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物业治安队纪律规定
步行街物业治安队纪律规定
1为了加强纪律性,建立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治安队伍,特制定本规定。
2要讲文明,严禁打人骂人,严禁虐待捕获的任何犯罪嫌疑犯。
3执勤时必须穿统一的治安服装(特殊情况下例外),佩带装备、着装整齐。
4执勤时禁止喝酒、吃零食、抽烟,不准会客、看书,不准背手、抄手或将手放在裤袋里,不准闲聊、嬉戏和干与执勤无关的事。
5不准将扣押物品擅自处理运用。
6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敲诈勒索群众财物。
7要有连续作战的精神,提高警惕,时刻准备打击不法犯罪分子。
8不能行使公安人员职权。
9不允许在辖区范围以外查证、验物,但发现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或赃物除外。
10无论什么时候,接到上级通知要立刻行动。
11要遵守治安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2要遵守公司和项目物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XX物业公司保安部纪律条令
**物业公司保安部纪律条令
为保证部门工作的正常运作,确保向业主、客人提供一流的服务质量,促进队伍向着正规化、制度化一流标兵队伍迈进,根据《员工手册》,结合本部管理实际,制定此《条令》。
(一).奖励
1. 奖励的目的:在于维护纪律、鼓励先进、调动全体队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日常岗位工作、训练、学习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
2. 奖励的原则
(1)按绩实施
(2)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
(3)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3. 奖励的项目
(1)月度先进管理员(个人)
(2)年度优秀队员
(3)年度微笑使者
(4)年度服务标兵
(5)有效建议奖
(6)物资奖励
4. 奖励的条件
(1)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工作积极性高、完成任务好、并对本部工作经常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有效的整改措施。在稳定苑区内消防治安秩序及维护公司利益,做出积极贡献的;
(2)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减少公司的损失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3)抓获违法犯罪分子的过程中,能机智勇敢不怕流血牺牲,表现突出视罪犯的犯罪性质给予奖励;
(4)在遇到火灾时,能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并积极帮助群众作好人员疏散和物品转移工作;
(5)在遇到抢劫、强奸、打架等突发事件时,能挺身而出,并及时报告、沉着、果断、加以有效的控制和处理,尽量减少损害和危害的;
(6)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以大局为重,克已奉公,尽职尽责,表现突出的;
(7)为客人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多次受到客人和宾客赞誉表扬的;
(8)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之风作坚决斗争的;
(9)拾金不昧的;
(10)为公司赢得荣誉的;
(11)被评为公司先进等奖项的;
(12)积极参与公司举办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的(如员工活动、捐款、捐血等)物业管理部设立好人好事本,由文员负责记录本部好人好事,便于奖励:设立优秀管理员评比方法,每月18日由各班按10%的比例将优秀管理员上报办公室,半年部门评一次,年终总评一次,总评出的优秀管理员将予以奖励。设立优秀领班评选办法,每半年评比一次,年终总评一次,总评出的优秀领班将予以奖励。
(二)处分
实施纪律处分的目的在于严明纪律,教育违纪者和单位、部门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自觉维护条例的严肃性。没有铁一般的纪律,就没有一流服务水平。处分应当遵守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1. 轻微犯过
本部员工如有下列过失,初犯者给予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或扣1-2分,三次者必须在罚款单上签认扣3分,重犯可立即辞退:
(1)当值时仪容仪表不整的;
(2)工作散漫,粗心大意的;
(3)在公共场所污言秽语的;
(4)使用公务电话干私人事务的;
(5)随地吐痰或乱丢弃废物的;
(6)不正确使用设备用具或违反安全守则的;
(7)工作时间不佩带员工证的;
(8)无故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之内的;
(9)工作时间内做私人事情,情节较轻或未经批准私自接待亲友的;
(10)不参加物业管理部会议与培训工作的;
(11)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的;
(12)在工作时间外,穿着制服在苑区游玩或外出的;
(13)队员在规定的作息时间内不回宿舍休息的(特殊情况除外);
(14)在对讲机里使用不文明用语,或在对讲机里面乱讲的;
(15)当值期间未经同意接听私人电话或玩弄手机的;
(16)训练不认真,态度不端正的。
2. 一般犯规
本部员工如有下列行为,初犯者予以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或扣2-3分,二次犯者必须在罚款单上签认扣5分,必要时作辞退处理。
(1)工作态度不认真(如工作时间听随身听,看报纸,聚众扎堆喧哗,吃零食,吸烟等);
(2)擅离工作岗位,串岗,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
(3)当值时间打瞌睡;
(4)下班后无故逗留或着礼服在对客经营部门进行娱乐和消费的;
(5)不保守公司和物业管理部秘密的(情节较轻的);
(6)无假夜不归宿或逾时未归,违反内务管理制度的(此款道含按宿舍分班的军事化管理分队);
(7)当值期间未按规定着装,或着礼服时不注意自身形象和礼节,搭肩挽背的。
3. 严重犯过
本部员工如犯有下列过失,将立即给予以处分。必须在罚款单上签认扣6-8分,情节严重立即辞退:
(1)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上司合理的指令;
(2)擅自标贴或涂改撕毁公司各类通知或指示,存心毁坏本公司任何财产;
(3)对客人粗鲁或不礼貌,情节较严重;
(4)与队员闹不团结,争吵或挑拨离间,挑起事非;
(5)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6)在岗位上临阵退缩或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违法犯罪分子逃脱或造成事故发生;
(7)打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打击报复他人的,酗酒闹事;
(8)工作时间饮用任何酒类(含临班前饮酒或酒气明显),及服用麻醉药物的;
(9)玩对讲机造成通讯不畅,导致事故发生不能及时处理的;
(10)收受客人红包、礼物或其他物品的;
(11)与业主、住户乱拉男女关系,违反公司规定的;
(12)乘坐公司营运巴士不购票者。
(13)旷工一天者。
(14)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
4. 除名或辞退
本部员工如犯有下列过失,将会被立即处以除名或辞退的处分,而不给予任何赔偿。如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触犯有关任何刑事法规或《治安处罚条例》的;
