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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部员工奖惩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0-29

  目 的:有效的激励员工,引导、规范员工的行为。

  原 则:奖励为主,惩戒为辅。

  适用范围:安管部全体员工

  奖励范围:

  1.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学雷锋、做好事,经常受到业主、公司领导表扬的。

  2.发现并设法抓获在工作区域内的偷、抢等违法犯罪分子,表现突出的。

  3.积极为公司的保卫工作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的。

  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贡献的。

  5.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6.工作积极性强,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

  符合以上条款内容,公司将予以20-200元奖励,并进行表扬。

  惩罚范围:

  1.上班迟到、早退。

  2.在岗期间打电话聊天,和女孩子嘻闹,严重影响保安员形象声誉的行为。

  3.私自顶岗、换岗、脱岗,不按规定着装上岗者。

  4.当值期间睡岗、看小说、听收音机、玩游戏机、手机或做与值勤无关的事。

  5.不服从上级管理,顶撞领导的。

  6.对上级下达的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又无正当理由的。

  7.宿舍个人卫生差,物品不按规定摆放的。

  8.在宿舍赌博,宣传、观看黄色小说、刊物、录相、光碟的。

  9.违反请销假规定的。

  10.工作消极,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作风纪律散漫的。

  11.在岗期间擅离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12.未经上级批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或进饭堂就餐的。

  13.遇突发事件,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1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治安管理条例,参予打架斗殴、嫖*,给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

  15.无故旷工超2天的。

  违反上述条款第1.2.3.4.6.7.9.10.12条规定者予以20-200元罚金,屡犯者予以辞退。

  违反上述条款第5.8.11.13. 14.15条规定者立即予以开除,并不作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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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奖惩细则(3)

  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奖惩细则(三)

  为加强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卫生、设施等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寓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一、检查范围:

  (1)公寓楼单体除学生宿舍内部的所有内容。

  (2)公寓楼周围所划定的责任区域。

  (3)公寓楼的人员管理。

  二、管理措施:

  (1)楼长对本楼公共区域负全部责任。

  (2)公共区域由中心主任、中心办公室、公寓检查组负责检查。

  (3)检查不合格部分,从本楼临时工工资及本楼职工津贴中直接扣除。

  三、检查内容及扣款数额

  1、纪律:

  (1)值班人员应24小时在岗,发现脱岗一次扣20元,本班未有值班人员按时到岗,扣100元。发现三次,临时员工予以辞退;

  (2)保洁人员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无故脱岗扣50元;

  (3)领取工装、工号后,在岗期间不穿工装、不佩带工号发现一次扣10元;

  (4)在岗期间,捡拾垃圾发现一次扣50元,发现两次予以辞退。

  2、卫生:

  (1)上午9:30分,下午2:30分前,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保洁区域卫生的,发现一次扣20元;

  (1)楼道、楼梯下有车辆、杂物等摆放的,发现一次扣20元,特别严重的扣50-100元;

  (2)有垃圾一处(不分大小)扣10元,有烟头、有痰迹,一处扣5元;

  (3)公共洗刷间有积水或地面较滑,扣20元;

  (4)公共厕所有异味,扣10元,有大便积存,一处扣20元;

  (5)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一次扣20元;

  (6)墙上有脚印、手印、球印等,每处扣5元;

  (7)玻璃有擦涮痕迹各污染,每块扣10元;

  (8)长明灯,一个扣10元;

  (9)楼梯扶手不擦,一次扣10-50元;

  (10)垃圾车两面有污染,一车扣20元。

  3、设施:

  (1)楼道照明灯、防火门发现已损坏但未报修,若楼长已报修而维修人员未及时修理(以维修报修记录为准),发现一处,扣10-50元;

  (2)楼道内公共设施表面有灰尘,每发现一处扣5元;

  (3)消防设施及玻璃损坏一块,扣10元;

  (4)公共场所玻璃损坏一块每平方扣10元;

  (5)公共楼道墙面破损一处未及时报修,发现一处扣10元;

  (6)宣传栏摆放不整齐,有乱张贴现象一次扣10元;

  (7)垃圾车摆放不整齐,一车扣10元;

  (8)垃圾车带伤工作,一车扣10元;

  (9)值班室物品摆放不整齐,发现一次扣20元;

