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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保安部职责(7)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公司保安部职责(七)

  一、职能说明:

  向业户/用户提供标准的公共秩序维护及安全防范服务;防范辖区内出现行窃、抢夺、故意破坏财产及损害行为,协肋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发生的案件、违法事件进行现场看护,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对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巡视、保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消防安全制度和各种应急方案,做好防范工作;对进入小区的人员、物品进行登记、放行;对装修的监管;交通秩序及停车场管理;要求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威严与服务并举。

  二、具体内容:

  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

  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业户做好防盗、防爆、防火、防灾害事故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消防安全的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监督执行。

  负责治安、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收集相关信息,组织物业公司内部员工进行治安、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演练。

  负责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通道畅通。

  会同工程部及消防系统保养公司制定消防设施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配合工程部及外判单位实施。

  制定治安、消防应急处理方案、防范措施。

  二次装修的管理,督促施工方按《装修管理规定》施工,对违章装修予以处理、纠正违章行为。

  出入小区访客、车辆的登记(如检查员工、装修工人、探访客、临时雇工、外判商工作人员),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口按规定进行检查。

  1)凭物品出闸条核时带出物品;

  2)检查时按章行使权力(如先敬礼);

  3)外判工作人员在管理部没人陪同,进入业户家中维修时陪同)进屋。

  发生各类案件或重大事故现向,有扭送犯罪分子到公安机关或监视盘查的权力,但没有拘留、关押、罚款、审讯、审查、侦查和处理的权力。有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的权力,但没有勘察现场的权力。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批评、教育。

  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理工具和自制火药枪及其他可疑人员、鬼鬼祟祟的人员进行检查、盘查(不得打骂和污辱人格)、监视,掌握事态发展,不轻易采取行动,以免打草惊蛇,并报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遇到下列情况时,按培训时要求采取正确的行动并向上级报告;发现工程、清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知会,通知工程人员、管理处人员,密切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b)暴力侵害事件

  c)斗殴

  d)人身及其它骚扰事件

  e)火警

  f)灾害性天气

  g)水浸

  h)违章装修

  i)设施损坏

  j)煤气泄

  k)保安系统、可视对讲等出现故障

  l)停水停电

  m)人员受伤

  n)电梯困人

  o)灯泡坏了、缺损

  p)不q)干净的地方

  r)发霉、青苔

  s)设施的跑、冒、漏

  t)公共设施损坏

  u)其他紧急事件

  对违反小区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批评、教育、制止。

  v)噪音

  w)损坏公共设施、消防设施

  *)违章使用公共场地、占用消防通道

  y)环境卫生管理(如乱扔垃圾)

  z)工作证、出入证、加班事务的清场

  aa)治安、消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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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度假村保安部门总宿舍长职责

  度假村保安部门总宿舍长职责

  一、热爱度假村,热爱本职工作,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尊敬领导、团结同事。

  二、部门总宿舍长工作直接对部门领导负责,对所属宿舍负有主要责任。

  三、定期参与由度假村或保安部组织的安全卫生大检查及相关会议,并做好对所属部门分宿舍长的传达。

  四、督导、带领所属宿舍全体人员,共同遵守度假村关于对宿舍建立的相关规章制度。

  五、有权制止宿舍楼内出现的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并可提出处罚建议。

  六、负责分派、安排部门新入职员工的宿舍床位,并报宿舍管理员备案。

  七、经常检查部门分宿舍长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八、严格落实度假村关于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

  保安部

篇3:图书城保安部岗位工作职责权限

  图书城保安部岗位职责与权限

  一、部门部长的职责

  1、保安部部长应对整个物业范围内的安全负有组织领导的具体责任。

  2、根据国家治安的有关规定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管理细则制定保安部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督导下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3、主持部门例会,传达贯彻经理及有关部门的指示,并与广大保安人员一道分析研究辖区的治安管理问题。

  4、熟悉和掌握辖区内各种保安设施的操作和性能,熟悉辖区内治安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5、对重大事件、事故亲自组织调查、处理。

