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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工作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1.0 目的
对用于确保和证明维护和服务是符合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及方法进行控制,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丽江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对确保维护和服务符合要求及证明维护和服务符合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方法、软件等的控制。

3.0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公司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和校准,制定周期检定计划。
3.2 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装置操作人员资质的核对,必要时进行培训、考核。

4.0定义
测量设备: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

5.0工作程序

5.1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及验收
根据所需测量能力和测量要求配置监视和测量装置。对其采购和验收,执行《物质采购控制程序》RGPM-7.4.1-B-01及《基础设备、设施控制程序》RGPM–6.3– B-0 1对服务设施采购的管理规定。

5.2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初次校准
5.2.1经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技术部负责送国家计量部门检定或自行检定,合格后方能发放使用。对合格品应贴上表明其状态的唯一性标识,技术部负责对该装置编号,放入《监视和测量装置一览表》。
5.2.2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装置,应记录用于校准的依据。
5.2.3技术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发放。

5.3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周期校准
5.3.1每年12月技术部编制下年度《计量校准计划》,根据计划执行周期校准,由技术部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校准,并出具校准报告。
5.3.2校准合格的装置,由校准人员贴《合格标签》,并标明有效期部分功能或量程校准不合格的,贴《限用标签》,标明限用的范围;校准不合格的,贴《不合格标签》,修理后重新校准。
5.3.3对于监视和测量用的软件,在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填写相应的本单位校准记录。

5.4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5.4.1使用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确保监视和测量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使用后要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5.4.2在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前,应按规定检查装置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
5.4.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修理、报废等应记录在《设施设备履历卡》和《监视和测量装置一览表》。
5.4.4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标识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RGPM-7.5.3-B-01执行。

5.5 监视和测量装置偏离校准状态的控制
5.5.1发现装置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监测工作,及时报告技术部。技术部经理对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
5.5.2对无法修复的设备,经行政部或总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
5.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环境要求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环境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由管理处负责监督检查。

6.0 相关文件
6.1《基础设备、设施控制程序》RGPM–6.3- B-01
6.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RGPM–7.5.3–B-01

7.0 质量记录
7.1《监视和测量装置一览表》RGPM–7.6–D-01-01
7.2《计量校准计划》RGPM–7.6–D-01-02
7.3《合格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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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质量手册: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工作程序

  质量手册: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2 范围

  适用于服务过程所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

  3 职责

  3.1 工程部确定配置监视和测量装置,安排装置的校准编制内部校准规程;追踪处理偏离校准状态的检测装置;

  3.2工程部负责提出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要求及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

  4定义

  无

  5 程序

  5.1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需求,工程部根据产品策划的安排,在《计量校准台帐及校准计划》中确认,使用部门根据需要评价现有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若不满足要求应向公司报告,填写《采购申请表》或在公司内调配。

  5.2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由使用部门选型,由管理部采购,工程部验收并保存装置档案。

  5.3 计量装置的校准

  5.3.1 经验收合格的计量装置,由工程部负责送国家计量部门检定或自行校准,合格后方能发放使用。合格应粘贴合格证作为表明其状态的唯一性标识,工程部负责对该装置的编号,记录检测装置的编号、名称、型号、精度等级、生产公司家、校准周期、校准日期、放置地点等,并填写《计量校准台帐及校准计划》

  5.3.2 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装置,应记录用于校准的依据。

  5.3.3工程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发放。

  5.4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周期校准

  5.4.1 工程部在每年底编制下年度《计量校准台帐及校准计划》,根据计划执行周期校准。

  5.4.2 校准合格的装置,由校准人员粘贴《合格证》,并标明有效期及校准员;校准不合格的,贴"不合格标签",修理且重新校准;对不使用粘贴标签的装置,标签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5.4.3 对检测用的软件,在使用前应进行自校准,填写相应的校分辨率记录。

  5.5 检测装置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

  5.5.1 使用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检测装置,确保装置的测量和监控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使用后要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5.5.2 在使用检测装置前,应按规定检查装置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

  5.5.3 使用者在检测装置的搬运、维护和贮存过程中,要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防止其损坏或失效。

  5.5.4检测装置的校准、修理、报废等应记录在检测装置履历卡。

  5.6 检测装置偏离校准状态的控制

  5.6.1 发现检测装置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检测工作,及时报告工程部。工程部应再评价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确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使用部门应对装置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校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5.6.2 对无法修复的检测装置,经工程部确认后,报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理。

