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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小区业主手册:装修管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花园小区业主手册:装修管理

  一、业主(使用人)进行房屋装修,均应提前办理装修申请手续,领取并填写《装修申请表》,连同设计方案、施工图、施工队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印章预留件)、委托装修协议等报物业公司查验审批,经同意后缴纳装修保证金2000~5000元(住宅2000元,办公及商场5000元)和装修垃圾清运费4.5元∕平方米(按建面计收)和装修管理费1元∕平方米(按建面计收),及签订《渝新花园装修管理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押金20元∕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方。逾期完工要办理逾期手续,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其停工。对业主∕使用人与装修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外观,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物业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报物业公司重新审批并出具更改书面通知书后方可施工。

  三、为保护本物业区域的美观、清洁、整齐,凡统一规格安装的设备设施,如入户防盗门、铝合金(塑料)窗等,不得进行任何改装。抽油烟机、空调等电器须安装在物业公司规定或指定的位置。

  四、厨房严格禁止安装换气扇,外墙禁止安装防盗网及遮阳蓬。

  五、不得在本物业内现浇水磨石及铺设超出设计标准的砖、板等材料,严禁野蛮施工(如钝物敲砸墙、地面),如导致房屋损坏,甚至保修、保险失效以及施工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业主(使用人)负责。

  六、装修施工不能影响他人正常休息。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9:00时),其余时间及周日、法定节假日必须静音作业。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堆物,建筑装修垃圾务必堆放在物业公司指定的区域统一清运,保证楼道和公共区域的清洁。

  七、装修施工的用电、用水,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如确需使用公用电话或电焊机等设备应到物业公司申办。

  八、不得私接和暗埋燃气管道。不得在本物业的公共场所装卸河沙、水泥等材料,以免对道路、环境造成污染。

  九、给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试压符号大于0.8MPA的要求后方可封闭,所有用的管道、配件、附件,必须符号大于0.8MPA工作压力的要求,电气线路送电前必须做绝缘测试后才能送电至用电点,导线截面必须保证用电容量要求,电器插座必须接漏电保护回路。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物业公司进行验收。

  十、为维护电梯的正常使用,装修过程中,不得用载人电梯运载装修材料,如河沙、石子等。高层住宅如果运用电梯运载装修材料及工具需征得物业公司书面同意或使用专用的货运电梯(该项特约服务费已包含在装修综合服务费中,不再另行收取)。不得用电梯运输有污染性、腐蚀性、易燃易爆、超长、超重、锐利等令电梯失衡、磨损、损坏之物品。

  十一、装修期间室内必须自行配备灭火器材。

  十二、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必须按商品房屋使用规定和物业公司装修管理等相关规定施工。如在装修中发生违规行为,业主(使用人)应按物业公司相关规定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十三、装修完毕后经物业公司验审,如未有违反本小区有关规定的现象发生,业主(使用人)正常入住三个月后,经物业公司验审(且楼下业主验收确认)通过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特别说明:物业公司的装修验审均为预防性措施,如发生违例事件,由装修而引起的任何后果,业主(使用人)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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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业主装修管理注意事项

业主装修管理注意事项(公告)
尊敬的和安达观业主及施工人员:
为了维护和安达观楼宇的整体安全和物业的保值、增值,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请各位业主及施工单位特别注意以下装修事项:


1、关于设施、设备
禁止擅自更改水、电、气及弱电系统的进户管线,不得私自拆移下列设施设备:
1)宽频网络插座、按钮以及相关线路;
2)燃气报警探测器及线路;
3)燃气管道、燃气表、阀门、壁挂炉等;
4)可视对讲电话及线路。


2、关于外观
1)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包括外墙、外门窗、阳台门窗,阳台、露台之墙面等);
2)不得在阳台、露台、www.pmceo.com天面私自搭建挡雨蓬或其它建(构)筑物,不得改变以上位置的使用功能;
3)不得封闭阳台,主阳台不得安装不锈钢防盗网,可装隐形防盗网;
4)墙不得装设雨蓬;
5)入户门为防火、防盗门,严禁拆改,阳台和天台不得摆放高度超过1米的植物,不得在阳台搭建假山、石等较大型景观。
6)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搭、乱建阳光房及实体房。


3、关于结构
1)严禁损坏梁、柱、承重墙及外墙;
2)不得在外墙、楼板上开孔、洞及重击外墙、楼板;
3)楼板不得铺设超过1m2的大理石等重质装修材料;
4)如需做隔板、隔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防火夹板、轻钢石、膏板等);杜绝用红砖等重质材料隔墙;
5)不得在公共区域及自家乱挖、乱建地下室。