  6、负责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保安队长

  1、保安队长的权限

  (1)对本管理处物业有权进行安全监督。

  (2)有权检查各岗位保安员的执勤情况,对玩忽职守、违纪违章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3)每月对考核不合理的保安人员有权予以处罚。

  (4)对不称职的保安人员有权提出调离和辞退建议。

  (5)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各岗位保安员进行调整。

  (6)有权批假1天。

  2、保安队长的职责

  (1)主持全队工作,坚决执行部长指令,带领全队人员依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熟悉治安各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考核标准,掌握治安区的保安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

  (3)处事公道,言行文明,对自己的缺点勇于改正,虚心接受工作建议和意见。

  (4)做好保安队的月工作安排(包括训练、学习安排)。

  (5)经常检查各岗位工作情况,零点之后的夜间查岗每周不少于两次。

  (6)每周召开班务会1次,每半月召开队务会1次。

  (7)及时做好保安员的岗位培训、军事训练及日常考核工作。

  (8)带领保安队配合其他管理服务工作,制止、纠正各类违章行为。

  (9)负责全队队员的内务管理和考勤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三、保安队员的职责与权限

  1、保安队员的权限

  (1)在执行任务时,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和罚款的权力。

  (2)对发生在护卫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3)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护卫区内。

  (4)对出入护卫区内的可疑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5)在执勤中,如遇有不法分子反抗,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

  (6)宣传法制,协助业主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展不安全因素及时间业主报告,协助整改。

  (7)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和自制火药枪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员有权盘查监视,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8)对违反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无处罚的权力。

  2、保安队员的职责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即止,遇事要报告。

  (2)模范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3)熟悉本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4)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5)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他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向总值班室或班长报告(制止违章要先敬礼)。

  (6)熟悉和爱护区域内配套的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7)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8)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或行动,努力完成各项治安服务工作。

  (9)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向业主进行治安防范和管理方面的宣传。

  (10)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安员本职工作:

  负责区域内治安、消防、车辆管理工作。

  保安员任职要求:

  高中学历,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身高172cm,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一定管理经验,工作认真负责。

  保安员直接责任:

  1、负责本辖区车辆进出、停放管理,严格实施车辆进出登记管理

制度。

  2、负责本辖区人员的进出管理,访客须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方可放行,参观者须凭公司或管理处签发的出入证方可进入辖区。

  3、负责本辖区治安、保卫工作,巡逻保安员应对辖区各个部位进行定时和不定时,定点和不定点,由外及里相结合的交叉巡逻。

  4、对辖区内发现的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的任何损坏或缺陷应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对影响安全使用的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5、遇突发性、危害性事故或事件发生,立即采取应急处理,并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保安部工作标准:

  1、确保物管区域安全(人、财、物)。

  2、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

  3、区域内车辆有序停放。

  4、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5、制止其它不法行为。

篇4:开发项目物业保安部岗位工作职责

  开发项目物业保安部岗位职责

  一、巡查、维护管理区域内正常秩序,包括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环境绿化、车辆管理、公共设施设备不受侵害、丢失、损坏,发现违章、损坏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并报告。

  二、对管理区域内可疑的人员及搬出物品进行登记、盘问和核对,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检查、核对、发卡(证)、登记。

  三、负责维护小区秩序,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管理区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往业主信箱投放名片、传单等印刷品。

  四、对搬入搬出物品进行核查,严禁易燃、易爆、化学、巨毒品进入管理区域,搬出物品凭放行条制度,严禁摆台、乞讨、推销、散发广告等闲杂人员进入管理区域。

  五、按要求进行巡逻签到,对违反管理规定,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发现险情(火灾、入室盗窃等)须及时处理并通知其他人员赶赴现场。

  六、指挥车辆按规定行驶和停泊,保证消防通道畅通,防止发生交通事故,正确指挥车辆进入、停放,要做到:车辆进入要迎车、车辆停放要导引、停好车辆要查验、车辆有序要到位。

  七、积极做好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在小区内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报告。

  八、做好小区内消防器材、设备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况,一旦发生火警,即可投入使用。

  九、热情接待业主的咨询,直到业主的问题得到解决,努力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管理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5:步行街保安部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步行街保安部岗位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保安队工作职责

