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制度 导航

装修管理规定(1)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装修管理规定

1.目的
对房屋装修实行依法管理,维修房屋的整体形象和客户的利益,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辖区所有房屋的装修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4.9、4.10、4.12、4.13。
3.2ISO9002标准之4.9、4.10、4.12、4.13。

4.职责
4.1物管部预审人员负责办理用户装修申请手续,并同工程部一起对用户装修结果进行验收。
4.2财务室负责核收装修应缴费用。
4.3工程部负责对装修线路、管道、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验收。
4.4保安部负责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治安巡查,核查施工人员的出入证,监督和报告违章行为。
4.5物管部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并负责通知工程部、保安部跟进检查、监督和记录。

5.工作程序

5.1客户提出装修申请填写《室内装修申请表》和《业主担保书》,提供有关装修施工队资料。

5.2物管部预审装修内容及有关装修施工队资料,对装修面积超过50平方米和采用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规定的,需报请消防部门审批,有消防部门的批复。

5.3主管装修的领导对有关装修项目进行审批。

5.4财务室人员核收用户装修各项应缴费用。

5.5物管部预审人员负责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

5.6工程部、保安部接到物管部发出的客户装修申请表后,安排日常巡查,对装修施工队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并记录在《装修检查表》中。如发现有违章装修现象发生应立即予以制止,填写《整改通知书》交客户并通知物管部预审人员按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6.1工程部负责对装修线路、管道、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每周至少一次巡查装修现场,隐避工程每天巡查一次。
5.6.2保安部负责监督装修施工人员按规定清运垃圾,同时防止施工人员破坏公共设备、设施。

5.7客户装修完毕后,物管部预审人员及工程部人员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并核对有无违章记录,对装修更改变动分隔、卫生间处理等,都必须投入使用三个月后再复验,确定无违章现象且外墙、楼板无渗漏现象出现后,给予办理退回装修押金手续。

5.8在装修工程验收完毕后,物管部预审人员应督促施工队交回《出入证》,对丢失《出入证》的应按章处罚。

6.相关记录
6.1《室内装修申请表》
6.2《业主担保书》
6.3《装修检查表》
6.4 《整改通知书》

编辑:www.pmceo.Com

篇2:步行街装修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东莞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步行街装修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一.临电总箱
1.临电总箱及电缆由联升水电负责拉投。
2.临电总箱提供380V供电,三相五线制?设。
3.临电总箱提供三相带漏电总开关,零线及地线端子排不能用闸刀开关。
4.A、B、C栋各配2个临电箱,D、E、F、G各配1个临电总箱。
5.各临电总箱均接送至各栋二层,总线总箱架空?设、稳固。
6.临电总箱必须带掩盖上锁。
7.联升水电定期检查各开关箱使用情况。

二.临电分箱及电气施工
1.临电分箱及电缆由各施工单位负责拉设。
2.每栋每层设1~2个临电分箱,提供380V、220V供电,三相五线电缆?设。
3.每个临电分箱均提供三相、单相带漏电开关、零线及地线端子排不能用闸刀开关。开关配置应结合负戴要求、不宜过大或过小。
4.所有临电箱及活动插座必须用电缆架空拉设,不能用花线及单支电线拉设。
5.所有电缆、电线不能用钩搭、缠绕的方式接线。
6.所有用插座取电的用电器必须用插头取电,所有外带插座均应带接地线,不得并线或驳线接设。
7.所有临电电缆电线必须无破损,接驳处应做好绝缘保护。
8.施工队不得使用漏电、短路电动工具。
9.用电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件或上岗证。
10.施工人员离场前必须停(断)临电总电源后方可离开。
11.商场用电线必须是IR-BW国标双塑阻燃电线。
12.用电隐闭工程在隐闭前必须由工程部门进行验收。
13.所有电气工程的材料配置必须保留产品资料说明,合格证交甲方认证存档。

篇3:步行街装修余泥清运管理规定

**步行街装修余泥清运管理规定

1、本司临时指定装修员工通道出入口左侧围墙边角内为装修余泥临时堆放处。

2、各施工单位的装修余泥、垃圾必须运至本司指定垃圾堆放处,且保证日产日清。

3、所有余泥、垃圾在运至指定堆放处前,必须用先用编织袋装好,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4、为保障安全,大宗垃圾或易燃、易爆垃圾(如纸皮、木屑、油漆、涂料等)产生后必须马上运至垃圾堆放处,不能存在放在施工地点,如有发现,处以罚款200元。

