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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幸福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1.在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定期研究、协商本社区的重大事项,并在广泛征求居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事计划。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应尽的义务。

  组织建立居委会议制度,开展居民自治活动,执行居民会议的决议、决定,教育居民自觉遵守《居民自治章程》。

  2.组建各大专业工作委员会和下属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共同协助和支持社区工作站工作。

  建议和完善“听证会,评议会,协调会”等民主自治制度,组织居民讨论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区事务。

  3.协助社区工作站做好社区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老年服务等上级各条线工作和各类创建活动。

  4.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组织居民开展各类公益活动。

  5.密切联系居民,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6.充分发挥自身社区影响,整合社区资源,努力提高社区单位的参与率。

  7。开展文明楼组、文明家庭创建,培养和发展群众文艺团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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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幸福社区居委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幸福社区居委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一、居委会职责

  (一)开展民主自治建设

  1、制定居民区自治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自治活动。

  2、建立完善决策听证会、矛盾协调会、政务评议会等民主自治制度,组织居民讨论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区事务。

  3、定期接待和走访居民,主动关心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掌握居民区各类人员的基本情况,倾听群众呼声。

  4、定期召开居民会议,向大会负责并报告居委会工作情况,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凡涉及居民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提请全体居民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5、实行居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居民监督。

  (二)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1、办理居民会议形成的决议。

  2、办理本居民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

  3、协助区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老年服务、社区就业等项工作。

  4、代表本居民区全体居民的利益,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内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工作。

  5、向街道办事处及区职能部门排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对居民进行民主法制、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

  2、发动群众开展文明楼组、文明家庭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创建文明小区。

  3、培育和发展群众文体团队,组织开展各类有益身心健康和融洽人际关系的社区活动。

  4、发动社区单位开展共筑、共育、共建活动,共创社区精神文明。

  5、培育发展由社区各类人员参加的志愿者队伍。探索推行义工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二、居委会工作制度

  (1)社区居委会值班制度:设立“主任信箱”,确定社区居委会成员与社区工作者周六、周日值班制度,保持与居民的联系,尽快地帮助居民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值班记录。

  (2)民情责任区制度:居委会成员与社区工作者分片包块,确定民情责任区,深入群众、联系居民,每周走访居民,把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3)居委会例会制度:每周周一为工作人员办公例会:汇报上周工作,计划本周条线工作,布置本周居委主要工作。每月一次党政联席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讨论居民中重要事项,通报当月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4)专题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听政会、协调会、评议会等专题会议,汇总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居民区存在的矛盾与问题。

  (5)居民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涉及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听取居民代表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学习制度:每月安排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学习中央、市、区重要文件及*理论,“***”思想,社区工作的业务知识。

  (7)居务公开制度:居委会应实行居务公开,便于居民联系和监督,公开内容包括居委会职责任务、成员分工、接待时间、经费收支状况等。应认真履行领导人审批,经手人签字的财务手续。

  (8)联系制度:居委会应当定期走访和联系社区各类行政组织、社会组织和单位,主动介绍社区工作情况,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了解,邀请有关组织、领导参与社区活动,积极为居民提供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9)财物管理制度:居委会与社工站合署办公,共同使用办公用房、居民活动用房,对配置的房屋不得随意变更用途。居委会对添置、受赠、报损的物品应建立管理台帐,由居委会主任保管,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居委会换届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10)公章管理制度:居委会公章由居委会主任保管,或者由主任授权委托他人保管。居委会公章应根据法规规定在居委会职责范围内使用,应做好用印登记,注明使用事由、使用日期、使用人姓名、地址、盖章人,以备查考。

篇3: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居民委员会是在居民区党支部直接领导下,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性的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一、向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召集、主持居民代表会议,实居民代表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

  二、宣传宪法、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三、发展联办企业,创办经济实体,增加居民委员会财政收入,巩固居民委员会经济基础,管理居委会财产;

  四、办理本居民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兴办第三产业;

  五、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治安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社会秩序,创造优良社会环境;

  六、调解民间纠纷,改善邻里关系,发扬互助互爱精神,促进安定团结;

  七、采取综合措施,推行计划生育,宣传优生优育。

篇4:社区居委会主任主要职责

  社区居委会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本社区的贯彻实施。

  二、在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事务监督小组的监督。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各项事务,并接受社区事务监督小组的建议和监督。

  四、全面负责本社区居委会成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五、抓好副主任,委员之间的团结,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以及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六、管理好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产账目,定期向社区事务监督小组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对政策和业务的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整体素质。

文章

篇5:社区居委会职责

  社区居委会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在社区党总支领导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动社区居民制订文明公约、倡导社会公德、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履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3、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搞好辖区居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把社区建设成为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

  4、密切联系群众,熟悉社区居民住户情况,听取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及时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

  5、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居民的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加以落实解决,积极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6、协助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公共卫生、优抚救济、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等工作。

  7、配合公安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员和出租屋的管理与服务,搞好平安社区建设。

  8、强化服务意识,兴办便民服务项目,组织志愿者、义工开展活动,创造条件为社区居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9、建立和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社区政务、居务公开。

  10、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促进队伍建设。

  11、完成区党委、办事处及上级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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