  5.7 检测装置的环境要求

  检测装置的使用环境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

  5.8 对检测人员要求

  5.8.1 专业计量人员需经国家计量部门培训,持证上岗。

  5.8.2 工程部对检测装置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6相关文件

  无

  7 附件

  7.1 FM76-01《计量校准台帐及校准计划》

篇3:公司程序文件: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工作程序

  公司程序文件: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公司各种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实施有效的管理,使装置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确保公司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测量能力与测量要求相一致、达到工作要求的精度和应有的测量能力,从而保证公司提供的各种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

  2.0范围

  适用公司管理项目物业内的水表、公共电能表、未办理抄表到户的业主电能表和用于维修、检测的计量器具(工具)定期校准、检定和使用、保管等。

  3.0职责

  3.1设备部在物业设备接管时负责电能表、水表的验收。

  3.2设备部负责计量器具建帐、检定、标识工作。

  3.3管理处负责建立本物业内的水表、公共电能表、互感器、未办理抄表到户的业主电能表《水电计量表统计表》,报公司设备部备案,并负责抄表及状态监视工作。

  3.4管理处负责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管理。

  4.0内容

  4.1水、电计量装置的控制

  4.1.1物业入伙前,设备接管验收时,由设备部组织有关专家对供配电系统、供水系统的计量装置进行检查,计量装置须有深圳市法定检定单位检定合格证、铅封完好,公共、商业、居民应可独立计量。不符合要求的水、电计量表不予接收。

  4.1.2入伙后,管理处须每月一次,对本物业所有电表、水表进行抄表,作好记录,对数据进行分析,定期做平衡测试,发现数据异常,须寻找原因,怀疑电表、水表失准,征得供电、供水部门同意后,负责将其送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公司设备部备案。

  4.1.3管理处须对计量装置进行简单的表面清洁工作,保护铅封不被损坏。发现铅封损坏、装置损坏故障,应及时与供电、供水部门联系处理。

  4.2 计量器具(工具)的控制

  4.2.1计量器具的选择、采购及识别

  1)管理处应根据需要的监视和测量任务,选择、采购各类满足公司提供服务要求精确度的、适用的计量器具。应尽可能的少选用非标产品。

  2)计量器具的采购执行《采购控制程序》。

  3)新购的计量器具须及时报设备部建立《计量器具检定台帐》,检定后方可使用。

  4.2.2计量器具的校准、检定

  1)管理处应检监测设备,均应按规定的检定周期送检、自检。《计量器具检定计划》由设备部制定。管理处根据检定计划将摇表和场强仪等重要且不能自检仪器送有法定资质的检定部门检定,其余的如万用表、钳形表等送公司设备部自检。

  2)送检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有符合国家计量法规的合格标志及《检定证书》或检验合格证。有关证书原件由公司设备部保管,并在《计量器具检定台帐》上进行记录。

  3)计量器具的自校准或检定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地点、检验周期、检定方法、检定标准,以及检定结果及处理,设备部检定后,应填写《***检定记录》。须用合格的标准设备进行校准或检定。用于自检的标准设备的精确度应高于被检的监、测设备,并定期由设备部送市技术监督局计量检定站检验。

  4.2.3计量器具的状态标识

  1)经过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根据检定的结果,对其进行状态标识,检定合格的贴上合格标志;不合格或暂不能修理的应报废,并贴上停用标志。

  2)长期不用的计量设备应贴上封存标志,并在《计量器具检定台帐》上进行记录。

  4.2.4监测设备失准或损坏的控制

  1)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发现其偏离校准状态、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A)停止使用,重新送检或更换合格的装置。

  B)评价已监视结果的有效性。

  C)针对偏离校准状态的失效原因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2.5 计量设备的使用、防护

  1)检测和监视装置应由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使用。

  2)在特殊场所使用检测和监视装置时,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计量设备受损。

  3)检测和监视装置存放地点应注意环境和温、湿度符合装置的存放要求,避免因环境变化造成监视结果失准。

  4)检测和监视装置在搬运时,应防止碰撞;有特殊要求的装置应按供方提供的资料要求进行搬运。

  4.2.6检测和监视装置的启用和报废

  1)封存的检测和监视装置启用前须做检定,检定、校准后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方可启用。

  2) 管理处应将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验、校准后确认属于不合格,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填写《设备(机具)报废单》,报公司设备部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

