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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公约(征求意见稿)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公约(征求意见稿)

  为了方便小区业主的居家生活,保证住户车辆的安全和小区公共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公约。

  1、进入小区的一切车辆禁止在绿化地或人行道上停放。车辆要严格按照小区内行使路线、停车线等标示正确进出并停放整齐。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

  2、小区内停车:

  (1)、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不得阻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及停放。

  (2)、对于购买了车库或者地下车位的车主,在车辆停放高峰期内(17:00----8:30),必须将车辆停入车库或地下车位。

  3、车辆进入小区后,必须减速行使(不超过五公里/小时)。大型机动车两只准在主干道路上行驶,小区内严禁鸣笛。

  4、车辆停放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交通。

  5、出租车不准在小区内待客,不得在道路上随意停车上下乘客,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6、小区内车主在办理小区停车证时,应该首先在物业管理处登记您的机动车辆,并签署《停车管理服务协议》,办理《停车证》和交纳机动车场地占用费。

  7、临时停放车辆,需向管理员办理《临时停车证》,车辆管理员进行登记,《临时停车证》须妥善保管,取车时一律凭证交费取车。否则车辆管理员将不予放行。

  8、停车证、临时停车证遗失需及时到物业公司书面申报,同时办理补发手续,并补交停车证工本费。

  9、《停车证》和《临时停车证》

  (1)、没有悬挂《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的机动车辆(专用车除外),不得在小区内停放。

  (2)、《停车证》采用一车一证的制度,不能混用和借用。停车证上注明车牌号码和有效日期。

  (3)、《停车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用不同颜色区分): 绿色:包年停车证 橙色:包半年停车证 黄色:包月停车证 蓝色:车库及地下车位停车证(一年审核一次,并换发停车证)

  (4)、车辆进入小区后,车主必须将《停车证》或者《临时停车证》放置在明显位置,以备检查。

  (5)、需要在小区内停车的业主,需要提前到物业处办理停车证并根据所办理停车证的类型缴纳停车场地占用费。并索取费用收据或发票。

  10、停放在停车位上的车辆,车内勿要存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应锁好门窗,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11、停车位内严禁存放杂物,或在停车位上长时间维修车辆;禁止存放危险品,如:汽油、柴油、油漆、纸张、纸箱及棉丝等;严禁装载汽油桶、气瓶及其它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危险品进入小区。漏油、漏水等有问题车辆不许进入小区停放。

  12、业主之车辆应自行保险,物业管理公司只提供相关停车位置,对车辆之任何损坏、丢失等现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所有车主勿要将车辆停放于两个车位之间或在一个车位停放多于一部车辆。

  14、所有车主应该在管理需要时,向管理人员出示驾驶执照及相关身份证明。

  15、进入小区的车辆需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疏导和管理,对屡次违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并经劝告拒不服从疏导与管理的车主,物业公司有权终止其使用停车场地。

  16、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影响小区道路通畅或影响小区公共安全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按照停车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公约或业主大会决议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停放人承担。

  17、收费标准

  (1)、包月停车服务费:小区内道路停车服务费月标准为: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为每辆100元;

  (2)、半年停车服务费:小区内道路停车服务费半年标准为: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半年费为每辆550元;

  (3)、全年停车服务费:小区内道路停车服务费全年标准为: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全年费为每辆1000元;

  (4)、临时停车服务费:进入住宅小区内道路临时停车不超过2个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2个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服务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临时停车收费由物业开具正规发票。

  (5)、购买车库及地下车位的车主不再收取停车场地占用费。

  18、该管理公约计划在20**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属zz业主委员会。 以上办法经过业主委员会讨论,现征求大家意见。所有意见和建议跟贴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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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业主公约手册:停车管理篇

  业主公约手册:停车管理篇

  停车设施

  机动车

  大厦在地下一层设立地下停车场,共 42个车位,及地面 78个车位,可为业主/使用人及访客提供服务,业主/使用人如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敬请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并在物业管理处领取停车证。

  自行车

  业主/使用人如长期使用自行车停车场,敬请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办理有关手续。

  车场有关费用敬请详见本手册 《物业管理费及缴付事项》。

  停车场使用规定

  为保证停车场的使用及满足业主/使用人的需求,所有使用车场之业主/使用人或雇员,须遵守并听从大厦管理员指挥,规定如下:

  1)地下停车场及自行车存放处为 24小时开放;

  2)业主/使用人根据本手册 《物业管理费及缴付事项》中要求,缴纳停车证的费用,并需于到期日前 10天办理续租;

  3)业主/使用人应遵守指示牌上规定的行车路线及停车场规则,其中包括停车线、限高、及出入口;停车场限速为 5公里 /小时;

  4)不应在非停车区域停车;

  5)停车场区域内严禁加油、修车、吸烟;

  6)在停车场地,禁止存放危险品,如:汽油、柴油、油漆、纸张和纸箱等;

  7)严禁装载汽油桶、气瓶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停车场;

  8)业主/使用人应特别注意地下停车场的限高,货车不应进入停车场,停车场的限高为 2.3米;

  9)业主/使用人应将车辆停在所租用的固定停车位内,避免阻碍其它车辆停泊;

  10)如因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造成其它设备、设施的损坏,业主/使用人需根据物业管理处之规定照价赔偿;

  11)如业主/使用人屡次违反停车场规定,物业管理处有权收回停车证、禁止其使用地下停车场。

  12)业主/使用人应保管好个人物品,避免物品遗留在车内。如因此造成车辆之损坏,物业管理处不承担任何相应责任。

  13)大厦仅提供业主车辆停放之场地,物业管理处人员负责停车场日常设施维护和清洁,所收停车服务费不涉及车辆停放之安全,建议车主对车辆及时进行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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