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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社区构建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论和谐社区的构建
  一、目前社区中存在的不和谐声音

  构建和谐社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区管理层、服务部门、社区居民共同长期努力,才能营造出温馨、美好的社区生活氛围。然而,目前来自社区个别业主中的不和谐杂音,甚至是丑陋行为,造成了对社区和谐环境的污染,给建造和谐社区设置了障碍。

  1、擅自“住改非”。在某居住小区住宅楼内,不知从何时起,“入驻”了一批又一批各种各样的公司、饮食店、托儿所、培训班、美容院等,在小区内多达20多家。这些业主把住宅房屋变成非住宅使用,节省了近一半的房价,少交了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维修费等。在调查中,一个公司的小老板说“搬入住宅楼后,小区有2000户,潜在客户不少,物业服务费按面积缴纳,用水用电享受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每个月各项费用至少要减少3000元左右,而且生意还红火”。但是这样的“住改非”不仅增加了小区其他业主的负担,使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且严重影响了小区治安,小区业主感到不安,物业管理公司也觉得难管。这样的小区,哪能有和谐、安全可讲?然而像这样“住改非”的小区不是个别,而是普遍。

  2、将房前屋后草坪、屋顶花园等公共部位据为已有,随意搭建违规建筑物或更改,甚至种菜、养鸡、养兔或在楼阁、门厅、走廊等公用部位堆放杂物、放置鞋箱、自行车等,更有甚者,将自家的生活垃圾也放在走廊过道。

  3、车辆随意乱停乱放,有车库也不用,既影响交通,又影响区容,但车辆丢失或受损时,却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损失,否则不交种种服务费用。

  4、没有合同意识。不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行事,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无限服务成为习惯,无法被满足要求的,就以种种理由不交或拖欠服务费用。

  5、没有公共责任意识。只顾自己利益,为一已之利,置他人的利益不顾。如擅自破坏建筑物承重结构;室内装饰装修时,既不按相关规定执行,又乱倒装修垃圾,污染环境,甚至在楼内搬运装修材料损坏电梯、楼梯、走廊、墙面,楼梯扶手等;破坏小区内的树、花、草、雕塑、长廊、凉亭等公有财产,或随意折摘花卉,或为方便而践踏草坪走“捷径”;有证养宠物的,在遛宠物时随意让其在公共娱乐环境便溺,污染环境,引起其他业主强烈不满。

  6、擅自封阳台,扩大空间占用面积,影响小区整体景观,侵害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或随意在窗外加装防盗网、遮雨蓬等,个别加装给小偷设置了攀登梯,使相邻业主被盗。

  7、个别业主素质低下,不仅高楼拗垃圾,更有甚者还高楼抛粪便、高楼泼水、放炮。

  8、上层业主装饰装修房屋,造成下层业主家房屋渗水,不愿承担责任,不给人家维修,不给人家赔偿;此种侵权是影响业主间和谐的最大障碍。

  二、和谐居住区的构建

  上述种种不文明行为、违规行为,有些是侵权行为,引发业主与业主之间矛盾不断、业主与物管企业之间隔阂不断;部分业主的过激行为、媒体的不真实炒作更是对矛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社会秩序受到损害,使和谐环境受到损害,给小区居民的邻里和睦带来危害,给社会的安定团结带来危害。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如何减少或杜绝居住小区业主违规行为的发生,如何将引发小区各种矛盾的导火索熄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是营造和谐社会、和谐居住区的最关键的问题,也是验证各级政府执政为民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为此,建议各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能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创建和谐社区的工作。

  1、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我认为现在的严重问题不是无法可信,而是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目前国家出台的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已不少,有20**年颁发的379号令《物业管理条例》、20**年建设部令第125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的年建设部130号文件《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131号文件《业主大会规程》、20**年国家发

采编:www.pmceo.cOm

篇2:为创造和谐社区环境而努力


为创造和谐社区环境而努力
文/鲍义宝

  20**年5月9日晚上,时钟己指向九点,在地铁明珠苑业委会的办公室里,依然灯火通明,一个由业委会、居委会和莘庄房地办有关人员组成的临时工作班子,正在对地铁明珠苑小区全体业主的《意见征询表》进行着清点统计。拆信、唱票、监票、登记,工作人员正在紧张而有序地工作着,只见登记黑板上同意续聘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下方,一个个“正”字在不断地增加。