  1、在步行街管委会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24小时护管服务。

  2、以"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方针,严格进行街内管理。

  3、协助、配合辖区民警搞好街内治护、暂住人口管理,确保街内正常经营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4、随时保持高度警惕、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火警、火灾抢救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国家一些方针、政策,与相关部门和街内经营户(住户)实现良好沟通。

  6、作为步行街管委会办公室对外的窗口,依据步行街仪容、仪表要求,讲文明、讲礼貌,热心为客户服务,树立步行街文明高尚的整体形象。

  7、协助、配合各部门搞好各项活动及完成领导交代的临时性任务。

  (二)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1、任职资格

  ⑴退伍军人

  ⑵身高1.7M以上

  ⑶二年以上物业管理行业经验,持物业上岗证。

  ⑷高中文化

  2、岗位职责

  ⑴主持召开队务会议,准确传达上级工作护排和指令,带领本班人员搞好好护全保卫工作。

  ⑵负责对日常队务的处理,负责检查本队人员执勤中的违规行为。

  ⑶负责本队人员考勤、考核等工作,对不称职者上报主任领导。

  ⑷负责对本队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军体训练及相关记录的整理。

  ⑸熟悉护管各岗位职责和任务,撑握本辖区治护保卫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⑹负责协调本队与其它队人员的关系,搞好团结。

  ⑺督导本队人员的日常工作,并对因管理不力造成的本队人员工作失误及重大责任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⑻带领本队人员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保安队员岗位职责

  1、任职资格

  ⑴退伍军人;

  ⑵身高1.7M以上;

  ⑶高中文化;

  2、保安队员职责

  ⑴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认真做好记录。

  ⑵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发现不护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任部门领导确保步行街内的护全。

  ⑶发现违法犯罪份子要坚决设法抓获。

  ⑷熟悉本岗位的任务和工作程序。

  ⑸熟悉步行街内消防器材的护装位置,掌握各种器材的使用,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处理。

  ⑹积极向经营户(住户)进行遵纪守法和治护防范知识的宣传。

  ⑺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3、保安队员巡逻岗位职责

  ⑴负责巡逻辖区范围,严防破坏及盗窃行为的发生。

  ⑵严格步行街内交通管制,指挥并监管进入步行街的车辆,走环道行驶。保证街内的行人安全和通畅。

  ⑶负责检查行迹可疑人员的证件。

  ⑷加强对重要进出口的巡逻签到,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⑸负责检查治护情况及消防设备、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⑹密切联络各岗位,如有情况,及时前往协助处理,并对可疑人员时行堵截。

  ⑺助人为乐,积极帮助客户解决问题。

  ⑻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4、保安部门岗岗位职责

  ⑴按规定上岗交接班,着装整齐,佩带工作证。

  ⑵当值时间,不准擅离岗位、聊天、打闹、看书报、吃喝、睡觉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⑶严格遵章守纪,文明值勤、态度礼貌,不得借故刁难住户。

  ⑷指挥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和指定地点停放,确保道路通畅。

  ⑸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当班时间发生或处理的各种情况应详细记录,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⑹密切配合其他岗位的护管员做好辖区内的护全防范工作。

  ⑺工作时间玩忽职守、不尽责、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班护管员的责任。

  ⑻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5、停车场车管员岗位职责

  ⑴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着装整齐,佩带工作证。

  ⑵当有车辆驶进停车场时,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护全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

  ⑶提醒司机关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⑷发现车辆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

  ⑸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要及时责令其离开。

  ⑹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⑺车辆进出时,应仔细核对进出车辆和驾驶员,若有疑问,应有礼貌的询问,发现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知值班负责人。

  ⑻按规定收取停车费用,严禁收钱不给票和少给票。

  ⑼对持月卡业主要核对卡号与车牌相符,禁止一卡多用。

  ⑽留意进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

  ⑾禁止司机在停车场内洗车、维修,保持车场清洁卫生。

  6、中控室护管员职责

>  ⑴监控中心护管员负责中心内设备的清洁、操作、监控、记录。

  ⑵监控中心内要保持干净卫生、禁止吸烟、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

  ⑶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设备,外来人员严禁进入中控室,特殊情况,经服务中心主任或者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入内。

