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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指导书之物业管理标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03

  作业指导书:物业管理标识规定

  1.0目的

  统一对公司各类标识的管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活动和过程中物资和服务的标识。

  3.0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各类标识方案的制定;

  3.2资源部按相关程序负责各类标式的采购;

  3.3各部门、区域负责辖区内标式设置策划和设置申请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4各工程专业公司负责所属区域标识的安装、维护。

  4.0内容

  4.1各部门、区域对辖区内公共地方需新增设标识的项目,应填写《新增标识申请表》交技术部加具意见,后送公司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4.2资源部按《物资采购控制程序》对公共地方使用的标识进行采购;

  4.3公共地方的标识由负责工程维护的工程公司进行安装及维护;

  4.4停车场及道路交通的标识设置和内容由保安部策划;

  4.5各部门、区域对管辖范围、项目内的设备、设施的标识由各部门、区域按《设备、设施编号要求》、《设备、设施标识》要求进行标识。

  5.0相关文件

  5.1《设备、设施编号要求》RGPM-7.5.3-C-01-02

  6.0应用表格

  6.1《新增标识申请表》RGPM-7.5.3-D-01-01

  6.2《设备、设施标识》RGPM-7.5.3-D-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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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管理标识和可追溯性实施程序

  物业管理的标识和可追溯性实施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对物业管理中的硬件如房屋、供电设施、给排水设施和消防设施等的标识方法,以确保物业管理有序进行。

  2使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承接管理的所有物业范围,包括综合小区和独立的楼房。

  3相关标准要素

  GB/T19002-944.8

  4相关图纸资料

  中航苑平面图、沙河(南)工业区平面图、沙河(北)工业区平面图

  各楼房建筑平面图

  中航苑10KV单线系统图、沙河(南)10KV单线系统图、沙河(北)10KV单线系统图

  中航苑给排水系统图、沙河(南)给排水系统图、沙河(北)给排水系统图

  各楼房内供水干管系统图

  5职责

  5.1物业管理部和沙河管理部分别负责各自管辖范围的楼房内外标识(6.1 和6.2项)

  5.2电梯维修中心负责电梯的标识(6.3项)

  5.3机电工程部负责供电与给排水系统的标识(6.4、6.5和6.6项)

  5.4消防治安部负责室外消防接合器的标识(6.7项)

  6实施细则

  6.1所有楼房应在室外标识楼房名称或楼房号,楼房内各层楼梯口及电梯出口处标识层楼号。

  6.2各小区的主要出入口设小区平面示意图或环境导视牌。

  6.3各楼房的电梯应编号。电梯轿箱内标识电梯编号、电梯准运证、维修单位名及投诉电话号码。电梯编号要与楼房建筑平面图相一致。

  6.4所有10KV供电设施在电源端均应标明开关号及受电设施名;在受电端应标明用电设备名及电源来自何处。此标识应保证实物标识与图纸相一致。

  6.5所有供水管网上的储水池、水泵均应有标识,注明相应设施的名称及编号。此标识应保证实物标识与图纸相一致。

  6.6所有排水管网上的化粪池、排水井、排水管等隐藏设施均应在相应的图纸上有标识,注明相应设施的名称及编号。

  6.7各楼房外的消防接合器应有鲜明的标识,注明接合器的用途(消防栓系统或水喷淋系统)。所有接合器亦应在各小区平面图上有标识。

  7记录

  电梯年审记录

篇3:物业管理公司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工作程序(13)

  物业管理公司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3)

  1.0目的:

  通过对不同类型的服务过程进行正确标识(记录),确保在使用时对服务质量、工作过程作出评价并追溯。

  2.0适用范围:

  2.1公司各类服务标识、标牌。

  2.2相关服务的工作记录。

  3.0职责:

  3.1综合事务部负责公司相关标识的设计。

  3.2综合事务部负责员工工作服、工作证、标识等的制作和管理。

  3.3工程技术部负责对标识(牌)进行安装和维护保养。

  3.4各岗位员工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工作记录,综合管理部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对不合格服务进行评价和追溯。

  4.0程序:

  4.1公司员工上岗时必须穿着规定的制服,佩戴统一的工作证。不同岗位采用不同类型和颜色的服装加以区别。

  4.2物业管理服务的标识应包括如下内容:

  4.2.1小区区域位置标识;

  4.2.2交通类标识;

  4.2.3消防类标识;

  4.2.4办公类标识;

  4.2.5公共设备、设施类标识;

  4.2.6宣传类标识;

  4.2.7材料类标识;

  4.2.8其它标识。

  4.3相关部门在明显的地方用清楚易懂的标牌标识有关服务过程。

  5.0支持性工具

  《标识目录一览表》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篇4:物业管理手册: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物业管理手册: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1、目的

  对产品和服务进行有效识别,并在规定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确定每个(或每次)产品和服务有唯一的标识,实现可追溯性,以便及时跟踪和处理质量问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全过程和各阶段的标识及可追溯性。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公司各类标识的统一设计,公司总经理负责各种标识设计稿的审批。

  3.2管理部或各个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标识的审核。

  3.3管理部负责公司各类员工服装的订制、发放与管理,各个服务中心员工服装由各个服务中心发放和管理;其它各类标识由各个服务中心负责安排订购或制作。

  3.4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胸卡的发放与管理,各个服务中心员工胸卡由各个服务中心发放和管理。

  3.5各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各种标识的安装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标识的范围

  a.楼宇和区域标识;

  b.辖区内设备设施、安全消防、道路指示标识,以及其他各类指示、警示、状态、宣传标识。

  c.各类物品及物品状态、服务状态的标识。

  d.各层次服务人员着装、胸卡、工作标识牌、服务部门的标识。

  e.宣传广告。

  4.2标识的设计与审批

  4.2.1标识的设计要求

  4.2.2各类物品/服务的标识,应清晰、明确、美观、易于识别,且在规定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所对每个(次)物品/服务的标识是唯一的。

