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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公约(3)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公约(三)

  为了充分利用和管理好本小区机动车,有效地为住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定本公约。

  一、本小区停车场为地下停车场,外来车辆入内超过10分种按时收费。

  二、本停车场采取租用车位、固定车位与临时停车位三种方式,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请各位住户先在物业管理处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

  三、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保安人员认卡对车,IC卡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车辆出入,所在以请车主认真保管好IC卡,并随身携带,如IC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及时书面报请物业管理处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自负。

  四、停入车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进出本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有任何原因的冲栏行为。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按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予以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理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进入小区时车辆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他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自离场,经发现、举报或其他方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处理。

  七、进入小区的车辆不要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引导,不要越位,更不要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无效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本小区内停放。

  九、不要在车位上存放杂物,车位承租者应保持车辆清洁、无油污。

  十、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加油、清洗。

  十一、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使用,不承担车辆保管和保险责任,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险需求,可另行协商拟定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十三、购买私家车位的住户应按时交纳车位清洁费。

采编:www.pmceo.cOm

篇2: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辆临时停放管理规定(5)

  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辆临时停放管理规定(五)

  为了加强对小区规范管理,维护小区内的生活秩序,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室外停车场只用于业主及访客非机动车辆的临时停放,请按小区的指定区域整齐摆放。

  2、室内停车场采取登记管理制度,并请按小区规定时交纳停车费,每月15-50元,视车型不同而定。

  3、服从小区保安员的指挥,严格按照小区制定的道路行驶和停放。助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转弯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驾驶过程中注意车速安全,请勿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小区内遇人时,应当减速比让。

  4、进入小区业主的非机动车辆应证照齐全,车况保持良好,应经常检查车闸、车锁等,做到灵敏有效,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5、非机动车出入小区必须下车推行,注意交通安全。

  6、在小区内严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必须停到制定的车棚、车库内。

  7、进入小区送货的非机动车,禁止长时间停留在小区内。

  8、物业公司保卫部将定期清理残破、无证无照和无主的非机动车。一月内无人认领的按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处理。

篇3: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放收费管理规定修订版

  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放收费管理规定修订版

  依据《**zz园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第十二条关于车辆停放有关规定,结合南京市物价局宁价房【20**】058号文关于南京市住宅区停车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为加强本小区机动车辆行驶及停放管理,制订以下机动车辆停放收费管理规定:

  1、zz园小区公共道路及非停车位场地不得随意停放机动车辆,车辆需停放于地下停车库并且必须是车头朝外。

  2、进入园区内的车辆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禁止开远光灯,主动避让行人或骑车人,以保证安全。

  3、小区已购私家停车位住户车辆,由物业根据所购车位数配发远距离门禁感应出入卡,在实际缴纳车位物业费的期限内,可从小区各车行出入口自行进出小区。

  4、小区未购买车位的住户,可包月有偿使用**地产未售车位,时间按一个月起算。具体包月的车位由物业指定,费用为300元/月。物业将提供车主远距离门禁感应出入卡(需缴纳押金),根据实际缴纳停车费期限,从小区各车行出入口自行进出小区。如该车位已销售,物业将及时告知包月住户,包月车辆将转为住户临时停放车辆。物业将收回出入卡并退还押金及相关停车费差额。

  5、小区住户临时停放车辆及访客车辆(含外来车辆)只能从小区西门专用访客收费通道出入园区。对于访客及外来车辆,必须在门岗征得住户同意并在门岗换领小区专用临时停车卡后,方可驶入园区。车辆须停放在车辆管理员指定的地下停车库车位并且必须是车头朝外。

  6、小区业主、访客及外来车辆在小区内临时停车,须按物业安保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临时停车。停车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间超过1小时的车辆需缴纳临时停车服务管理费,临时停车1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按5元/次收取停车费,超过12小时的,每12小时加收5元停车费,不满12小时的按12小时计费。

  7、小区业主的货运车辆和超过10座的中大型客车以及在小区内办公、经营车辆,需统一到物业办理相关申请车辆停放登记手续,明确具体停放地点和停放时间,物业审批同意后方可停放,并参照业主包月停车或临时停车计费方式,上浮不超过5倍的计费标准收取停车服务管理费。具体收费数额由业委会确定并提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8、对于小区路面停车管理,业委会和物业将通过征询业主意见方式,在征得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动用小区公共收益改造并完善各个车库的出入口车辆进出监控设备,待地下停车库出入口车辆进出监控设备改造完成后,采取路面停车计费标准高于地下停车库计费标准1-3倍的收费管理办法,更有效地控制路面停车状况。具体收费数额由业委会确定并提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9、对于小区道路及路面非停车位的违停车辆管理,物业将给予重点关注,将采取劝阻驶离、贴单告知、上门告知等相关方式纠正违停行为。若上述劝阻纠正无效,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对违停车辆锁车和设置黑名单禁入,并在小区宣传栏曝光其违停照片。对于小区内临时停车,必须打开警示灯,否则一律锁车。

