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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交割监管合同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5-12-14

  房地产买卖交割监管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监管人(丙方):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保障甲、乙双方房地产交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对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三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买卖的房地产坐落于上海市______,房地产权证书编号:______,房地产转让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已经以该房地产向______(银行)和(或)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设定了抵押权,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

  乙方购买该房地产的价款中,向______(银行)申请贷款总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其中:申请商业性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授权丙方对下列行为进行监管:

  (一)甲、乙双方房地产买卖的转移登记及房价款支付;

  (二)甲、乙双方因房地产买卖、抵押应当交纳的有关税、费;

  (三)乙方以该房地产设定抵押权;

  (四)甲方申请注销该房地产已设定的抵押权;

  (五)甲方提前归还商业性贷款和(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授权丙方监管的价款为人民币合计(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其中:甲方支付的监管价款(小写)______元, (大写)______;乙方支付的监管价款(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监管价款明细详见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实际支付费用有增加的,双方同意在丙方规定期限内解交监管帐户。

  第五条 本合同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监管价款中,甲、乙双方同意在规定期限内将应承担的价款解交丙方设立的以下监管帐户:

  收款人名称: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帐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银行)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当在以下规定的期限内将应当承担的监管价款解交丙方设立的监管帐户:

  一、______年___月___日前甲方将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解交监管帐户;

  二、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乙方将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解交监管帐户;

  三、乙方向______(银行)申请的商业性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小写)___元,(大写)______ 授权______(银行)划入丙方设立的监管帐户。

  第七条 甲方确认应收价款(小写)______元,(大写)___,应收价款的收款帐户如下: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___

  收款帐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银行)

  第八条 甲、乙双方均不可撤销地授权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监管行为完成后对监管价款进行结算。甲方已设定抵押权,丙方在甲方确认的应收价款中扣除甲方提前归还商业银行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等费用后将余款划转至本合同第七条甲方确认的收款账户。

  第九条 甲方同意授权丙方向甲方贷款银行___(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确认提前还款的计算日为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买卖的转移登记以及与此相关的抵押权的设定、注销,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作出不予登记决定时,乙方授权丙方直接将监管帐户中收到的乙方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退还(银行),贷款和还款期间产生的利息授权丙方依据______(银行)的通知在乙方解交监管帐户的其他款项中直接抵扣,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的执行并通知甲、乙双方,由此引起的纠纷与丙方无关:

  (一)甲、乙双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将监管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

  (二)乙方贷款申请未获贷款银行批准或者批准贷款额低于申请额,且乙方未在买卖合同约定期限内以现金补足的;

  (三)甲方或乙方委托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代办的有关手续所需资料不全的;

  (四)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中的房地产转移登记和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不被房地产登记机构核准或者商业银行同意的;

  (五)其他造成丙方不能有效实施监管的情形。

  第十二条 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当在接到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协商一致并经丙方同意后可以另行签订监管合同的补充协议;未达成一致的,经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约定解除监管合同,乙方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授权丙方退还______(银行),余款由丙方退还乙方。 丙方将监管价款处理结束后,本监管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解除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要求丙方解除监管合同的,应当征得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承担,与丙方无关。丙方同意解除监管合同的,乙方同意授权丙方将乙方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退还 (银行)后,余款由丙方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丙方比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被监管价款的利息。甲、乙双方的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经房地产登记机构核准登记的,被监管的房价款利息由丙方向甲方支付;房地产登记机构经审核不予登记的,被监管价款利息由丙方向乙方支付。

  第十五条 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监管价款全额解交监管帐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约定的监管工作,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或因行政、司法、不可抗力及其他非因丙方原因导致丙方未能及时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的,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丙方对本合同第三条约定行为进行监管并不意味丙方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

  丙方对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监管行为的合法性以及与此相关的任何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争议应当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按规定将第一笔监管价款解交监管帐户之日起生效,自丙方完成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结算行为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二份。

采编:www.pmceo.cOm

篇2:商场外资超市租赁合同

  商场外资超市租赁合同

  房产公司与外资超市的商场租赁合同

  商业物业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本商业物业租赁合同("合同")由下述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签订:

  出租方:____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成并存续、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在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号为:__________),法定地址为____市____路____号。("甲方")

  承租方:________商业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成并存续、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号为________),法定地址为____市____大道_____广场。("乙方")

  甲方和乙方合称"双方",分别称"一方"。

  第一条 总则

  1.1序言

  甲方兹保证并声明,甲方已取得各有关部门的批准和授权,有权出租房屋和场地;其据以进行出租的法律文件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分别作为附件3、4随附于本合同。

  乙方兹保证并声明愿意签订本合同,以租赁房屋和场地用于开设大型综合超市和商业零售经营项目,并以全部的经营努力和诚意履行本合同。

  1.2定义

  在本合同中:

  (a)"物业"系指房屋和场地(见以下定义)

  (b)"场地"系指本合同附件3土地使用证中所载,位于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____商场项目甲方拥有产权的区域内,本合同附件1所附图中红线标注的范围相关的土地,包括该土地所有道路、停车位、绿地、设备、装置、管线、管道及诸如此类的配置。该项目占地约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该场地北临____路,南临____路,东临____路,西临____步行街。

  (c)"房屋"系指位于场地内、附件4房屋建设文件中所载、广场建筑物的下沉式商场,即在本合同附件2所附平面图中红线标注的范围及其对应的空间和维护结构,以及该空间内所有的由甲方依本合同附件6完成的各类设备、装置、设施、管道、线路及诸如此类的配置。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平方米,计租面积约__________平方米(按套内实际丈量面积计算,不含甲方提供的配套使用的水电、消防、空调、通风设备间、公共卫生间或场地在场内占有的面积),乙方按计租面积计算应支付的租金。

  (d)"商场"系指乙方在房屋和场地内开设的______超市和配套的经营项目

  (e)"开业日"系指乙方商场对外开业和经营的日期。

  (f)"起始日"系指租赁期开始的日期,即"开业日"。

  (g)"租赁期限"系指自起始日期开始后二十(20)年。

  (h)"月"系指公历月。

  (i)"年"系指起始日期后十二(12)个月为第一年,以此类推。

  (j)"租金"系指第三条规定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租金(包括房屋租赁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等)。

  (k)"房屋产权证书"系指由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______市所属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向甲方签发的房屋产权证书。

  (l)"安静享用"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对房屋和场地享有不受损害的使用权,甲方及其代表、工作人员、代理人和被许可人开展的任何活动均不会对乙方行使该权利造成或构成妨害。

  (m)"公用设施"系指水、电及使用房屋所需的其他类似的设施项目。

  (n)"关联公司"系指____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或"____"品牌经营公司,该公司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二条 房屋和场地租赁

  2.1租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中国和____市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将房屋和场地在租赁期限内出租给乙方,并使乙方有权使用房屋和场地入口、楼梯、过道、屋顶广场、停车场、走廊和道路及根据使用房屋的需要由甲方安排并提供的变配电、照明、空调、给排水和消防设施等。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条款支付租金和费用给甲方。

  2.2房屋和场地的提供方式

  (a)甲方根据乙方的设计要求,于本合同生效日后八十(80)日内将符合本合同附件6房屋移交条件的房屋交付给乙方进行营运设备安装和开业准备,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须于三天内按本合同附件5房屋移交的程序完成房屋验收接收工作,并签字确认验收。

  (b)乙方设备安装和开业准备期预计八十(80)天(自乙方验收房屋签字确认日次日起计)。此期限届满次日起即为乙方租赁起始日,甲方开始计收租金。

  2.3房屋和场地的用途

  房屋和场地用于经营商场及商场经营所涉及的合法用途。甲方在此声明并保证房屋和场地的用途是可用于开设乙方商场以及商场经营所涉及的合法用途。乙方应负责领取乙方在房屋商业经营之所有执照。

