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湾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丽湾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半年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职级。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4、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第二节违纪过失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
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著。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物业项目停车场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项目停车场员工奖惩制度
1.目的
奖惩是项目对员工实施管理的重要手段,奖罚分明才能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者、惩前毖后的作用。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治消部特制定以下奖惩条例,望全体队员遵守执行。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项目停车场的管理。
3奖励
奖励分两种,一种是物质奖励,其中包括发给奖品、奖金、晋级等;一种是精神奖励,其中包括口头表扬,授予一定的荣誉称号等。
3.1有下列事迹的队员,经调查核实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应受到嘉奖或晋级的奖励:
—热爱工作、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对加强车场管理有重大贡献者;
—对发生“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等事故,制止措施得力,处理有方者;
—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者,勇斗歹徒,抓获案犯,
—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特大案件或发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使公司及客户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者;
—对社会作出贡献,使公司获得良好声誉者;
—具有其它功绩,公司领导认为应该给予奖励者。
3.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受到奖励或表扬: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一定成效者;
—连续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做好人好事,拾金不昧,及时缴公;
—在严格管理中有显著成绩等;
—检举队员违法乱纪或违反公司和项目有关规章制度者;
3.3实施奖励的程序:
—凡受奖励的队员,一般由主管提供书面材料,写明受奖励队员先进事迹,和给予何种奖励的建议或客户表扬信班长签字上报项目经理;
—经项目经理核实提出具体奖励意见,向公司推荐,并经综合管理部审核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按总经理批示,分别给予颁发奖金或通报表扬。
4.队员的惩罚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队员凡违反以下惩罚细则,根据情节轻重,每项可给予1-10分的处罚,每分为10元,由项目经理批准惩罚执行,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和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1惩罚细则
—不服从命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工作;
—不能按时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
—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互不团结,搬弄事非,损害他人名誉和领导威信;
—有损公司、商家、客户信誉和利益的事;
—泄露公司、商家秘密(商业机密和工作秘密);
—酗酒滋事,聚众斗殴、赌博、乱拿乱摸,小偷小摸;
—着装不整,执勤形象差,动作不规范,责任心不强;
—睡岗、脱岗、误岗、酒后上岗、岗上抽烟、串岗、闲聊、干私事、闲逛;
—上岗时嬉笑打闹,吃零食、看书报、听收音机、录音机、看电视;
—迟到或早退;
—上班时间使用公司电话办私事;
—上班精神不振;
—未执勤时无故在岗位上逗留,打闹;
—对客户不礼貌,语言不文明;
—责任区内环境清洁卫生,个人卫生差,头发、胡须过长;
—责任区的墙壁上乱涂乱画或丢烟头,随地吐痰;
—对班里卫生值日不负责,寝室卫生脏、乱、差;
—不假外出两小时内,不影响工作情况下;
—不假外出三小时内,不影响工作情况下;
—请假外出不按时归队两小时以内,不影响工作情况下;
—请假外出不按时归队超过两小时,不影响工作情况下;
—无故不参加训练;
—训练不认真,积极,未完成当天的训练内容;
—训练考核不合格;
—对执勤制度、职责、任务、要求不熟悉,不遵守;
—不爱护公共设施、设备,造成人为损坏;
—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常规;
—对公司或部门的例会和安排召开的各种会议,无故迟到;
—损坏公物或住户大件物品;
—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给未值班代打卡);
—私自调、换班;
—无故向客户索要钱物、小费;
—无病装病,弄虚作假;
—对公司或部门的例会和安排召开的各种会议,无故缺席。
—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经调查核实后,给予降级或开除处理:
—经常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屡教不改者;
—偷盗公、私财物者;
—有贪污受贿者;
—侮辱、敲诈、恐吓或殴打他人者;
—故意损坏公司财产,造成严重后果者;
—不重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
—参与吸毒者;
—公司内聚众赌博者;
—带违禁大件物品进入公司者;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一年内累计旷工3次以上者;
—私拆或扣留单位或他人邮件,一经发现除受到以上处罚同时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发现不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隐瞒事实造成后果;
—侵吞公司
财产或因工作失职发生治安事件,治安灾害事故,除交公安机关处理外,经济后果自负。—给予违纪队员行政处分的同时,将视情况给予罚款的处罚。给予处罚的程序及权限:
—队员的违章、违纪一般由班长根惩罚规定进行处罚。事后须上报主管及经理,班长违纪由主管直接处罚,根据队员的违纪情况治主管可直接处罚队员,但应告知当班班长。
4.2队员的上诉
—给予队员处分必须查清事实,取得证据,允许受处罚队员进行申辩;
—队员对处分不服,在公布处分两日内向上级提出书面申诉,但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之前,仍按原处分执行;
—对队员的上诉应予以重视,由主管会同队员所在班对违纪事实和申诉要求进行核实,并向受处分队员说明情况;
—对受处分队员,各级管理人员要对其做思想工作,帮助其吸取教训,纠正错误,以求新的进步;
—对犯错误受处分队员,各级管理人员要热情帮助,不得歧视。
4.3员工岗位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分析
4.4各岗位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满分为100分,实得分70分以下为不
