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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督导标准规范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3-23

  物业督导标准规范

  一、总则

  为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树立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提高服务水平,让相关方满意,特制定本规范。

  二、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成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职员。

  三、保安督导标准

  (一)一般过失

  序号过失行为处罚标准(元/次)

  1交接班迟到、早退20

  2交接班不规范,岗位卫生差、物品摆放不整齐20

  3值勤时着装不整齐、混穿20

  4穿制服、佩戴工牌或佩戴非工作标志饰物20

  5仪表、仪容不符合要求20

  6行进中队伍散漫,公众场合有不礼貌行为,处罚领队人20

  7非工作时间穿制服到处闲逛20

  8验证不仔细或私自带人进入警卫目标20

  9上班期间,无故串岗、混岗或在岗聊天20

  10上班时佩戴传呼机、手机、装饰品及未经领班同意私自接打电话20

  11无特殊情况私自使用为客户及外来客户提供的服务设施(如纸杯等)20

  12上班时利用对讲机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干扰他人正常通讯20

  13上班时吸烟、看书报、看电视、听录音机等20

  14最后离开值班室未关门、电灯及其他电器20

  15上岗前饮用含酒精类饮品,有明显表现者(如:较重的酒气、面红耳赤等)20

  16巡逻岗巡视各单元、单位通道、进出口进行安全督导,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登记处理者20

  17巡逻岗巡逻园区时未及时指挥园区及非停车区域内车辆的停放,造成车辆乱停、乱放及园区过道、消防通道堵塞20

  18巡逻岗巡逻时未按规定私自采用巡逻方式(园区内巡逻不应骑车,除个别特大型园区外)20

  19巡逻岗未定期检查办公区、汽车展场、车库、园区单元楼道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如:灭火器是否达到规定的压力等)20未认真为客户服务,接到客户投诉未及时报告有关部门20

  21未做好外来访客的登记工作,礼貌礼节差,遇领导、客户不打招呼,不主动提供服务20

  22车辆进入园区未登记换证,换证时未按规定敬礼20

  23未制止小贩、衣冠不整者等不应进入的人员进入20

  24对工作区域内情况及物品不熟悉者20

  25监控人员未保持监控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差等20

  26监控人员未能主动发现监控中的各种动态情况,未及时通报各有关岗位,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未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保安人员赶赴现场予以处置,同时未做好详细记录,尚未造成不良后果20

  27监控人员未对监控、报警仪器做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报警仪器发生故障时,未立即通知工程部,协助工程部尽快排除故障,未做好详细记录28监控人员对于联系工作的电话或来访客人,没有热情礼貌地应答接待,对客人错打或误打的报警电话没有耐心解释,致使造成误会的20

  29岗位人员不熟悉本园区消防设施情况及位置20

  30值勤人员私自动用样板房内设施20

  31守车员工作时未做到车场巡回检查,未及时阻止闲散无关人员进入车场20

  32守车员应主动与客户打招呼并问好,遇领导及外来参观访问人员应起立、敬礼问候;纠正违规行为时应先敬礼,违反者20

  33守车员因失职造成车辆乱停乱放20

  34保安人员上班时应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得在执勤时吸烟、吃零食,违反者20

  35岗位人员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20

采编:www.pmceo.cOm

篇2:督导工作规范

  1.0 目的

  规范督导工作,提升各楼盘工作质量、管理质量、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2.0 范围适用于物业集团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质办)的督导工作。

  3.0 职责

  3.1 全质办现场质量督导员负责本规范的实施。

  3.2 物业集团各部(室)、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为本单位工作任务、不合格项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全体员工必须积极配合督导工作的开展。

  4.0 工作内容

  4.1 严格按照公司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会议决议事项的完成时间节点要求对物业集团所属各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4.2 严格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物业集团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国优"标准以及相关物业法律法规对物业集团所属各单位的管理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不合格项目,分析原因,并提出纠正/改进建议。

  4.3 负责对各楼盘处理物业集团"总经理信箱"、"总经理热线"投诉事项完成情况的验证工作。

  4.4 做好各楼盘质量督导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各类信息,包括各楼盘的工作动向、业主的重大投诉、员工的思想动态、员工的工作氛围以及各类违章违纪等。

  4.5 负责对所属各单位人、财、物方面进行专题检查,做出专题督查报告汇报物业集团负责人。

  4.6 质量督导员每个工作日发现工作质量、管理质量、服务质量的不合格项目,分析原因,填写《(楼盘)督导意见书》,于次日9:00点前呈报物业集团负责人批示处理意见。待物业集团负责人批示后,将批示意见反馈楼盘负责人,并在规定整改期限内现场核查完成情况,在《(楼盘)督导意见书》上填写核查结果。

  4.7 质量督导员通过现场验证,对未按要求整改的项目纳入当月考核,在《(楼盘)督导意见书》上填写考核意见。

  4.8 质量督导员依据日常督查考核情况,填写《 年 月份**物业集团考核扣罚明细表》于每月最后一天报楼盘负责人确认,并于次月1日报全质办。

  4.9 全质办根据集团公司制度执行情况,于每月最后一天填写《 年 月开发建设管理制度考核明细表》,次月1日报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核后抄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

  4.10 全质办每月最后一天将各楼盘的《 年 月份**物业集团考核扣罚明细表》进行汇总,于次月3日报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审批结果交财务部实施。

  4.11 督导资料属于保密资料,各相关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泄密。质量督导员定期将督导、考核记录整理并返回全质办,由全质办统一归档。

  5.0质量验收标准

  5.1 督导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标准统一;

  5.2 督导、考核记录格式统一,无漏项、无错误、无涂改;5.3督导人员掌握、反馈信息及时、准确;5.4 督导记录妥善保管,归档有序,查阅方便。

  6.0 相关文件

  6.1 《楼宇管理制度》(WI-5.5.1-01-03)

  6.2 《物业集团考核管理制度》(WI-5.5.1-01-04)

  6.3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两周计划及会议决议的考核制度>物业集团实施细则》(WI-5.5.1-01-05)7.0 记录表格

  7.1 《(楼盘)督导意见书》(格式)(QR-5.5.3-01-04)

  7.2 《 年 月开发建设管理制度考核明细表》(QR-5.5.3-01-05)

  7.3 《 年 月份**物业集团考核扣罚明细表》(QR-5.5.3-01-06)

  7.4 《服务质量考评记录》(QR-5.5.3-01-07)

篇3:房地产事业部员工行为督导规范

  房地产事业部员工行为督导规范

  第一条 员工判断个人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的简易标准是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集团公开谈论。

  第二条 员工有责任就难于作自我判断的行为或情形向上司或企业管理部咨询。接受咨询的部门和人员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第三条 上司对其下属应尽到教导和管理的责任。如上司未能尽到责任,以致产生不良的后果,将与其下属同时受到处分。上司未尽教导和管理责任的情形包括:

  1、默认下属违反各项行为规范;

  2、未能按照集团规定保证下属定期接受各项行为规范的培训;

  3、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及补救管理上的漏洞;

  4、未能严格遵守集团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 集团员工各项行为规范体现了怡和企业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员工应当熟知并遵守。

  第五条 集团尊重员工的正当权益,通过各项行为规范界定集团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避免二者发生冲突。

  第六条 员工违反各项行为规范可能导致集团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员工违反各项行为规范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集团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员工行为涉嫌刑事犯罪,集团将报告司法机关处理。员工各项行为规范的解释权归集团企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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