  2.4期限

  租赁期限始于起始日期,为期二十(20)年,期满时,双方同意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签订租期为十(10)年以上的续租合同,租赁期限按续租合同规定的时间续延。续租合同期满时,乙方可在不迟于续租期限满前一百八十(180)天,向甲方提出续延合同的书面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再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3.1租金

  自租赁起始日以后,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a)租期第一(1)年至第二(2)年:第一(1)年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RMB______元/年/平方米),第二(2)年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RMB______元/年/平方米)。

  (b)租期第三(3)年至第五(5)年:每年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RMB______元/年/平方米)。

  (c)租期第六(6)年起,租金每三年(3)年递增__%,直至租期结束。

  例如:第六(6)年至第八(8)年每年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RMB______元/年/平方米),以此类推。

  (d)每年的租金平均分成十二(12)笔向甲方支付,每笔租金的交付日期为每月初的第五(5)个工作日当日或之前,支付当月租金。如乙方逾期七(7)日未交付,则从第八(8)日起(每日按当月应付租金的万分之五)增加滞纳金。

  (e)租金的最末次付款应于本合同终止日或期满日进行。支付任何不满一个月期间内的租金,其租金额应根据该期间在租赁期限内的实际天数按比例减少。乙方可于任一支付租金的日期抵偿根据本合同第7.6条、第7.13条的任何款项并相应地减少于该日期应付的租金额。

  (f)甲方不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包括配电、供水、消防等甲方配套设施、设备的物业管理费用。

  3.2其他费用

  (a) 因出租房屋而产生的所有根据中国法律和____市有关规定需甲、乙双方各自交纳的任何税费应由双方分别承担,其中房产税、土地税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经营日用商品产生的各项税赋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b)房屋内因乙方商场经营使用而直接发生水、电的能源消耗费和电信使用费,由乙方承担。各计费标准应根据____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自乙方商场开业后由乙方按月直接给政府有关部门或缴纳给甲方代交,甲方不为此加收费用,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c)除上述费用和本合同明确规定的费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3.3币别和帐户

  乙方应将本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支付到甲方书面指定的甲方账户上或用支票支付。所有款项以人民币支付,包括物业管理费用。

  3.4发票

  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及费用之前,甲方应为乙开具国家正规的发票并注明为"房屋和场地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等相关科目(有增值税抵扣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该费用。

  第四条 房屋和场地的交付条件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日后八十(80)日内向乙方移交的房屋应满足本合同附件6房屋和场地的交付条件的规定。

  第五条 房屋和场的交付程序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7房屋和场地的交付程序的规定进行房屋和场地的交接,双方共同签署房屋和场地的交接验收备忘录,是完成房屋和场地移交的必须条件。

  第六条 公用设施

  6.1设施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满足乙方全面营业要求所需的,与房屋和场地直接相连接并向房屋和场地直接且连续不断供应的公用设施。甲方应保证乙方所需公用设施应由甲方现行使用的同一供应者提供,且供应方式与甲方所享受者相同。甲方应保证已为乙方使用的所有公用设施安装了计费表,且该等计费表应只记录乙方的用量,而非任何其他方的用量。任何计费表读数若已将任何其他方的用量记录在内,则乙方无需按其付费。

  6.2场地

  甲方负责管理的与乙方租赁商场关联的人民广场和喷泉广场,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该场地进行商品促销和展示活动,在未和政府活动冲突的情况下,甲方应与准许,并保证乙方能够实施且不收取场地费用;乙方也不得直接收取场地费用,并且负责活动后的清理、清洁工作。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整个租赁期限内,甲方除履行其他义务外还应完成:

  7.1负责工程施工和施工费用

  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附件6房屋和场地移交条件和乙方的要求负责完成建设工程及改造工程施工和承担该费用。

  7.2乙方的各项审批

  甲方同意经双方协商认可的商场设计平面布局,并协助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有关的报批手续及协调与房屋周边单位的关系。

  7.3平静享用和独家使用

  在整个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护乙方对房屋独家及不受损害和妨害的使用权,并不得将乙方承租的房屋重新出租给第三方。甲方应保证,乙方及其职工、顾客、转租承租人和供货商应可以不爱妨碍地进入房屋和场地。

