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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公约(4)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公约(四)

  为了加强**花城小区的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有关消防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公约:

  1、实行住户防火责任制,各住户为本自用部位单位当然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

  2、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出口、卷帘门、消防前室、电梯前室、安全防火门附近及疏散通道等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内停放车辆及堆放物品。

  3、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严禁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志、报警装置、灭火设施设备。

  4、住宅楼内严禁私自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爆危险品。

  5、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拉乱搭电线。

  6、住宅楼内住户应按每户配备灭火器一只,并放置于易于取放的位置。

  7、住宅楼内公共场地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

  8、住户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材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

  9、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事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10、发生火警,应立即告之消防中心,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切勿惊慌拥挤,逃生时切勿乘坐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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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公约(8)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公约(八)

  为了加强小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青岛市有关消防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公约。

  一、实行住户防火责任制,各住户为本自用部位当然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消防区及楼梯、走廊、出口、安全防火门附近及疏散通道、避难层、逃生天台等处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内停放车辆及堆放物品。

  三、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严禁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志、报警装置、灭火设施设备。

  四、住宅楼内严禁私自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拉、乱搭电线。

  六、住宅楼内公共场地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

  七、住户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材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

  八、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事先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九、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消防中心,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人员撤出时,切勿惊慌拥挤。

篇3:消防管理公约

为了加强靖江花城小区的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有关消防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公约:

1、实行住户防火责任制,各住户为本自用部位单位当然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

2、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出口、卷帘门、消防前室、电梯前室、安全防火门附近及疏散通道等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内停放车辆及堆放物品。

3、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严禁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志、报警装置、灭火设施设备。

4、住宅楼内严禁私自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爆危险品。

5、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拉乱搭电线。

6、住宅楼内住户应按每户配备灭火器一只,并放置于易于取放的位置。

7、住宅楼内公共场地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

8、住户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材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

9、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事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10、发生火警,应立即告之消防中心,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切勿惊慌拥挤,逃生时切勿乘坐电梯。

篇4:金湾社区居民消防公约

  金湾社区居民消防公约

  一、发现灾情,立即拨打119。

  二、经常检查燃气管道和设施是否泄漏、损坏。

  三、停电后将所有家电电源插头拔下。

  四、发现自来水水质浑浊,变色,有异味,应停止使用,并报告供水部门。

  五、居民不要在家中存放烟花炮竹及易燃易爆物品。

  六、遇到火灾逃生时,不可互相推挤,不要急于跳楼。

  七、电器着火时,首先应切断电源,不能用水扑救。应用干粉或干沙土进行扑救。

  八、油锅着火时,不能用水浇,可用锅盖,湿抹布遮盖。

篇5:雅苑社区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居民防火公约

  雅苑社区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居民防火公约

  家家防火,户户平安。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为把居民家庭的防火工作落实,减少或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公约,望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并共同监督执行。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服从居委员及社区消防安全组织的管理。

  二、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挪用、圈占、埋压和损坏。

  三、严禁在居民楼道内堆放杂物;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

  四、居民家庭不得违章存放汽油、油漆、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乱倒液化石油气残液。

  五、居民家庭不得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得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六、教育儿童不玩火,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期燃放烟花爆竹。

  七、居民外出或睡前要检查电源开关和燃气灶炉是否关闭。

  八、家庭装修时,要安全敷设电气线路,严格管控用火用电,防止火灾发生。

  九、家庭发生火灾时,不要因为贪恋财物而丧失逃生时机。

  十、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告诫相关人员,并上报消防工作小组。

  十一、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报告火警并拨打社区志愿消防队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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