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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工安全操作规范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23

  维修工安全操作规范

  1 目的

  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维修工的人身安全及公司设备安全运行,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2 职责

  2.1 维修主管负责监督维修工按本规范进行安全操作。

  2.2 维修工应遵照本规范作好安全操作工作。

  3 操作规范

  3.1 电气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3.1.1 维修工必须学习本安全操作规范,熟悉相应管理处的供电系统。维修工在进行相关用电操作时,必须穿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杜绝事故。

  3.1.2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接地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单独的保护零线截面积应采用大于1.5平方毫米以上的分股铜芯护套线;保护零线严禁缠绕,要用螺栓可靠方法连接。

  3.1.3 电气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游泳池开放期间,吸污泵每半月使用500V摇表测试一次绝缘电阻,测绝缘电阻时将吸污泵和导线放在游泳池内,阻值应大于2MΩ。工作人员吸污时必须穿戴高帮绝缘套鞋、绝缘手套,手不能直接接触电缆线。

  3.1.4 导线埋地敷设时,必须穿管,管内不得有接头,其管需密封,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得大于导线允许载流量。

  3.1.5 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严禁用金属代替熔断丝,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并装好保护零线及防护罩方可送电。

  3.1.6 有接地保护端子的插座,必须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接。

  3.1.7 排除电气故障时,必须采用断电、验电、穿绝缘鞋,并有专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

  3.2 电动工具的使用

  3.2.1 使用移动式和手提式电动工具时,建议采用空气开关,并加装高灵敏度的漏电保护器,尤其在潮湿环境下,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3.2.2 使用手提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

  3.3 登高作业

  使用人字梯、云台等登高工具进行登高作业时,至少需二人配合进行,其中一人作业,一人监控。

  3.4 重要设备的操作

  3.4.1 维修工应严格按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以及相应的机房管理制度对配电设备、水泵、电梯、锅炉等重要设备进行操作,杜绝设备事故的发生。

  3.4.2 在发生设备事故、突发时间时应严格按相应的应急事件处理规程进行操作。

  3.5 明火作业

  在配电房、电梯机房、水泵房、锅炉房等设备机房需要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先到保安部办理“动火许可证”,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后方可进行操作。

  1.5 维修工具管理规程

  1 目的

  规范维修工具管理工作,确保维修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修中心维修工具的管理。

  3 职责

  3.1 维修组主管负责维修工具的管理并负责工具的申购。

  3.2 维修工负责保管、使用个人工具。

  3.3 维修中心负责维修工具的监督管理和采购。

  4 程序要点

  4.1 《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4.1.1 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维修组主管组织制定下一年度的《维修组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维修中心审批。

  4.1.2 维修中心负责对各维修组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制定《公司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

  4.1.3 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进行审批。审核批准后,该计划复印件应交财务部备案。

  4.1.4 采购计划应包括: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预计费用;购买时间;用途。

  4.2 维修工具的领用

  4.2.1 维修组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维修组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领用并负责保管。

  4.2.2 个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领用人统一填写《领料单》,经维修组主管签字同意后,由维修组主管到维修中心仓库领取。维修中心仓管员将领出工具记录在《维修工具台帐》内。主管将所领工具登记在《维修组工具登记表》内。

  4.3 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4.3.1 维修组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员工填写《领料单》经维修组主管批准后,领取一套个人使用工具。维修组员工个人工具每年只能补领一次。

  4.3.2 注意事项

  个人使用工具应注意以下几点:

  a) 不准乱打乱撬;

  b) 用力应适度;

  c) 测量不同的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如万用表);

  d) 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e) 用后擦拭干净工具。

  4.3.3 维修组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3.4 维修组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维修组主管批准后在维修中心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员应做好登记。

  4.3.5 员工辞职、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到维修中心仓库,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个人使用工具由维修中心通知人力资源部扣发相应的钱款。仓管员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登记在《维修工具台帐》内,并在“备注”一栏内注明“退还”字样。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的工具。

  4.3.6 维修组主管每月18号检查每个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立即补充。

  4.3.7 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维修中心经理批准后上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维修中心经理负责做报废处理。