  7.4政府审批和备案

  甲方应于乙方商场开业前为本合同预期的房屋和场地租赁获取所需的所有政府审批和其他审批(包括并不限于房屋租赁许可证),并在整个租赁期限内,保持该等审批的有效性,并应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协助乙方办理登记手续。同时,甲方应将本合同向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备案,乙方随同甲方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有关费用的缴付按本合同第3.2条执行。

  7.5土地使用权

  出租房屋和场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不少于本合同规定的起始日期后20年,因获得土地使用权而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全部由甲方支付。

  7.6维护

  (a)甲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6规定的内容,保持房屋和场地所有甲方负责施工、安装的部分(包括建筑结构和属于房屋、或作为房屋一部分、或完全为房屋所用的给水、排水、供电、照明、空调、消防等系统及设施)处于良好和适用的状态,不能达到适用要求的,按本条(b)款原则执行。

  (b)属甲方产权的各类固定资产更新由甲方负责,属乙方产权的固定资产更新由乙方负责。如需报废更新,需经国家规定的具备合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后执行。

  (c)属甲方维护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管线、给水、排水、供电、照明、空调、消防等系统及设施,由甲方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如在使用中出现缺陷,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进行养护和维修。倘若甲方于乙方通知后七(7)日内未作任何反应,乙方可经通知甲方后进行或促成该等维护和维修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从当月应缴付的租金中扣除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支出)。由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

  (d)甲方负责清洗房屋及整个建筑物的外立面,负责维护和清理房屋及整个建筑物公共部分(非乙方独立使用)的隔油池、化粪池,负责维护室外绿地、道路和照明。

  (e)甲方有权在双方事先约定的时间对房屋内属甲方负责维护的范围进行检修和保养,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无故阻拦。

  (f)甲方对其因违反本合同7.6条约定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责任负责。

  7.7条款的继续有效

  甲方应保证,如有任何其他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该其他方应按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与乙方签订协议,并取代本合同的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规定。

  7.8保证进出口和通道的畅通

  甲方不得阻碍和妨碍乙方超市商场的各进、出口,保持商场各通道(包括各通向停车场的通道)畅通无阻,并维护房屋周边的道路畅通无阻。

  7.9提供招牌空间

  (a)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以下位置和空间由乙方设置经双方认可的店标和招牌(其规格、尺寸另见补充协议):

  1、广场四侧乙方商场进出口上方位置,包括下沉式商场周边突出的广告位(两边商铺门楣广告位可由店铺设置,但必须经乙方认可,符合统一的形象)。

  2、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在广场上高立的广场、商场全方位指示体系位置。

  3、乙方商场对应的外立面上。

  (b)乙方须将店标和招牌的具体设置方案、效果图一次性报甲方审批,甲方无故不应阻拦。

  (c)甲方应不在房屋及其建筑物上设置物体对其造成遮挡,也不应允许任何第三方在房屋及其建筑物上设置物体对其造成遮挡。

  7.10停车位置

  (a)广场内停车场由甲方统一管理。

  (b)甲方应保证不少于35个机动车公共停车位供包括乙方和乙方商场的顾客使用,其中10个室内停车位为免费使用。

  7.11不竞争

  甲方在距离房屋和场地方圆五(5)公里之内不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包括参股、控股、自营、联营以及房屋出租、出售、转让等)开设与乙方商场类似的商业零售商场。

  7.12建筑外立面整体性

  甲方应保持外立面的整体性。

  7.13甲方的保证及赔偿责任

  (a)由于甲方或甲方有关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对乙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甲方承担。

  (b)因出租房屋、甲方负责安装的装置或任何公用设施的质量所引致的突发事故(非乙方和乙方客户过失所引致的)或甲方的任何职员的疏忽或过失而引致的乙方雇员、乙方使用者和客户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甲方依法承担责任。

  (c)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和义务,甲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d)对甲方负责赔偿的损失,具体赔偿金额的界定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作公证量度后确定的赔偿金额为准。

