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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彻底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局面,按照“因地制宜、长效管理”的原则,开展农村组环境卫生整治,经村委会共同研究,决定建立村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管理的目标

  1、培养新农民,增强群众环保、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建设新家园,开展我村各村民组环境卫生整治,达到村容整洁;

  3、营造新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

  二、管理的范围

  1、村民组道路,沟港堰塘;

  2、农户房前屋后;

  3、垃圾屋及周围。

  三、管理对象

  1、村民组各农户;

  2、垃圾清运者;

  3、村民组卫生管理员和保洁员。

  四、管理的标准

  1、村民组区域公路路面整洁,视野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水沟畅通。

  2、农户房前屋后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和乱搭乱建,屋内家具摆放整齐,家禽、畜实行集中饲养或圈养,沟渠畅通无垃圾。

  3、堰塘、小溪水面无漂浮物和垃圾,无发臭污水。

  4、及时清运垃圾或焚烧深埋,无大量堆积。

  五、管理的职责

  1、各村民组小组长为本组卫生管理员,受村委会领导。

  2、各小组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小组内道路、堰塘、溪沟、农户房前屋后等公共卫生的实施管理。

  3、村委会与各小组卫生管理员签订卫生保洁合同书,确保小组区域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4、农户房前屋后落实“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生活垃圾要倒入垃圾屋或焚烧深埋。

  六、管理的方式

  1、村委会每月组织小组卫生管理员对各小组的卫生进行一次大检查,并设立流动红旗。

  2、每年组织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星活动,并发放星级奖牌。

  七、管理的措施

  1、加强领导,村委会成立文明卫生创建领导小组,村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本社区环境卫生管理。

  2、宣传先行,在各村民组广泛进行卫生宣传,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氛围,发动农民积极参与,从个人做起,从家庭做起,每个季度对小组道路、沟港堰塘、房前屋后等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3、督查,村委会每周要对各村民组卫生进行一次督查,对督查情况要进行记录,并指出整改落实范围。

  4、考评,采用每月检查,年终累计,以奖代补的办法,即每月由村委会卫生创建领导小组牵头,进行检查,并按卫生,基本卫生,不卫生三个档次进行评比,对达到卫生标准的,村委会年终对各组卫生管理员进行一次性奖励300元。

编辑:www.pmceo.Com

篇2:兰州市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013年)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兰州市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通知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市公房中心、市物管办,各区(县)物管办,各物业企业:

  现将《兰州市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辖区物业小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年6月27日

  为保持小区清洁干净、保证小区内绿色植物的正常生长,给业主提供舒适、清新、优雅的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请勿随地吐痰,勿乱抛果皮、烟蒂、纸屑、垃圾等。

  2、请勿高空掷物,否则,除每次需赔付300元环境破坏费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请爱护花园绿化和环境美化的设施,勿攀折花木,践踏草坪;不要在树枝拉绳晾晒衣服、物品;否则每次赔偿20-100元花木损坏费。

  4、生活垃圾需分类装入垃圾袋,放在指定地点或投入分袋式垃圾箱,勿乱倒乱抛,否则每次需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清洁费50-100元。

  5、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生活垃圾的清运,建筑垃圾由装修户委托外请或物业服务企业搬运队清运。乱倒乱抛建筑垃圾者,物业服务企业将其追讨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装修垃圾清运费用。

  6、请勿在公共设施、树木、楼宇外墙乱写、乱划、乱贴字画与广告,否则责任人每次赔偿环境破坏费100元。

  7、请勿在绿化地带堆放杂物、勿向树林上泼污水和有害物质,否则,除责令其恢复原貌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每次追索赔偿100-300元。

  8、请保护公共楼梯走道清洁,勿在公共走廊、过道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等。

  9、请勿驾驶车辆入绿化带。

  10、未经物业公司允许,请勿在公共场地设置广告招牌。否则,除限期责令其恢复原貌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每次追索赔偿100-300元。

  11、请保持小区环境安静,勿在小区演奏鼓乐,播放各种音响和弹唱歌曲时请勿影响他人休息。

  12、请保持环境清新,自行处理好杂物、气、污水、不要污染环境。

  13、请勿在路面、梯间等公共地方掺和水泥、搅拌油漆等,否则,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除责令其恢复原貌外另每次按照200元/平方米追索赔偿。

  14、商铺经营人员请勿在店外经营,请勿在店外擅自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或装饰品等,否则,每次应向物业有限公司赔付100元环境破环费。

  15、商铺及住宅区内不可经营煎、炒、炸等产生强烈污染的饮食项目。

篇3:酒店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通风系统清扫制度

  酒店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通风系统清扫制度

  为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提高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卫生法规要求,现制定清扫保洁如下:

  1、必须确定专职或兼职卫生保洁人员,分区域,责任到人。

  2、做到每周一次大扫除,每日保持清洁卫生。

  3、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和其他垃圾,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要加盖密闭。

  4、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完善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即使整改。

  5、公共卫生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6、客房应每日清扫、保洁,做到墙壁、门窗、天化板、玻璃无灰尘、无蛛网。

  7、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未使用的床上卧具不得有毛发、污迹。

  8、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水迹、茶垢、指纹等污迹。

  9、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等卫生洁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消毒后的卫生洁具不得有污迹。

  10、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11、中央空调系统按照《住宿业卫生规范》要求进行清洗,选择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及专业技术人员对空调系统的各个部件及管道进行全面检查清洗。空调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表冷器、加热器、冷凝水盘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或更换。

  12、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一)开放式冷却塔;(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三)空气处理机组;(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篇4:大厦洗衣房环境卫生洗涤物品定期消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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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厦洗衣房环境卫生及洗涤物品定期消毒制度

  1、洗衣房室内卫生清扫按人分工,划定责任区,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各清扫一次;室外卫生设轮流值日,每周清扫一次。

  2、洗衣房设备保持清洁,熨烫设备每天进行擦拭及保养。下班前所有机器设备要擦洗干净,做到无污渍、油渍;室内每周进行消毒一次。

  3、洗衣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工鞋。每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一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该项工作,全体人员都要持有身体健康证明。

  4、洗净的物品应装入消毒后的转运袋内,避免转运发放时再度污染。

  5、严格执行下列消毒防菌措施:

  (1)机器消毒--洗衣机购买具有自动消毒功能的品牌。

  (2)洗涤剂消毒--洗衣粉辅助配料氯漂粉,其具有对洗涤物增加洁净度和消毒杀菌作用水温消毒--洗衣机工作时,机体内水温保持在80-90℃之间,可以溶解洗涤剂和各种洗涤辅料,同时对衣物进行高水温消毒。

  (3)蒸汽消毒--熨平机工作时,蒸汽压力在3-5公斤,熨滚表面温度是150℃以上,在熨平备品的同时,也能达到消毒的目的。

篇5: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一、医院必须按卫生部规定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细菌数不能超过国家标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消毒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二、高压蒸汽灭菌器的监测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需进行B-D试验,合格方可进行正常灭菌。

  1、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时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

  2、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器械、布类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指示卡监测。

  3、生物监测应每周进行,新引进灭菌器使用前或维修后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三、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器的监测:

  1、工艺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

  2、化学监测:每包内、外化学指示物监测;

  3、生物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五、临床科室使用中各种化学消毒剂、灭菌剂监测要求:化学浓度监测由临床科室完成,使用中含氯或含溴、过氧乙酸等消毒剂浓度每日监测一次,使用中戊二醛浓度每周监测两次,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生物监测:使用中消毒剂每季度监测一次,用于皮肤黏膜的消毒剂其细菌含量必须≤10cfu/ml,其他使用中的消毒剂其细菌含量≤100 cfu/ml,使用中的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和辐照强度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新灯管的辐照强度不低于90μ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μW /cm2,使用中灯管辐照强度一般应每半度监测1次。

  七、消毒级内镜生物学监测: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及其他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细菌总数<20cuf/件,不得检出致病菌,凡穿透粘膜的内镜附件及各种灭菌后的的内镜及其附件应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标准为:无菌监测合格。

  八、血液净化系统监测:血透室每月对反渗液和透析液进行监测。标准值为:细菌菌落总数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查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必须再复查。每季度对透析用水和透析液进行内毒素监测,内毒素不能超过1EU/ml,不合格及时复查,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监测一次,软水硬度与游离氯监测至少每周进行一次,结果应符合规定。

  九、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季度应对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ICU)、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

  十、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采取科室自测和院感办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科室定期上报监测结果,院感办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分析、定期反馈,并负责监测的指导工作。

  十一、质量改进

  1、监控护士负责应将医院感染卫生学及消毒学监测资料及时收集,妥善保存备查。

  2、当监测项目超标,科室监控护士要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复查,专职监控人员追踪整改情况,血库有持续改进记录。

  3、临床科室采样的相关项目操作必须规范,院感办不定期进行抽查,以逐步提高采样质量,以确保检验结果准确。

  4、院感办将医院消毒灭菌及环境卫生学监测结果纳入医疗质量检查,每季度汇总上报院感管理委员会并通过《院感简报》反馈到临床,以持续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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