  4.2.3根据公司及服务中心对标识的需求和要求,管理部负责对各类标识进行统一设计,如属公司统一制作的标识,管理部经理审核,如属服务中心制作的标识由管理部经理审核后,统一报总经理审批。

  4.2.4审批后,管理部负责各类员工工作服的订购,其它标识由各服务中心负责安排订购、制作。

  4.3标识的发放

  4.3.1公司员工服装由管理部统一发放与管理,各服务中心员工服装由各服务中心自行统一发放和管理,并做好发放记录。

  4.3.2其他标识,如属公司统一订购或制作的,由管理部统一进行发放;如属服务中心个别订购或制作的,则由订购供方送至使用部门或服务中心,使用部门或服务中心按《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验收。

  4.4标识的安装与管理

  4.4.1公司各类服务人员的着装与员工胸卡的佩戴及管理,具体按《工装管理规定》和《标识管理规定》执行。

  4.4.2各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楼宇和区域、设施设备、安全消防等各类指示、警示、状态、宣传标识的配合安装(订购时包安装的除外)和管理。

  4.4.3管理部负责公司总部办公区域内标识的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各类标识的管理,保持标识的完好、清晰、整洁,并填写《标牌一览表》,对标识的启用时间、安装位置、废止时间进行登记,以便追溯。

  4.4.4服务中心每日对小区的标识进行检查,并填写在相应的记录表中,对于缺少或不符合要求的标识应及时整改。

  4.4.5对服务状态的标识应由各服务中心及时进行标识;对物品状态的标识,应通过检测后方可进行标识: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处理。服务的不合格,在各有关检查记录表中记载。

  4.5可追溯性要求的实现

  4.5.1物品和各种服务标识应是唯一的,便于追溯。如每位服务人员的员工胸卡号应为唯一的,当涉及到服务工作或投诉时,可通过工作牌号追查到相应服务人员的责任。

  4.5.2离职或调岗人员,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收回相应的标识,并登记收回日期和原因。

  4.5.3各部门应按要求清楚、完整地填写《标牌一览表》和各类服务的检查记录,以便日后追溯和查询。

  5、相关文件:5.1《工装管理规定》、《标识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6.1《服装发放登记表》JW/JL-7.5.3-001

  6.2《胸卡发放登记表》JW/JL-7.5.3-002

  6.3《标牌一览表》JW/JL-7.5.3-003

篇5:物业管理公司体系文件:公用设施和服务过程标识

  物业管理公司体系文件:公用设施和服务过程的标识

  1.目的

  防止在服务过程中因公用设施和服务过程无标识或标识不当导致各类不合格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日常工作。

  3.职责

  3.1总经理或授权人负责公用设施、仓库内物资、重要、危险部位及其他服务过程标识的监察。

  3.2部门主管和岗位责任人负责标识的安装和检查。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公用设施的标识

  4.1.1机电设备按各设备名称、设备责任人标识,标识牌挂(贴)在设备显眼部位。

  4.1.2消防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处设置相应消防标识。

  4.1.3配电室、水泵房、泳池机房、监控中心、仓库、办公室、公共卫生间等部位在出入口上方或门上贴上有部门名称的标识。

  4.1.4所有设备间出入门上应有"机房重地,非请勿进"的标识。

  4.1.5所有阀门上应作上标识以确认阀门开闭状态。

  4.1.6仓库内的物资名称和用途需挂贴于货架或物资上,并在库房门上贴"严禁烟火"的告示牌。

  4.1.7楼层的标识贴于本楼层的显著位置。

  4.1.8在进天台的通道上应有"天台重地,非请勿进"的标识。

  4.1.9变压器和高压环网柜上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告示牌。

  4.1.10游泳池必须标明水的深度。

  4.1.11天台显眼部位应挂贴"高空抛物,手下留人"等字样的警示牌。

  4.2服务过程的标识

  4.2.1高空作业时,在危险区域周边用警戒带圈出警戒区域,对区域内的财产要做好防护措施,并放置有"危险勿进","高空作业,注意安全"等字样的告示牌。

  4.2.2配电设备维修时,必须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告示牌。

  4.2.3清洗办公室及其他较光滑位置的地面或天气潮湿时,应在显眼部位放置"小心地滑"的告示牌。

  4.2.4在公共场所刷油漆时,如果油漆未干而现场又无工作人员时,应在显眼位置放置"油漆未干"告示牌。

  4.2.5泳池、儿童娱乐设施、会所等设施暂停开放期间,在显眼部位挂放"暂停使用"告示牌,清洁时挂放"清洁中"字样的标识。

  4.2.6维修公共卫生间设施时,应放置"维修中"或"停用"字样的告示牌。

  4.2.7楼内保洁员在进行楼梯道、楼层保洁工作时,应在单元防盗门或明显位置悬挂"此区域在清洁中"字样的标识。

  4.2.8对于其他有追溯性要求的服务过程(如一些清洁、保安、设备维护服务)标识,应通过制定明确的服务规范和做好质量记录予以实现。

  4.3标识的管理

  4.3.1各部门自行制作的标识,必须严格参照公司CI手册标识所规范的样式,所有CI手册所规范的标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4.3.2各部门如需设置中英文对照标识,需将中文及译文内容报品质主管审批。

  4.3.3如发现标识已经被污染、涂抹、撕毁、破损或已失去标识意义,应及时更换、替补或撤消。

  4.3.4当设置标识的位置需要更改或撤销标识时,必须经总经理或授权品质主管同意后方可执行。

  5.相关文件

  《CI标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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