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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管理处事故控制办法(5)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小区管理处事故控制办法(5)

  一、事故的分类

  一)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分

  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分为未遂事故和已遂事故。凡通过检查所发现的问题,经自行解决处理,未造成经济损失,均属未遂事故。凡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后果者,则构成已遂事故。

  二)按事故产生的原因分

  1、指导责任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

  3、设备事故

  4、交通事故

  5、火灾事故

  6、自然事故

  三)按事故的性质分

  1、一般事故:一人轻伤,设备损坏,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500—10000元,关键设备在1000—30000元;或因设备事故造成供电中断10—30分钟为一般事故。

  2、重大事故:一人重伤,多人轻伤,设备损坏,修复费用一般设备达10000元以上,关键设备达30000元以上;因设备事故而使电力中断30分钟以上为重大事故。

  3、特大事故:人员死亡,设备损坏,修复费用达50万元以上,或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停电一周以上。

  三、事故的预防

  以安全检查为主进行事故的预防,安全检查分为日查、月查、季查。

  1、日查:以交接班制度为主。维修、护卫班长必须坚持对责任区域进行日巡检查,上下班前后检查责任区有无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地是否整齐清洁。关水、关电、关门窗。

  2、月查:管理处/专业公司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A检查各岗位人员贯彻执行各项安全制度的情况;

  B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C各项记录是否齐全

  D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研究解决措施,作好记录。

  3、季查:公司安委会组织人员对全公司重点部位、设备、电气、装修、燃气等进行检查。

  四、安全奖励

  1、公司为管理处/专业公司安全责任人每月发放200元安全奖金。

  2、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的,一经查出扣发安全责任人月安全奖。并按事故程度对安全责任人及事故责任人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取消单位及个人的先进评比资格。

  A发生一般事故,扣发事故责任人1至6个月的奖金,工资降低一级,扣发安全责任人、1至6个月的安全奖金。

  B发生重大事故:事故责任人予以辞退,扣发安全责任人本年度的安全奖金,工资降低一级。

  C发生特大事故:事故责任人予以辞退,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安全责任人停职接受处理。

  五、事故的管理

  1、事故报告

  A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本单位负责人和公司品质部,管理处/专业公司负责人应立即赴现场组织处理。

  B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写出书面材料,报公司品质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公司领导。

  2、事故调查

  A事故发生后,公司品质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

  B事故调查的内容:查明事故原因、事故经过、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确定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C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碍、干预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3、事故分析

  A事故分析分伤害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的责任分析。

  B事故伤害分析的内容为: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C事故原因的分析分直接原因分析和间接原因分析。

  D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两个方面。

  a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有以下4种情况:

  ⑴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缺陷;

  ⑵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⑶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缺陷;

  ⑷作业场地环境不良。

  b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⑴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⑵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⑶使用不安全设备;

  ⑷手工代替工具操作;

  ⑸物体存放不当;

  ⑹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⑺攀、坐不安全位置;

  ⑻在起重物下作业、停留;

  ⑼机器、设备运转运行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工作;

  ⑽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⑾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⑿不安全装束;

  ⒀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反映,主要表现在身体缺陷、错误行为和违纪违章等三方面。

  身体缺陷:指疾病、职业病、精神失常、智商过低(呆滞、接受能力差、判断能力差等)、紧张、烦躁、疲劳、易冲动、易兴奋、运动精神迟钝、对自然条件和环境过敏、不适应复杂和快速工作、应变能力差等。

  错误行为:指嗜酒、吸毒、吸烟、打赌、玩耍、嬉笑、追逐、错视、错听、错嗅、误触、误动作、误判断、突然受阻、无意相碰、意外滑倒、误入危险区域等。

  违纪违章:指粗心大意、漫不经心、注意力不集中、不懂装懂、无知而又不虚心、不履行安全措施、安全检查不认真、随意乱放东西、任意使用规定外的机械装置、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碰运气、图省事、玩忽职守、有意违章、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等。

  E事故间接原因是指直接原因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a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

  b教育培训不够;

  c劳动组织不合理;

  d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操作或指导错误;

  e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规程内容不具体、不可行;

  f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F事故责任分析是根据调查确定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结论,从而确定事故中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是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领导责任者是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主要责任者是指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事故责任分析的目的,在于分清造成设故的责任,以便作出处理,使事故责任者受到教育,同时使领导和员工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4、事故处理

  A事故处理应严格遵循“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B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C公司的事故由企业领导负责,分类事故根据有关业务分工,分别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D管理处/子公司的事故,由单位领导负责,对事故调查上报。

  E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单位的负责人组织实施。

  F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G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上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档案资料管理

