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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园物业护管权限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荔园物业护管权限

  1 护管班长权限

  1.1 对本公司物业有权进行护全监督。

  1.2 有权检查各护管值勤情况,对玩忽职守、违纪违章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1.3 每月对考核不合格的护管员有权予以处罚。

  1.4 对不称职的护管员有权提出调离和辞退建议。

  1.5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各岗位护管员进行调整。

  2 护管员权限

  2.1 在执行任务时,对杀人、放火、盗窃、强奸等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物和处罚的权力。

  2.2 对发生在责任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证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线索。

  2.3 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责任区内。

  2.4 对出入责任区内的可疑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2.5 在执勤中,如遇有不法分子反抗,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

  2.6 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制刀具和自制火药枪及其它形迹可疑人员有权盘查、监视,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7 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无处罚的权力。

  2.8 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分子,可以进行监视、检举、报告,但无权侦查、扣押、搜查。

  2.9 对公司的制度执行落实,无权对任何事件私自同意,必须经班长或主管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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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护管(保护)员权限

  小区护管(保护)员权限

  1护管(保护)班长权限

  1.1对本管理处物业有权进行护全监督。

  1.2有权检查各护管(保护)值勤情况,对玩忽职守、违纪违章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1.3每月对考核不合格的护管(保护)人员有权予以处罚。

  1.4对不称职的护管(保护)人员有权提出调离和辞退建议。

  1.5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各岗位护管(保护)员进行调整。

  2护管(保护)员权限

  2.1在执行任务时,对杀人、放火、盗窃、强奸等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护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物和处罚的权力。

  2.2对发生在责任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护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证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线索。

  2.3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责任区内。

  2.4对出入责任区内的可疑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2.5在执勤中,如遇有不法分子反抗,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

  2.6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制刀具和自制火药枪及其它形迹可疑人员有权盘查、监视,并报当地公护机关处理。

  2.7对违反"治护管理条例"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无处罚的权力。

  2.8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分子,可以进行监视、检举、报告,但无权侦查、扣押、搜查。

  2.9对公司的制度执行落实,无权对任何事件私自同意,必须经班长或主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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