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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业主行李寄存提取服务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酒店式特式服务

  别墅业主行李寄存与提取服务规程

  1.0目的

  保证别墅业主的行李得到高效、快捷、专业的寄存服务。

  2.0适用范围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3.0管理职责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去寄存业主的行李。

  4.0定义

  (无)

  5.0操作细则

  5.1行李寄存

  5.1.1别墅业主提出需求信息。

  5.1.2工作人员了解业主拟寄存物品的性质,对易损坏、变质物品和易燃、易爆等有碍安全的物品不予存放,应礼貌地向业主解释,求得谅解。

  5.1.3收存前同业主清点行李件数,检查有无损坏,请业主确认。

  5.1.4提醒业主行李寄存及领取时间为服务中心工作时间:8:30-18:00,非工作时间不予寄存及领存行李。

  5.1.5在《行李寄存卡》给业主的一联(下联)上填写日期、房号、行李件数、接收人,同时翻转该卡的后面,向业主解析有关寄存行李的规定,业主表示同意后,请业主在卡的背面签名将下联交业主保存,作为提取行李的凭证。

  5.1.6在《行李寄存卡》的另一联上,填写房号、行李件数,日期时间,系在行李上以便查找。

  5.1.7询问业主提取行李时间,当天取的行李和非当天取的行李应按不同的位置存放,超过两件行李要用行李绳栓起来存放。

  5.1.8遇有开口行李(如手提袋)中放有烟酒等物品,应在上述备注栏内注明品名、数量。

  5.1.9在《物品/行李、收发/寄存记录》上注明业主姓名、身份证号码、日期、房号、存放时间和行李件数,在备注栏注明完好情况。

  5.1.10若业主提出委托他人代取行李,应请业主在《物品/行李、收发/寄存记录》备注栏上写明代领人姓名、单位,请其关照代领人持行李牌或有关证件提取行李。

  5.1.11非业主及管理公司有记录资料的业主的行李,原则上不予寄存。有适当理由确需存放的,须经客服主管同意。

  5.1.12所有员工严禁翻查业主行李。

  5.2行李提取

  5.2.1别墅业主需按规定在工作时间内领取所寄存的行李。

  5.2.2请业主交验行李牌,根据牌上房号《物品/行李、收发/寄存记录》找出业主寄存的行李。

  请业主在行李提取联上签名,与保管联上签名对照,核对无误后请业主确认行李件数和状况。

  5.2.3经办人在《物品/行李、收发/寄存记录》上签名,注明时间,行李寄存卡上下联订在一起存放。

  5.2.4若业主不慎丢失领取凭证,须请业主说明姓名、房号、行李件数和行李特征,并审核业主证件,复印一份存档,确认无误后,方可将行李交与业主,同时在《物品/行李、收发/寄存记录》备注栏中注明。

  5.2.5交接班时,交班人需将行李寄存情况、件数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中,并当面与接班人进行清点交接,接班人按交接班记录中的情况、数量进行寄存行李的清点确认后,再在交接班记录中签名确认。

  5.2.6交班人须将收回的行李寄存表与《物品/行李、收发/寄存记录》进行核对后,附在其后进行保存交接。

  5.2.7下班前,对仍未领取的行李清点后存放在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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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住宅园区行李寄存管理程序

  住宅园区行李寄存管理程序

  1前言

  A.行李的定义:此处指当前居住在或即将入住/迁出在**住户委托大堂服务台临时存放的旅行箱、旅行袋、公文包、大衣、高尔夫球袋、雨伞、包裹、盒子、塑料袋等等,在此处统一定义为“行李”;

  B.寄存的定义:由于客人不方便将上述物品随身携带,而将其临时委托大堂服务台临时存放,或居住在**内的住户将自己长期不用的物品存放在**为客人提供的库房内,而在此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领走的过程称为“寄存”;

  C.服务目的: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处服务台负责全部行李的接收、登记、存储、领取服务,提供此项服务的核心目的是为**的住户提供入住及出行的便利;