  (e)甲方应对房屋所在的广场区域内进行的工程施工进行严格管理。由于在乙方房屋以外的广场区域进行工程施工,而造成乙方商场对顾客的服务水准暂时降低,或房屋和/或场地的一部分暂时不能使用,或者使用上受到不便时,甲方必须在事前三十(30)天提前通知乙方,并且,甲方负责尽力予乙方的经营提供方便,否则乙方可采取减付或免付租金的方式补偿被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f)就房屋、建筑物和场地而言,任何公共污染、环境问题、土壤、地表水或地下水的污染物排放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追讨损失。

  (g)对甲方负责赔偿的损失,乙方已获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赔偿的损失,甲方不再予以赔偿。如上述赔偿不足以弥补乙方实际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应对其不足部分的损失予以赔偿。

  7.14房屋所有权证书

  甲方应保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在租赁期限内充分有效。甲方应至迟于乙方商场开业前取得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和《房屋租赁许可证》,并向乙方提供复印件。因甲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许可证》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7.15经营的合法证件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在出租房屋和场地进行经营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在出租房屋和场地内能进行合法的商业零售、餐饮等经营的《营业执照》和有关批文。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整个租赁期限内,乙方除履行其他义务外还应完成:

  8.1安装

  乙方负责房屋内乙方经营专用设施(收银机、冷库、冷柜等)的安装,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的商场设计平面布局及设施安装均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并符合消防规定。

  8.2维护保养

  (a)乙方承担所有乙方负责施工的装饰、管道、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及部件更换。

  (b)房屋内之所有经乙方改动的水管、电线、电器、水泵、冷暖气通管、通讯及消防系统之维修保养在租赁期内由乙方进行并承担费用。

  (c)所有由乙方专用的各种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护、维修和更换,乙方更换该等设备前须将相关方案报甲方审批后再行施工。

  8.3房屋和场地的使用

  乙方应保证,乙方及其代表、雇员、代理、供货商和应邀者按本合同使用房屋和场地,且房屋和场地仅用于本合同允许的目的。

  8.4招牌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7.9条确定的位置设置招牌、广告牌和指示牌,乙方和经乙方允许在房屋中经营的其他方可在房屋的范围内设置招牌、广告牌和指示牌。乙方应承担该等制作、安装费用,并对其安全性负责,所有乙方使用的外部招牌的供电应由乙方负责。

  8.5维护

  乙方应有义务自行对租赁的房屋和场地进行清扫、保安、消防和与乙方安装的设施维护相关的其他活动,而且费用及装置后的一切维修、保养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属乙方营业区域外的公共区域(含喷泉广场)的保洁工作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8.6设备的拆除

  (a)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对其安装的一切设备保留所有权,有权拆除乙方经营专用的设备(包括所有的招牌),其他设施乙方不可拆除。设备的拆除工作乙方须于租赁期满后15天内完成,逾期不完成拆除工作的,则视作乙方放弃此权利。

  (b)所有由甲方安装的设备经乙方更新后,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不得拆除该设备。

  8.7转租

  在租赁期内,乙方可将房屋部分(不超过房屋面积50%)分租给第三者或转让给第三者使用,以满足乙方配套经营之用。乙方分租或转让给第三者使用过程当中所产生的纠纷与损害与甲方无关。

  8.8经营内容

  乙方商场的经营内容应合法。乙方可进行招商经营。乙方在经营活动中直接与其他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8.9损失赔偿

  由于乙方人员或乙方有关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对甲方或者第三人已获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赔偿的损失,乙方不再予以赔偿。如上述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所遭受的损失,乙方应对其不足部分的损失予以赔偿。

  8.10乙方对房屋的改造

  乙方有权于房屋移交日后为经营之目的而自费安装商场营业所需的一切设施。在不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和符合消防规定的情况下,乙方亦有权为经营之目的自费对房屋进行改造,但乙方所有设计、施工方案的图纸应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该图纸后应当在七(7)日内回复乙方,除非因危及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水及电力系统正常运作的原因,甲方不应对其予以拒绝。

