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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厦治安、保卫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5

  C大厦治安、保卫规定

  1.大厦内各业主(用户)要有足够的保安意识,积极和保安人员配合搞好**大厦的“群防群治”工作。

  2.住户外出时要妥善收藏贵重物品并锁好门窗,不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3.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各业主(用户)都有责任前去询问并及时与保安人员取得联系。

  4.任何业主(用户)不得留宿不明底细的人。

  5.一旦发现偷盗等恶性案件,业主(用户)应立即报告保安部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6.严禁在大厦内赌博、打架、斗殴。

  7.严禁在大厦内卖淫、嫖娼,一旦发现将报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8.严禁携带淫秽的书刊、画片、录音带、录相带进行大厦。

  9.严禁携带枪支、爆药、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行入大厦。

  10.要发扬高度的主人翁精神、互相监督,检查揭发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11.未经许可不得在大厦内散播、张贴各种广告、传单等。

  12.保安员有权对进入大厦的物品进行检查,大件或贵重物品须有本单位的证明方可放行,搬运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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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顾问项目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顾问项目业主临时公约附件三:

  顾问项目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定立本规定,并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不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和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及时举报。

  2、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应及时与物业管理部门联系。

  3、业主出租房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告知物业管理部门。

  4、对易坠落的物品妥善保管,严禁高空抛物。

  5、爱护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部门。

  6、不对楼层防火门私自加锁。

  7、不在公共部位搭建或安装、放置任何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8、公共天台是发生火警或紧急事故时逃生的场所,非上述情况不得使用公共天台作任何其他用途。

  9、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使用电炉、燃气炉时勿外出。

  10、道闸一次起落放行一台车,进出停车场出入口时勿尾随。

  11、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的停放地点,防止随意停放而影响公共交通秩序。

  12、业主离车后应锁好车门,关闭车窗,车辆出入凭证随身携带,勿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

  13、不在本物业内修理、清洗车辆,车辆漏油造成地面污迹应及时自行清理。

  14、不在本物业内试车,练车。

  15、不在本物业内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应当及时关闭发动机。

  16、机动车辆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报警产生噪音应迅速解除。

  17、应当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交纳停车费。

  18、应当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9、车位是停放车辆的地方,不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

  20、不在物业停车场车位上长期停放极度破残,以至影响本物业环境和容貌的车辆。

  21、行驶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标识的要求。

  22、非机动车辆自行锁好,在物业内固定停放处停放,长期不使用的应及时处理。

篇3:汇景雅居施工人员治安管理规定处理办法

  汇景雅居关于施工人员治安管理规定及处理办法

  为了加强物业小区内部治安安全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内部管理规定如下:

  1、在各物业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小区物业处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小区物业处退还出入证及出示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2000 元施工保金,其中包括装修管理费(按 3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保证金。

  4、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特殊情况经保安部同意后可少量带进,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本公共财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肇事者双方需支付赔偿金200元,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本物业公司有权将其约束到酒醒以后,并赔偿150元;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在小区公共区域行走。

  8、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本公司有权将其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9、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小区保安部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10、所有施工人员不经小区物业处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发现一次赔偿50元,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经批准可在现场留宿的人员,晚10:00后请勿离开施工现场。

  11、各施工现场有火灾隐患的应及时排除,如未及时排除而造成事故的,由施工单位(装修队)承担责任。

  12、明火作业(电、气焊、无齿锯、喷灯、电炉等)施工现场须提前申请,凡未经物业处审批、保安部同意,随意在楼层内使用明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人员赔偿2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刑事责任。

  13、小区内部的消防设备、器材未经保安部同意,任何人、任何部门(包括内部工作人员)不能随意动用(发生火情时除外),发现者将依照《消防管理条例》处理。

  14、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楼层)随地大小便,发现违反者赔偿100元,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

  15、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所携带物品,保安人员有权检查。

  16、施工过程中如对楼内或楼外设施(如电梯、楼梯等)造成损坏的,视情节轻重支付赔偿金。

篇4:物业项目治安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治安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 例》为加强所属小区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业主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小区内部及外来施工单位,各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对干部、员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自觉性。

  第三条 扰乱小区内部工作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偷窃、骗取、掠夺少量公共财产,尚未构成治安处罚的按本规定处罚。

  第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第五条 小区内部发生刑事案件,要在保护现场的同时报安全部门及值班部长,由管理处领导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严禁各部门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二章 规定的种类与处罚

  第一条 处罚分警告、罚款两种,罚款在伍元以上伍佰元以下,条 款中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处贰佰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通知单:

  1、在小区内部打架斗殴不听劝阻或轻伤他人的。

  2、扰乱小区门前、小区内小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

  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不重视,不及时整改的。违反安全规定私自移动消防器材、保安监控设备的。

  4、捡拾客人物品,淫秽画报、书刊不及时上交或传阅的。

  5、违反钥匙管理制度,造成丢失或将钥匙交他人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

  6、其他有碍安全和有损公司声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贰佰元至伍佰元罚款或过失单,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1、损坏、丢失公司物品隐瞒不报的。

  2、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或对违法问题包庇,怂恿或知情不举的。

  3、不重视安全安全工作,安全制度不落实,部门管理不严,造成公司财产被盗,设备损坏等事故的。

  4、未按规定申领《明火许可证》私自动火施工的。

  5、泄漏公司内部重大机密尚未造成后果的。

  6、毁坏、偷用公司物品或客人物品的。

  7、在岗期间擅离职守致使财物被盗,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

  第四条 上述各项,除对直接责任人处罚外,对负有责任的管理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或施工单位负责人按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制有关条 款进行处罚。

  第五条 罚款限三日内交安全秩序部,超过三天,每过一天,加罚十元,直至发薪之日,从工资扣除。外单位人员从合同结算款中扣除。

  第六条 罚款金额用于安全奖励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等,由公司每年拨出一定数额的基金,加上处罚款项由安全管理委员会统筹安排使用于安全工作奖励基金。

  本规定解释权在安全秩序部。

篇5:商城治安保卫管理规定(2)

  商城治安保卫管理规定(二)

  1、治安保卫工作要贯彻"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原则;

  2、商城内的商户要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配合保安人员,搞好商城内的联防保卫工作;

  3、发现行迹可疑的人员,商户有责任上前询问,并向保安部报告;

  4、严禁在商城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5、严禁在商城内卖淫、嫖娼。一经发现,将报告公安部门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罚;

  6、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进入商城;

  7、严禁在商城内买卖毒品及吸食毒品,违者即报告公安部门;

  8、一旦发生偷盗、抢劫等恶性案件,商户应立刻通知保安部,同时报告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提供线索,协同公安人员破案;

  9、要时刻提高警惕,发扬主人翁精神,互相监督;检举揭发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共同把商城的治安工作搞好;

  10、配合做好非经营时间商户出入登记制度的工作;

  11、商铺只限于商品经营及办公之用,不得改变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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