  (10)公共洗刷间有长流水,一个水龙头扣10元。

  4、安全:

  (1)公寓楼违规放入异性一人,扣20元;

  (2)发现推销人员一人,扣20元;

  (3)出现被盗事件,一次扣50元;

  (4)出现打架事件,一次扣100元;

  (5)丢失应急灯一个,扣180元;

  (6)找不到钥匙,打不开公共大门、厕所门,一次扣50-100元

  5、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寓中心办公室协商后予以处理。

篇3:物业公司小区目标管理奖惩办法

一、目的。
确保目标的有效落实,更好的激励员工为目标努力。
二、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所属各部的目标管理。
三、内容。
1.目标奖惩的原则。
1.1奖惩与评级挂钩的原则。
1.2经济激励与荣誉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1.3及时奖惩的原则。
2.物业总公司利润与管理层奖金分配方案。
2.1物业总公司利润在40万及以下者,利润的45%予管理层分配;
2.2物业总公司利润在40万-60万之间者,利润的40%予管理层分配,若按该比例分配的金额少于2.1条,计算则按40万的利润计算。如利润为41万时,管理层分配应为:41*40%=16.4万元,比40万利润的40*45%=18万还少,则按18万元给予管理层分配。
2.3物业总公司利润在60万-100万之间者,利润的30%予管理层分配;,若利润超过60万而管理层分配比60万利润分配更少时,参照2.2条款补足不足的部分。
2.4物业总公司利润超过100万者,由董事会另行制定分配方案;
3.管理层利润分配方法。
依上述第2条规定,管理层应得的利润按以下方法分配。
3.1将管理层应分配的利润分为5个等份,即四个小区与管理总部各占一份。即每份额为总奖金的20%。
3.2各小区根据考评结果决定是否拿足应得的其中1个份额。
3.3因各种原因::不能全额支领的余款,由管理总部累积留存为福利基金。用于表彰本年度或下年度优秀员工与干部。
4.各小区评级为A、B、C级者,予以奖励如下。

评级

荣誉奖励

经济奖励

其他奖励

A

1)“最佳经理人、最佳主管人员、最佳管理人员”等不同称号并颁发证书。

2)内部、外部刊物红榜公告。

小区的所有管理人员参与分配全额分配应得的份额即20%

1)暂无

B

1)“优秀经理人、优秀主管人员、优秀管理人员”等不同称号并颁发证书。

2)内部、外部刊物红榜公告。

小区的所有管理人员分配管理层应分利润的15%

1)暂无;

C

1)“合格经理人、合格主管人员、合格管理人员”等不同称号并颁发证书。

2)内部、外部刊物红榜公告。

小区的所有管理人员参与分配物业总公司利润的10%

1)暂无;

5.各小区评级为C、D级者,予以惩罚如下:

评级

名誉处罚

经济处罚

其他处罚

D

内部刊物黑榜公告

无任何年终奖金与分配等。

主要管理岗位人员(如经理、主任、队长、等)须接受以下两种处罚之一(具体按哪种按董事会意见)。

1)降职,如从经理降为主任、主任降为主管、队长降领班等);

2)降薪级:至少降工资级别5级。

E

内部刊物黑榜公告

无任何年终奖金与分配等。

主要管理岗位人员(如经理、主任、队长)须接受以下两种处罚之一(具体按哪种按董事会意见)。

1)降职,如从经理降为主任、主任降为主管等)。同时也降薪;2)待岗培训,仅支领基本工资。

说明:凡降等者,所有待遇按新的职务之职等待遇支领。

6.物业管理总部与各小区利润如何分配,惩罚如何落实等,由各小区经理报方案由财务部与行政人事部审核后由物业总监批准。
7.以上奖励于20**年2月10前发放(即农历年前),惩罚于20**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
董事会代表意见物业总部意见各小区经理人员会签
物业总监财务部行政人事部

篇4: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奖惩细则


为加强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卫生、设施等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寓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一、检查范围:
(1)公寓楼单体除学生宿舍内部的所有内容。
(2)公寓楼周围所划定的责任区域。
(3)公寓楼的人员管理。

二、管理措施:
(1)楼长对本楼公共区域负全部责任。
(2)公共区域由中心主任、中心办公室、公寓检查组负责检查。
(3)检查不合格部分,从本楼临时工工资及本楼职工津贴中直接扣除。