  经过近二个小时的统计,结果终于出来了: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97.82%的高比例获得续聘资格!莘庄房地办的负责同志对这次业主表决的操作过程作了总结性发言:“地铁明珠苑业主大会以书面形式由全体业主对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表决,业委会执行这项工作的操作程序是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的。此次表决,按应发《业主意见征询表》460张,实发459张,共计收到有效征询表364张,其中表示同意陆家嘴公司续聘的有336张,占总数的73.04%。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本次征求意见表中对表决原则做的事先告知,将未作反馈的95张征询表视作同意统计,则总同意率占97.82%。此表决结果我们认为是合法有效的。”莘庄房地办负责同志还表示:“地铁明珠苑小区本次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是有许多经验可以推广的,希望业委会认真加以总结。”

  看着密密麻麻地写满“正”字的黑板,听着有关领导对本次选聘工作所给予的支持、肯定与评价,作为业委会主任的我,联想到业委会成立过程中所经历的种种困难以及业委会成立以来所做出的各种努力与付出的辛劳,此时此刻,我心中思潮起伏、感慨万千。

  业委会在成立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由于本人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都担任经理职务,因此在被小区物业管理处和居委会推荐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两名业主代表之一时,引起了一部分业主的猜疑:“此人是否会与本小区物业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串通一气?”“今后怎么能为业主主持公道维护业主权益?”虽然持有这种疑虑的业主是少数,但从中也反映了广大业主希望选举出能真正代表大家权益,能公平公正地维护业主利益的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真切愿望。业主的迫切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对他们的各种疑虑,最好的解释就是以实际行动来赢得广大业主的信任。

  在房地办与居委会的指导与支持下,业主大会筹备组克服了各种困难,终于完成筹备任务,地铁明珠苑第一次业主大会于20**年10月11日召开,并选举产生了首届业主委员会,本人也被选为委员并担任业委会主任。这是广大业主的重托,也是对我的考验与鞭策。当时我也对自己定下了“依法办事”的工作原则,我决定与业委会的其他成员一起,以出色的工作来证明业主的选择是正确的。

  在业委会成立以后的第二次委员会议上,明确了委员的分工、业委会与业主的沟通方式、业委会的工作制度,“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公章使用制度、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的使用规定以及收发文的有关规定,以便业委会的工作遵循运作规范化、程序合法化、办事公开化的原则。

  业委会在维护业主利益的方面,首先确定了“摸清家底”的近期工作目标,以业委会名义向发展商致函,要求发展商提供本小区开发建设的有关公共部位产权归属证明与建筑质量保修和有关设备设施验收证明与质量保证材料;同时还向物业管理公司发函,要求提供前期物业管理工作总结、专项维修资金收缴情况,收益归业主所有的各项收入的有关账目,以及物业现状

报告等等。

  以上所有业委会内部工作规定和对外发送的两封信函,都在业委会专设宣传栏内向全体业主公示。

  总之业委会的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严格遵照依法办事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地将业委会的工作布置与计划向全体业主公布,及时地将业委会的工作情况向房地办、居委会通报。通过业委会的努力工作,通过业委会宣传窗口及其他渠道与广大业主所作的沟通,广大业主逐渐对业委会的工作方法与工作内容给予认可与支持。在此基础上,业委会组织召开的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业主大会,得到了房地办与居委会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广大业主的积极配合与响应,发出的《业主意见征询表》反馈率达到79.30%,业主的意见也相当集中,同意续聘陆家嘴物业管理公司的意见达到了空前的高比例。这使业委会成员与其他所有关心物业管理工作的同志都感到十分欣慰。但是,我们都十分清楚,业委会的工作还只是刚刚起步。今后,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创造和谐亲情的社区环境,将会有更多的工作,更艰巨的任务有待业委会去努力完成。

(作者系地铁明珠苑业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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