  D.登记制度:服务台工作人员在接收行李后至客人领取行李前的整个过程中执行行李的登记制度,以保证每件行李均留有可追溯的文字记录,并通过此项制度避免行李的遗失或错发情况的发生;

  E.配合程序:《行李寄存管理程序》在住户选择将行李存放到库房时,部分服务提供程序请参考《客用储物间出入库管理程序》;

  F.批准实施:《行李寄存管理程序》由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处物业部制订,经管理处总物业经理审核后批准实施。

  2行李的接收

  A.当前居住在**内的住户可亲自将行李寄放到服务台,也可以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服务台到其所居住的房间提取其要寄存的行李,此时服务台可派遣门童到客人房间提取行李,并通知客人需要到服务台来办理寄存手续,如客人不方便到服务台办理手续,可由服务台工作人员携带足够数量的《行李认领》标识牌到客人房间办理手续;

  B.《行李认领》标识牌共分上下两联均由客人自己填写,上下两联的填写内容及笔迹求一致,填写完毕的《行李认领》标识牌下联交客人妥善保存,《行李认领》标识牌的上联与所寄存的行李做可靠连接后与行李一同保存;

  C.服务台工作人员在指导客人填写《行李认领》标识牌时,需要并明确告之客人:

  l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或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寄存在服务台,否则一切后果由客人自己承担;

  l服务台不提供现金或贵重物品(如珠宝首饰等)等物品的寄存服务,如客人确实需要,请建议客人到有保险箱服务的银行等金融服务部门办理;

  l不得存放食品、味道浓烈、易碎、易腐蚀变质的物品,如客人坚持存放,除客人要对此类物品提供妥善的保护措施外,服务台亦不负责上述物品在保存期间的安全;

  l客人保存的《行李认领》标识牌下联将作为他领取行李时的唯一凭证,如若发生丢失而被其他人员冒领,服务台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D.请询问客人寄存行李的期限,如果客人寄存的大件行李期限超过24小时,或小件行李寄存期限超过1周,请建议客人将其行李存入**的储物间,并参照《客用储物间出入库管理程序》为客人办理相应的手续;

  D.当填写完《行李认领》标识牌的行李到达服务台后,服务台工作人员再将行李牌上的内容登记在《行李寄存登记表》上;

  3行李的储存

  A.服务台工作人员根据客人寄存行李的时间长短及行李的体积大小,可选择将行李保存在大堂服务台、物业办公室或地下库房,无论行李保存在什么位置均应将保证行李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B.对于易散落的行李,为避免里面的物品遗失,服务台工作人员可在值班经理的监督下对其用绳索或胶带进行加固,并可采用粘贴封条的方式来保证行李的安全;

  C.服务台工作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须对当班时发生的行李存入及提出情况进行交接,接班人员对于存在疑问的行李,有权要求上一班工作人员解释清楚,在问题解释清楚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行李的提取

  A.客人持自己保存的《行李认领》标识牌下联到大堂服务台联系领取寄存的行李;当领取人与寄存人不符时,除提交《行李认领》标识牌下联外,服务台工作人员还需要复印领取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B.服务台工作人员根据客人提交的《行李认领》标识牌编号对《行李寄存登记表》相应的编号进行查找,并尽快将与行李牌对应的行李运送到大堂,如客人需要在房间接收行李,也可派人将行李运送到客人的房间;

  C.在行李抵达后,服务人员应对两张《行李认领》标识牌的编号及内容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再将行李交客人检验;

  D.客人在接收行李时应当面检验行李是否与交存时的状态一致,是否出现缺少或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客人可当面提出,服务台将根据行李接收时的记录做出合理解释,如确实因保存期间发生行李损毁或缺少的情况,服务台应照价赔偿客人;

  E.如客人对所领取的行李没有任何异议,则可由服务台工作人员协助客人将行李运送到房间或门外运输工具上;

  F.服务台工作人员将《行李认领》标识牌上下两联背面向对顶端对齐,用订书钉将《行李认领》标识牌上下联装订在一起,交物业助理存入住户档案;

