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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为确保复印机正常使用,延长其使用寿命,节约办公费用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1.凡属各部门复印的文件资料,必须由部门经理指定的专人进行复印(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按违规违章论处。

2.凡属复印的文件资料,事先必须填写“复印用纸登记表”。

3.复印者必须按复印机的使用性能及要求进行操作。

4.打开电源,正常预热,待机进入正常的工作状态。

5.复印前,注意除掉纸张上的钉、针等异物。

6.正确选择纸张规格,注意复印原件的涂改液及污渍弄污复印机。

7.遇卡纸、故障等现象,及时反馈办公室或本部门负责工作人员处理,切勿擅自排除故障。

8.节约能源,下班或停止使用时,请自觉关闭电源。

9.定期检测、保养机器情况,使其保持正常运行。

10.违规操作所造成的损坏、损失,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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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经纪公司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房地产经纪公司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一、复印机由办公室负责维修、管理、保养。

  二、复印大量文件、报表、资料应先经副总监或总监助理批准并在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复印,复印份数要按需要严格控制。

  三、复印文件的纸张大小应按需使用,避免浪费。四、凡属个人文章、资料等一般不予复印,如确需复印要经副总监或总监助理批准到办公室登记。

  五、复印机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有权拒绝复印。

  六、复印所需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进行更换。

篇3:房地产公司传真机复印机使用规定

  (一)传真机使用规定

  传真机系公司对外联络的一种现代办公设施,公司人员应备加爱惜,妥善使用。

  一、传真机应由公司前台文员专人保管,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传真机。

  二、前台文员秉着责任心、保密性严格履行公司传真机的使用规定。

  三、各部门发送市内传真先须将文件资料交前台文员,并由部门主管签字,前台登录后方可发出。

  四、国际、国内长途传真的发送,应由总经理签核,方可操作。

  五、传真机的所有收发文应由前台文员登记、签收,并于月底前交管理部经理审核。

  六、前台文员应严格遵守上述各款,否则予以连带处罚。

  七、前台文员应按操作规程使用传真机,保证公司对外联络。

  八、前台文员应严格控制,禁止任何人使用传真机电话,违者按行政规定处罚。

  (二)复印机使用规定

  一、各部门复印应由管理部文员复印,其它任何员工严禁使用复印机。

  二、严禁复印公司机密文件和个人材料(复印机密文件需经公司副总以上级领导批准),违者除给违纪者处罚外,(www.pmceo.com)对公司前台文员也给予连带处罚。

  四、复印机由前台文员专人保管使用,其它人员非经允许不得自行开机。

  五、复印机由管理部设置密码交行政文员操作使用,同时将密码知会各部门主管,便于下班后,各部急需使用时操作。

  六、复印机为公司贵重办公设施,行政文员使用时应倍力爱惜,下班时,应切断电源,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使用时应节约用纸,避免人为浪费,并详细做好复印登记。

篇4:后勤集团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  后勤集团复印机使用与管理规定

  为加强集团复印机的管理与使用,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泄密、复印违禁物品以及原材料浪费等问题,保证复印机作为办公设备的正确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集团对复印机的购置实行严格控制。需购置时,应列入本单位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集团办公会审批后方可购置。

  二、集团对复印机的管理遵循统一管理与单位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复印机的日常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使用与维修保养。

  三、各单位使用的复印机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与使用,管理人员不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

  四、建立复印机使用登记制度。复印的各类文件、材料等应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复印的文件、材料的性质、名称、印张,申请复印人的姓名及复印日期等。

  五、凡收取复印费的,必须经集团财务部同意并备案。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利用本单位复印机复制属于保密范围的文件、材料等秘密载体。严禁复印政府明令禁止的或具有侵权行为的文件、材料等。

  复印机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七、复印机作为办公设备,未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不准复印个人材料。

  八、各单位应加强复印机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发生故障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检修。

  九、节约原材料,杜绝浪费现象。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集团办字〔20**〕1号《关于下发z后勤集团复印机管理与使用暂行规定通知》及《z后勤集团复印机管理与使用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篇5:公司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是公司办公专用设备,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使用。无关人员操作造成损坏要担负赔偿责任。

  2、各部门需要打印复印文件资料,须经部门经理同意,打印、复印资料者本人在《打印复印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进行。如急需而本部门又难以在预定时间完成,确需人力资源部协助的,要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同意。

  3、必须严守公司秘密,打印、复印的资料必须立即取走,并注意销毁有关公司秘密及公司重要资料的废稿。

  4、与公司工作无关的资料,一律不得打印、复印、传真。如有发现打印、复印、传真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每次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且所打印、复印的按1元∕张付费。

  5、打印、复印机要资料份数按分发范围严格控制。

  6、爱护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操作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7、使用传真机发送一般性业务稿件,须经部门经理审批。

  8、发送稿件为公司文件或涉及公司技术、人事、财务、业务等重大问题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发出,否则处罚500元∕次。

  9、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传送文稿数量,传送的文件、资料限于急件和简短文件。

  10、不得利用传真发送机要文件,否则处罚200元∕次,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11、不得利用传真机收发与业务无关的宣传品,否则处罚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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