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作报告制度:上墙管理制度
工程工作报告制度--上墙管理制度
为保证物业管理的正常运作,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实行逐级报告工作制度,本管理规定作为工程部内部上墙管理制度。
1、下列情况必须报告领班:
1.1设备有异常情况;
1.2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1.3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1.4值班人员因故暂时离岗;
1.5其他需要与上级报告的事项。
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工程主管:
2.1重要设备非正常的启停或有异常情况或停机抢修;
2.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或作了技术参数设置调整及改动;
2.3系统性设备故障及检修;
2.4重要零部件更换、修理、加工或改造;
2.5员工加班、补休、调假、调班、请假;
2.6凡有业户投诉的事项。
3、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物业物业服务中心经理:
3.1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或长时间停机修理;
3.2影响用户使用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3系统设备运行方式的重大改变;
3.4重要设备主要零部件的更换、修理、外判加工;
3.5系统设备及重要设备的技术改造;
3.6系统设备或主要设备的增改工程及外判施工;
3.7领班及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工程部人员结构变动;
3.8高级技术员(骨干员工)/领班以上员工调班、休假。
4、下列情况必须撰写突发事件报告:
4.1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事故,或有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
4.2管道跑水,引起设施、设备损坏;
4.3意外的停电、停水、停空调、停燃气等重大设备故障或事故;
4.4玻璃幕墙或外墙门、窗意外坠落;
4.5地库由于各种原因严重积水;
4.6其他有损失或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本特别事件报告须由物业物业服务中心抄报分公司经理和总公司主管部门。
5、相关记录
5.1工程部值班日志及相关巡查记录
5.2突发事件报告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物业辖区安全护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物业辖区安全护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工作信息反馈,提高管理处、公司在紧急状态下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管理辖区的安全,特制定安全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与安全有关,且已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客户、管理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2、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业主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客户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
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三、报告程序
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条件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1、管理处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护卫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服务中心报告,再由服务中心向管理处领导汇报。
2、管理处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处领导或服务中心向品质部报告后,再由品质部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报告时限
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应急程序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治安案件发生后2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报告;一般刑事案件发生后1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报告;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向公司报告。
篇3:檀溪湾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檀溪湾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护卫工作信息反馈,搞好安全护卫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处、公司在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管理处责任区的安全,特制定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一)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安全护卫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二)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业主/物业使用人、管理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三)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业主/物业使用人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四)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业主/物业使用人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一)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等。
(二)目前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三、报告程序
(一)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二)管理处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护卫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护卫主管报告,再由护卫主管向管理处领导汇报。
(三)管理处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处领导或护卫主管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后,再由有关部门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报告时限
(一)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二) 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两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三)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在半小时以内向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五、相关表格 《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
篇4:物业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处理流程
物业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处理流程
目的:便于公司及时掌握小区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及其他(对公司声誉产生负面影响的)突发性情况,加强信息沟通,避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管理处领导迅即到出事现场,通过内部或外部了解事件发生的真实情况。协助业主通知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控制事态发展。
护卫主管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性质、目前事态、请求公司帮助的事项电话告知公司,随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事件性质、发生经过、结果以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填写在《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上,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护卫主管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性质、目前事态、请求公司帮助的事项电话告知公司,随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事件性质、发生经过、结果以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填写在《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上,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部门经理根据管理处的书面报告和调查人的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如有典型意义,组织拟发通报或召开护卫主管工作会议,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及时修改文件下发。
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反馈到公司的材料,复印三份,分别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处备存一份。
人力资源部或管理处接到审批文件后,按照公司领导批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及时记录、整理、汇总、存档有关资料
篇5:正家物业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正家物业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0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反馈,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处、公司在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管理小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1报告范围
1.1.1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1.2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顾客、管理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1.1.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顾客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1.1.4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顾客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1.2报告内容
1.2.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等。
1.2.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1.3报告程序
1.3.1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1.3.2管理处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护卫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护卫主管报告,再由护卫主管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1.3.3管理处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处主任、护卫主管向物业管理部报告后,再由物业管理部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报告时限
1.4.1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1.4.2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两小时内必须向公司物业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3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公司物业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4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及时向物业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5事件发生后填写《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处理记录表》存档,并于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交物业管理部。
2.0相关文件与记录
**-001AQ《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
**-005AQ《紧急特殊事件处理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