  8.11乙方保证及赔偿责任

  (a)房屋内部所有部分,包括地面、墙壁或其他附于墙面和所有顶部的装修材料或粉刷、房屋内部的固定装置和设施、以及所有附加设施包括门窗、电力设备,乙方应保持其等均处于良好和适用的状态。

  (b)属于房屋、或作为房屋一部分、或完全为房屋所用的所有排水、地面及其他管线、电缆、管道以及与管道相关的设备和附属装置及其附属设备与部件,乙方亦应保持其等均处于良好、洁净和适用的状态。

  (c)因出租房屋内任何乙方安装的装置或电线或管线的缺陷或毁坏而引致的,或乙方经营业务所引致,或乙方的任何职员、转租人疏忽或过失所引致的任何损害,乙方都对此负有全部责任。

  (d)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和义务,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e)对甲方负责赔偿的损失,具体赔偿金额的界定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作公证量度后确定的赔偿金额为准。

  8.12乙方的设计要求

  乙方以不耽误甲方施工进度为原则,尽快向甲方提供商场的运营设计要求及相关资料、图纸,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的施工进程。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图纸而引致的后果与甲方无关。

  8.13投资设置和安装改造

  乙方有权将本条8.1、8.2、8.4、8.5、8.6、8.10款约定的乙方经营设施的投资购置、安装、维护,以及招牌的安装设置和房屋改造等工作,采用委托、承包或投资转让等方式,交由乙方的关联公司或____投资有限公司履行。

  但是,无论乙方采用何种方式处置其在上述条款项下的权利义务,均不改变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现状,仍由双方依据上述条款相互向对方直接主张权利。

  第九条 保险

  9.1甲方应在租赁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投保房产保险,如果因甲方原因不保险,由甲方承担对房屋损害的恢复费用。

  9.2乙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投保其在房屋和场地内自有财产的财产险。

  第十条 双方的声明和保证

  除双方在本合同内所作的其他声明和保证外,每一方向另一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a)其享有充分的权利、权力和授权签署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已为此取得了所有必需的政府和公司批准。

  (b)本合同构成其合法、有效并具约束力的义务,且该义务可根据本合同条款予以强制执行。

  (c)在该房屋修建完成后,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向乙方赔偿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d)乙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5《房屋和场地移交日和移交的程序》的规定按期接收房屋,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但因甲方移交的房屋达不到附件6《房屋和场地移交的条件》乙方拒绝接收或甲方延迟移交除外。

  第十一条 房屋和场地的现有状况

  除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声明和保证外,甲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a)甲方保证未以房屋和/或场地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或抵押,且不存在任何针对或将会导致房屋和/或场地产生抵押的、进行中、或要进行的索赔、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并保证排队第三方就房屋和/或场地主张任何权利。如果因上述情况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赔偿。

  (b)到签署本合同为上,并不存在任何现丰的城市规划法或其他适用法律或法规禁止或限制按本合同预期的目的使用房屋和场地。

  (c)房屋和场地完全满足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消防、环保等项标准。

  第十二条 合同的违约解除和终止

  12.1若任何一方因第12.2条以外的理由违反本合同任何实质性规定,另一方有权(ⅰ)在违约行为未于违约通知后三十(30)日内进行补救的情况下,或(ⅱ)违约行为无补救可能时立即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据实赔偿。

  12.2解除的权利

  甲乙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后共同解除本合同。倘若发生以下任何事件,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

  (a)另一方由于发生第13.1条定义的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履行其义务长达六(6)个月或更长时间;

  (b)另一方发生破产、破产接管、清算、解散、或任何类似程序;

  (c)由于政府机构的任何法律、法令、法规、干涉或干预致使本合同的执行已在任何实质方面失去实际的商业可能性。

  12.3一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a) 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乙方仍不改正的情况下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和场地,因此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项下所述经营活动的;

  (2)擅自拆改出租房屋对主体结构造成安全威胁或隐患的;

