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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物业公司管理服务标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远洋物业公司管理服务标准

  1、知人—知道我们服务对象是谁。一个管理区域居住着千百之众的人群,这是一个比较繁杂的群体,有男女老幼,有当官的,也有为民的,有富裕的,也有贫寒的,有素质高的,也素质低的。因此我们对服务对对象尽量做到熟知,很有利于我们有针对性的做好服务。

  2、知心—要了解为主服务的心里需求,一般来讲,业主有以下十个方面的需求:

  (1)业主需要受到尊重—“业主是我们的衣食父母”;

  (2)业主需要诚信—“诚信是打开业主心灵之门的金钥匙”

  (3)业主需要受到关注—“业主的冷暖我先知”;

  (4)业主需要及时沟通—真城面对、坦诚直言;

  (5)业主需要小区安全—安全才是美梦的港湾;

  (6)业主需要优美环境—好环境才有好心情;

  (7)业主需要服务的方便快捷—琐事带来的是烦恼;

  (8)业主需要看到员工的微笑—员工生机勃勃,满面春风;

  (9)业主需要家的感觉—胜似亲人一家人;

  (10)业主需要超值享受—“这点费用交得很值”

  3、知爱—我们要用爱的伟大力量去爱业主。爱博大精深,爱像阳光雨露,滋润万物,爱像山间流水令人心旷神怡。我们只有对业主爱得深厚,我们的服务追求才会无怨无悔,我们要有博爱的胸怀,才容得下业主的一切。

  4、知事—知道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具体事务,只有知道要做什么事,才能争取服务主动性,物业管理服务最怕心中无数,心中无数就会被动挨打。

  5、知为—知道每件服务工作怎么去做。既要符合法律、政策要求,又要符合情理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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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度假村别墅区物业服务标准

  度假村别墅区物业服务标准

  附件6

  一、综合服务内容

  1.所有《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中的条款适用于别墅区的物业服务。

  2.确保24小时接待业主的报修和求助。专业人员20分钟内到达报修现场。

  3.公布物业报修电话,公布主要管理人员的联系电话,确保24小时内接受业主投诉并确保所有投诉在24小时内有明确的答复。

  4.确保业主意见征集渠道的畅通,,意见箱、论坛网页设专人查看,收集处理业主意见。每半年做一次业主满意度的全面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公布,接受监督。

  5.各种管理规范、技术标准、收费标准、服务项目、企业资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律上墙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6.对业主户内的各种维修免除人工费,并为业主代购维修材料。

  7.每季度至少为业主提供一次特别服务项目(上门清洗空调过滤网、检修水电设备、检修供暖设备等)

  8.每天有专人检查业主的电表,对低于30度存电数的业主及时提醒购电。

  9.对业主户内的特需保结服务,全程监督管理,与专业保结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确保每日早8点至下午17点内随时有专业保结员为业主提供有偿服务,其它时间可预约服务。

  10.免费为业主简单维修自行车并免费提供常用维修材料(补带胶水、螺丝小五金、机油、黄油、滚珠等)

  11. 24小时有职守人员可以为业主提供电话叫醒服务。

  12.当业主有紧急性求助时,物业人员3分钟内到达现场。

  13.综合业主的各方面需求,广泛联系各方服务单位和服务人员,确保以下事项为业主提供方便:

  1)与出租司机签订随叫随到的特别服务协议,确保业主24小时内都能叫到出租车。

  2)与家电维修、电脑维修、灶具维修、搬家公司等服务单位和个人签订随时提供相关服务的协议,当业主有以上服务需求时,确保24小时内有相关专业人员上门服务。

  3)每月组织一次清洗油烟机、磨倒剪的人员在指定地点为业主提供服务。平时由物业工程部为业主提供免费磨刀剪的服务。

  4)每日早8点30至下午17点有专车为业主到附近有偿接送客人(5公里以内),对于需要送医院的急病患者免费护送到医院救治。

  5)在园区大门岗为业主提供运送物品的手推车,在园区内免费使用。

  6)有专门为业主提供的自行车出租服务。

  7)在大门岗和物业前台处设置自动擦鞋机,供业主免费使用。

  8)根据业主需求,物业人员可随时上面免费为业主办理订餐送餐,订报送报、订奶送奶、洗衣收送等服务。

  9)与医疗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每半年请医务人员到园区为业主提供免费体检和医疗咨询服务。

