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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装修消防安全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客户装修消防安全规定

  □ 承接客户装修改造工程单位,应在施工前30天,将该工程设计图纸送交工程部,经工程部各系统(装修、空调、强电、弱电、水系统等)工程师及经理审核签字后,到保安部办理消防报批手续。

  □ 施工单位持工程部审核后的施工图纸、北京市消防局施工材料检测合格报告、致北京市消防局的施工申请报告、施工进度表、施工方案及《北京市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于开工前20天报送北京市消防局审批。

  □ 施工单位凭北京市消防局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到工程部办理施工单,后到保安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证件。

  □ 开工前,须与保安部签定《安全责任书》,保证严格遵守。

  □ 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施工单位方可施工。

  □ 施工期间,若需使用电焊、气焊时,提前到保安部办理当日动火作业手续,操作人员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并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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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装修施工场地大厦消防安全规定

  装修施工场地及大厦消防安全规定

  为加强装修施工场地的消防管理,保证装修施工场地及大厦用户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此消防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须按装修的实际面积和使用材料配备一定数量的2kg以上灭火器。配备标准:100m2以下配2-3支;100m2以上3-4支;半层5-6支;全层8-10支。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烧杂物、弯胶管等。

  3.禁止将易燃、易爆、带腐蚀性、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大厦内。

  4.装修工程所需有机溶剂、油漆等只允许带进当天装修所需用量,当天离开时一律带走,不得储存、堆放在大厦内。

  5.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6.室内布装电线须使用阻燃性绝缘导线,并穿硬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明、暗敷设,绝缘导线的绝缘强度应符合电源电压要求,电源电压为380V的应采用额定电压为550V的绝缘导线,电源电压为220V的应采用额定电压为250V的绝缘线。

  7.室内装修须严格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或难燃的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动明火烧焊的单位,在计划烧焊动火作业前须先向管理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严格按《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9.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改触动烟感器、喷淋头、紧急广播喇叭和消防栓等消防设备。

  10.室内装修间隔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如间隔封顶、间隔内无烟感喷淋的必须加装等。

  11.装修施工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12.为避免施工场地粉尘过大引起烟感报警,每日施工前报经保安部同意后须用胶纸袋将烟感器包住,每日施工结束后须将包装物取掉,恢复烟感器的正常工作状态。

  13.每日施工结束离场前,须通知保安部当值领班到场进行室内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篇3:小区消防工作制度:装修施工场地消防安全规定

  小区消防工作制度:装修施工场地消防安全规定

  为加强装修施工场地的消防管理,保证装修施工场地及小区住户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此消防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须按装修的实际面积和使用材料配备一定数量的4KG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配备标准:100M2以下配4~5支;100M2以上半层以下配5~5支;半层8~10支;全层15支以上。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烧杂物、弯胶管等。

  (3)禁止将易燃、易爆、带腐蚀性、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小区内。

  (4)装修工程所需有机溶剂、油漆等只允许带进当天装修所需用量,当天离开时一律带走,不得储存、堆放在小区内。

  (5)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6)室内布电线须符合电源电压要求,电源电压为380V的应采用额定电压为550V的绝缘导线,电源电压为220V的应采用额定电压为250V的绝缘线。

  (7)室内装修须严格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或难燃的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动明火烧焊的单位,在计划烧焊动火作业前须先向管理处工程部提出申请,严格按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9)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改动触动烟感器、喷淋头、紧急广播喇叭和消防栓等消防设备。

  (10)室内装修间隔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如间隔封顶、间隔内无烟感喷淋的必须加装等。

  (11)装修施工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12)为避免施工场地粉尘过大引起烟感报警,每日施工前报经保安部同意后须用胶纸袋将烟感器包住,每日施工结束后须将包装袋取掉,恢复烟感器的正常工作状态。

  (13)每日施工结束离场前,须通知保安部当值保安领班到场进行室内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篇4:文化大厦装修施工场地消防安全规定

  文化大厦装修施工场地消防安全规定

  为加强装修施工场地的消防管理,保证装修施工场地及大厦用户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此消防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须按装修的实际面积和使用材料配备一定数量的2kg以上灭火器。配备标准:100m2以下楝2-3支;100m2以上3-4支;半层5-6支;全层8-10支。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烧杂物、弯胶管等。

  3.易燃、易爆、带腐蚀性、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大厦内。

  4.装修工程所需有机溶剂、油漆等只允许带进当天装修所需用量,当天离开时一律带走,不得储存、堆放在大厦内。

  5.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6.室内布装电线须使用绝缘导线,并穿硬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明、暗敷设,绝缘导线的绝缘强度应符合电源电压要求,电源电压为380v的应采用额定电压为550v的绝缘导线,电源电压为220v的应采用额定电压为250v的绝缘线。

  7.室内装修须严格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或难燃的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动明火烧焊的单位,焊动火作业前须先向管理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严格按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9.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改动触动烟感器、喷淋头、紧急广播喇叭和消防栓等消防设备。

  10.室内装修间隔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如间隔封顶、间隔内无烟感喷淋的必须加装等。

  11.装修施工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12.为避免施工场地粉尘过大引起烟感报警,每日施工前报经保安部同意后须用胶纸袋将烟感器包住,每日施工结束后须将包装物取掉,恢复烟感器的正常工作状态。

  13.每日施工结束离场前,须通知保安部当值领班到场进行室内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篇5:业主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协议书

  业主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协议书

  为确保组团幢号业主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遵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现物业管理处(甲方)与业主及其委托进行装修工程的公司(装修承包商)(一并为乙方),订立消防安全协议书如下:

  甲方:

  1.依据管理处审阅后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小区消防设施和有关规定。

  4.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利,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并进行处罚。

  乙方:

  1.负责**花园组团幢号乙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2.在装修方案获得管理处审批后三日内提交施工进度表予甲方,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4.需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5.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6. 乙方施工中需使用易燃物品时,须提前做易燃品的存放工作,应有专人呈报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带入,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易过多, 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7. 施工区域禁止吸烟。

  8. 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不低于1个/100m2。

  9.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打碎报警器或拨打 119进行报警,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10. 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清理完毕,特别是刨花锯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

  11. 乙方施工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时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12.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服从,并制定安全制度,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业主)承包商

  日期日期日期

  盖章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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