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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园保安服务标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软件园保安服务标准

  1园区保安工作的内容:防火、防盗、维护治安、环境保护监督、交通疏导及车辆管理等五个方面。

  2制定完整、全面、合法、有效的安全防范制度、应急预案,经报请业主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3安全防范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消防制度、人员、货物、 车辆出入登记制度、交通管理程序和园区交通导向方案。

  4对安全防范制度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5安全保卫的时间要求:所有管理岗位和项目24小时受控。

  保安员要求:保安员年龄18-26岁,初中以上学历,身高175cm以上;保安员流失率每月应在1%以下;保安员培训上岗率100%;提供完善的保障措施,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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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保安员考核奖罚标准

  物业保安员考核奖罚标准

  (一) 奖励办法

  1 抓获盗窃(赃物价值2000元以内)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30-50元;抓获盗窃(赃物价值2000元以上)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50-100元。

  2 抓获抢劫、抢夺财物、诈骗犯罪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100-150元。

  3 凡破获重特大案件(如盗窃业主汽车、机器)及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的,根据所查获物资的总额,给予重奖。

  4 抓获“黄、赌、毒”嫌疑分子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50-100元。

  5 抓获盗窃自行车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50元。

  6 抓获故意伤害他人、杀人、强奸、纵火、爆炸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100元。

  7 抓获非法制造、佩带管制刀具、枪械、爆炸品嫌疑人,送交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100元。

  8 及时排除险情/灾情,避免发生伤亡事故,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奖励人民币100元。

  9 提供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工贸园区内刑事案件的,经确认奖励人民币50-100元。

  10 在执勤中认真做好防火、防破坏工作,能及时发现制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且成绩显著的,分别给予表扬及奖励50-100元。

  11 面对穷凶恶极的犯罪分子大智大勇,树立保安人员光辉形象的根据与犯罪嫌疑人斗争情况、凶险程度,呈报公司给予奖励。

  12 对拾金不昧的保安员,根据所拾遗失物的价值及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13 保安分队长、组长在执勤过程中,检查到保安员违章违纪作出罚款处理的,分别参照保安员违章违纪罚款数额的1/6、1/3作为奖励。

  14 除上述奖励外,在与犯罪嫌疑人搏斗中因公负伤的,公司负责全部医药、医疗费,并给予适当的营养补助费。

  15 保安员个人内务整理评比优秀的奖励10-20元。

  (二) 处罚办法

  1 执勤时不按规定扎武装带,不戴帽子,不挂执勤牌等警容风纪不整,一次罚款20元,二次加倍,经教育拒不改正者,三次予以辞退。

  2 值班时看书报、杂志、会客,做与值勤无关的事,每次罚款20元;二次加倍,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处理。

  3 值班时打瞌睡、睡觉、精神不振,一次罚款100元,半年累计三次予以辞退。

  4 未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未做好交接班手续,每次各罚款50元。

  5 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外出请假,归队销假。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或在外留宿,每次罚款100元,容留外来人员留宿每次罚款 150元。

  6 无故不参加学习、训练、会议等集体活动,每次罚款50元。

  7 执勤、学习、训练、会议等集体活动,迟到每分钟罚款2元,早退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8 爱护公共财物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或值班期间公物如有遗失,除照价赔偿外罚款50-100元。

  9 不履行岗位责任,无故脱岗、私自串岗,每次罚款50-200元,月累计三次予以辞退。

  10 提倡团结队友,互相爱护。保安员内部发生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每人罚款200元或予以辞退。

  11 辱骂、刁难业主、客户,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并罚款50-150元;造成公司及本部门声誉、形象受损,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直至辞退。

  12 应急报到要求3分钟赶到指定位置,无特殊原因故意拖延时间,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3 执勤中遇犯罪分子袭击和暴力反抗时,畏缩不前或临阵离场的作辞退处理。

  14 对责任区内厂家、住户因巡查防范失控造成损失的,按损失大小每次对当班岗位值班员罚款50-100元;损失严重、情节恶劣的加倍处罚以至辞退。

  15 责任区内发生打架、斗欧等治安案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又没有及时汇报造成工作贻误的,每次罚当班值班员100元。

  16 保安员业务学习、军事训练考核不合格,每次罚款100元。补考不合格、试用期内不合格辞退处理。

  17 保安员集体宿舍当天值日人员未做好值日的,每次罚款50元。

  18 上岗前酗酒贻误值班执勤的每次罚款100元;二次加倍;三次予以辞退。

  19 隐瞒和虚报情况,欺骗领导,视情节轻重,分别罚款50-150元。

  20 保安员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司、安保部组织重大活动安全防范期间有违章违纪、失职,以及保安班(组)长自身在平时生活、工作中的违章违纪参照相应条款加倍处罚。

