时,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所有备案的车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

  第六条 车辆费用的管理

  1、公司统一配备的公务车由所在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费用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据实按票报销。

  2、非公司统一配备的其它车辆所产生的费用,按级别实行补贴,不再全额报销包括燃油、维修、过路、过桥、年检、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3、公司安排长途出车的,由公司承担燃油、过路费等相关费用,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4、所有车辆的违章罚款,均由驾驶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第七条 报销管理

  1、符合补贴条件的所有人员均实行据票报销制,不得发放现金。

  2、月补贴报销票据包括由车辆所产生的:燃油、维修、过路、过桥、年检等费用的所有票据以及出租车票等,根据财务规定,报销票据的日期要求在报销当月之前两个月的期限内,为有效票据,超期作废。

  3、补贴报销按部门及个人实行“总额控制,每月一结”,票据总额超过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限额报销,票据总额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票据金额报销。

  4、享受车辆补贴人员由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本人承担。

  5、报销时间:每月20日-25日,按时报销,过期不补,超过规定报销时间的,视同本人放弃当月车辆补贴,公司不再予以报销。

  6、报销的审批流程:享受车辆补贴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公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报销。

  第八条 附则

  2、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原公司颁布的相关制度和办法以及相关单项申请和报告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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