  10)每月免费为业主冲洗汽车一次。

  14.度假村所有娱乐项目对别墅区业主优惠20%。

  15.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主的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

  二、设备设施管理

  1.所有设备机房到达市级创优标准,水设备机房贴瓷砖地砖,强弱电设备机房地面刷红漆,并有黄色警戒线。

  2.所有设备机房有专人清扫卫生,达到设备表面无尘土、无污迹、房间内无卫生死角。

  3.所有设备有明显的标示标牌,管道按专业标示的管理规定以不同颜色区分。

  4.所有设备有完整的操作规程、保养制度上墙公示。

  5.所有路崖以黄色和黑色油漆搭配涂饰。

  6.日常确保园区内所有道路、景观小品的完好。

  7.按规定时间确保园区内的夜间照明。

  8.所有节假日确保水系景观的运行。

  三、秩序维护

  1.大门岗对所有进出园区的业主实行敬礼对话。

  2.大门岗实行业主身份确认进入园区的制度,对所有业主和家属发出入证,一律凭出入证进入园区,开车进入园区的业主一律在物业登记车牌号,保安人员核对车牌号放行进入园区,临时来访的客人一律在大门登记并经物业确认后放行进入园区。

  3.实行物品确认放行的制度,凡是带出园区的物品一律先到物业说明情况,由物业开具物品准出证方可放行,(包括所有的包裹,小型公文包、女士的化装包除外)

  4.所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必须到物业登记备案,由物业发放车辆出入证,凡驶出园区电动车摩托车一律凭证放行。

  5.确保24小时有保安员在园区内流动巡逻,每两小时对园区内的个条道路巡逻一遍,随时盘问可疑人员。

  6.每天有一小时的保安队列训练,不断增强保安人员的综合素质。

  7.重要节假日加强巡逻,春节期间有专人疏导燃放烟花的地点,有明显的烟花燃放的安全提示。对外出旅游的业主有注意空房防火、防盗、防事故的温鑫提示。

  四、消防管理

  1.有消防管理的具体措施,消防检查的工作记录,及时排除各种火灾因后隐患。

  2.每季度对所有消防设备做实验性启动一次,确保消防设备的完好备战。

  3.每月在宣传栏内有消防


资料的宣传。

  6.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实战的演习。

  五、保结服务

  1.每日有专人巡视检查园区所有道路的卫生状况,垃圾桶存放处做到随时盖盖,无垃圾外露现象,垃圾痛外表面半个月擦洗一次。

  2.秋季每天有专人及时清扫树木的落叶。

  3.园取内路灯草坪灯各种观景小品、每月擦洗一次。

  4.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六、绿化养护

  1.按时浇水,定期修剪及时补种,确保绿化的成活率98%以上。

  2.日常在绿地中可以见到点缀性盛开的鲜花,节假日主要道路有花坛造型烘托节日气愤。

  3.冬季有绢花点挂在树枝上,给人温馨如春的感觉。

  4.对树木进行定期的防病虫害的药物喷洒。

  七、装修管理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单位有维护园区整体外观的责任义务,因此物业公司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园区的整体外观进行有效保护,在装修审批时,逐户签订《园区外观维护的协议书》明确规定装饰装修的有关禁止行为。

  2.在业主进行房屋的装饰装修期间,物业单位有告知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的义务,在装修审批时,逐户发送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的告知函。

