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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工程临时用电制度(4)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住宅小区工程临时用电制度4

  为了加强小区的用电管理,防止用电不当而发生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事故,确保小区电力正常运行,特制定此制度。

  一、前来联系临时用电者,必须持有合格的电工上岗证方可填写临时用电审批表。按用电量的多少、时间长短预付用电费用押金。

  二、必须装有供电局检验合格的三线四制电度计量表,按负荷大小、长度选择导线、漏电总开关。用电量不得超过总负荷的20%,线路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M。

  三、线路不得随地拖动,移动线路必须用多股橡质软电缆。

  四、线路必须是三线四制,另外加一条可靠的保护接地,每分支用电线路必须安装不超过10A的可靠空气开关,不得使用金属导线代替保险丝。

  五、移动照明、潮湿环境、地下通道线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不听劝阻者停止供电。

  六、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其绝缘强度是否达到0.5M僖陨不得戴手套,长袖衣服要扣钮扣,违反者后果自负.

  七、烧电焊前须检查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品。电焊时必须两人以上同时作业,至少配备1211灭火器一个。

  八、电焊作业完成后,必须详细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遗留火种,确定无热源后方可离开现场。违者重罚并赔偿经济损失。

  九、不得改动煤气管道,不得用电焊烧煤气管道,违者重罚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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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大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大厦内临时用电主要是装修单位为租户装修时发生。要求装修单位在办理完装修手续后,向物业管理中心工程部申请接临时施工用电。

  2.临时施工用电工程部指定位置引入,不得影响其他客户正常用电。

  3.临时电的电源线一般要求使用橡胶绝缘缆线。在线槽内应无接头。在装修区域内不准沿地面敷设,应使用专用的挂线架,不准用金属裸线做绑线固定电缆线。

  4.不准使用木制临时施工配电箱。施工时箱门必须关闭,禁止抛洒粉尘及喷水,不准将任何杂物放入配电箱内,不准涂抹箱内外各种标志,如发现箱内电器出现电外露、标志脱落、接点烧蚀、松动等问题,应立即由装修单位电工合格处理。

  5.临时施工配电箱内应有漏电开关。大厦内施工不允许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以防引起火灾。

  6.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空载试验运转正常方可使用。使用时负荷线不受外力作用,转移工作点切断电源,不准将负荷线接长而出现接头。

  7.施工现场局部照明要求使用36V低压照明。

  8.除在装修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其他部位的临时用电均应到物业管理中心工程部申请临时用电,由强电专业作好记录。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施工时也应遵守上述规定。

篇3:家居商场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家居商场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管理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各类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的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4.内容

  4.1在商场重点防火区域,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需向商场物业商场物业申请,在得到商场物业批准并取到动火证后,才能在该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

  4.2动火部门负责动火作业时安全措施,包括作业前清除可燃物,作业后检查有无燃烧隐患。

  4.3动火作业者必须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并需严格执行"十不准"的有关规定。

  4.4动火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位进行动火作业。

  4.5动火申请当日有效。应当日作业、当日申请,隔天动火必须重新申请。

  4.6动火部门必须委派动火现场监护人,由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全面消防安全检查,以及配备专用的灭火器材。

  4.7安保部应及时派员到场验看动火证及特种作业证,检查动火现场的安措施。动火作业者必须接受安保部的检查。

  4.8正在使用得电加热器必须安设灾不燃烧不导热的基座上,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4.9电加热设备在使用时必须安设灾不燃烧不导热的基座上,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4.10电加热设备的导线绝缘损坏或无插头,电路中未安装熔断器时,均不得使用。

  4.11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必须满足电加热设备的容量要求。

  4.12易燃易爆的物料,严禁用电热方式烘干。

  4.13严格控制临时线路负载量,熔断装置应按额定容量安装,不得随意加大。

  4.14导线连接处应接合牢固,防止接触电阻过大,临时线路架空必须保持2米以上,并予以牢固。

  4.15维修技术员应严格执行消防责任制度,按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操作。

  5.记录

  5.1突发事件报告

篇4:商场易燃易爆危险品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商场易燃、易爆危险品、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1 目的:通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保管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1.2 主要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如有油漆、香蕉水、汽油、柴油、氧气、炔气、火柴、石蜡、酒精等危险品,应设专用仓库储存,并有专人管理。

  -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开、分项存放、物品安放之间的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放置在露天或潮湿、漏雨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应当放置在阴凉通风地点,保持适当的室内温度。

  -易燃、易爆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火种入库。

  2.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2.1 目的:通过对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管理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2 适用范围:适用于商场各类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的管理。

  -在商场重点防火区域,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需向商场安全部申请,在得到商场安全部批准并取到动火证后,才能在该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部门负责动火作业时安全措施,包括作业前清除可燃物,作业后检查有无燃烧隐患。

  -动火作业者必须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并需严格执行“十不准”的有关规定。

  -动火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位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申请当日有效。应当日作业、当日申请,隔天动火必须重新申请。如果连续动火施工,可以特批动火申请连续有效,但商场必须指定专人每天动火前后到动火现场检查审核是否按集团规范操作施工。

  -动火部门必须委派动火现场监护人,由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全面消防安全检查,以及配备专用的灭火器材。

  -安保部应及时派员到场验看动火证及特种作业证,检查动火现场的安措施。动火作业者必须接受安保部的检查。

  -电加热设备在使用时必须安设在不燃烧不导热的基座上,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电加热设备的导线绝缘损坏或无插头,电路中未安装熔断器时,均不得使用。

  -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必须满足电加热设备的容量要求。

  -易燃易爆的物料,严禁用电热方式烘干。

  -严格控制临时线路负载量,熔断装置应按额定容量安装,不得随意加大。

  -导线连接处应接合牢固,防止接触电阻过大,临时线路架空必须保持 2 米以上,并予以牢固。

  -维修技术员应严格执行消防责任制度,按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操作。

篇5:小区公众制度范例: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小区公众制度范例: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楼宇修缮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装修等临时施工用电管理确保电源线路安全和电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维护业主及用户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1)楼宇进行重大修缮使用施工电动设备和电动工具的用电量,必须在不影响正常运作和在供电负荷量允许范围内进行,在报修缮计划时,必须同时上报用电设备,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组织施工。

  (2)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消防和安全用电要求。

  (3)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及电源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开关、配备分线电闸箱和安装电表,电动工具、临时照明线路应有合格插座,并在专业人员指定地点接线,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4)专业管理人员有权对违章操作的人员和电动设备工具进行检查,有权停止违章电动设备及工具的使用。对不听劝阻者,应立即报告公司,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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