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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住户卡使用守则(5)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小区住户卡使用守则(5)

  一、住户卡只发给本小区住户,供证明居民身份使用。所有身高1米以上的儿童均须办理住户卡,住户卡每张工本费用5元。

  二、住户卡必须贴有领卡人照片,管理处盖章后生效。

  三、请不要擅自涂改住户卡,涂改后的住户卡无效。

  四、住户搬离本小区,请将住户卡交回管理处。

  五、房屋出租后,住户卡使用权自动转移给租户。

  六、住户卡遗失,请向管理处申明补领;补领时收工本费5元。

  七、住户卡可提供下列用途:

  1、享有会所、游池等住户专用设施,可凭证购票。

  2、参加管理处所举办的社区文娱康乐活动。

  3、领取管理处派发物件。

  4、供进入大堂证明身份使用。

  八、管理处根据情况变化,可随时增减或修订本住户卡使用守则,无须先行通告。如有疑问,可亲临或赐电管理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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