  3.在装修期间有专人巡视检查装修行为,随时告知业主和施工人员的有关装修的各种事项,督导装修的施工人员应服从相关的管理协议,维护正常的装修秩序。

  4.监督装修人员按指定地点堆放装修垃圾,装修垃圾的临时存放点有围挡,有专人管理保证装修垃圾不能在围挡外遗洒;有装修垃圾存放的指示标志。及时清运装修垃圾。

篇3:公寓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公寓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公寓管理处定期和冬、雨季节或天气异常时对房屋居住情况进行检查维修,或居住人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对房屋易出问题的部位,及时作出记录备案,重点检查。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对共用部位及其设施设备的完损程度作出评价,制定年度维护计划,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二、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1、定期对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2、在不受外界客观情况的影响下,保证公寓的供暖、供水、供电、供气、有线收视和通讯正常运行。

  3、公寓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

  4、正确操作和使用设施设备,无因操作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三、环境卫生服务标准

  1、清理公寓楼区域内的环境、场地及公共部位。每天定时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随时清理公寓内公共部位的废弃杂物。保持环境整洁有序。

  标准:目视地面无杂物、无尘土、无积水、无污渍;墙面干净整洁,无灰尘、蜘蛛网、无乱贴乱画;区域内无废弃杂物、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异味等。

  2、清理楼道、楼梯及公共设施设备。擦洗各楼层及其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柜、楼梯扶手、护栏、电梯轿箱,更换电梯轿箱地垫;定期清理门窗玻璃、天花板、暖气片、管道等部位的灰尘;雨雪天气门口放置防滑地垫,设置提示牌等。

  标准:楼道和楼梯洁净、无污渍、积水;楼梯扶手、护栏、电梯门电梯内壁无手印;门窗玻璃明净;天花板洁净无明显污渍,房角和设施设备无尘土和蜘蛛网等。

  3、每天定时清扫公寓内的公共卫生间、洗浴室、开水房、洗衣房;冲洗洁具、擦拭墙壁、拖洗地面、巡视检查设施设备、放置卫生纸、清理垃圾杂物、更换垃圾袋等。

  标准:地面墙面干净、瓷砖无锈渍、室内无异味、便池内外无杂物无污渍,垃圾清理及时,随时放置卫生纸,设备完好无损,金属器具无锈迹、无长流水、无堵塞、无滴漏现象。

  四、安防服务标准

  1、公寓管理接待处24小时管理服务值班,及时登记非本公寓内来访或临时居住人员,在可能涉及人身安全的地方设置明显标志及防范措施。

  2、随时维护公寓楼周边车辆停放秩序,并注意维护车辆安全。

  3、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使住宿人员掌握基本的安防知识和技能。

  4、定期对公寓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进行巡视、检修,保证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完好,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5、制定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安防事件,作好公寓综合治理。

  6、公寓内严禁违规使用高负荷大功率电器、动用明火、私拉乱改用电线路或插座;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

  7、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晚间限时离开,未经允许,严禁留宿。

  8、公寓内无火灾、失窃、触电、斗殴、赌博、传播不良文化等事件和违法行为。

  五、绿化服务标准

  公寓内绿化植物摆放位置合理、定时养护、保持叶面干净无灰尘,无病虫害、无枯死等现象;根据季节及时更换摆放花卉植物。

  六、供暖服务标准

  供暖期提前试水调试,按时送暖。保证室内标准达到16℃±2℃,及时处理供暖中出现的问题。

  七、维修服务标准

  1、24小时受理报修,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及时率100%。紧急情况随叫随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场处理的,应向保修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安排处理。维修结束后,将地面清理干净,物品归位,经用户签字确认方可离去。维修满意率100%。

  2、定期对公共照明设备系统进行巡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器具。公共照明完好率98%以上。

  八、接待服务标准:

  1、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来访或住宿人员,及公寓居住人员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对提出的问题和需求进行认真耐心地解答和帮助解决。

  2、认真、全面、详细、准确地登记来访、住宿和公寓居住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备存登记资料,以便提供服务和查询。

  3、按照公寓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住和迁出手续,保证公寓物品的及时回收,损坏处置,相关费用的收取结算;以及提示迁出人员个人物品的携带搬迁。

