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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公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27

  为了充分利用和管理好本小区机动车,有效地为住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定本公约。

  一、本小区停车场为地下停车场,外来车辆入内超过10分种按时收费。

  二、本停车场采取租用车位、固定车位与临时停车位三种方式,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请各位住户先在物业管理处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

  三、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保安人员认卡对车,IC卡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车辆出入,所在以请车主认真保管好IC卡,并随身携带,如IC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及时书面报请物业管理处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自负。

  四、停入车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进出本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有任何原因的冲栏行为。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按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予以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理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进入小区时车辆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他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自离场,经发现、举报或其他方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处理。

  七、进入小区的车辆不要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引导,不要越位,更不要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无效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本小区内停放。

  九、不要在车位上存放杂物,车位承租者应保持车辆清洁、无油污。

  十、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加油、清洗。

  十一、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使用,不承担车辆保管和保险责任,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险需求,可另行协商拟定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十三、购买私家车位的住户应按时交纳车位清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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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本

  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本

  一、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小区机动车停放之人员、车辆秩序,维护停车使用权力,特订立本办法,供小区住户、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并作为小区车辆安全管理的依据。

  二、停车场使用范围:

  1.小区设有地面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场供住户购买或租用停车位者使用;

  2.访客收费临时停车;

  3.装修工程车辆指定停放;

  4.小区住户机动车指定停放;

  三、管理规定:

  1.小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停放,停车场出租人、管理者不负责保管,所收取的费用均为场地占用费和场地物业管理费用;

  2.如停车区域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出租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小区机动车停放规划4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地面、地下住户承购之专用停车区;

  b.地面、地下住户承租之专用停车区;

  c.访客收费临时停车区;

  d.装修工程车辆专用停车区;

  4.小区住户需停放车辆,应先到管理处办理车辆停放登记,管理处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住户(使用人)按规定缴清租位费和管理费后申领《停车证》,管理处注册登记后赋予车位编号并指定停放车位;

  5.车辆进入小区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停车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

  6.车辆进入小区及地下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7.除规定区域内小区内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8.访客车辆则停放于收费临时停车区;

  9.车辆停放以一车一位为限,如一家拥有两部(或以上)车辆要轮流停放,住户必须在管理处登记,获准后方可允许,若违规同时停放两辆车将依罚则处理;

  10.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漆上用户车号,如车号变更,请住户立即通知管理处并办理相关手续;

  11.车辆应停放于所属车位或指定车位,为维护住户专用车位权益,如有违规被占用,经查获或举报,管理处将依据相关规定约定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12.车位所有权人不得私自变更车位之原状及用途,如设置固定或非固定物,装设栅栏、铁链等,亦不得放置任何危险或脏乱物品,以维护停车场地的通畅、安全及卫生;

  13.各业主、住户应无条件配合管理处建立车籍管理资料;

  14.住户报废车辆不可随意弃置于停车场内,应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否则视同违规使用停车场,该物件视同废弃物处理,不得异议,为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该住户承担;

  15.车位所有权人(或产权拥有人)如将车位转让或出租(限小区住户)时,应亲自到管理处办理变更手续,承购(租)户须凭相关权证、租赁或购买合同,原磁卡须换新卡,以便纳入正常管理;

  16.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准许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7.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通知管理处,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小区,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18.凡违反或侵害本规定事项者,由管理处视情节斟酌处理,若情况紧急或事态严重时,需进行排除障碍将暂时限制车辆进出;

  19.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停车场仅为停车管理,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20.小区车辆专用磁卡及专用《停车证》,禁止转借他人或用于不同车辆,如遗失或损坏,请立即向管理处办理撤销,重新申请,如有谎报遗失或延误挂失至不明车辆进入,将扣留车辆报警查办,并追究原持卡(证)人;

  四、安全规定:

  1.小区地下停车场规定停车最大速限每小时25公里,车辆进入停车场时,请注意各入口的限高规定,尤其在出入口、匝道、转弯、斜坡及停车区内等,请减速慢行;

  2.停车场内行驶车辆一律开启近光灯,保持行车距离,确保安全;

  3.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妥,以防物品失窃;

