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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员片区巡查工作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10

  物业管理员片区巡查工作规程

  1、目的

  规范片区巡查工作,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员的片区巡查工作。

  3、 职责

  3.1 助理负责楼宇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2 各管理呐喊负责依据本规程实施片区巡查工作。

  4、 程序重点

  4.1 助理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楼宇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负责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4.2.1 治安隐患的巡查;

  4.2.2 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4.2.3 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2.4 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4.2.5 装修违章的巡查;

  4.2.6 消防违章的巡查;

  4.2.7 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 楼宇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4.3.1 "看":通过观察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 "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 "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3.4 "调查了解":向住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 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巡查楼梯间通道各项情况是否良好。

  4.4.2 巡查逃生天台各项情况是否良好。

  4.4.3 巡查电梯综合情况是否良好。

  4.4.4巡查大堂、门厅、走廊综合情况是否良好。

  4.4.5 巡查中发现楼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保安队或工程队进行检查;

  4.5 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4.5.1 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是否有异常情况。

  4.5.2 巡查公共文体设施及园林绿化:

  a)检查雕塑小品及文体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b)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霜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5.3 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a)检查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b)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6 巡查周边环境

  4.6.1 检查小区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4.6.2 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4.6.3 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等现象;

  4.6.4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7 巡查违章装修:详见《装修管理作业规程》;

  4.8 巡查空置房:详见《空置房管理作业规程》

  4.9 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4.9.1 管理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时,如本人有能力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报告助理解决;

  4.9.2 助理视情况处理:

  a)属公共设施设备破坏丢失的,按《报修管理作业规程》处理;

  b)属其它部门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往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c)属住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住户违章处理作业规程》处理。

  4.9.3 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管理员应及时向助理汇报,由助理处理;

  4.9.4 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管理员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且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4.10 《巡查记录表》、《巡查问题处理表》每月底汇总由客服中心归档保存,

  保存期两年;

  4.11 本规程操作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 相关文件及记录

  5.1 《巡查记录表》;

  5.2 《报修管理作业规程》;

  5.3 《装修管理作业规程》;

  5.4 《住户手册》;

  5.5 《住户投诉处理作业规程》

  5.6《空置房管理作业规程》;

  5.7《住户违章处理作业规程》。

采编:www.pmceo.cOm

篇2:物业日常巡查工作规程(二)

  1.清洁

  1.1楼宇大堂、走廊、消防通道、地面、墙壁、天花、灯饰、玻璃、幕墙及门、门框、垃圾桶等项目。

  1.2公共卫生间:地面、壁面、窗框、玻璃、门、门框、天花灯饰、蹲厕、小便器、洗手盆以及其它卫生洁具。

  1.3外围:地面、绿化带、盆景、围栏、路灯、垃圾桶。

  1.4车库:地面、壁面、天花、灯饰、指示牌。

  1.5电梯:轿厢地面、轿厢门、门框、壁面、天花、灯饰、按钮、踏板。

  1.6标牌:指示牌、公告栏、信箱。

  1.7管理中心办公室及其他因管理工作需要的设备设施、场所场地。

  1.8具体清洁执行检查标准请参照附件《日常清洁执行及清洁标准》及4.12清洁工作检查规程.

  2.消防、公共设施设备。

  2.1空调:风量、温度、噪音、异常情况。

  2.2灯光:亮度、维修、调整与更换。

  2.3电梯:异常情况、灯光、通风。

  2.4疏散指示:灯光指示保持常亮。

  2.5防火门:常闭,不能上锁。

  2.6给水管道:滴、漏、锈蚀。

  2.7排水口、管道:滴、漏、堵。

  2.8消防管道、消防栓:滴、漏、锈蚀。

  3.住户有违反管理公约、业户指南规定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事项。

  3.1大门口、走廊或公共场所摆放或移置物品、杂物、垃圾。

  3.2因装修改变房屋结构、用途。

  3.3高空抛物。

  3.4外墙面贴挂标语、衣物或其它物件。

  4.其它

  包括本小区辖内的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等附属设施。

篇3:物业巡查工作规范(一)

  1.0 目的

  规范辖区楼宇、公共地方、公共设施的巡查工作,确保业户正常生活。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物业部的物业巡查工作。

