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设备运行规程(8)
缺陷设备运行规程(八)
1目的
为了更准确的了解设备带病运行状况以及在缺陷状态下预防性运行。
2适用范围
物业接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
3职责
3.1工程人员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的巡查、维保及更换;
3.2工程主管负责上报需更换的设备的申报和状态评估、采购与外委单位联系;
3.3负责将更换后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处。
4工作程序
4.1在每日的例行巡查中,将有缺陷的设备记录于《缺陷设备设施登记表》中;
4.2对一般缺陷应报批工程主管,工程主管尽快安排维修或更换,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并立即发出通知;
4.3对缺陷已很严重的设备设施应立即报知工程主管,工程主管立即着手进行维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管理处主任,同时将通知张贴于通告栏。
4.4对暂时无法维修而缺陷已很严重的设备设施或需进行外委修理的设备设施,应立即上报公司并填写《外委工程申请表》,同时将停止使用的原因及恢复使用时间公告于告示栏,并在限期内维修完毕;
5相关文件
6质量记录
**/BG7.5.1-GC-26《缺陷设备登记表》
附加说明:
本文件起草人:
本文件修改人:
本文件审核人:
本文件批准人:
采编:www.pmceo.cOm篇2: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十二)
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十二)
1 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解决,使设备达到稳定运行。
2值班人员在日常值班中要定时定期对变配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缺陷隐患,立即做好分析判断并记录。
3运行中的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可分为三类:危急缺陷、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发现设备缺陷后在未解决前要做好反事故措施。
4危急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修复时必须两人操作。
5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安排计划检修处理。
6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列入年度检修计划。
7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主管定期检查设备缺陷记录情况,并进行组织、计划、解决。
9值班员要清楚掌握所管配电室的所有设备缺陷情况,并熟知针对缺陷的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
10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将整改情况记录并备案。设备缺陷记录上写明消除日期、消除人姓名、消除情况等,未能一次消除的缺陷应重新记录,值班人员对已解决的缺陷隐患,做好相关记录,加强巡视。
篇3:变配电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制度
变配电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制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配电设备发现设备缺陷后的处理规定,适用于强电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
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解决,使设备达到稳定运行。
2值班人员在日常值班中要定时定期对变配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缺陷隐患,立即做好分析判断并记录《设备缺陷登记表》。
3运行中的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可分为三类:危急缺陷、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发现设备缺陷后在未解决前要做好防止事故措施。
4危急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修复时必须两人操作。
5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安排计划检修处理。
6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列入年度检修计划。
7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领班负责对设备缺陷进行组织、计划、解决。
9主管应定期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10值班员要清楚掌握所管配电室的所有设备缺陷情况,并熟知针对缺陷的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
11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将整改情况记入《设备缺陷登记表》。设备缺陷记录上写明消除日期、消除人姓名、消除情况等,未能一次消除的缺陷应重新填入设备缺陷记录。值班人员对已解决的缺陷隐患,做好相关记录,加强巡视。
记录
《设备缺陷登记表》
《值班 交接班记录》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篇4:物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补缺。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的重要依据。
2.一类缺陷是紧急缺陷,凡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要设备损坏,或造成有严重影响的停电事故的缺陷称为一类缺陷,这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处理。
3.二类缺陷是重要缺陷,这类缺陷设备尚可运行,但情况严重,已经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短期内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威胁安全运行。
4.三类缺陷是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影响较小且发展较慢,可以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5.发现一类缺陷应立即消除,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调度汇报,二类缺陷应及时安排计划消除,三类缺陷可结合定期检修有计划消除。
6.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填写在设备缺陷记录本内。
篇5:供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供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线路、设备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线路和设备的健康水平,保障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线路、设备提供依据。
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分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紧急缺陷三种。
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立即向领导汇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紧急缺陷应在24小时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1个月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计划进行处理或日常维修工作中消除。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