  (3)乙方在出租房屋内进行由司法部门认定为犯罪活动的;

  (4)除延误是由于非乙方原因所引起的之外,乙方未能按期缴付房租且经甲方书面通知仍逾期超过一(1)个月的;

  (b)乙方有权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甲方仍不改正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1)甲方无法按期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许可证及本合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2)甲方无法依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完成向乙方移交的房屋和场地;

  (3)甲方不执行本合同7.11条的规定,开设任何与乙方商场类似的商业零售超市商场。

  (4)因甲方原因,政府有关部门不能向乙方超市商场颁发营业执照或不批准乙方超市商场的开业申请。

  12.4终止

  (a)除非本合同根据第十二条规定提前解除,本合同应于租赁期限届满时终止。倘若甲方于乙方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出租房屋和场地,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b)甲方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180天就乙方是否续租作出书面咨询函(见本合同2.4条的规定)。双方须在乙方租赁期限届满前六十(60)天明确乙方是否续租,否则视作乙方自动放弃该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续租,双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达成续租合同。

  第十三条 附则

  13.1不可抗力

  (a)"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一方无法控制,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或公共机构的禁令或法令、暴动、战争、敌对行动、公共骚乱、罢工、公共运输工具或其他公用设施的停顿开中断、时疫、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或其他自然灾害。

  (b)一方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可能利用合理方法在可能的范围内减轻损害。如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任何一方无需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致使另一方招致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上述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不应被视为违约。声称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13.2转让

  (a)如甲方在产权上有任何转让(包括以抵押、转租或其他方式)之前,甲方有责任确保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及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人承认并遵循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合法权益。

  (b)如甲方转让该房屋的所有权,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接到甲方有关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书面通知后须于三十天内作出书面回复,否则视作乙方自动放弃该权利。

  (c)乙方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但条件是乙方应将该公司名称和受让人的负责人姓名书面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签署相关的转让文件。乙方预付租金的未用部分应由本合同的受让人享用。

  (d)为便于商场的经营管理,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为经营管理商场之目的在____市注册成立直接经营管理商场的新公司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的权利和义务自动转由该新公司享有和履行,并在该新公司注册成立后一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和该新公司共同签署一份变更协议,将本合同之乙方主体变更为该新公司。

  13.3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制定、效力、解释、执行、修改和终止均受中国公布的法律管辖。

  13.4争议的解决

  (a)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按第13.10条发给另一方有关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倘若在上述通知发出日后三十(30)日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应以中文进行。

  (b)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双方须立即执行,且不对此向法院提起上诉。

  (c)在争议及仲裁过程中,除争议及仲裁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3.5合同的修改和变更

  对本合同或其附件之修改仅能通过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协议进行。

  13.6可分割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失效不能影响本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效力。

  13.7文字

  本合同以中文签订。

  13.8全部合同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主题事项达成的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先前与本合同主题事项有关的任何口头和书面协议、合同、谅解和通信。各条标题仅为方便参考而设,并无法律效力。

  13.9放弃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或要求另一方履行义务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构成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之放弃,单一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亦不应排除对其他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13.10通知

  依据本合同要求由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可经专人递交,或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传真发到另一方的下述地址。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a)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有效送达;

  (b)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第七日视为有效送达;

  (c)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公认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

  (d)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视为有效送达。

  双方的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收件人: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邮编: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收件人: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邮编:_______

  任何一方改变其通讯地址,应依据本合同规定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13.11附件

  本合同附件兹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12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鉴此,本合同双方已就本合同全部内容逐条审议并达成一致,双方已促使其正式授权代表于首页载明的日期签署本合同。

  ____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____商业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篇3:物业公司采购与分包合同、协议签定规定

  物业公司采购与分包合同、协议签定规定

  1.0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杜绝合同、协议签署过程中漏洞,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使公司合同、协议管理规范。

  2.0 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所属各部门和管理处。

  3.0 规定

  3.1 本公司规定,凡单项付款金额在2000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都须签相关合同或协议。