  4、对公寓居住人员的信件报刊,及时准确地收取投递,不出现迟投、错投、漏投等差错,保护个人重要信件的安全。

篇4:项目物业服务标准(十二)

  项目物业服务标准(十二)

  一、管理运作

  1.接收按规范要求建设的住宅及配套设施并投入使用,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2.按市物业管理办法配备规定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

  3.建立物业基金,统筹管理使用符合规定。

  4.物业企业与业主或委托管理单位签有规范性物业管理合同,明确责权利。

  5.物业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内部管理运作及考核制度;业主公约;管理工作流程

  6.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分类合理:验收移交档案;房屋维修档案;装修管理档案;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档案;完善配套、维修工程档案、住户档案等

  7.物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戴胸牌。

  8.按照规定执行财务管理、收费、会计核算、税收等,每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收支情况。

  9.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服务电话及报修电话,针对业主报修、求助、咨询按承诺时间及时反馈。

  10.定期发放物业服务意见征询单,对合理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

  二、房屋的管理及维修养护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妨碍市容和观瞻;阳台统一封闭有序;防盗网、空调架安装整齐、外墙无透迹,无安全隐患;室外招牌灯整洁统一,无安全隐患;外墙装饰无破损或污迹。

  2.建立完善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装修。

  3.房屋本体公用设施整洁,公用楼梯、天台、通道等无堆放杂物及违章占用。

  4.小区内栋号有标志,小区入口处和主要路口公共地方有引路标示图。

  5.建立房屋维修制度、管理处值班制度和便民报修措施,并建立回访制度和回访记录。

  6.房屋完好率达98%,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达99%以上,维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三、保安、消防及车辆管理

  1.保安和车辆实行一体化管理;有保安队伍,建立巡逻及管理制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训练,着统一制服。

  2.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完好。

  3.可能危及住户安全处有明显标示和防范措施。

  4.年度内无因物业管理公司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火灾。

  5.建立停车场管理制度,设专职人员。

  6.车辆进出有登记,本年度内无物业管理公司责任造成车辆损失或丢失。

  7.小区内有车辆行走、停放标识。

  8.小区实行封闭管理。

  9.建立非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管理有序。

  10.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昼夜巡逻。

  11.小区配有电视监控系统,有专人负责掌握小区的各种情况。

  四、保洁服务

  1.小区有保洁队伍,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

  2.环卫设备齐全,有垃圾收集设施、中转设施、果皮箱,垃圾日产日清。

  3.小区内道路等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4.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护栏、天台、公共玻璃窗保持清洁。

  5.无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现象。

  五、绿化管理

  小区内花草树木绿地日常养护和管理

  1.小区内绿地布局合理,花草树木与建筑小品配置得当,公用绿地、庭院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地合理分布。

  2.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地现象。

  3.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黄土裸露,树木完好率、成活率、整齐率达99%以上。

  4.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六、公用设施、设备、场所

  1.公用配套设施、设备、场所达到规定标准,无缺漏或违章,无擅自侵占公用设备设施或场地。公用设施完好率达到95%。高层住宅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

  2.道路畅通无损坏,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

  3.供水设施完好无损,二次供水有严密的管理设施,有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

、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4.共用排污、排水管线设施完好无损,排放畅通。

  5.停车场、棚、房及其他公共场所(地),建筑小品、雕塑完好无损。

  6.路灯完好率(包括亮灯率)达到95%以上。

  七、商业网点管理和经营服务

  1.商铺无违章装修、乱搭建、乱张贴现象;招牌整齐美观。

  2.门前三包落实好,铺面整洁,无乱丢垃圾、无污水等。

  3.排放油烟、噪声等符合环保标准,无存放有毒有害有腐蚀物品。

  八、社区文化

  1.有制度:健全并落实各项精神文明建设,社区服务制度,居民精神文明公约。

  2.有场地、设施、设备:有宣传教育学习园地,房屋设施设备管理、装修管理、消防知识等宣传方面的记录或专栏,有相应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服务场所。