4、关于防水
1)改动冷热供水管需经试压检验,确保无渗漏;
2)改动卫生间和复式房的天台装饰均须重新做防水处理,并经24小时以上闭水检验;
3)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功能,不得扩大厨房、卫生间及更改排水管道;
4)不得封闭排水管检查孔,不得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


5、关于空调安装
1)不得在室外乱安装空调机管线;
2)严禁在预留位置之外安装空调机。


6、关于施工现场管理
1)业主应确保施工单位不会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如有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服务中心安排修理,费用由业主承担;
2)如需点焊等明火作业时,须事先向服务中心申请并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
3)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施工人员应予配合;
4)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措施,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
5)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四个以上灭火器。


7、关于人员管理
1)业主必须对其所雇之施工单位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2)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遵守管理规定;
3)所有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应将出入证佩戴于胸前,不佩戴出入证者,经查实为无证者,将被请出小区;
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串房、拉生意,如非为装修必须,不得在公共场所逗留、闲逛,进行与装修无关的事宜;
施工人员应于每日晚8:00前离开小区,不得留宿;
严禁私自动用或损坏公共设施。


8、其它
1)业主应在审批范围内进行装修,如有改动需重新申报;
2)进场施工前,业主(施工单位)需交装修保证金。施工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9、违约责任
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业主或施工单位,将根据情节和后果做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赔偿经济损失;
5)扣留装修保证金;
以上措施可合并使用。
请业主和施工单位人员详细阅读《和安达观业主手册》、《装修管理协议书》,如有违反,物业服务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所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特此公告,望遵照执行。
和安达观物业服务中心
20**年10月26日

篇3:案例:装修管理费 业主该交吗

  案例:装修管理费,业主该交吗

  “装修新房时,我这个‘业主’倒要向物业公司缴纳‘装修管理费’,马先生对此一直想不通。

  在武昌民院路的东林外庐小区购买了两套住房后,马先生正准备大展拳脚,将房子装修得舒服又漂亮。这时,物业通知:业主装修需缴纳装修管理费,从装修之日起连续按天计算,每天10元。于是,这两套一共装修了五个月的住房,让马先生向物业缴纳了1500元。马先生为此索要发票,物业再三推托后,居然为了两套房子开具了两张不同内容收据:分别为“装修管理费”和“装修服务费”,这可更让他糊涂了。

  据了解,现在住户进行装修时,几乎所有的物业公司都要收取一些费用。一种是可退还的,指“装修押金”;另一种是不退还的,即所谓的“装修管理费”。其实大多数业主也都意识到,物业公司对于房屋装修等活动加以管理是很有必要的。问题是,管理是不是就等于收钱。“装修押金就基本上解决问题了,不应该再收什么管理费”,很多业主这样表示。

  对此,武汉市物价局房产处处长张运鹏表示,按照我省在20**年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确有“装修管理费”这一项。然而,无论是“收费者”还是“缴费者”都并非我们现在常见的“物业”和“业主”。住户装修时,应由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对装修公司进行“装修管理费”的收取,收费标准是装饰工程造价的0.8%。

篇4: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装修管理规定


一、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二、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先知物业管理企业,并办理有关手续,有利于物业管理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管理。首先,业主应当依据上述法规和地方一些相关的规定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一)《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规定的报建手续

1、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1)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2)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建手续

1、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件;
(3)装饰装修方案;
(4)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涉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6)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执行。

2、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理和设施。

其中第(1)、(2)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

篇5:项目业主自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样本

  项目业主自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样本

  甲方:座房(号门面)

  姓名:联系电话:

  乙方:zz财富广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为加强zz财富广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住宅区房屋本体安全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及房屋观瞻和外立面的整齐划一,有效防止违章装修,本着携手营建优美、温馨家园的原则,维护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110号令)湖南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结合大厦实际,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装修申报、审批

  1、鉴于甲方所购房在C区范围,且自已聘请装修公司装修房屋,在争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由甲方提交书面申请,报请乙方备案方可自行装修。甲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前须向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和甲方装修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1)甲方须提供资料(非甲方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甲方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a.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收据(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b.甲方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c.房屋(或商业门面)装饰装修合同(甲方与装修单位签订)。

  2)甲方聘请的装修单位须提供资料

  a.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

  b.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红章)。

  c.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d.装饰装修方案(方案应包括,装修项目、装修工期、装修单位现场负责人、装修施工人员数量、装修施工人员留宿数量、消防及安全防范措施等)和装修施工全套资料、图纸。

  e.装修现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一寸彩色免冠相片一张。

  f.装修工人数量、留宿人员数量、全体装修工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乙方留存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制作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用)。

  3、甲方须填写《业主自行装修申请审批表》。

  4、乙方装修经办人在详细核对甲方提供和填写的上述资料、图纸、申请表后,按照装修申报项目逐项进行审核,且应根据《业主自行装修费用计算表》计算出甲方应交纳的装修保证金以及其他费用并签名。

