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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商场安全部奖惩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家居商场安全部奖惩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安全部奖惩制度的进行规定,确保安全部奖惩分明的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部的各类奖惩情况。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安全部奖惩情况制度的执行。

  4.内容

  4.1奖励条例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晋升或奖励:

  4.1.1对改革集团或商场物业管理,提供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酌情予以嘉奖或晋升;

  4.1.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酌情予以嘉奖、晋升;

  4.1.3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商户表扬者,酌情予以奖励;

  4.1.4发现事故苗子,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酌情予以奖励

  4.1.5为保护国家财产,生命财产,能见义勇为者,酌情予以奖励;

  4.1.6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酌情予以奖励;

  4.1.7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酌情予以奖励;

  4.1.8拾金(物)不昧者,酌情予以奖励;

  4.2处分种类

  4.2.1口头警告:以书面方式给予初犯而且过失行为较轻微者口头警告;

  4.2.2书面警告:员工犯有二次以上轻微过失或一次较为严重过失行为的给予书面警告;

  4.2.3最后警告:员工在受到二次书面警告后,再犯有过失行为的,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

  4.2.6罚款:凡是受到纪律处分的员工,将根据不同违纪情况并同罚款处理

  4.2.7撤销处分:受到任何处分的员工,在三个月中无任何过失的,将自动撤销所受的处分。在此期间有立功表现的,经报告批准,可提前撤销处分

  4.3处分条例

  触犯下列规定的,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情节特别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将直接给予最后警告:

  4.3.1仪表仪容未能达到标准要求;

  4.3.2当值时未穿整齐制服;

  4.3.3当值时吃零食;

  4.3.4无故迟到早退、未经许可擅自外出;

  4.3.5擅离工作岗位或脱岗;

  4.3.6当值时扎堆聊天;

  4.3.7工作时收听录音机或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书刊;

  4.3.8使用商场设施办理私人事务;

  4.3.9不佩带或不正确佩带工作证;

  4.3.10工作或服务效率不佳;

  4.3.11违反集团安全规定或其它规定;

  4.3.12不按规定停放车辆;

  4.3.13未经同意在工作场所内作任何形式的募捐,或散发与集团/商场业务无关的印刷品;

  4.3.14上班时间私自会客;

  4.3.15应工作疏忽损坏公物(并按相关规定赔偿);

  4.3.16未经同意使用客用设施;

  4.3.17未经许可配置工作钥匙,包括更衣箱钥匙;

  4.3.18无故缺席安排的培训工作;

  4.3.19不服从上司命令或未经上司许可而从事其它工作;

  4.3.20有意提供假情况,假资料或假报告;

  4.3.21未经许可在当值时饮用含酒精制品;

  4.3.22在公共场所吸游烟,及在禁止吸烟区吸烟;

  4.3.23擅自标贴,涂改或搬移公物;

  4.3.24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集团、商场声誉或商户、员工名誉;

  4.3.25擅自进入禁区;

  4.3.26因工作疏忽或对可以预料的事故未采取预防措施而造成公物损坏,同时按规定赔偿;

  4.3.27服务/工作态度未达到要求及/或遭致商户投诉;

  4.3.28未遵守集团及商场物业制定的各项工作流程及要求,并导致不良后果;

  4.3.29未履行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

  4.3.30当值负责人对下属疏于指导,未负领导职责;

  4.4触犯以下规定者,将给予最后警告或辞退:

  4.4.1向他人索要小费或其它报酬;

  4.4.2拾获客人钱物后企图或已经占用,而未上交统一处理;

  4.4.3蓄意损耗、破坏集团或客人财物;

  4.4.4赌博或围观赌博;

  4.4.5在工作场所内兜售私人物品;

  4.4.6在工作场所内、外服用麻醉药、毒品;

  4.4.7危害、恐吓工作场合之任何人士;

  4.4.8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

  4.4.9吵闹、粗言秽语、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及安宁;

  4.4.10挑拔、闹事;

  4.4.11作任何性质不道德的交易;

  4.4.12涂改单据或伪造文件;

  4.4.13违反第三章第6条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泄露集团机密;

  4.4.14调戏侮辱他人;

  4.4.15偷取、贪污或企图偷取、贪污集团、商户及同事财务;

  4.4.16对商户、宾客及上司不礼貌;

  4.4.17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4.4.18员工患病、工伤或因公负伤痊愈后拒绝上班;

  4.4.19作出严重损害集团、商场形象、声誉和利益之行为;

  4.4.20遗失集团、商场之重要物品导致重大损失;

  4.4.21犯有旷工行为;

  4.4.22因失职或违反安全规定,使集团、商户和同事-受到经济、财产、生命或声誉危害或损失;

  4.4.2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

  4.4.24当值时睡眠;

  4.4.25未经许可在外兼职;

  4.4.26员工上下班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工及书面警告(含)以上处分论处,情节严重者,可以给与最后警告:

  4.4.27代人打卡;

  4.4.28委托他人打卡;

  4.4.29擅自涂改或故意损坏考勤卡者;

  4.4.30伪造考勤卡者。

  4.5申诉程序

  员工对违纪处理不满之处,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直属管理人士投诉,如对裁定标准仍不满意,方可再向上一层直至集团区域物业管理部负责人申诉。