  ⑷监控中心实行每日二十四小时有专人值班监控,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填好消防中心值班记录表。

  ⑸每班交接班时各检查一次,各类设备信号是否正常,并认真记录,如有异常,要立即查明原因。

  ⑹出现报警信号,应立即核实,属误报,应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属火灾报警确认,应迅速通知值班领导及服务中心领导组织灭火。

  ⑺值班时严密监视护管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有可疑或不护全迹象,及时通知值班护管员就地处理,并报告队长及步行街管委会领导。

  ⑻发现监视设备、设施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领导,并通知当值护管员。加强区域防范,同时要求工程组尽快找原因,及时修改设备,使之正常运转。

  (四)保安队员值班、交接班制度及作业规程

  1、值班

  ⑴严禁值班时间擅自离岗。

  ⑵上岗必须着统一制服,做到整齐、清洁,仪容端庄,精神饱满。

  ⑶值班期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吃零食、抽烟、听音乐、看报刊杂志等)。

  ⑷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注意责任区域的情况。

  ⑸对来访人员应礼貌热情,并做好登记。

  ⑹与其他各岗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

  ⑺发生意外情况时,值班人员应保持沉着冷静,及时有效处理问题。

  ⑻严禁易燃易爆品进入物业区域。

  2、交接班

  ⑴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接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⑵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交清所用装备、登记本等。停车场交接班人员还须同时核实车辆停放数是否与记录本相符及停车费收费情况。

  ⑶交班人员必要时须讲明下一班的注意事项和来访人员等情况。

  ⑷接班人员如发现交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处理而未作处理的问题时,有权拒绝接班,直至处理完毕。

  ⑸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值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⑹交接必须认真细致,不得敷衍了事,双方必须按照交接内容逐项检查记录。交接完毕,双方在《护管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互相敬礼。

  ⑺交接班过程中由交接班班长组织进行,并对交接班情况负责。

  (五)保安队员巡逻签到制度及作业规程

  1、签到箱的位置、签到的路线、签到的频率由各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保安队员在巡逻中,严格按规定路线巡逻,经过签到箱,一经发现作假从重处罚。

  检查

  1、保安队长在每个巡逻班次时间内抽查不少于一次,保安队长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夜间查岗人员必须对签到抽查。

  2、签到人须在卡上签名并注明时间,检查人发现不合格的记录起来,作为考核依据。

  3、保安队长定期到签到箱收发签到一次,并整理存档。

  附表:《保安队员巡逻记录》附后

  (六)保安队查岗制度

  1、步行街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保安队长为夜间查岗人。

  2、步行街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各岗进行巡查,保安队长每天不少于1至2次对各岗位进行巡查,并填写《查岗记录表》,被查人员须在夜间查岗表上签名。

  3、检查时间为不定时抽查。

  4、检查部位为所有岗位。

  5、对违规者,按步行街管委会办公室有关规定处理。

  附表:《查岗记录表》附后

  (七)保安队权限

  1、保安队长权限

  ⑴对本管理处物业有权进行护全监督。

  ⑵有权检查各保安队员值勤情况,对玩忽职守、违纪违章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⑶每月对考核不合格的保安队员有权予以处罚。

  ⑷对不称职的保安队员有权提出调离和辞退建议。

  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各岗位保安队员进行调整。

  2、保安队员权限

  ⑴在执行任务时,对杀人、放火、盗窃、强奸等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护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物和处罚的权力。

  ⑵对发生在责任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护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证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线索。

  ⑶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责任区内。

  ⑷对出入责任区内的可疑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⑸在执勤中,如遇有不法分子反抗,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

  ⑹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制刀具和自制火药枪及其它形.迹可疑人员有权盘查、监视,并报当地公护机关处理。

  ⑺对违反"治护管理条例"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无处罚的权力。

  ⑻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分子,可以进行监视、检举、报告,但无权侦查、扣押、搜查。

  ⑼对步行街管委会办公室的制度执行落实,无权对任何事件私自同意,必须经主任或队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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