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客户违章处理工作规程(5)
小区客户违章处理工作规程(5)
管理处主任负责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服务中心负责一般违章事件处理,员工负责违章行为的规劝。实施了违规行为,但未造成小区住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它违规均视为重大违章。
一、违章处理原则:
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2、慎用处罚的原则;
3、取得业委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客户认可的原则;
5、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二、常见规章:
1、违反装修管理规定:
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堵塞消防通道;
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在公共场地烧香、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3、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在公用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
高空抛物,倒污水;
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量噪音;
践踏草坪、攀摘花、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违章停车;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5、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三、违章的处理方法:
1、及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2、限期整改:适用于尚未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一般违章事件;
3、赔偿经济损失:适用于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停水停电:适用于严重拖欠或拒交服务费用的违章事件;
5、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客户;
6、提起诉讼:适用于给本物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拒交有关服务费用,经业委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四、违章处理程序:
1、发现违章及时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客户停止违章行为。2、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服务中心。
3、服务中心接在违章信息后,在《客户违章记录》上登记,然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般违章由服务中心处理;重大违规事件报告主任处理。主任应根据违章情况及客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何种处理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前应与业委会进行沟通。
4、客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委会进行协调解决,必要时,经征求业主委支持后,予以通报批评;
5、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拒交服务费用,经业委会协调无效的,可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6、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停水停电、通报批评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服务中心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以缓和双方关系。
7、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主任签署后生效,由服务中心执行。
8、对违章客户的处罚工作,只能由管理处主任依据本规程处理,其它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教育工作,严禁越权处罚。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住户违章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3)
住户违章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住户违章处理工作,维护大多数住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住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3.2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住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3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协助主管进行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工作。
3.4各部门员工负责住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违章处理的原则
4.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1.3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在进行的处罚的原则。
4.1.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住户的认可的原则。
4.1.5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1.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4.2常见住户的违章现象
4.2.1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4.2.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堵塞消防通道;
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4.2.3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涂痰和大小便;
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在公用场地自私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
高空抛物、倒污水;
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音量噪音;
践踏草坪、攀摘花、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其他违反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2.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违章停车;
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2.5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4.2.6采取可能损害其他住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4.2.7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末造成小区住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选重大违章。
4.3违章的处理方法
4.3.1即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规事件。
4.3.2限期整改: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尚未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3赔偿经济损失:适用于违反本规程4.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4停水停电:适用于严重拖欠或拒交管理服务费用的违章事件。
4.3.5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住户。
4.3.6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4违章处理程序
4.4.1管理处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住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住户停止违章行为。当事人损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公共事务处理程序。
4.4.2公共事务部管理员接到住户违章信息后,在《住户违章事件记录表》上登记然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属重大违章事件的管理处经理处理;
属一般违规事件的报公共事物部主管处理,由公共事务部主管亲自或指定管理员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4.4.3管理处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住户违章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
4.4.4对于住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必要时,经征求业主委员会支持后,予以通报批评。
4.4.5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可采取停掉住户水电的处罚办法(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住户),必要时再依法向当地机关提起诉讼。
4.4.6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停电停水”、“通报批评”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闭后,公共事务部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4.4.7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经理签署后生效,有公共事物部执行。涉及向住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公共事务部每月月底将《住户违章记录表》复印一份保存,原件报
财务部统一扣款。4.4.8对违规住户的处罚工作,只能由管理处经理或公共事务部主管依据本规程处理;其他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教育、严禁进行越权处罚。
4.5资料保存:《住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一年;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5年。
5.0记录
《住户违章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住户手册》
6.2《装修管理标准规程》
篇3:住宅装修验收违章处理细则
住宅装修验收及违章处理细则
一、发现违章应严格按规定处理。如打承重墙的须恢复原状;地面装修超厚的应停止施工,更换地面材料等。特殊情况,如业户已装修好且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则应做补救。
二、以上所指补救措施包括:打承重墙用槽钢及高标号混凝土加梁等建筑结构安全所允许的措施。
三、所有违章及处理情况均须由管理处事务助理记录在《装修审批表》业户联及管理处联上,需业户签认的(如大理石地面超厚)须请业户签认。
四、违章处理标准。
1.实际装修超越审批范围,应做记录;当有违章时须按规定处理。
2.地面铺设超厚,除做记录外,
(1)厚度小于1.2cm 的,不作追究。
(2)厚度为 1.2~1.3cm 的,罚款元。
(3)厚度为 1.3~1.4cm 的,罚款元。
(4)厚度为 1.4cm 以上的,必须更换地面材料。
3.打承重墙,除采取补救措施外:
(1)合计宽度小于 70cm 的,不作追究。
(2)合计宽度为 70~90cm的,罚款元。