三、检查内容及扣款数额
1、纪律:
(1)值班人员应24小时在岗,发现脱岗一次扣20元,本班未有值班人员按时到岗,扣100元。发现三次,临时员工予以辞退;
(2)保洁人员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无故脱岗扣50元;
(3)领取工装、工号后,在岗期间不穿工装、不佩带工号发现一次扣10元;
(4)在岗期间,捡拾垃圾发现一次扣50元,发现两次予以辞退。

2、卫生:
(1)上午9:30分,下午2:30分前,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保洁区域卫生的,发现一次扣20元;
(1)楼道、楼梯下有车辆、杂物等摆放的,发现一次扣20元,特别严重的扣50-100元;
(2)有垃圾一处(不分大小)扣10元,有烟头、有痰迹,一处扣5元;
(3)公共洗刷间有积水或地面较滑,扣20元;
(4)公共厕所有异味,扣10元,有大便积存,一处扣20元;
(5)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一次扣20元;
(6)墙上有脚印、手印、球印等,每处扣5元;
(7)玻璃有擦涮痕迹各污染,每块扣10元;
(8)长明灯,一个扣10元;
(9)楼梯扶手不擦,一次扣10-50元;
(10)垃圾车两面有污染,一车扣20元。

3、设施:
(1)楼道照明灯、防火门发现已损坏但未报修,若楼长已报修而维修人员未及时修理(以维修报修记录为准),发现一处,扣10-50元;
(2)楼道内公共设施表面有灰尘,每发现一处扣5元;
(3)消防设施及玻璃损坏一块,扣10元;
(4)公共场所玻璃损坏一块每平方扣10元;
(5)公共楼道墙面破损一处未及时报修,发现一处扣10元;
(6)宣传栏摆放不整齐,有乱张贴现象一次扣10元;
(7)垃圾车摆放不整齐,一车扣10元;
(8)垃圾车带伤工作,一车扣10元;
(9)值班室物品摆放不整齐,发现一次扣20元;
(10)公共洗刷间有长流水,一个水龙头扣10元。

4、安全:
(1)公寓楼违规放入异性一人,扣20元;
(2)发现推销人员一人,扣20元;
(3)出现被盗事件,一次扣50元;
(4)出现打架事件,一次扣100元;
(5)丢失应急灯一个,扣180元;
(6)找不到钥匙,打不开公共大门、厕所门,一次扣50-100元

5、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寓中心办公室协商后予以处理。

篇5:学生公寓楼长岗位工作职责奖惩细则


一、 执行《职责》(简称)不力的楼长,中心将及时对其进行告诫和教育;对不能胜任者,予以解聘。

二、对于因执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上的严重失误或给中心、学校造成较大影响、严重侵犯学生切身利益者,给予相应处罚:

1. 因对本楼员工管理不善,本楼员工工作未达工作规范要求者,楼长应负连带责任并处以相同数额罚款;发生员工与学生打架、争斗,员工中有违章用电、偷摸行为及其它恶劣行为者,除对当事者予以相应处罚外,对该楼楼长予以每人次罚款20元,损失、影响尤为严重者,每人次罚款50元。
2. 因对本楼值班员工作要求、管理不严,造成外来人员进入楼内实施偷盗、骚扰、推销等,除对当事人予以相应处罚外,楼长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人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3. 因未能严格执行《职责》要求,消防意识不强,造成本楼内因学生使用违章电器、动用明火、用电设施检查不到位等引起的火灾,扣除当年全部津贴;造成较大损失者,除罚款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负责楼长给予相应处分。

三、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得力,造成每学年(期)在校生的宿舍调整及毕业生离校、新生入校的宿舍安排及各类学生卧具、家具、电视遥控器、门锁、钥匙的收藏与发放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完成,以及发生物品丢失等情况,每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者,罚款100元。

四、因管理不及时,服务不到位,造成住宿生对其工作不满意的属实投诉,除立即整改外,将按照工作人员年终考评办法扣分。

五、不服从领导、搞小团体、小帮派、因个人恩怨影响中心工作,给中心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使中心形象严重受损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尤为严重者,予以解聘。

六、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经考察不适合担任楼长者,中心将劝其离职或直接辞退。

七、对执行《职责》得力,积极主动、有效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者,中心将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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