  4.6奖惩办理

  4.6.1商场物业奖励员工,应填写《员工奖励申请表》呈区域物业管理部核准后,方可进行奖惩。

  4.6.2商场物业处分员工,若给予口头警告及书面警告,应填写《员工处分/撤销处分申请表》报区域物业管理部备案;若给予最后警告(含)以上的,需填写《员工处分/撤销处分申请表》呈区域物业管理部核准后,方可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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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项目安全员工作奖惩积分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员工作奖惩积分制度

  为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规范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树立**的标准。结合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定本规定。通过实施《员工奖惩积分制度》,规范员工队伍的日常工作和行为举止。促进队伍建设,做到奖惩分明,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为以后优秀员工的评选提供依据。

  具体细则

  一、奖励积分的条件

  1、及时发现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10分

  2、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或排除的。+10分

  3、本月中请销假制度落实较好的。+ 5分

  4、在服务过程中得到业主好评的。+ 5分

  5、拾金不昧并及时上交的。+ 5分

  6、为集体建设提供好的建议并采用的。+ 5分

  7、牺牲个人时间不计得失为集体服务的。 + 2分

  8、得到主管以上领导好评的。+ 2分

  9、岗位上形象始终保持较好的。+ 2分

  10、卫生标准高,积极主动清整的。+ 2分

  二、处罚积分条件

  1、工作方面

  (1)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参照安全管理手册处罚规定执行)-10分(2)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的。(不执行上级命令、不服从安排或执行不坚决

  打折扣的)-10分

  (3)工作期间打盹、睡觉的。- 5分

  (4)因工作失误造成他人投诉的。(指有效的投诉)- 5分

  (5)工作期间擅离工作岗位、窜岗与队员聊天的。- 5分

  (6)不按规定私自放人进入小区的。- 5分

  (7)对进出小区的物品不登记或手续不齐全就放行的。- 5分

  (8)人为损坏公物的。- 5分

  (9)对发生问题隐瞒不报的。- 5分

  (10)上班前集合迟到的。- 2分

  (11)交接班期间交接不清的。&

nbsp;- 2分

  (12)上班时间不带工牌、不按规定着装的。- 2分

  (13)上班期间不带耳机或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的。- 2分

  (14)岗位上形象差,座、卧、依靠的。- 2分

  (15)不及时更换对讲机电池、收听对讲不及时的。- 2分

  (16)在岗位上会友聊天的。- 2分

  (17)上班期间电话不关机、玩手机、看书报、听音乐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分

  2、生活方面

  (1)不请假并夜不归宿的。-10分

  (2)与队员之间发生矛盾,制造不团结因素的。(发生打架斗殴、拉帮接伙) - 5分

  (3)无故不参加训练、培训的。(除正常休息和病假外都应参加)- 5分

  (4)外出23:00前不归宿的。- 2分

  (5)卫生值日清洁不干净、标准低的。(参照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2分

  三、奖惩实施办法

  1、主要由各班长实施考评,做到公开透明化,每十天结合班务会进行讲评。

  2、设置奖惩积分的底线,及时进行奖惩。(每季度对积分前十名者管理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通报表彰,对扣分累计-10分以上的给予一定的处罚并批评教育。)

  3、管理处每月要根据积分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奖励。做到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物质处罚相结合。

  4、建立长效机制,搞好跟踪监督,确保效果。

篇3:关于年度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评比结果的奖惩决定

  关于20**年度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评比结果的奖惩决定

  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

  20**年度,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围绕集团公司总体目标,求真务实,积极开拓业务,狠抓现场管理,在经营、质量、安全、效益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与缺欠。

  为促进各单位的安全、质量意识,加强创优、夺杯理念,集团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通过安全、质量大检查评比活动,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特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分公司、项目部予以嘉奖,同时,对考评结果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单位进行处罚。

  望取得奖励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受到处罚的单位要对照"管理制度"规定,努力寻找不足,吸取教训,向先进单位学习,争取迎头赶上,为集团公司整体发展做出贡献!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年三月十二日

篇4:建设集团关于建筑工程安全、质量评比的奖惩决定

  建设集团公司关于20**年度建筑工程安全、质量评比的奖惩决定

  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

  20**年度,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围绕集团公司五年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狠抓现场管理,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有的项目工程仍存在许多不足。

  为提高各单位的安全、质量意识,加强工程创优与夺杯理念。根据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特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予以嘉奖。同时,对考评结果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单位进行处罚。

  望各单位在新的一年中,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并按集团公司现场管理部质量、安全大检查通报的有关要求,寻找差距,为集团公司五年发展规划纲要发展目标做出新贡献!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年一月十九日

篇5:物流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奖优罚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此办法:

  1.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抓得好,未发生任何事故的单位,可参加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评比,对评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部门,由公司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发生任何事故的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可评比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公司发给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3.未履行或未完成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特大交通伤亡事故或特大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10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

  4.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重大交通伤亡事故或重大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

  5.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交通伤亡事故或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

  6.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交通事故,虽未有死亡但经济损失严重,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给予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

  7.术语解释。

  本办法中所指单位是指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业务操作部、停车场、车队等,特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2人以下的事故。

  8.附则本管理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管理规范的规定有冲突的其他规章制度或条款,以本管理规范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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