(3)合计宽度为 90~120cm 的,罚款元。
(4)合计宽度为 120~130cm 的,罚款元。
(5)合计宽度为 130cm 以上的必须恢复原状。
4.窗花式样如与规定出入较大时,不锈钢及铝合金因材料供应问题不作追究;钢条窗花须作整改。
5.装修队未登记的,须补办手续,并补交治安管理费。
6.改动上下水管线的,须恢复原状;如造成损失,则须承担有关维修费用;情况严重的,处以元罚款。
7.改动煤气管线的,应通知有关主管单位处理。
8.改动电气线路,须做记录,如造成损失须由业户承担有关费用。
9.影响外观的(包括形状、颜色、规格等)必须恢复原状,并处以元的罚款。外观包括墙面、窗扇、阳台门窗等从外部可视的部分。
10.空调架须刷防锈漆及银粉漆两遍,不合规定的限期一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扣押金元/台,由管理处请人整改;造成外墙污损的须由该业户负担有关费用。
11.装修垃圾未清运的,须限期清运,否则不予签字验收。
12.地漏排水不畅的,须由业户负担疏通费用。
13.装修影响邻里的,须进行整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有关费用。
14.打换地砖的,须督促业户做好防水处理并做好记录。
15.私设天线的,须做记录,并限期拆除。
篇4:住户违章处理工作标准作业规程
住户违章处理工作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住户违章处理工作,维护大多数住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三、职责
1、管理处经理负责住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2、服务中心主管负责住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服务中心管理员协助主管进行住户违章事件的处理荛。
4、各部门员工负责住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四、程序要点
1、违章处理的原则。
(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2)慎用处罚的原则。
(3)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住户的认可的原则。
(5)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2、常见住户违章现象
(1)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a、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b、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c、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d、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e、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f、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a、堵塞消防通道;
b、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c、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d、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e、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器材;
f、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3)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a、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b、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c、在公用志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
d、高空抛物、倒污水;
e、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量噪音;
f、践踏草坪、攀摘花、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g、其他违返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a、违章停车;
b、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c、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d、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5)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6)采取可能损害其他住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7)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未造成小区住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重大违章。
3、违章的处理方法
(1)即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2)限期整改;适用于违反本规程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3)停水停电:适用于严重拖欠或拒交管理服务费用的违章事件。
(4)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住户。
(5)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违章处理程序
(1)管理处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住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住户停止违章行为。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服务中心主管处理。
(2)服务中心主管接到住户违章信息后,在《住户违章事件记录表》上登记然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a、属重大违规事件的报管理处经理处理;
b、属一般违规事件的事件的报服务中心主管处理,由服务中心主管亲自或指定管理员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3)管理处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住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
(4)对于住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必要时,经征求业主委员地支持后,予以通报批评。
(5)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可采取停掉住户水电的处罚方法(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住户),必要时再依法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6)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停水停电”、“通报批评”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服务中心主管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7)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经理签署后生效,由服务中心主管执行。涉及向住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服务中心主管每月月底将《住户违章记录表》复印一分保存,原件报财务部统一扣款。
(8)对违规住户的处罚工作,只能由管理处经
理或服务中心主管依据本规程处理;其他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教育,严禁进行越权处罚。(9)资料保存:《住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一年;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5年。
五、记录
《住户违章记录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1、《住户手册》
2、《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5:商户违章处理标准规程
商户违章处理标准规程
1、目的
规范商户违章处理工作,确保广大商户利益得到保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管区域内的违章事件的处理。
3、职责
(1)物业总监负责业主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2)物业管理经理负责商户一般性违章事件的处理;
(3)现场队长协助现场经理处理违章工作;
4、工作程序
(1)违章处理的原则:
①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②就事论事的原则;
③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
④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⑤慎用处罚的原则。
(2)常见商户的违章现象
①违章装修现象(专卖店)
a. 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b. 擅自更换原有门窗及安装防盗网;
c. 擅自拆除、改造水电线路;
d. 超时、超噪音的施工。
②违反消防现象(专卖店)
a. 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b. 未经许可,动用明火施工作业;
c. 不按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
d. 堵塞消防通道;
e. 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
f. 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③违反文明公约现象
a. 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b. 破坏卫生设备设施;
c. 公共场所私自堆放杂物,乱搭、乱建、乱贴、乱涂写等;
d. 高空抛物,倒污水;
e. 制造噪音;
f. 随意放养宠物;
g. 其他违反文明公约的行为。
④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租金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⑤采取可能损害其他商户利益影响商场安全的行为。
(3)违章的处理办法
①对违章装修的处理方式按装修管理规程执行;
②对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违章行为的处理方式
a. 与违章方(人)沟通;
b. 发催缴通知书;
c. 加收滞纳金;
d. 发公告;
e. 停水停电停止提供服务;
f. 追究责任,解除合同;
③其他违章行为的处理方式
a. 劝导、教育;
b. 限期整改;
c. 赔偿经济损失;
d. 通报批评;
e. 停水停电;
(4)违章处理程序
①物管处各区域人员如发现商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沟通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商户停止违章行为。
②物管处接到违章信息后,在值班表上登记,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a. 属重大违章事件的报物业管理经理处理;
b. 属一般违章事=件的报物业现场经理,由物业现场经理亲自或指定队长到现场予以劝导、协调。
③对于物管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应通过公司解决,予以通报批评。
④必要时由公司做出决定对违章人提起仲裁或司法诉讼。
⑤对于“赔偿经济损失”、“通报批评”,及“提起仲裁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物管处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⑥违章处理意见经物业总监签署后生效,由物管处执行,涉及向当事人收取有关费用的,由现场队长落实催收。
⑦对违章商户的处罚工作,由物管处依据本规程进行处理,其他员工只能进行劝导、沟通,严禁进行越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