  4.4 公用工具

  4.4.1 维修组领用的公用工具由主管负责保管,主管应将其登记在《维修组工具登记表》上。

  4.4.2 公司共用的公用工具由维修中心仓管员负责保管,仓管员应将其登记在《公用维修工具登记表》上。

  4.4.3 维修员工借用工具或维修组以外的部门借用工具都应在主管处借用;主管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4.4.4 维修组需要借用公司公用工具的,由维修组主管到维修中心仓库办理借用手续,仓管员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4.4.5 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公用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注意事项包括:

  a) 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4.2条款;

  b) 大型公用工www.pmceo.com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目以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c) 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d) 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由维修组主管确认,维修中心经理批准后可以以旧换新。对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须先经工程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e) 维修组主管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雇时,由接任者会同工程部仓管员一起对该负责人所管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其本人责任;

  f) 对于换下来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维修中心经理批准后上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维修中心经理负责报废处理;

  g) 对于专业工具中的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则应重申购。

  4.5 维修组通讯用对讲机管理按《安全部警用器械管理规程》相关条款执行。

  4.6 维修工具的购买

  4.6.1 维修中心仓管员每月30号应将所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维修工具台帐》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建议维修中心经理尽快申购。

  4.6.2 维修中心经理每月5号之前根据仓管员的建议及《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表》填写工具申购并上报公司。对于计划中未列出的工具,维修中心经理应尽快补充至计划中并上报公司审批。

  5 记录

  《维修组工具登记表》

  《工具借用登记表》

  《报废工具登记表》

  《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

  《维修工具台帐》

采编:www.pmceo.cOm

篇2:物业维修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物业维修工作安全注意事项

  一、判断电线或用电设备是否带电,必须用试电器(或测电笔等),决不允许用手去触摸。

  二、在检修电气设备或更换熔体时,应切断电源,并在开关处挂上"严禁合闸"的牌子。

  三、安装照明线路时,开关和插座离地一般不低于1.3m。有必要时,插座可以装低,但离地不应低于15㎝。不要用湿手去摸开关、插座、灯头等,也不要用湿布去擦灯泡。

  屋内配线时禁止使用裸导线和绝缘破损的导线,若发现电线、插头插座有损坏,必须及时更换。塑料护套线连接处应加接线盒。严禁将塑料护套线或其他导线直接埋设在水泥或石灰粉刷层内。

  四、在电力线路附近,不要安装收音机、电视机的天线,不放风筝;不要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板尺,严禁用铜丝代替熔丝。

  五、发现电线或电气设备起火,应迅速切断电源,在带电状态下,决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六、雷电天尽量不外出;遇雨时不要在大树下躲雨或站在高处,而应就地蹲在低洼处,并尽量将双脚并拢。

篇3:基建维修工程安全责任书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经双方商定,特制定安全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安全操作规程。

  二、乙方应加强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建立员工登记台帐和治安管理制度,并适时开展法制教育。

  三、施工期间,甲方不得提出有悖于安全规定的施工要求。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消防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工地内不发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群体打架斗殴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拖欠民工工资及其引发集体*事件。

  五、乙方在施工现场需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特种作业需持证上岗,电焊、气割作业需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六、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他人及行人伤亡的),伤亡事故指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协助抢救的义务,善后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七、本协议一经签约即生效,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篇4:交运集团汽车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交运集团汽车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和车辆保修安全操作规程。

  1.2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3工作中杜绝“三违”。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接受各级安全检查。

  1.7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每天参加班前会。

  2.2在工作前检查作业环境、工具和设备、用电线路、警示标志,杜绝使用有故障的工具和机具。

  2.3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4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2.5参加班组安全教育,了解岗位危险因素,掌握防范措施和相关安全知识。

  2.6未经允许不准驾驶维修车辆。

  2.7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演练。

  3、安全考核

  3.1不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扣10分。

  3.2不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扣10分。

  3.3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扣20分。

  3.4不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安全活动,扣20分。

  3.5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6未经允许驾驶维修车辆,扣50分。

  3.7发生“三违”事件或者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三十七

篇5: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体,要用支架,呆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运行的设备下面操作。

  9、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0、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工正对孔。

  11、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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