  5《行李认领牌》的使用程序

  A.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处服务台为使**的住户能够准确、及时、方便地存放并提取行李,专门制作了《行李认领》标识牌(请见附件二);

  B.《行李认领》标识牌制作为可上下拆分的两联,上下两联印有相同的唯一编号。在客人寄存行李时由客人在服务台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行李认领》标识牌,填写完毕经服务台工作人员检验无误后,服务台工作人员将系有绳子的上联与行李做可靠的捆绑或粘贴,同时将下联交客人保存,每件行李只限使用一张《行李认领》标识牌,同一客人存放多件行李时应使用与行李数量相同的《行李认领》标识牌;

  C.客人在提取行李时需要将《行李认领》标识牌的下联交回服务台,在客人核对行李无误后,服务台工作人员将上下两联《行李认领》标识牌背面对齐后再装订在一起,交物业助理存入相应住户的档案。

  6《行李认领》标识牌遗失

  A.


因客人自己保管不慎而发生将《行李认领》标识牌丢失时,客人应及时通知大堂服务台,并提供房间号、住户姓名及《行李认领》标识牌编号等信息,由服务台对该张《行李认领》标识牌进行挂失,如服务台发现此件行李尚未被领走,可通知客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服务台办理领取手续;

  B.如客人的行李已被他人用遗失的《行李认领》标识牌冒领,服务台应及时通知客人及保安部,并提供全套的《行李认领》标识牌及当时领取人的有效身份复印件,由保安部跟进事件做进一步调查;

  C.有人持客人已通知挂失的《行李认领》标识牌来领取行李,服务台应稳住来人,并及时通知保安部采取相应的措施。

篇3:酒店式公寓行李寄存领取程序

  酒店式公寓行李寄存及领取程序

  1.客人要求寄存行李时,首先询问是否有贵重物品和易碎物品。如有现金、护照、金银首饰和珠宝玉器等,应礼貌地请客人存放在酒店保险箱内。

  2.检查行李。客人寄存行李的同时,行李员要认真检查每件行李是否上锁,并告诉客人行李内不能放入贵重物品或易燃、易爆、化学腐蚀剂、剧毒品、枪支弹药等。

  3.提示客人行李上锁。如客人执意要寄存未加锁的行李时,要把寄存行李的规章给客人看,发现有未加锁的行李或购物袋无法上锁时,要马上通知领班,向客人说明后,把行李放在安全的地方。

  4.请客人填写"行李寄存牌"。

  5.行李员把"行李寄存牌"系在行李上,下联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撕下下联交给客人保管,并提醒客人此联为取行李时的凭证。

  6.将上联"行李寄存卡"系在行李上。寄存超过一天的,须存放到行李房内房内并将客人的几件行李用绳子串在一起,以免混淆。

  7.经办人在行李寄存记录本上签名,注明行李存放的位置、件数及收取日期等情况。

  8.当客人取行李时须收回"行李寄存卡"的下联。

  9.与"行李寄存卡"上联核对。

  10.如客人提出寄存行李由他人代领时,请客人把代领人姓名、单位或住址写清楚。请客人通知代领人带"行李寄存卡"的下联和证件来提取行李。

  11.代领人来取行李时,请其出示有效证件,报出原寄存人的姓名、件数。

  12.收下"行李寄存卡"的下联与上联编号核对,然后再查看行李记录本。核对准确无误,将行李交给代领人。请代领人写收条并签名。

  13.将收条和"行李寄存卡"的下联订在一起存档,最后在记录本上作好记录。

  14.如客人遗失了"行李寄存卡"。请客人出示护照或身份证,核查签名,请客人报出寄存行李的件数、原房号和其行李形状特征等。

  15.确定是该客人的行李后,须请客人写出张领取寄存行李的证明并签名(或复印其证件),表示客人已领走所寄存的行李。

  16.将客人所写证明、证件复印件与"行李寄存卡"上联装订在一起存档。

  签署人: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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