  5、乙方服务中心负责人对装修项目最终审定。

  第二条 装修费用缴交和办理进场证件

  1、乙方财务员根据装修经办人填写的《业主自行装修费用计算表》全额收取装修各项费用。

  2、乙方装修经办人根据财务员的开出的收款收据和公司领导批准的装修申请审批表,在核实无误后为装修单位办理进场证件:

  1)办理装修许可证。

  2)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并将施工人员出入证的办理情况及时登记在《施工出入证办理记录》表上。

  第三条 装修费用收取标准

  1、装修保证金:住宅每户交纳3000元装修保证金,其中业主交1000元,装修公司交2000元; 办公商业每户交纳5000元装修保证金,其中业主交2000元,装修公司交3000元。(此保证金在甲方装修前交纳,装修完毕后报请乙方验收确认无违规现象,并经一个月使用后确认对其他业主和公共设施设备无影响后无息退还。)

  2、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5元/张,出入证押金20元(装修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入证押金可退回,出入证应返还管理处,如有遗失每证扣装修单位5元。出入证有效期三个月,逾期或遗失必须补办)。

  3、装修管理费:按0、02元/㎡/天收取,先预交三个月,多退少补。

  4、装修垃圾清运费:200元/户(代环卫部门收取),若要拆墙需增收拆墙垃圾清 运费:50元/ M3 .(砖混结构的墙严禁折除)。

  第四条 装修范围及管理要求

  1、房屋主体结构:

  1)定义:房屋主体结构是指,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2)不得改变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外观、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

  3)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洗手间或厨房间。

  4)不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5)不得在房屋梁、柱上随意开孔,包括换气扇孔、空调孔、热水器孔以及抽油烟机孔等。

  6)不得凿除楼地面原水泥层。

  7)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饰装修,但不得使用厚度在10mm以上的大理石、花岗石等超重材料进行装修。

  8)不得拆移设有暗敷专业管线的内隔墙,包括有插座、开关、控制器件的墙面。

  9)不得在楼板面上开槽,安装水管(槽)和增设任何砌体内隔墙。

  10)不得在楼板、屋面板、梁、柱等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上打洞穿管。

  11)不得拆

除连接阳台(包括大阳台和小阳台)门窗的墙体。

  2、阳台(包括大阳台和小阳台)露台和天台:

  1)不得在阳台上安装防盗网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封闭阳台。

  2)不得在阳台安装柜子、热水器、神龛、反光镜、洗手盆等任何影响房屋外观和有碍观瞻的物品。

  3)不得更换外墙墙面砖或外墙面涂料颜色。

  4)不得对公用屋面进行装饰装修、搭建雨篷等影响房屋整体外观的行为。

  5)不得在阳台墙体外部进行任何装饰(如包木边等)。

  6)为保证房屋外观的统一,安装或更换阳台的门、窗应选用一样的材质和款式。

  7)不得在外墙面或阳台上安装任何款式的智能防盗设备。

  3、门、窗及公共走道:

  1)允许活动玻璃窗框内侧安装与原窗框颜色一致,款式与管理处设计相符的安全窗花。

  2)为防止门或窗和墙开裂或脱落,不得重力碰撞或震动门窗。

  3)不得更换、包装已安装的防火防盗进户大门,禁止扩大进户门洞和在进户门外侧包边。

  4)不得在公共楼道上私设电灯及铺设地砖。

  5)不得在公共楼道上设置影响公共、消防安全和可引发他人反感之物件,包括反光镜、雕塑、神龛、鞋柜等。

  6) 更换窗户、推拉门玻璃时应选用色调一致的玻璃。

  4、智能设施及管线:

  1)不得私自移动户内对讲机的安装位置及宽带插座位置(由专业公司负责施工)。

  2)不得未经燃气公司或未经燃气公司授权而私自更改或加长原燃气管道。

  3)不得私自移动房屋智能设施管线和设备(由专业公司负责施工)。

  5、厨房及洗手间:

  1)厨房、卫生间应做48小时的闭水试验(甲方和甲方装修单位进行测试,试验报告作为乙方参与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2)不得改变厨房、洗手间使用功能。

  3)不得随意加高厨房、洗手间地面。

  4)不得私自改动厨房、洗手间的给排水管道及拆除下水管之存水弯。

  5)不得封闭各下水管的检查口(排水管属于公共设施)。

  6)不得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道。

  7)不得私自更改厨房公共烟道及排烟口位置。

  8)不得私自在厨房和洗手间安装排气扇(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并按指定位置安装)。

  9)不得随意破坏厨房、洗手间原防水层,因施工确需破坏原防水层的,防水层的修补须聘请专业防水处理人员做好墙地面的防水,经防水测试合格后方能安装其它器具。

  10)为避免造成渗漏水,不得凿打地面或以重力撞击、震动给排水管道。

  6、空调安装:

  1)原则上严禁改变中央空调设备和设施的位置.