合格,70~80分为合格,80~90分为良,90~100分为优。
4.5对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应分析总结原因,检查人要对其进行再培训、学习、批评、教育,帮助其提高,加大析查,监督力度。凡考核有一次不合格者给予相应经济处罚,五次不合格者作开除处理;岗位总分连续三次不合格者予以开除,凡有不合格应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篇3:物业项目安全员工作奖惩积分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员工作奖惩积分制度
为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规范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树立**的标准。结合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定本规定。通过实施《员工奖惩积分制度》,规范员工队伍的日常工作和行为举止。促进队伍建设,做到奖惩分明,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为以后优秀员工的评选提供依据。
具体细则
一、奖励积分的条件
1、及时发现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10分
2、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或排除的。+10分
3、本月中请销假制度落实较好的。+ 5分
4、在服务过程中得到业主好评的。+ 5分
5、拾金不昧并及时上交的。+ 5分
6、为集体建设提供好的建议并采用的。+ 5分
7、牺牲个人时间不计得失为集体服务的。 + 2分
8、得到主管以上领导好评的。+ 2分
9、岗位上形象始终保持较好的。+ 2分
10、卫生标准高,积极主动清整的。+ 2分
二、处罚积分条件
1、工作方面
(1)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参照安全管理手册处罚规定执行)-10分(2)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的。(不执行上级命令、不服从安排或执行不坚决
打折扣的)-10分
(3)工作期间打盹、睡觉的。- 5分
(4)因工作失误造成他人投诉的。(指有效的投诉)- 5分
(5)工作期间擅离工作岗位、窜岗与队员聊天的。- 5分
(6)不按规定私自放人进入小区的。- 5分
(7)对进出小区的物品不登记或手续不齐全就放行的。- 5分
(8)人为损坏公物的。- 5分
(9)对发生问题隐瞒不报的。- 5分
(10)上班前集合迟到的。- 2分
(11)交接班期间交接不清的。&
nbsp;- 2分(12)上班时间不带工牌、不按规定着装的。- 2分
(13)上班期间不带耳机或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的。- 2分
(14)岗位上形象差,座、卧、依靠的。- 2分
(15)不及时更换对讲机电池、收听对讲不及时的。- 2分
(16)在岗位上会友聊天的。- 2分
(17)上班期间电话不关机、玩手机、看书报、听音乐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分
2、生活方面
(1)不请假并夜不归宿的。-10分
(2)与队员之间发生矛盾,制造不团结因素的。(发生打架斗殴、拉帮接伙) - 5分
(3)无故不参加训练、培训的。(除正常休息和病假外都应参加)- 5分
(4)外出23:00前不归宿的。- 2分
(5)卫生值日清洁不干净、标准低的。(参照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2分
三、奖惩实施办法
1、主要由各班长实施考评,做到公开透明化,每十天结合班务会进行讲评。
2、设置奖惩积分的底线,及时进行奖惩。(每季度对积分前十名者管理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通报表彰,对扣分累计-10分以上的给予一定的处罚并批评教育。)
3、管理处每月要根据积分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奖励。做到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物质处罚相结合。
4、建立长效机制,搞好跟踪监督,确保效果。
篇4:物业小区保安部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小区保安部员工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物业小区保安队伍的管理机制,加大对保安队员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保安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物业小区保安服务的特点、任务及职责,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1、违反《交接班制度》者,罚款5~50元;
2、违反《巡检制度》者,罚款5~50元;
3、违反《保安人员值岗的行为》者,罚款5~50元;
4、违反《保安人员文明用语》者,罚款5~50元;
5、违反《保安人员仪容仪表标准》者,罚款5~50元;
6、违反《警卫室内务管理规定》者,罚款5~50元;
7、违反《对讲机使用制度》者,罚款5~50元;
8、违反《保安部劳保用品使用规定》者,按价赔偿并罚款5~50元;
9、凡当月违反各项制度超过三次以上者,除按章罚款外降薪50元。
篇5:安管部员工奖惩规定
目 的:有效的激励员工,引导、规范员工的行为。
原 则:奖励为主,惩戒为辅。
适用范围:安管部全体员工
奖励范围:
1.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学雷锋、做好事,经常受到业主、公司领导表扬的。
2.发现并设法抓获在工作区域内的偷、抢等违法犯罪分子,表现突出的。
3.积极为公司的保卫工作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的。
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贡献的。
5.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6.工作积极性强,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
符合以上条款内容,公司将予以20-200元奖励,并进行表扬。
惩罚范围:
1.上班迟到、早退。
2.在岗期间打电话聊天,和女孩子嘻闹,严重影响保安员形象声誉的行为。
3.私自顶岗、换岗、脱岗,不按规定着装上岗者。
4.当值期间睡岗、看小说、听收音机、玩游戏机、手机或做与值勤无关的事。
5.不服从上级管理,顶撞领导的。
6.对上级下达的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又无正当理由的。
7.宿舍个人卫生差,物品不按规定摆放的。
8.在宿舍赌博,宣传、观看黄色小说、刊物、录相、光碟的。
9.违反请销假规定的。
10.工作消极,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作风纪律散漫的。
11.在岗期间擅离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12.未经上级批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或进饭堂就餐的。
13.遇突发事件,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1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治安管理条例,参予打架斗殴、嫖*,给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
15.无故旷工超2天的。
违反上述条款第1.2.3.4.6.7.9.10.12条规定者予以20-200元罚金,屡犯者予以辞退。
违反上述条款第5.8.11.13. 14.15条规定者立即予以开除,并不作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