  3.2 公司签合同、协议时,若该项目是由物业公司承办,而相关费用由"龙湖置业"承担,则合同、协议的签定程序按渝中建科行字[20**]18号文执行,合同、协议原件存龙湖置业物业公司留复印件;若该项目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程序按以下规定进行

  3.2.1 该项目的主办单位应指定一名主办人,由主办人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工程发包、采购、外协加工的询价制度》,进行该项目的合同洽谈,主办人草拟合同书面文本,该项合同所涉及的各职能部门负责该项合同、协议的执行工作。

  3.2.2 合同书面文本草拟完毕后,提交行政部,按照《合同的文本管理流程》进行会签。

  3.2.3 合同审核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合同中每一条款,防止漏洞出现,如发现合同审核不严密,出现失误,将视其情节轻重处罚各审核人员。

  3.2.4 若该审核程序中人员出差在外,经物业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免去该审核人员审核。

  3.2.5 公司经理出差在外,由主办人用电传或电子邮件方式给公司经理审阅,再将审阅意见传回公司后,方可盖章生效。

  3.2.6 行政部应留存相关的合同、协议原件归档填写《合同、协议收文登记目录》,并统一复印该合同分发相关部门,造册登记执行情况。

  4.0 相关文件

  4.1 《工程发包、采购、外协加工的询价制度》

  4.2 《合同的文本管理流程》

  5.0 相关记录

  5.1 《合同、协议收文登记目录》

  编写:______审批:______

篇4:清江苑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清江苑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南京天华百润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南京清江花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中国电信大楼苏宁环球集团江北营销中心及江北办公楼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办公楼

  座落位置:南京浦口区大桥北路(街道)77号

  建筑面积:1-3楼办公大楼约1500平方米;

  营销中心约1700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物业使用人,本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消防栓。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与设施设备的随机文件。

  第十一条 负责向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______;

  2、专向服务、特约服务收费;

  3、________。

  第十二条 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三条 对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诉诉法律 等措施。

  第十四条 其它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期限为贰年。自______年3月9日起至______年3月9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办公大楼管理公约并监督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公约;

  3、审定乙方拟订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要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起 七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物业使用人违法管理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的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报告。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物业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0、不承担甲方工作人员人身及财产保管保险责任。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无乱贴乱画、私搭、乱建现象,保证房屋外观整洁。

  2、设备运行:保障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空调机组、送风设备、水泵等设备的维修及时与维修单位联系并配合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4、公共环境:清扫楼梯、过道、停车场、洗手间、门前绿化带、道路,有专人巡回保洁,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协助用餐时间的餐厅保洁。

  5、交通秩序:车辆停放、进出有序。

  6、保安: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防范,入口24小时值班,区间巡视。

  7、急修: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8、小修:在接到报修后10分钟内,有人到达现场作相应处理。

  9、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建筑面积 营销中心5元/㎡·月、1-3楼办公大楼3.9元/㎡·月向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的调整,双方协商调整。

  3、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邻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的特约服务,由使用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一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由甲方承担成本费、材料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不能完成规定的管理目标,乙方书面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致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的管理目标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赔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书面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向乙方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甲乙方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壹拾万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八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下关区人民法院 解决。

  第三十四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月亮湾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合同

  月亮湾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山庄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月亮湾山庄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深圳市南山区兴海大道16号

  占地面积:86460平方米;

  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其中住宅89000平方米;

  物业类型:高密度多层住宅。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配电房、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儿童游乐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4、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5、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巡工作,(但不含人身、生命、安全和财产保管责任)。

  6、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7、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8、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叁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平方米无偿使用.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30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75平方米,员工宿舍151平方米,其它用房75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①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元的标准租用。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调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0、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得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管理费用、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在管理期内达到市优秀小区标准。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②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元;商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户460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方式:_____;

  ④______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①⑤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_____%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_____%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⑥_______________。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按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_____费用中支付;

  7、因业主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①项执行:

  ① 由业主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单元(套)每月460元;

  ② 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① 提请南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山庄管理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②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①提请南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山庄管理处;

  2、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8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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