  5.0 相关文件与记录

  COP7.4.1《采购控制程序》

  WI/S《设备管理手册》

篇4:物业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工作程序(5)

  物业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5)

  1范围

  本程序依据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质量标准中7.6条款和公司质量手册中相关章节编制。规定了对物业服务运作过程的有效控制,本程序适用于上海世茂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区域)、管理中心(处)。

  2目的

  对物业服务的运作过程有效控制,确保物业管理运作过程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适用对物业服务中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3职责

  3.1公司工程部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台帐、维修保养、送检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归口管理。

  3.2管理中心(处)各部门负责人对监视和测量装置、使用和校验实施管理。各使用人员应正确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保证其测量精度和完好性。

  4程序

  4.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4.1.1公司工程部编制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规程,明确测量器具的种类、校验方式或维修保养的周期。管理中心(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建立测量装置台帐,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效验。

  4.1.2对有控制要求的测量器具,应按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校验并作出具检定证明,一旦发现失准,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对以往测量数据的有效性进行验证。测量器具也可由已检测合格的标准器具与管理中心(处)同类测量器具作同比测试,同比合格测量器具检测合格后也应予以标识。

  4.1.3对监视设备应按规定周期委托经过评审且具有相应资质的供方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校验,发现失控,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4.1.4经校验合格的测量器具,应贴有合格标贴并注明有效期。

  4.1.5测量器具应由专人负责维护和保管,防止损坏或失效。

  4.1.6测量器具在使用中若损坏,经检定无法维修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可作报废处理,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管理中心(处)批准后方可执行报废或更新。

  4.2记录的保存

  4.2.1各相关部门负责保存过程的实施和验证记录。

  4.2.2管理中心(处)保存定期检查的记录。

  4.2.3管理中心(处)负责保存监视测量装置维修保养和校验记录。

  5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无

篇5:物业管理手册: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工作程序

  物业管理手册: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确保测量和监控装置的准确度和精密度,使之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使产品(服务)符合规定要求,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质量、环境活动有关的测量和监控装置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

  3.1.1负责本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定期检定,并组织实施。

  3.1.2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检定报告等记录的管理。

  3.2使用单位负责本部门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的配备、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

  4、工作程序

  4.1选型与配备

  4.1.1工程部依据《作业指导书》相关岗位要求配置监视和测量装置。

  4.1.2监视和测量装置购进后,工程部应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管理台帐》。

  4.1.3《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管理台帐》要随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的变化而做补充、修正,做到帐物相符。

  4.2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周期检定管理

  4.2.1工程部每年底编制下年度《设施设备年度检验、检测计划》并通知使用部门,确定检验时间,使用部门要积极配合并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期检定。

  4.2.2工程部按照计划,及时将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经国家认可的校准机构进行检定,对于检定不合格的或未经检定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不准使用。

  4.2.3经检定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要有状态标识,并由使用部门进行维护、保养。

  4.2.4工程部保存检定资料,以备检查。

  4.3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管理:工程部对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先送检,合格后再启用。

  4.4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的封存管理

  4.4.1使用部门封存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时,要填写《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封存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工程部一份,一份由申请部门存档。

  4.4.2封存后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要与在用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区分开,粘贴封存标识单独存放,不得混淆。

  4.4.3封存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启用时若已超过检定有效期,必须经法定检定机构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4.4本公司不采用无国际或国家承认的有关基准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

  4.5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的使用、维护与保养

  4.5.1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人员应熟悉其性能,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防止发生可能使标准失效的调整,做到精密贵重仪器由专人负责。

  4.5.2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的使用人员需经常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进行维护,保持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的清洁,要注意防腐,以免器具生锈。

  4.5.3按操作标准进行操作,不得私自调整,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4.6搬运和贮存

  4.6.1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要有专柜存放。

  4.6.2搬运过程中由使用人做好防护,如防震、防潮、防干扰、防尘等。

  4.6.3贮存期间要保证良好的环境条件,防止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损伤或失准。

  4.7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失准的校准

  在使用中失准时,应停止使用,重新检定,并启用已校准合格的测量装置重新进行监视和测量活动,并做好检定装置状态标识和相关检测记录。

  4.8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记录控制程序》

  5.2《作业指导书》

  6、相关记录

  6.1《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统计台帐》JW/JL-7.6-001

  6.2《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封存申请表》JW/JL-7.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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