  21 以上在执勤当班时间内及责任区内的违章违纪,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督察班长、分队长、组长分别参照保安员违章违纪罚款数额的1/6及1/3作为监管不力或管理失职予以处罚。

  22 保安员业务学习不认真听讲、影响其他队员听课的每次罚款50元。

  23 保安员违反<<保安装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视情节轻重,分别罚款50—150元或辞退处理。。

  24 保安员违反<<保安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视情节轻重,分别罚款50—150元。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督察班长、分队长、分别参照保安员违章违纪罚款数额的1/6作为监管不力或管理失职予以处罚。

  25 车管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辆、器材损坏的视情节轻重罚款50-300元。

  26 保安员不服从督察人员检查,辱骂、威胁督察员的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罚款100-200元或辞退处理。

  27 保安督察员在执勤时违纪按《保安员考核规程》加倍处理。

  (三) 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坚决予以辞退

  1. 违法乱纪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

  2. 以权谋私、敲诈勒索,收受利益及有贪污行为的;

  3. 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的;

  4. 值班时间喝酒的;

  5.


多次违反保安员各项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6. 目无组织纪律、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辱骂顶撞领导的

篇3:保安员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保安员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车辆进、出场

  1、所有车辆进、出车场时应向车主敬礼,必要时说“谢谢”或点头致礼。

  2、当有车辆进场时,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并提醒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划有停车标识的车位上。

  3、必要时应提醒车主、司机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当有车辆进、出场时而其后又有车辆紧跟时应示意后面的车辆慢行或暂停,避免车辆撞坏。

  5、值班员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任何情况不允许与车主争吵,不许挖苦讽刺车主,更不允许与车主辱骂斗殴。遇车主刁难或羞辱时,应保持冷静,克制自己的情绪,确实无法处理的事情,应迅速报告队长、值班经理处理。如车主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甚至态度蛮横,动手打人,应通知领导,将肇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交通督察

  1、交通督察员在巡查时发现车辆有损坏和漏水漏油等现象,应及时告知车主。

  2、遇有人在车辆旁边窥视,应及时过去盘问,如对方神色惊慌或身上藏有作案工具,应将其带到安保部或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3、遇场内车辆堵塞时应及时疏导车辆,对违章停放的车主应耐心地劝其按位停放。

  (三)车管员服务用语

  1、当车辆进场必要时应说:“请您将门窗锁好,贵重物品请随身带走,不要放在车内。

  2、对违章停车者应说:“对不起消防通道禁止停车,请您将车停在车位上好吗?

  3、对场内闲杂人员应说:“您好,为确保您的安全,请您不要在车场玩耍”。“多谢合作”。

  4、遇老人或他人提重物“先生(小姐),需要帮助吗?”别人感谢时应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篇4:商务大厦保安作业标准

  商务大厦保安作业标准

  1.门岗服务标准

  1.1在指定位置上、指定面向立岗,严禁脱岗。

  1.2立纲姿势端正,身体挺直,双手背后,双腿呈跨立状,不准稍息呈依状或其他姿势,面带微笑行注目礼,遇领导敬礼。

  1.3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全天24小时立岗保安服务。

  1.4物业管理区域的大门5:00~24:00实行开启服务;0:00~次日5:00关闭时,如有车辆出入,当班保安人员应即使提供开门、关门服务。

  1.5不准拾荒、小摊贩、推销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1.6雨天为业户提供方便伞或伞套等便民服务。

  1.7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机动车辆实行出入证制度、登记制度和停车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所在地物价局规定执行)。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污染物品的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1.8阻止四吨及四吨以上大型汽车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特种车辆和搬场车辆除外)。

  1.9交接岗时按规范操作。

  1.10在指定处休息,对备用钥匙使用进行登记,做好休息处清洁工作。

  2.巡视服务作业标准

  2.1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年365天24小时全天候保安巡视服务。

  2.2为防盗、防火、防灾和维持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按制定的巡视路线,确保每小时巡遍全部公共区域。

  2.3物业管理区域内制止占用公共场所任意施工的行为。

  2.4付对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习(每年1~2次)。

  2.5巡逻中遇到业户的要求应及时提供服务或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处理。

  2.6当接到监控中心对讲机呼叫时,应立即赶到现场尽心处理,并向上级报告,将处理结果反馈监控中心。遇到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执行。

  2.7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验证,必要时可带到管理处处理。

  3.监控作业标准

  3.1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监控系统24小时开通,由专人值班,定点监控录像,对可以情况跟踪监视,同步录像。

  3.2监控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思想集中,严禁脱岗、离岗,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各项领导指挥,充分发挥监控室作用。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对发现情况和处理办法做好详细记录。

  3.3控保安员在当班期间应认真、准确、如实的填写《中控室设备运行记录表》。当监视屏显示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当班班长。