  3.0 职责

  3.1 物业部负责本规范的实施。

  4.0工作内容

  4.1 巡查区域范围

  辖区内楼宇、商铺、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及配套设施。

  4.2 工作内容及要求

  4.2.1 每日巡查楼宇的公共照明、消防系统设施、电梯及大堂、通道楼道、楼宇广告栏、天面等设施、部位不得少于一次。

  4.2.2 每日对空置房门窗、水、电表及室内卫生巡查一次。

  4.2.3 每日对装修单位的巡查,不得少于二次。

  4.2.4 每日对园区卫生情况进行巡查,不得少于一次。

  4.2.5 每日对小区商铺占道经营、乱张贴广告的情况和消防安全状况巡查不得少于一次。

  4.2.6 每周对园区公共休闲场所及其配套设施的巡查,不得少于二次。

  4.2.7 巡查物业助理须每次在《楼宇安全巡查签到表》予以登记,将巡查情况记录《物业部巡查日志》。

  4.2.8巡查区域按物业助理人数进行划分,时间为每天8:30-17:30。

  4.2.9物业助理于每月28日填写《 号楼楼宇综合情况表》交物业主管审核。

  4.2.10物业主管每周不少于2次巡查楼宇,对《物业部巡查日志》、《 号楼楼宇综合情况表》相关内容进行抽查。

  4.3 异常情况处理

  4.3.1 发现大堂广告内广告海报未按规定张贴,立即现场进行整改。

  4.3.2 发现公共设备、设施损坏,物业助理记录在《物业部巡查日志》,并及时反馈客服前台登记,由客服前台派工作单至相关部门,::物业助理对维修情况进行验证。

  4.3.3 发现天台有乱拉绳索、晾 晒衣物应及时予以劝阻,如已有晾晒衣物将晾晒衣物取下,放于明显位置。

  4.3.4 发现楼宇、商铺有装修违章情况,及时予以制止,并做好解释工作。

  4.3.5 发现商铺消防整改不合格,应及时派发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进行跟进。

  4.3.6 发现楼道内有煤气气味,应及时通知煤气公司 抢修,并做好防范工作,并在《物业部巡查日志》上详细登记。

  5.0 质量验收标准

  5.1 楼宇外墙无影响小区形象的标识或广告牌。

  5.2 各商铺外无占道经营现象。

  5.3 楼宇大堂内无单车停放,广告栏内无过期和违章张贴的广告。

  5.4 各空置房必须确保水、电关闭,房内无垃圾堆放。

  5.5 公共消防通道无垃圾乱堆放现象。

  5.6 楼宇天台无乱拉绳索与晾晒衣物现象。

  5.7 楼宇内墙面和天花板,无蜘蛛网及乱写乱画现象。

  6.0相关文件

  无

  7.0记录表格

  7.1《物业部巡查日志》(QR-7.5.1-21-01)

  7.3《楼宇安全巡查

篇4:小区物业巡查管理规定

  小区物业巡查管理规定

  1.0目的

  规范小区内各区域的巡查管理工作,保证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户中心区域管家对物业的巡查管理工作

  3.0相关说明

  4.0职责

  4.1住户中心主任负责小区巡查的统筹工作。

  4.2住户中心主管负责分配小区管家的巡查区域,对《小区巡查报表》的审核工作

  4.3区域管家、保安、清洁工执行小区巡查工作。

  5.0内容

  5.1小区内的物业巡查工作主要由区域管家负责,保安和清洁人员协助。要求区域管家对所管辖的区域内常住户、非常住户、出租户、营业中的商铺、公司内部使用的商铺、闲置商铺的数量及使用状况非常熟悉。

  5.2 多层、中、高层楼宇巡查

  5.2.1检查水电表是否正常,记录水电表运转异常或配件损坏的单位,并联系业主进行跟进。当水表在该单位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首先关上该单位的水闸阀,预防水浸事故,通知住户中心前台物业助理查实,并及时电话知会业主。若无该单位钥匙,又无法联系业主,需在该单位门口或信箱放置相关通知;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时,应及时报告主任/主管,并跟进处理结果和在《小区巡查报表》中进行记录。

  5.2.2巡查梯间。检查楼宇大闸门、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单位门、公共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梯间墙身、天花批荡是否出现脱落、开裂;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缺或空鼓,并在《小区巡查报表》中记录需改善的项目;

  5.2.3对于业主/住户乱放垃圾、杂物的行为,区域管家应礼貌说服业主/住户,并劝其改正,若发现梯间有异常气味,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刻上报主管或主任协助进行处理;

  5.2.4检查天台排水管/通气管配套是否完好,避雷装置是否被锈蚀,天台面是否整洁,并在《小区巡查报表》记录需改善的项目。

  5.2.5 巡查中、高层楼宇时,当发现施工人员使用电梯运载禁载物时,要没收相关施工人员的施工出入证,并交装修组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5.2.6保持各防火门处于关闭但不能上锁的状态。