  4.停车设施损坏或机械操作不良,请立即通知管理员处理;

  5.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如有遗失,恕不负责;

  6.请勿在停车场内抽烟,车内垃圾及烟蒂丢弃在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7.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及停车场;

  8.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9.停车场内车辆请勿长时间慢速暖车及急速加油门,以免污染空气,产生噪音,影响健康;

  10.停车场内一律禁止储存汽油、保养用油或其它挥发性易燃油料如松香水、香蕉水、去渍油等,以防火灾;

  11.车内不得

  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爆炸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否则立即将车辆驶离小区,以防灾害;

  12.车辆在停车场内抛锚时,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并立刻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

  13.停车时,请车头朝向车道,以求整齐,同时可避免倒车时,因视线不佳发生事故;

  14.为维护地下停车场的安全,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不得单独进入,如为驾驶人之眷属,请妥善照顾,以免发生危险;

  15.在停车场内实施车辆清洁保养或货物装卸,请将所遗留的垃圾或杂物清理干净,以保持整洁;

  16.车辆如有漏油或易引起安全问题的情况,住户发现后应尽快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

  17.严禁三轮车、自行车进入地下停车场,以维护人、车的安全;

  18.货车驶近停车场入口时,应该注意限高、限重标志,若疏忽因而毁损停车场配线管路或其它设施,车主应负责赔偿,货车进入卸货区装卸后尽快离开,业主应全程监督要求保持场内清洁及安全,如需较久停留,请通知管理处;

  19.车场内各项设施如消防、通风及紧急设备,若非保管操作人员或情况危急,禁止随意触动,以免发生危险;

  五、小区内货物装卸停车管理准则:

  1.装卸货物采用短时间装卸原则,以避免占用车道,超过三十分钟则强制驱离;

  2.装卸货物车辆进入小区应注意各类交通标志,因装卸货物造成他车或公共设施损毁的应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3.货物不可久置卸货区,应尽快完成装卸并清理四周环境,由管理人员检查无破坏及污染的驶离现场;

  4.凡运出大型或重要物品时需凭管理处出门单方可放行,管理人员为安全需要可对车内货物及行李实施检查;

  5.邮件配送、紧急救护车辆及住户搬入或搬出时可专案向管理处申请;

  六、机动车停放管理细则:

  1.承购地面专用停车位、长期租用车位的住户(管理处保留调整车位位置的权利)应到管理处办理车辆登记,申领《停车证》;

  2.管理人员有权禁止无《停车证》车辆驶入该停车位停留;

  3.《停车证》为一车专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如有违反,车场管理员有权收回《停车证》;

  4.住户遗失《停车证》,应及时到管理处登记备案,并重新申领并支付办证费,《停车证》每年更新一次;

  七、罚则

  1.进入小区的车辆,请共同遵守本管理规定,违规者受罚,车辆凭《停车证》(贴于挡风玻璃左下角明显处)进出大门;

  2.凡有下列违规情况,经劝说无效者,将作相应处罚;

  a.未按规定对位停车;

  b.一位停二车、一车占二位;

  c. 超出停车线外,随意停车,影响出入;

  d.未停放在指定车位内;

  e.未张贴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

  f.车道上并排或逆向停车;

  g.停车场入口或通道停车;

  h.告示禁止停车区停车;

  i.紧急出口车道;

  凡违规的车辆,管理处依据情况,劝说后仍违规者处罚金人民币200元。罚金纳入管理费基金统筹运用,重大违规事项,则报请主管部门执行拖吊,所发生的费用由该业主负责。

  j.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车辆,因而肇事造成损害,肇事者将依法赔偿一切损失,另涉及刑法部分则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

  本管理规定未尽事宜另行修订补充。

篇3:M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M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持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保障住户非机动车辆安全。

  2.范围

  **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 如开发商未规划建设非机动车停放点,物业管理处根据停放需要,在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规划、提供非机动车辆停放点,供住户停放自行车之用。

  3.2管理处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车辆停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清理乱停乱放车,并对住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3现场安全管理员负责指引非机动车辆有序停放,对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主有责任纠正该车主错误行为,并引导其正确停放。

  3.4小区非机动车辆停放点位置:

  一期指定停放点:靠一号岗南外围墙绿化带,40平方米。

  二期指定停放点:杜鹃苑北停车位,占车位6个。

  罗兰苑外西南角,卸货区旁,占地30平方米。

  罗兰苑外东北角停车位6个。

  三期指定停放点:兰花苑东门旁车场,占车位4个。

  紫竹苑东面绿化带旁,占地40平方米。

  四期指定停放点:丁香南门靠东架空层下,占地40平方米

  荷花苑西架空层下靠墙角,占地40平方米

  五期指定停靠点:玉兰苑东门架空层下靠墙根,占地30平方米

  3.5 现场悬挂的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内容:

  一、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梯间内随意停放。

  二、车辆停在指定位置,驾驶者需做好防盗措施,如有不锁车辆停放时,车主应主动与安全管理人员联系,协助看管,如因不遵守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失的,其后果车主自行负责。

  三、自行车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四、为了不影响小区环境,破旧自行车一律不得停放在小区内。

  五、不得在小区内练习驾驶摩托车。

  六、童车不得与成人车辆混杂停放,须停放在指定的童车位置。

  七、严禁破坏他人车辆,拆取他人车辆零件,一经发现须照价赔偿并移交派出所处理。

  八、如长时间无人使用停在自行车停放点并且占用通道,或停在楼梯间的车辆,管理处将定期清理并作无人认领处理。

篇4:花园小区机动车停放实施细则(4)

  花园小区机动车停放实施细则(4)

  以《上海市/区花园村**机动车位管理规约》为基础,规范本小区机动车停车秩序,保障已登记备案的业主车辆停放权益,减少业主间矛盾,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以业委会20**年12月公告的已登记备案的车位信息为准(业委会网站:**可查询),固定位车辆停放于其指定的固定车位,临时位车辆停放于临时车位。

  2)物业公司应在20**年4月底之前对小区内的临时车位进行统一标识,以确保业主方便使用。

  3)临时车位以先来先停为原则,供临时车位业主使用,车辆应服从保安人员现场引导,物业管理人员不得拒绝业主的合理停放需求,。

  4)基于目前本小区实际59个停车位,登记在案的固定位车辆32辆,临时位车辆29辆的实际情况,本小区17:30至次日9:00时间段所有未登记备案车辆一律不得停放于院内。

  5)小区东面电动门上午7:30~8:30,下午4:30~6:00常开,以方便业主车辆进出,上述时段以外电动门应处于车辆进出随开随关状态。

  6)物业应对未登记备案车辆进出小区进行管理,问明情况后方可放行并安排停放到指定位置,同时告知本小区停车规则。

  7)对业主访客车辆只能在其离开后按本小区公开收费标准收费并提供正规发票。

  8)大楼北出口为人行通道,禁止车辆停放。

  9)门卫室应保持保安24小时值班,对进出车辆应及时开启电动门,业主进出小区宜使用灯语,文明驾车避免鸣笛扰民。

  10)物业公司必须加强对所有员工规章制度培训,按章管理,维护好小区公共秩序。

  11)本实施细则自公布日起执行。

  上海市/区花园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花园村**管理处

  20**年04月15日

篇5: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公约(3)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公约(三)

  为了充分利用和管理好本小区机动车,有效地为住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定本公约。

  一、本小区停车场为地下停车场,外来车辆入内超过10分种按时收费。

  二、本停车场采取租用车位、固定车位与临时停车位三种方式,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请各位住户先在物业管理处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

  三、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保安人员认卡对车,IC卡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车辆出入,所在以请车主认真保管好IC卡,并随身携带,如IC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及时书面报请物业管理处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自负。

  四、停入车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进出本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有任何原因的冲栏行为。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按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予以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理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进入小区时车辆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他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自离场,经发现、举报或其他方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处理。

  七、进入小区的车辆不要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引导,不要越位,更不要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无效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本小区内停放。

  九、不要在车位上存放杂物,车位承租者应保持车辆清洁、无油污。

  十、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加油、清洗。

  十一、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使用,不承担车辆保管和保险责任,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险需求,可另行协商拟定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十三、购买私家车位的住户应按时交纳车位清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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