  3.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外访者必须做好登记手续。对有时进出机房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设备机房进出登记表》。

  3.5负责对讲机、应急电筒的充电、保管、借用手续。监控室物品保管完好,交接班无差错,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外借。凡外借物品应做好登记、签收工作。

  3.6发现监控设备、室内空调有故障时应及时保修。

  3.7保持监控室的清洁、卫生。

  4.车管作业标准

  4.1地面

  4.1.1引导车辆在指定部位有序停车,提醒车主关好车门,贵重物品不留放车内。

  4.1.2按管理处规定对车辆实行收费服务。

  4.1.3督促车辆遵守禁令标志,纠正违章行驶、停放的车辆,不得在广场上学习驾驶和洗车。

  4.1.4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报告管理处。

  4.2车库

  4.2.1车辆凭管理处发放《停车证》放行,及时登记,进车库时问车号、车位。

  4.2.2无《停车证》车辆,应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车库,但不得占用业户的车位。

  4.3.3督促进车库车辆遵守车库内禁令标志,不得在车库内学习驾驶和洗车。

  4.3.4提醒车主关好车窗、车门、贵重物品不留放车内。

  4.3.5劝阻行人、自行车、助动车和摩托车进入车库。

  4.3.6保持车库入口畅通。

  4.3.7经常到车库内巡视,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向班长报告。

  4.3.8车库内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4.3.9环卫车辆进入车库清运垃圾结束后,通知清洁人员做好保洁工作,设备人员开启垃圾房排风机。

  5.安全防范作业标准

  5.1固定岗位保安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保安部《物品及人员出入管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5.2巡逻岗保安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保安《报案巡视作业规程》、《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作业规程》、《交通管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5.3保安员在每日工作交接班时,必须依照《保安部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接班。

  5.4停车场保安员(车管员)每日当值工作必须符合保安部《停车场管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5.5当大楼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安部《突发时间处理作业规程》中要求参与工作的保安部员工,必须一规程尽职尽责。

  5.6保安的内务、作息标准应达到保安部《保安部、消防管理中心内

务管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5.7保安员每日当值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应符合《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5.8保安员在使用警用机械、机动车时应严格遵守保安部《保安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作业规程》和《保安警用器械管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强。

  5.9保安部管理人员的产生应符合《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作业规程》的程序和考核要求。

  5.10保安部员工必须按《保安部员工培训作业规程》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上岗。

  5.11保安部各级干部均应按上述各项标准作业履行自己的职责,符合标准作业规程要求。

  5.12保安部各级员工除应严格按保安部的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外,还需要严格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6.消防管理作业标准

  员工应把预防火灾视作自己的日常职责,人人都是义务消防员。本单位或外单位在管理处区域内因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必须事先通知消防中心,在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管理处应派人监督,待动火后立刻清查现场。对私自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对施工单位除责成其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施工个人及负责人处以罚款;一旦造成事故,除加重出发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动火(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和各裙楼办公室装饰等处)必须经管理处主任批准方能动火;违者按有关规定罚款。动火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请",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引来火灾。

  6.1动火前"七不"

  6.1.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6.1.2周围的易燃物不清除不动火。

  6.1.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6.1.4凡盛装过油等易燃物品的容器,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6.1.5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6.1.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6.1.7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6.2动火中的"四要":

  6.2.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6.2.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要立即停止动火。

  6.2.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处理。

  6.2.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3动火后的"一请":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爱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才现场离开。

  6.4配电房及重要机房内不准堆放可燃品,不准吸烟,消防设备旁边不准对方任何杂物。

  6.5各走道、楼梯口等部位经常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保证完好,禁止住户在走道、楼梯、垃圾筒旁焚香、烧纸。

  6.6大厦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

  6.7严格维护消防设备,按公司规定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

篇5:物业保安领班(副领班)录用标准(外招)

  物业保安领班(副领班)录用标准(外招)

  一.基本要求

  1.性别不限,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2.年龄:30岁以下,体检合格,身体协调性好;

  3.语言要求:会讲普通话,能听懂粤语;

  4.学历:高中、中专或以上文化;

  5.持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

  6.政审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前科;

  7.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二.专业要求

  1.退役,历任班长一职;或参加过正规化军体集训;擅长"四会"教学法及班队列组织指挥;指挥能力强(部门内部选拔需经集训达到此标准,可任用);

  2.懂得处理一般性投诉、纠纷及突发事件;

  3.物业安全管理实践工作一年以上。

  三.个性要求

  1.个性开朗大方,文明有礼,善于沟通,协作性好;

  2.为人正派,作风硬朗,有一定的牺牲奉献精神;

  3..自我开发意识强,有较好的上进心,自我要求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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