  5.2.7在各楼宇天台屋设置的《巡查签到本》中记录好每次巡查的时间并签到。

  5.3别墅区的巡查

  5.3.1检查水电表是否正常,记录水电表运转异常或配件损坏的单位,并联系业主进行跟进。当水表在该单位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首先关上该单位的水闸阀,预防水浸事故,通知住户中心前台物业助理查实,并及时电话知会业主。若无该单位钥匙,又无法联系业主,需在该单位门口或信箱放置相关通知;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时,应及时报告主管或主任,并跟进处理结果和在《小区巡查报表》中进行记录。

  5.3.2检查别墅区庭院的围栏、围墙、铁门是否完好。

  5.3.3检查别墅区是否有业主加建影响花园整体美观的构筑物,并对此进行制止和通知装修管理人员跟进处理,将此情况上报主管或主任。

  5.4商铺巡查

  5.4.1检查水电表是否正常,记录水电表运转异常或配件损坏的单位,并联系商户进行跟进。当水表在该商铺无人使用的情况下运转时,应首先关上该商铺的水闸阀,预防水浸事故,通知住户服务中心前台物业助理查匙,并及时电话知会商户。若无该商铺钥匙,又无法联系商户,需在该商铺门口或信箱放置相关通知;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时,应及时报告主管或主任,并跟进处理结果和在《小区巡查报表》中进行记录。

  5.4.2区域管家应遵照相关商铺管理规定对违章行为礼貌地给予劝告,并劝其纠正。

  5.4.3当商户不服从劝告时,应将情况如实向主管或主任反映。

  5.4.4检查商铺是否恰当处理垃圾,有无卫生死角。

  5.5公共场所巡查

  5.5.1检查道路、广场的相关设施是否完好;

  5.5.2儿童游乐设施、康乐设施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5.5.3小区内的标识是否有损坏现象;

  5.5.4公共场所是否整洁,有无卫生死角,园林绿化是否完好;

  5.6检查辖区内的装修施工单位

  5.6.1有无违章装修作业及无施工证人员进入小区施工;

  5.6.2有无乱堆乱放装修垃圾;

  5.6.3有无因装修而破坏公共设施设备;

  5.6.4有无消防隐患;

  5.6.5装修施工人员有无串岗现象;

  6.0 相关文件

  文件编号文件名称

  7.0质量记录

  记录编号记录表格

  《巡查表》

  《巡查签到本》

  8.0修改记录

  日期 版本 修改人 修改原因

篇5:物业保安巡查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物业保安巡查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1.0目的

  规范巡查工作,保障广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队员的巡查工作。

  3.0职责

  3.1保安队主管负责监督、检查巡查工作。

  3.2保安队领班负责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3保安队员负责依照本程序实施巡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保安队领班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4.2巡查的内容

  4.2.1治安消防隐患的巡查。

  4.2.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4.2.3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2.4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4.2.5装修违章的巡查。

  4.2.6消防违章的巡查。

  4.2.7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4.3.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3.4"调查了解":向租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检查水电表。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该单位闸阀,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口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巡查登记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维修队主管。

  4.4.2巡查楼梯间:

  4.4.2.1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4.4.2.2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板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4.4.2.3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4.4.2.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3巡查逃生天台:

  4.4.3.1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4.4.3.2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4.4.3.3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4.4.3.4检查雨水管道是否通畅;

  4.4.3.5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4巡查电梯:

  4.4.4.1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4.4.4.2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4.4.4.3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4.4.4.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5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4.4.5.1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4.4.5.2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4.4.5.3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6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物管处进行协调检查。

  4.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4.5.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4.5.1.1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4.5.1.2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4.5.1.3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4.5.2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4.5.2.1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5.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4.5.3.1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4.5.3.2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4.5.3.3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4.5.3.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4.5.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自行车棚、摩托车场:

  4.5.4.1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4.5.4.2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4.5.4.3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4.5.4.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6巡查周边环境。

  4.6.1检查投资广场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4.6.2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4.6.3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4.6.4检查卫生状

况是否良好。

  4.7巡查违章装修。

  4.8巡查空置房。

  4.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4.9.1保安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中》巡查回来后报告保安队主管解决。

  4.9.2保安队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4.9.2.1属公共设施设施破损丢失的,按《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9.2.2属物业公司其他处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主管前往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物业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4.9.2.3属租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租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9.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保安队主管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处经理汇报,由物业管理处经理处理。

  4.9.4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保安队员工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4.10《巡查记录表》、《巡查问题处理表》每月底汇总由保安队归档保存,保存期两年。

  5.0记录

  5.1《巡查登记表》

  5.2《巡查问题处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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