  2)如遇特殊情况改变空调设置和出风口位置时请事先与乙方联系,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按指定位置改移位,原位置由装修单位负责修复,重新打孔和修复孔洞费用由甲方负责。

  3)空调各种管线须连接牢固,且走线美观。

  4)空调安装须由专业公司技术人员负责,如甲方、装修单位自行施工而造成渗、漏水及其他后果均由甲方及装修单位自行负责。

  第五条 装修人员管理及装修时间安排

  (一)装修人员管理

  1、所有进入小区装修人员均应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装修中途进场的装修工人应及时到乙方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办理出入证时应拿乙方核发的装修许可证,否则乙方将不予办理临时出入证。

  2、装修工人每天进场或作业时应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佩带在胸前,进入小区自觉接受乙方保安员的检查验证,无证人员严禁进入小区,强行进入或无理取闹者将按治安处罚条例有权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3、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争吵、打架斗殴、从事赌博、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

  4、装修工人应主动配合乙方装修监管员的日常监管工作。

  5、装修工人留宿管理:

  1)为杜绝治安事件的发生,留宿的装修工人在每晚11点钟后不得到小区其它地方活动。

  2)留宿装修工人应自觉配合管理处的夜间例行检查。

  3)装修单位在进场装修前必须向管理处提交留宿人员的个人详细资料,如人员更换应及时向管理处重新申报,否则将视同外来闲杂人员予以清出,由此引起的其它后果由甲方和装修单位负责。

  (二)装修时间安排

  1、每套房屋的装修期限一般为3个月(即90天),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完成装修工作的,应提前7天到乙方办理延期手续(延期装修许可证和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2、为保证住户有良好的居住环境,装修每日作业时间安排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在规定作业时间外禁止进行有噪音(如打墙、电锯、电钻)的装修。

  第六条 装修施工现场管理

  1、甲方和装修单位不得拒绝和阻碍乙方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队必须为每户配备两支以上4kg手提灭火器。

  3、装修施工的临时用水、用电必须提前申请,由管理处机电部技术员驳接,施工队不得私自在户外驳接临时用水、用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4、动用明火或使用易燃易爆品,如:氧焊、电焊、煤气瓶等,确需动火作业的,应事先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审批表》,经乙方审批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装修期间,业主与装修单位不得使用客用电梯装卸装修材料。

  6、为避免噪音扰人,装修期间住户大门不得打开。

  7、严禁在公共场所和公共空间加工作业,违反者,视其情节予以处罚。

  8、为确保甲方财产安全,任何人在搬运物件、工具等离开小区前,须填写《物品搬出申请表》,经管理处审批后,门岗进行认真核实并逐一放行,否则,物品将被拒绝携带离场。

  9、装修作业中的废料、垃圾等严禁高空抛物,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10、装修单位应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单元进户大门的内侧。

  11、现场装修工人应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佩带在左胸前。

  12、甲方应督促装修单位做好自身的防火防盗工作。

  第七条 装修垃圾处理

  1、装修垃圾实行袋装化,做到日产日清,由装修单位负责清运到乙方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和清运。

  2、装修垃圾清运到集中堆放点后,按照先里后外的堆放原则,如发现装修工人乱堆放垃圾,将视情况进行处罚。

  3、装修单位不得在公共楼道及其他公共场地堆放垃圾,如发现装修工人乱堆放垃圾,将视情况进行处罚。

  4、如甲方须自行清运垃圾的,甲方须写出书面承诺;装修垃圾应清运到市政的指定堆放点,乙方凭市政垃圾堆放点开出的发票(或收款收据)将免收该户的垃圾清运费。

  5、甲方须自行清运垃圾的,不得损坏或弄脏公共区域,应将垃圾直接搬运到车上,不得利用其它场地中转,自行清运时间为每天的17:00-19:00。

  第八条 装修竣工验收管理

  1、装修竣工,由甲方通知乙方工作人员安排初次验收,如无违章装修或渗、堵、漏、损坏等情况,装修公司可到乙方办理退证手续。

  2、房屋竣工验收如无违章装修行为,甲方及装修公司负责人凭收据在十日内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进行房屋装修,如有违章装修,乙方将按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110号令)第七章法律责任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报请政府行政主管部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因甲方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或公共部分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甲方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执行本协议双方有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诉诸法律。

  2、乙方扣除甲方的违约金从装修保证金中支出如有不足,在房屋竣工验收时交纳给乙方。

  3、。

  4、 。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

  乙方:zz财富广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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