(2)偷取本公司顾客或其他员工的财物,偷食公司及客人的食物;
(3)向客人索取金钱或勒索他人财物的;
(4)携带或拥有违禁品(枪支、毒品、易燃易爆品等);
(5)屡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经教育后仍再次触犯的;
(6)组织煽动罢工、有意制造事端或带头聚众闹事者;
(7)遇突发事件(如火灾、抢劫、打架、强奸、强盗或其他刑事案件)发生非但不制止、报告,反而临阵退缩置之不理者;
(8)无故旷工两天以上者;
(9)值班时间有流氓行为的;
(10)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11)生活作风不检点,不自尊自爱。
5. 劝退
(1)新入职期间自身要求不严格,无法达到培训要求或试用标准的;
(2)因病或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本职工作的;
6. 程序解释
(1)中队设立违纪警告签认本,员工违纪被警告者必须在本上签认备案;
(2)中队设立违纪扣分签认本,员工扣分必须在本上签认;
(3)如拒签认,将加倍处罚,并以见证人签字为据记录在案,由此该犯规处分将视作已签署及生效。班长以上人员违纪作双倍扣罚。
(4).对员工的从重处理,必须有各中队提出详细的事实根据和处理意见,报办室审批。
7. 本条令适用范围:所有入职和在培的员工。
篇3:物业保安部岗位纪律十条禁令
保安部岗位纪律十条禁令
1.不准离岗、聚岗和串岗;不得酒后上岗或在岗饮酒;
2.不准刁难群众(业主、装修工人、客人等),文明礼貌待人;
3.不准擅入民宅或接受业主、住户的邀约进入其花园、室内,紧急避险或处突等情况除外,但需征得同意;
4.不准收受、索要、贿赂或客户施予的好处(红包、钱物等);
5.不准在岗位上坐、卧、倚靠、打盹、吸烟、闲谈、唱歌、吹口哨、吃东西、看书报、听收(录)音机和乱写乱画,不得在岗位上利用手机私人聊天、发短信等,确保工作质量;
6.不准损坏执勤设施和用品;
7.不得贪占业户财物及携带苑区物品出区;
8.不准泄露公司和部门秘密;
9.不准采摘社区内公有部位及业主花园内果实等物;
10.不准随意进入岗亭、公园凉亭、空置别墅内坐、卧、睡觉等,确因避雷及避雨,(指瓢泼大雨)之需,经班长统一口令后可以暂避,但仍需提高警惕,密切注意周边情况,随时处置各类情况。
以上禁令为物业管理员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望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维护物业管理员的形象及尊严。
违反部分适用《纪律条令》执行处分。
篇4:步行街物业保安员服务纪律
步行街物业保安员服务纪律
1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规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坚持安全第一、优质服务,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保安任务。
2保安人员在值勤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恪尽职守。
3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16个不准:
3.1不准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时饮酒。
3.2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
3.3不准在值勤时间吸烟、吃零食。
3.4不准在夜间值勤时打瞌睡。
3.5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
3.6不准在上岗时携带手机、耳机、BP机。
3.7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
3.8不准佩戴手链、项链、戒指等各类首饰及其他贵重饰品。
3.9不准弯腰曲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
3.10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
3.11不准向客户、司机、摊主及其他客户借钱或索讨财物。
3.12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
3.13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3.14不准打人、骂人及违反"七不"规定。
3.15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
3.16不准当班员工下班后进入工作场所。
篇5:步行街物业治安管理制度
步行街物业治安管理制度
1保安部的职责和权利
1.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管理区域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1.2保安部以固定岗、流动巡逻和闭路电视监控相结合的形式,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1.3负责管理区域的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维护本管理区域交通秩序,保障区内车辆安全。
1.4负责本区的流动人员管理,对装修人员及施工人员要凭证出入,非营业时间无出入证不得放入,禁止各类修补、收旧等流动闲杂人员出入。
1.5在本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抢救、补救措施,制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维护现场秩序,要迅速查问时间和责任,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查处。
1.6维护本区物业公司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客户,应进行劝阻、制止。直到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7受公安机关委托,协助辖区民警核查有关车辆、人员证件及其他情况;对破坏本区治安秩序的人、事有权劝阻、制止,直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8负责本区保安设施和闭路电视系统、交通管理系统和消防设施的养护。
2管理区域内严禁下列行为:
2.1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声的器材,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2.2擅自撬开他人信箱、隐匿、毁弃或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信函等。
2.3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非法储存、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等危险物品。
2.4非法制造、贩卖和携带匕首、弹簧刀等管制刀具。
2.5非法吸毒、贩毒、嫖娼卖淫,制造、销售各类赌具或聚赌。
2.6窝藏各类犯罪分子和窝藏"三无"人员。
2.7制造、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秽书画及淫秽录像物品。
2.8未经批准擅自安装、使用家庭电网或改装、破坏正常供电线路。
2.9损坏、移动消防器材、标志,挪用消防水源。
2.10故意损坏区内各种公共设施。
2.11侵入他人住宅,损毁他人财物。
3保安员应严格执行治安条例规定,严禁打骂或无故刁难客户,不得扣留居民身份证、索要钱财、乱罚款、乱收款等,抓到嫌疑人员,不得殴打和擅自审讯,只能严加看管,尽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保安员若有看见违法的事不管或监守自盗者,一经核实,将给予严厉惩处,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