  A凡发生伤亡事故、爆炸事故、火灾事故、重大未遂事故,都应建立事故档案资料。

  B事故档案管理是一项日常性的工作,发生一件事故,就建立一个档案。

  C微伤及一般未遂事故均应登记入册。

  D事故调查处理过程的勘察记录、图纸、录象带、照片、询问记录等原始资料,应逐年积累,长期保存。

  E事故管理方面的各种统计表,专题报告,事故分析,事故通报等都应留底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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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管理手册:环境安全潜在事故控制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手册

  --环境/安全潜在事故控制

  1.0 总则

  建立/保持确定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并制定应急预案与响应的程序,以预防或减少环境影响、疾病和伤害。

  2.0 职责

  2.1 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定期评审/检查/更改应急程序。

  2.2 各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负责发生紧急事件时,状态确认,现场对策、指挥,提交事故初步报告。

  3.0程序概况

  3.1 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公司生产活动、产品及服务过程进行分析,确认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或设备。

  3.2 公司需根据潜在事故的具体情况,制订出相应的程序及作业指导书。

  3.3 公司应制订潜在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各部门须按照紧急情况处理流程,采取相应措施。

  3.4 各管理处应制订年度演习计划,按计划组织各类演习。

  3.5 各部门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所用消防器材及实施的检查、维修和更换,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需求并跟踪处理。

  3.6 每次发生紧急事故之后,应由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体系文件进行评审及修订。

  4.0 支持性文件

  4.1《环境/安全潜在事故控制程序》(***-EP-07)

  4.2 《消防设施运行及管理程序》(***-QP-06)

  4.3 《弱电设备设施管理程序》(***-QP-07)

  4.4 《安全员工作管理程序》(***-QP-14)

篇3:物业公司环境安全潜在事故控制工作程序

  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 物业公司环境、安全潜在事故控制程序

  1.0 目的

  为识别及判定潜在的环境/安全事故或意外紧急情况,以预防其发生,或其一旦发生时,能及时正确做出响应,使事故对环境/职业安全卫生造成的危害影响最小化,特制订此程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办公室及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潜在环境/安全事故或意外事件的控制和处置。

  3.0 职责

  3.1 各管理处主任负责出现紧急事故、事件的现场决策和采取的措施。

  3.2安全主任负责审核、监督《演习计划》的实施。

  3.3管理委员会对出现的事故事件做出调查、分析。

  4.0 工作程序

  4.1 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的原因:

  4.1.1 公司管理体系中存在着某些不完善之处;

  4.1.2 员工不了解管理体系的要求;

  4.1.3 员工了解要求但没有按照要求去操作;

  4.1.4 意外事件的发生(如特殊天气);

  4.1.5 相关方在物业管理范围内施工过程中违章操作;

  4.1.6 用户及其他相关方不恰当的行为;

  4.1.7 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4.2环境/安全潜在事故识别:

  4.2.1 品质部负责依据公司初始环境/安全评审结果(特别是《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表》),确定公司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安全事故,并记录在《潜在环境/安全事故一览表》中。

  4.2.2《潜在环境/安全事故一览表》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放至相关部门。

  4.2.3 当有新、改、扩建项目,品质部应根据重大环境因素及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的重新评审情况,及时更新、修正《潜在环境/安全事故一览表》。

  4.3 环境/安全潜在事故确定:

  4.3.1 公司环境/安全潜在事故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向空气的事故性排放,如有毒或易燃气体的大量泄漏/泄漏引起的爆炸

  向水体和土壤的事故性排放,如化学危险品的意外泄漏/特殊气候暴雨、洪水、台风带来的影响/给水管破裂、排水管堵塞/操作失误等

  火灾

  建筑及装饰物/广告倒塌/重物坠落/高空作业

  触电/溺水/灼伤/异物入眼/腐蚀/急症/中毒/过敏/传染病及其它人身伤害

  打架斗殴/盗窃/暴力事件/交通事故

  电梯困人

  4.3.2应急准备

  4.3.2.1 应急工作组织、关键人物名单及信息联络图。

  4.3.2.2 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应急计划。

  4.3.2.3 管理处成立应急义务消防队或抢险队,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习,验证应急计划和措施。

  4.3.2.4 管理处负责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安全防火技能培训和组织消防演习,发生火灾时组织灭火及救护工作。

  4.3.2.5 办公室负责健全包括有市消防队、各医院等单位以及公司、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表,并与卫生局等保持联络,及时获取安全卫生方面的相关资讯。

  4.3.3应急响应

  4.3.3.1 事故调查、处理流程

  4.4环境/安全潜在事故预防:

  4.4.1管理者代表负责根据公司《潜在环境/安全事故一览表》组织各责任部门制定预防办法。预防办法包括但不限于:

  日常监控,如化学危险品仓温度、湿度控制等,由仓管员每日检查,记录在《化学危险品仓库巡查问题记录表》中。

  各管理处参照ZH*-QP-06要求进行消防工作情况检查,并填写《周检表》。

  对责任人员进行相关体系文件培训。

  在《用户手册》上提示安全事项。

  4.4.2 需要时,预防办法应作成相关作业指导书。

  4.4.3对日常监控和定期安全巡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巡查负责人会同发生问题的责任部门共同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责任部门主管负责组织

  实施,巡查负责人跟踪其效果。

  4.5 环境/安全潜在事故的演习:

  4.5.1 各管理处制定每年度的《演习计划》,报管理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5.2每次演习前两周编制《演习实施计划》,报管理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计划中应包括(但不限于):

  演习项目

  演习目的

  职责部门及参加演习人员

  演习步骤

  应急过程中内外部信息传递

  应急程序(人员救护、财产转移)

  4.5.3 演习结束后,应由管理处对演习效果进行验证,编制《演习

报告》,并报管理部备案,为以后的安全工作积累经验。

  4.6每次发生紧急事故之后,应由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及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体系文件进行评审和修订,以确定文件的规定是否能正确。

  确定潜在事故和制定合适的应急计划,能否对紧急事故作出及时响应,并根据评审结果对相关文件作出修改。重大环境/安全事故还应向相关的政府部门汇报。

  5.0 相关文件

  5.1《消防设施运行管理程序》(ZH*-QP-06-W*-05)

  5.2《消防设施运行及管理程序》(ZH*-QP-06)

  5.3《弱电设备设施管理程序》(ZH*-QP-07)

  5.4《安全员工作管理程序》(ZH*-QP-14)

  5.5《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ZH*-QP-05-W*-01)

  5.6《电梯安全操作规程》(ZH*-QP-05-W*-13)

  5.7《事故事件处理规程》(ZH*-QP-05-W*-14)

  5.8《中控室设备运行管理规程》(ZH*-QP-06-W*-06)

  5.9《安全员管理作业指导》(ZH*-QP-14-GL-01)

  5.10《清洁作业指导》(ZH*-QP-16-GL-02)

  6.0 质量记录

  6.1《潜在环境/安全事故一览表》(ZH*-EP-07-1/A)

  6.2《演习计划》(ZH*-EP-07-2/A)

  6.3《周检表》(ZH*-TP-14-2/A)

  6.4《演习实施计划》(ZH*-EP-07-4/A)

  6.5《演习报告》(ZH*-EP-07-5/A)

  6.6《重大环境因素清单》(ZH*-EP-01-3/A)

  6.7《化学危险品仓库巡查问题记录表》(ZH*-EP-04-2/A)

  6.7《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表》(ZH*-OHS-01-1/A)

篇4:公司EMS程序文件范本:环境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控制工作程序

  公司EMS程序文件范本:环境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控制程序

  十.环境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控制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对防止潜在的环境事故的发生和环境紧急情况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处理,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潜在环境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工作。

  2.引用标准和文件

  《ISO14000: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ISO14000:1996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

  3.职责

  3.1各单位负责组织确定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3.2保卫部负责紧急情况发生后公司的总指挥调度工作。

  3.3各单位负责紧急情况下本单位的指挥调度工作。

  3.4各责任单位负责参与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4.程序

  4.1确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4.1.1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可考虑以下情况:

  a.油库严重泄漏、爆炸;

  b.火灾;

  c.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的泄漏、燃烧等严重污染环境的事故;

  d.因特殊气候造成的环境影响。

  4.1.2各单位对本单位内部的生产全过程进行排查,以确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并制定清单,报推行办。

  4.1.3推行办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表交保卫部和相关单位。

  4.2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4.2.1保卫部设立专职值班人员和紧急情况专线电话,负责紧急情况发生时的联络工作应急措施的调度工作。

  4.2.2紧急情况发生后,各单位立即组织进行处理,并将情况通报保卫部。

  4.2.3存在紧急情况的单位,应制定应急措施。应急措施要求切实可行,有针对性。

  4.2.4存在紧急情况的单位,应成立应急组织,明确成员职责,并对应急组织成员进行应急措施的培训。

  4.2.5保卫部对各单位制定的应急措施进行检查,并在有条件时,定期对应急措施进行试验,以验证其有效性。

  4.2.6应对于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的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应急措施的培训。

  4.3紧急情况处理完后,保卫部应组织对应急措施进行评审,并对效果不显著的予以修订。

  5.支持性、作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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