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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小区业主(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商住小区业主(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做好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业主(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住户对消防安全的基本责任:

  ⒈业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ZZ市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项安全防火有关规定。

  ⒉业主自觉做好下列安全防火工作:

  ⑴不在阳台堆放可燃物;

  ⑵室内装修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⑶电源线套管保护,不擅自乱拉、乱搭电线;

  ⑷不擅自改装煤气管道,不把煤气管埋入墙内,不用木柜封住等;

  ⑸电焊动火前报杏花苑物业管理中心审批;

  ⑹外出时自觉熄灭炉火等火种;

  ⑺不将烟头和点过烟的火柴梗从窗口、阳台扔出;

  ⑻自觉教育儿童不玩火;

  ⑼不在公共楼道内点香火;

  ⑽不在家里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其它违禁物品(包括不准使用煤气罐);

  ⑾爱护小区内的消防设施,不占用消防通道,如有人损坏消防设施或占用消防通道,及时制止并告知管理中心。

  ⒊在出现火警时,有义务保护好火灾现场,并有义务允许消防队员破门或采取其它紧急措施进入室内组织灭火。

  ⒋积极配合管理中心组织的家庭消防安全检查。

  ⒌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对管理中心的消防安全宣传要认真阅读和建议管理处加强有关方面的宣传,主动参加人身、财产保险,以减少损失。

  二、如业主(住户)违反上述内容,物业公司有权力制止上述行为。如因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业主(住户)本人或其它住户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违规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管理中心及业主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ZZ市人和物业管理中心:(盖章)业主:**嘉园栋 单元 号

  业主(签字):联系电话:

  20**年月日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书文本5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书文本5

  消防责任关乎每家每户的切身利益,消防工作重于泰山,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管理条例》规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各种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小区住户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约定小区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为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八字消防方针,现确认小区__栋/座____单元层号,业主(住户):__为的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协助小区相关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共同维护小区防火安全;

  二、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小区其他消防法规、制度等;

  三、应爱护小区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并有义务协助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其它消防器材进行保养、维护,不得擅自圈占、挪用,严防损坏、丢失,如发现有破坏行为应及时进行劝阻或举报;

  四、自觉加强防火意识,配合小区定期组织的各项消防检查;

  五、有义务参加物业公司组织的各种消防知识宣传和演习活动,掌握基本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操作要领,力争将火灾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做好火灾扑救、疏散人群、调查火灾原因及善后处理工作,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七、各种消防安全通道,如楼道、走廊等应随时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堆放杂物,存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

  八、当家中外出或长期无人时,要对热水器、电脑、电磁炉等设备及时关闭或切断电源;要经常检查家中电源、电器,严防因其破损、老化等原因存在的火灾隐患或引发火灾;严禁私自接、拉电源;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自扩容或超负荷使用电器,不得安装、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各类开关和插座等电器设备;

  十、按照物业公司划定的泊车位停放车辆,不得乱停放,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十一、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严格按照《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中用火、用电的相关规定,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条件下进行施工;

  十二、家中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相关消防安全,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炮竹、炸药、雷管、汽油、橡胶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十三、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内焚烧垃圾;

  十四、节假日期间,燃放烟花、炮竹应在物业公司指定地点或空旷区进行,严禁从阳台、室内窗户对外燃放。

  十五、禁止任何人员在小区走道、楼梯、垃圾桶周围、十字路口及其他公共场所焚香、烧纸。

  十六、应严格遵守天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炉具、燃气管道开关等设备,谨防其老化,严禁擅自改、拆设备和用具;

  十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应尽的权利、义务;

  十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因相关责任人工作失职或未切实履行上述责任,所导致的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防火责任人(业主/住户):监督单位:

  (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二0**年*月*日二0**年*月*日

篇3:业户消防安全责任书(5)

  业户消防安全责任书(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下称《条例》)和《消防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的规定。为确保不发生火险和消除火险隐患,特制定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业主(住户)为座层号住宅的当然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建立本单元住宅以防火责任人为领导,住宅使用人员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及条款。

  二、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住宅使用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开关(阀门)要关闭。

  三、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并在有效期结束前或使用后及时更换需更换的材料。

  四、住宅使用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学习,使住宅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五、定期对本住宅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管理处对本单元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六、有义务参加和发动住宅使用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七、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八、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管理处和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九、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上述条款造成火险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管理处有权追究责任人责任或按《消防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业主时为止,业主中间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定责任书的,其前任住宅负责人承担当然责任人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单位:座楼号管理单位:

  责任人:责任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4:**广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广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为确保**广场不发生火险和消除火险隐患,特制定**广场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认______先生/小姐为**广场区楼号商铺的防火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二、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商铺使用人员树立防火意识,未经管理处许可严禁在广场范围内使用明火,严禁使用超过本铺位用电标准的大功率电器,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开关(阀门)要关闭。特别是下班后一定要关闭铺位总电源开关。

  三、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并在有效期结束前或使用后及时更换需更换的材料;根据《消防条例》规定,建筑面积在40㎡以内(含40㎡)营业场所至少需配备一只4公斤或二只2公斤的ABC干粉灭火器,建筑面积在40㎡以上的依次类推。

  四、经常对住宅/商铺使用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学习,使住宅/商铺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五、定期对本住宅/商铺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同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管理处对本单元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六、有义务参加和发动商铺使用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物业公司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七、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八、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物业公司和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九、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上述条款造成火险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管理处有权追究责任人责任;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合同期满止,中间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责任人承担责任人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与物业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单位:___区楼号商铺管理单位:

  责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篇5:商户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深圳市V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户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营业执照号:
乙方:深圳市V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


甲方□租用/□购买本管理服务区域□商铺/□写字楼/□商场号,从事经营,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为了加强此□商铺/□写字楼/□商场(以下简称本单位)及本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1、甲方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对本单位及雇请人员引起的火警火灾、爆炸、中毒及其他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事故负全面责任。乙方负责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公共安全设备的维护。
2、甲方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甲方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对雇请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经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报告有关部门。
3、甲方必须对本单位包括消防器材在内的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有效。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4、甲方应加强防火措施,按规定配备足量、有效消防器材(每50M2宜配置1-2个灭火器),并放置于容易取到的位置。
5、甲方进行装修前,应向乙方提出申请,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还应向政府消防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进行装修。
6、甲方承诺并遵守以下政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并对不符合以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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