  10、严禁在地下车库未划定车位的区域或消防通道处违停,如有违反,物业有权立即锁车并曝光其违停照片。

  11、严禁持有车位的业主将车辆随意停放在公共车位处,一经发现物业有权立即锁车并曝光其违停照片。对于租赁车位的业主如屡次发现其将车位停在公共车位处,除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外,出租车位方有权与其解除租赁车位协议,且出租车位方不承担因上述原因提前解除租赁车位协议的责任。

  12、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对堵门、堵路的车辆立即采取移车、锁车、曝光并请求公安机关出警等有关制止措施,以维护其他业主的权益。

  13、对于恶意冲撞道闸等公共设施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责令其书面道歉并照价赔偿,构成违法事实的将报警处置。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视情节轻重,提请出租车位方提前解除与当事人租赁车位的协议,且出租车位方不承担因上述原因提前解除租赁车位协议的责任。

  14、严格遵守违停车辆开锁时间,每天开锁时间为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违停车主须书写《违停改正书》方可开锁。严禁对物业安保人员谩骂、羞辱甚至殴打等人身攻击行为,如有上述不当行为,物业有权不予开锁并报警处置。被锁车辆超过12小时车主未到物业办理开锁手续的,物业有权将违停车辆移至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正常停放的位置。

  15、严禁擅自开启锁具,一经发现,除继续锁车外还将曝光其违规行为。对于采取破坏方式开启锁具的,除继续锁车外,将责令违规业主书写《道歉书》并照价赔偿,拒不纠正错误行为的,除报警处置外,物业有权拒绝该车辆进入小区。

  16、地下停车库业主公共停车位停车和小区内所有临时停车所受停车费,纳入业主共有物业经营收益,收益中补贴物业管理费的具体数额、比例,由业委会依照业主共有物业经营收益相关规定与物业商议确定。余下归全体业主所有,计入本小区业主公共资金。

  17、本规定经**zz园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通过后,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18、本规定中未议定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或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9、制定和修定的本规定,应报属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本规定由**物业zz园管理处具体执行。

  21、本规定由**zz园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zz园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〇**年十一月

篇4:小区业主乱停放机动车投诉案例分析

  小区业主乱停放机动车的投诉案例分析

  案例简述:

  成都城花一期业主投诉小区机动车辆乱停放影响公共秩序。管理处接投诉后也加强了小区出入口的管理,引导业主停车,加强安全员岗位巡逻管理,收到一定效果。

  案例分析:

  乱停放车辆目前在各个小区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近两个月来相关投诉也比较多,所以不能不引起每个管理处的注意,并且乱停放容易引起车辆碰、擦等事故,给我们的管理工作造成难度,乱停放产生的噪音和尾气污染直接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引起邻里纠纷。

  管理处除了加强安全员对车辆管理的同时,建议结合小区设计情况对车辆合理进行分流;对于小区车位不足的,可以和业主委员会协商,利用公共区域增加停车位;在一些容易乱停放的地方设置路障或人造景观;另外建议多利用小区宣传栏进行宣传,进行正面的引导,并且可以和业主委员会协商,对于乱停放拿出积极有效的治理办法。对乱停放严重的小区,可以采取召开业主大会,形成对乱停放车辆在小区曝光的决议,这样从根本上解决乱停放现象。

篇5:小区内机动非机动车辆有序停放温馨提示

  zz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通[20**]第007号

  关于小区内机动、非机动车辆有序停放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您们好!

  为加强公共秩序管理,保障小区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车辆的有序停放,特作温馨提示如下:

  一、为便利业主车辆停放,结合小区现有车辆的停放状况,决定自20**年11月1日起先行开放7、8号楼地下室车库,让业主免费临时停放。

  二、所有装修施工人员、车辆都必须从一号岗亭处出入,装修施工人员,凭装修临时出入证进出(装修临时出入证在客户服务中心办理)。车辆出入地下室则需在保安一号岗亭处(一号岗亭位置靠近七号楼旁边),免费领取车辆临时出入许可证凭卡进出地下室。

  三、装修施工材料可暂时放置地下室停车场内,但所有装载材料的车辆,在堆放好材料后,必须马上离开。

  四、不要将非机动车辆停放在单元门口、楼道内,以确保人行通道和消防通道的安全。请广大业主自觉遵守、相互督促。

  以上特别提示,谢谢合作、祝大家生活愉快!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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