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应急方案制定及消防演练规定
关于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和进行消防演练的规定
1、订灭火应急方案
各管理处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灭火应急方案,经管理处负责人审核后实施:
1)报警的召集讯号;
2)灭火组织分工,将各班组人员分工组成灭火战斗组,后勤保障组。
3)灭火方法与消防器材;
4)疏散抢救人员、物资的地点和方法;
5)防爆炸、防毒措施、安全措施。
为了使应急方案在实践中得到正确运用,各管理处应安排时间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行消防演练。
2、消防演练
1)要求:
消防演练的次数应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要求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开展演练的时间,可根据季节变化情况来确定,通常可安排在冬、夏季到来之前。
2)演练形式:
A. 模拟操场训练:按接警、出动、指挥、分工配合及临时处理等综合动作演练,检验是否符合应急预案。
B. 模拟实战训练,即按接警出动到现场按照实战要求出水、泡沫、1211灭火,同时进行抢救和疏散物资的训练。
C. 演练的范围可分整个单位综合性演练或分部位、分段(片)开展演练。
3)演练注意事项:
A. 演练前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做到参练人员明确演练任务、方法和要求。
B. 要选择适当时间,尽量不要影响本单位的正常工作。
C. 要点火演练的,必须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住宅区交通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的管理
1、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业主,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
2、需停放在小区内的自行车、摩托车,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在小区内随便乱放。
3、凡在收费停车场停放的自行车(指本小区业主的车辆),必须办理手续和按规定交纳停放费。
4、凡在收费停车场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
5、当车辆进入保管范围时,车主应向车管员领取存车牌号;当车辆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还车管员,没有交还或存牌号与车上号码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保管范围,违者车管员有权扣留该车或扭送派出所处理。
6、无执照的自行车丢失时,管理处不负责赔偿。
7、车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二、地面停车场管理规定
1、地面停车场由管理处负责维护管理,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
2、固定使用车位的车主可到管理处办理停车场停车证,并将停车证放在挡风玻璃左侧醒目处,以便识别。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交纳费用。
3、车辆进入停车场应领取停车出入卡,出场时交回出入卡。车管员对进出停车场的车牌号码、进出时间,所发出入卡号等进行登记。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4、车主的停车出入卡请随身携带,认真保管,作为出场凭证,若有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5、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车窗,贵重物品请勿留在车里。
6、停车场若有交通违章,管理处将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7、若车主在停车场停车与管理处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或向小区所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篇3:嘉园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山景嘉园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1、所有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的秩序;
2、入场车辆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本停车场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放;
3、入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按停车证或停车卡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甲方除对违规停放车辆加收双倍停车费外,乙方必须对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4、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车主停好车辆后,请勿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5、车辆进场、离场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车况进行管理,检查。乙方必须配合履行相应的验车手续后方可离开,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否则,车主将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乙方发动车辆后,出现的任何事故均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8、使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的物件的赔偿费、维修费、安装费及他相关费用;
9、停车场使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告知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10、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11、小区停车场实行刷卡进出,停车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报失并支付停车卡的工本费。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有违法性质,将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2、 车辆进出场时,车内必须有乙方登记在册的有关人员,否则,甲方车管员有权拒绝车辆驶出;
13、所有车辆均应按照停车场现时有效的收费标准缴费。
**物业山景嘉园服务中心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
篇4:小区治安管理规定范文
小区治安管理规定
为维护本区居民生活秩序,确保居民家居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保安部的职责和权力。
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本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值班制度,对小区进行固定岗、巡逻流动岗,随时监控本小区的治安情况,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排除、制止。
3、负责本小区的机动车辆、摩托车、单车的管理,维护本区交通秩序,保障区内车辆安全和公共秩序。
4、负责小区的流动人员、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执行小区的人口管理规定,制止诸如收破烂、乞讨、叫卖等人进入本小区。
5、在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抢救、补救措施,制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维护现场秩序,要迅速查问时间、原因和责任,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查处。
6、维护本业主管理委员会、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的居民,保安人可进行劝阻、制止,直到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7、受公安机关委托,有权核查有关车辆、人员的证件及其他情况,对破坏本小区治安秩序的人、事有权劝阻、制止,直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维护治安,人人有责。小区业主应积极主动参与小区治安管理工作,做到:
1、遵守本物业制定的旨在维护本区生活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密切配合保安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在治安员因故查询时,给予主动协作。
3、敢于制止、举报破坏本小区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保安人员处理。
4、及时向保安人员申报留住的流动人员、暂住人员。
5、爱护本区的保安设施,正确使用电子防盗门、电子防盗对讲系统,并教育小孩不得损坏有关设施。
6、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注意锁好住宅门窗和自己的车辆,不得让陌生人进入住宅,进出大楼时注意不得让陌生人跟进。
(三)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治安条例规定,严禁打骂和无故刁难居民;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不得索要钱物,不得乱罚款,不得收款不给票据;抓到嫌疑人员,不得殴打和擅自审讯,只能严加看管,尽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发现治安、消防、交通案件不得自行处理,只能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否则,居民有权向管理处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小区业主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违本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按章处罚,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篇5:物业消防监控中心管理规定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及发现火灾,指挥灭火,控制消防机电设备的重要部位,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认真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发挥敬业乐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二、控制中心实行专人轮班全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值班员要遵守值班岗位职责,每日做好值班记录,爱护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完整好用,配合维修保养单位做好设备的维护,发生设备故障,第一时问通知维修人员到场处理。
三、不带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室,做好保密工作,不向无关人员泄漏自己的工作任务和监控设施。
四、监视所有摄像位置的图像,注意异常现象,发现情况即时通知班长,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五、对重点保卫区域和异常现象要做好记录和录像,以作必要时查证使用,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监视电梯运作,守听电梯内警钟及对讲电源,有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与电梯乘客及工程维修部联系。
七、发生案件和突发事件时按重大案件处理方案和火灾发生处理方案处理。
八、当监视范围出现异常,如消防烟感器报警,可疑人员出现等等,应立即通知班长到现场查看,争取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九、值班室内禁止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室内应配有手持灭火器材,消防扳手,消防斧,消防头盔等消防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