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值班交接班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值班与交接班管理确保值班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各管理处工程部值班人员.
3.值班制度
3.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干私事、酗酒聊天等。
3.2值班(夜班)人员应处理好本班报修工作,不能处理的应注明原因。发现设备故障应马上排除,如无法处理应及时向主任或值班总负责人反映。
3.3应按规定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巡查其它设备、设施状况,发现设备故障应马上排除,如无法处理应及时向主管或值班总负责人汇报。
3.4认真填写好各"机电设备运行日志"和《工程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及其它相关记录。
3.5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调班,因特殊情况要调班,必须向主任申请。
3.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和机电设备房,检查各类工具和钥匙等。
4.接班制度
4.1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值班和设备运行情况报告。
4.2查看上一班的值班日志和运行日志及巡查记录等。
4.3检查仪器、[[工具等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各机房是否干净整洁。
4.4巡视各设备的运行情况,各参数是否正常。
5.交班制度
5.1交接班人员必须当面交接并签名。
5.2交班人员必须整理好本班的各种运行巡查记录和值班资料等。
5.3交班人员必须详细介绍其值班情况、机器运行情况及存在的未处理问题。
5.4所有问题记录须现场交代清楚,等接班人员确认。
6.不能交接班之情况:
6.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记录不规范,操作间不整洁。
6.2正在进行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过程中。
6.3交接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事故处理。
6.4交班人隐瞒问题不报,经查证确系其责任的。
7.附表:
7.1《工程部值班交接班记录》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物业客服部前台值班交接班管理规定
物业客服部前台值班及交接班管理规定
1.值班期间要保持前台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清洁。
2.前台电话不得外借他人员使用,每月电话费保持在部门定额标准内,超出的话费由前台接待员承担。
3.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用户电话号码,确有需要的,需经客务主管批准后方可。
4.不得替任何人寄存或转给任何物品,以及代发刊物,确有需要的,需经客务主管或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
5.下班前,须与接班的客务助理对未完成的工作与交接人做好交接;并做好前台物品交接。
6.与接班人交接核对未发放业主的信、报、刊。
7.前台钥匙每天与交接人进行交接。
8.以上交接需在《前台交接日志》做好文字记录。
9.客务助理下班时,须将前台所有物品放置在前台柜内并锁好。如因物品未及时收柜出现丢失现象,由负责人负责承担,并将前台钥匙存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
篇3: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3)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客户服务中心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依据《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8:30~次日8:30,24小时值班。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a)接待客户的有关咨询;
b)受理客户的求助;
c)负责客户服务中心的安全;
d)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a)时效管理的原则;
b)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c)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时的纪律:
a)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b)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决定处理施,重大问题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即时报告;
c)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d)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e)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力:
a)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b)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客户服务中心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a)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
b)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c)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d)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班。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a)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b)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c)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d)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再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客户服务中心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本规程作为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客户中心值班安排表》。
5.2《交接班记录》。
5.3《保洁员值班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篇4:项目客服中心值班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项目客服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客服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服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服中心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客服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客服中心值班安排表》,客服人员依据《客服中心值班安排表》实施工作。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早7:30-20:00;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A接待客户的有关咨询;
B受理客户的求助;
C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A时效管理的原则;
B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C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时的纪律:
A.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守岗位,不得擅离;
B.值班时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客服中心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客服中心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主任决定的,应即时报告;
C.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D.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客服中心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客服中心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E.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4.1.6值班时的权力:
A.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B.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主任、客服中心主管、秩序维护部主管、设备管理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客服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4.2.1.1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2.1.2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4.2.1.3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班: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4.2.2.1认真做好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2.2.2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2.2.3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4.2.2.4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再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2.3客服中心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3本规程作为客服中心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交接班记录表》
篇5: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2)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受理住户的求助;
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
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时效管理的原则;
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的纪律:
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
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利:
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证据;
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
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一班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公共事务部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本规程作为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值班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