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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小区第三次业主大会的组织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09

  心晴雅苑小区第三次业主大会的组织程序

  为执行小区物业服务招标的程序,兹定于20**年3月18日(星期日)召开心晴雅苑小区第三次业主大会,并采取集体讨论形式。

  一、关于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全体业主参加,也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鉴于本小区有近30%的住户房屋出租等实际复杂运行情况,本小区采取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

  业主代表的产生,由业主委员会成员13名、监事会成员5名和幢、单元、楼层业主代表59名组成,计77名。

  幢、单元、楼层业主代表的产生方案: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每4户业主产生1名代表,由各楼楼长、单元长、段长组织落实业主代表。如无法落实业主代表的楼层,可以视作缺席。

  推选出的业主代表必须拥有本小区的业主身份,不得委托“幢--单元--楼层”以外的人士为代表。

  二、关于业主代表征求业主意见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1条还规定,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

  公布缴纳保证金的投标物业服务企业名单,希望业主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地自行对有关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察,业主代表主动向楼层业主征求意见,业主也可以积极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被考察企业的意见。

  3月15日19:00-22:00,在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展出物业服务企业投标的投标文件的“资信”和“技术标”部分,公开投标企业的物业服务方案。3月16日-17日9:00-11:30,13:30-18:00,19:00-22:00继续展出,视天气状况安排展出地址,业主委员会办公室或健身花园。

  三、关于第三次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招标大会议程

  1.第三次业主大会时间、地址

  时间:3月18日9:00

  地址:小区健身花园

  2.业主代表、评标组入会时间

  3月18日8:30,业主代表与评标组签到、资格验证(业主代表自带座椅、投票用笔)

  欢迎广大业主积极参会

  3.9:10 物业服务企业依序自述其重要管理方案、答辩,每家不超过20分钟

  物业服务企业自述其重要管理方案10-15分钟

  业主代表提问、物业服务企业应答5-10分钟

  4.业主代表投票;当场唱票计票,选出3个理想的物业服务企业

  5.评标组评标

  评标组成员不午休,直接对业主代表推选出的3个物业服务企业打分、排序评标和议标,然后提交业主委员会。评标组成员事先不公开,评标组成员7人,分别为外聘专家1名、业主委员会成员1名、1号楼业主2名、2-4号楼业主各1名。

  6.3月18日18:00前,业主委员会公告评标后的3个物业服务企业名单。

  四、关于业主代表、评标组成员投票表决的约定

  业主代表77人、评标组7人为预期的现场投票表决人。要从3月15日正式提交投标文件的若干候选企业中,通过投票表决筛选出3个较为理想的企业。“心晴雅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投票表决表”的表样如下:

  心晴雅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投票表决表

投票人姓名

楼号

单元

所代表楼层

投标企业名称(简称)

企业1

企业2

企业3

...

...

...

企业n

是否认同

备注:(1)选出3个适合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少选,多选视为无效票;

(2)在“是否认同”行,划“√”则为认同,空白为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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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山市组织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规程指引

  各镇区建设所、城管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的会员单位: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全国《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规定内容辑录编写了这个指引,供你们在组织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中参考。

  一、业主: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和相关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人为业主,是物业的主人。

  二、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三、业主大会的性质:业主大会是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自治自律组织。

  四、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或者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当具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条件后,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一)筹备工作包括: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参照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会议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公约》(草案);

  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投票权数。(住宅按每一户为一投票权;工业厂房、商业用房按物业建筑面积计算投票数,多少建筑面积为一票,筹备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4、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选出的委员人数为单数,一般在5-7人,面积大的小区可适当增加人数);

  筹备工作的内容要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二)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前3日,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

  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外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

  (三)业主大会的形式: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四)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一般用协商、推荐的方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1、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3、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的业主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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