5、少量的沙石、碎砖类装修余泥、垃圾平时可存放在施工场地,但不能堆放在公共区域,并且每天必须要在18:00之前清运至指定堆放处。

6、**步行街内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不能堆放任何装修余泥、垃圾。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各自施工区域内的走廊、楼梯无装修余泥、垃圾堆放,如有发现,每处罚款100元。

7、本司每天将不少2次对装修现场余泥清运状况进行检查,凡有违反本规定,必将严肃处理。

篇4:X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使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 〕第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程序

物业公司将严格执行建设部〔 20** 〕第 100 号令,对无《资质证书》的装修企业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私自装修。

⑴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
③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法人委托书等有关复印证件。
④装饰装修方案。

包括:

◆施工图纸(平、立面图)。
◆地面设计资料。
◆厨房、卫生间、洗衣房给排水系统设计图。
◆电器施工图。

⑤装修期限。
⑥增加楼面荷载,应向原设计单位提出并得到批准。
⑦详细填写装修申请表。

⑵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⑶交纳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各项费用如下:

①装修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 2000 元/户(平层)、3000 元/户(跃层)。
②装修公司缴纳装修监管费: 2 元/平方米。
③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 5 元/证。
④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 5 元/证。
⑤住户交垃圾清运费2元/m2。

⑷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留底)。
②壹寸证件照每人壹张。

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向业主办理房子交验手续。
⑹装修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房管员、保安员及工程人员随时可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以确保按照装修规定或装修申报进行。
⑺退还装修保证金。

装修过程中无违章行为发生,向物业公司交还核发的装修许可证及临时出入证,装修施工审核符合要求的,水电等改动部分无异常问题,经业主签字认可后,六个月或供暖试压运行后可退还装修保证金。

⑻装饰装修的保修

装修完毕,装修企业应向业主出具质量保证书。主要保修内容是:住宅室内保修期最低为两年,卫生间、厨房防渗漏保修为五年。

二、装饰、装修规范:

一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得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和物业保障中心工程部审定后批准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雨阳棚、晾衣架、太阳能、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如需安装其他电子防盗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有花园的业主不得改变围墙栏杆和花园用途。
3、不准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和地辐式供暖管网,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地辐式分水器,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

篇5: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异产毗连关系的有关规定,恳请×××湾业主(住户)明白您的产权内容不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而是由内部面积、空间、公共面积、财产份额和毗连关系构成。所以。对于您的房产的二次装修,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广州市物业管理规范,进行严格的管理,同时为确保您的根本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装修范围
业主应严格按照《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中的装修范围和要求进行室内装修、维修。
二、装修队的选择

1.为配合管理处对装修的管理,业主(住户)装修应尽量选择管理处推荐的施工队(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施工队供业主选择),这几家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施工队伍,经培训对本大厦房屋结构了解并在其承诺遵守本办法和其他装修规定后,在管理处监督管理下提供装修服务。
2.业主有选择上述施工队和自聘有广州市住宅装修资格的施工队的自由,但必须经管理处资格审查后按《×××湾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详见附一)的规定进行管理。

三、装修申请
业主(住户)在规定范围内要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维修和改造,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住户必须持业主委托书),并领取《装修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四、装修审批
1.业主(住户)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审批表》各款内容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关7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和消防部门装修审批材料批文,上报管理处(涉及消防规定的应先向消防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同时交纳装修安金1∞0元,需要进行施工技术审定的,按每项工程150~300元计收,管理处将在收到审批表后二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2.业主(住户)收到批复后,应带领选定的装修队负责人到管理处按规定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手续方可进场装修施工(评见附件一)。

五、施工
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实际情况需要更改,必须报管理处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业主(住户)进行现场监理并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规定,按规作业,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不准装修工人在大厦内住宿。逾期完工要办理逾期手续并交纳逾期金每天50元,不办理延期手续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工;对于施工队的违章装修除按《广州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和《违章装修项目》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业主(住户)处以相当于施工队罚款额30%的罚款。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30天,较大工程为45天,最长不超过6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住宅单元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在与管理处协商后,在管理处的监督下,在管理人员指定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住户)负责。
6.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空调机应按管理处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穿坏墙体。
8.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阳台不得安装防盗网及铝合金窗等)。
9.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的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六、验收
1.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处将派人进行查验。
2.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管理处可安排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住户)自己负责。
3.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处验收人员在《装修申请审批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时,限期改正,再行复验,直至合格。经三次验收不合格者,管理处可另行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住户)承担。
4.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一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