  3.积极支持参加社区文化建设,开展社区服务项目。

篇5:关于修订《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通知(2003)

  关于修订《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物〔20**〕950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物业管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建立起住宅物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舒适、清洁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今年住宅物业防治“非典”工作实际,将《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20**]127号)作了修改,修订为《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于20**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同时废止。

  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制定本标准的目的: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的规范化、标准化,为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依据,为政府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提供依据。

  二、本标准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指导性标准,也是物业管理企业申请资质等级和资质年审的考核标准。

  三、标准分为两类:一适用于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二适用于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的物业管理。

  四、本标准服务项目分为综合管理、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绿化、保洁、公共秩序维护、停车管理、消防管理、高压供水、电梯、装修管理服务等十项,每项又分为服务范围、工作内容及要求两个方面。其中,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专业服务单位负责管理的除外。

  本标准与原《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相比,增加的主要内容是: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建立起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机制、处理预案和具体处理措施,一旦发生公共突发事件,能够从容应对;在平时,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业主的宣传,防患于未然。

  五、标准中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按相应法规及政策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物业管理委托双方协商议定。

  六、公寓、别墅等住宅及非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超出本服务标准的,可以自行确定服务的深度和广度,由物业管理委托双方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附件: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项目 范 围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一)综 合管 理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 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3) 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4) 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5) 管理规章

  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6) 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7) 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8) 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上岗;

  (9) 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80%。

  (10)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

  (二)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按《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附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暖气等设备

  确保居住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包括:

  (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2)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道路、甬路、步道、活动场地达到基本平整,边沟涵洞通畅;

  (3)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4)负责小区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

  (5)定期清洗外墙。

  (三)绿化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

  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养护。

  (四)保洁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

  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

  (1) 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2) 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3) 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4) 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进行一周一次清扫;

  (5) 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6) 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7)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五)公共秩序维护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

  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包括:

  (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昼夜有专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临时停放位置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

  (3)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箅子、小品、花、草、树木、果实等;

  (4)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5)有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处置预案;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停车管理

  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存车处)、位的管理

  (1)有健全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2)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3)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有发生紧急情况预案;

  (4)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七)消防管理

  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及火灾消防预案;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

  (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协助消防人员疏散、救助人员等。

  p; (八)高压供水养护、运行、维修

  (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案;

  (2)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3)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消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房,接近高位水箱。

  (九)电梯养护、运行、维护

  (1) 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并在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2) 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点-8点、17点-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

  (3) 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

  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4)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救助。

  (十)装修管理服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 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 查验业主装修方案,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3) 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4) 业主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

  (5) 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二、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项 目 范 围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一)综 合管 理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 负责制定物业

  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3) 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4) 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5) 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基本齐全;

  (6) 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7) 全体员工统一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上岗;

  (8) 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户数不低于总户数60%。

  (9) 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

  (二)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按《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附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供暖等设备

  (1) 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2) 保证护栏、围墙、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3) 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三)绿化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

  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三级养护标准》养护。

  (四)保洁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

  (1) 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2) 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基本无废弃杂物;

  (3) 按规定进行消毒、灭鼠等活动;

  (4) 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5)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五)公共秩序维护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

  (1) 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

  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2) 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

  (3) 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存车管理

  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存车处)、位的看管

  (1) 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2) 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3) 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

  (4) 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七)

  消防管理

  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1) 有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

  (2) 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

  (3) 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4) 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协助消防人员疏散、救助人员等。

  (八)

  高压供水养护、运行、维修

  (1) 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案;

  (2) 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

  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3) 维修服务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消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房,接近高位水箱。

  (九)电梯养护、运行、维护

  (1) 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2) 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点-8点、17点-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

  (3) 主梯维修时,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

  (4) 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5) 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救助。

  (十)装修管理服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 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 查验业主装修方案,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3) 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4) 业主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

  (5) 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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